两个人聊了一会儿,便打算出去吃早餐。
韩晓晓是一个比较接地气的千金小姐,毕竟上学那会儿经常跟唐漓一起吃饭,如果吃的太贵了,会让唐漓消费不起。
她想给唐漓买单,唐漓又不肯一直接受她的好意,所以她就经常陪着唐漓吃一些比较普通的日常三餐。
因为生在富贵的家庭当中,从小就没吃过所谓的苍蝇馆子和路边摊。
他们的印象里就是觉得那种东西不干净不卫生,而且油大盐多,对身体也不好,她爸妈是绝对不会带她去那种地方吃饭的。
但是打算跟唐漓认识以后,她们两个经常去吃一些街边小店,仿佛打开了她的新世界大门一样。
她甚至觉得那些五星级酒店,都不如路边的大排档好吃。
五星级酒店里都是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很多饭菜端上桌的时候都已经是凉的了。甚至都没有吃过热气腾腾的东西,甚至不知道什么叫锅气。
但是吃路边摊和大排档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东西都是现做现吃的,而且端上桌的时候都是热气腾腾的,尤其是到了冬天,能吃到热气腾腾的东西,简直不要太幸福。
在家的时候,早餐大多数都是吃的西餐,不是三明治吐司牛奶果汁,就是牛排之类的。
翻来覆去国外也就只有那么几种东西而已,吃的她觉得都怀疑人生了。
在国外的时候,她爸妈从小就习惯了那样的早餐,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反倒是觉得普通老百姓吃的东西,既没有营养又不健康。
他们觉得油条是油炸的,不够健康,而且很多油条里面可能还是含明矾的。
他们觉得生煎包不够健康,一大早上就吃那些油腻腻的东西,脂肪含量有点太高了。
如果早上喝白粥,吃一些小菜,他们又觉得吃的太清淡了,根本没有营养价值,也不够支撑一上午的脑容量。
在他们看来,最营养的早餐就应该是吐司配煎蛋或者是白水蛋,再喝一杯牛奶,就足够支撑一上午的所有营养。
虽然这么说没有错,但是也不能否定其他的美食的价值。
中国美食拥有数千年的历史,可不是他们三言两语可以否定的,所以韩小小并不认同她爸妈的说法。
在国外他是没有什么机会可以吃到那么地道的中国小吃和早餐,她已经受够了国外的干巴面包,跟国内这种软绵绵的面包还不是同一种口感。
如果再让她在国外待几年,恐怕她都会觉得活下去都没什么意思了,毕竟人活着还是得为了一口吃的。
先不说营不营养,健不健康的事情,如果连吃美食都变得没有意义了,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
如果吃不到美食,人生仿佛都黯然失色了。
都说吃到好吃的东西,人类的大脑会分泌多巴胺,如果多半都不分泌了,人跟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呢?
韩晓晓带着沈亦辰来到他们家附近的早市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