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还能有什么法子?主上对她们不理不睬,甚是冷淡,现在的主上已非昔日的主上。
霁月见她跟个榆木一般,就是不懂得变通,自己则也是憋着一股气睡下了。
屋内,沈娇娇辗转反侧,想到要去京城,一切都是陌生的,即将面对的那些事情也很让她不知所措,想起这一段时间发生了好多的事情。
清风与霁月,曾经是相公最得意的两个属下,她们现在对她和相公也是形影不离。
“相公,睡了吗?”
“娘子,我在。”
宋煜看着媳妇儿,一片漆黑之中,沈娇娇迟疑道:“你觉得,清风好看,还是霁月好看?”
“……我能说娘子好看么?”
他并不知道媳妇儿为何会问他这个,莫不是她自个儿吃醋了。
“不可以,我在问她们俩。”沈娇娇无心睡眠,好容易想到一个不错的话题,她可感兴趣了,所以来问问他的看法。
宋煜很认真的思索半晌,道:“都不好看。还是娘子最好看。”
沈娇娇差点儿没掐死他。
清风跟霁月明明就是两个大美人儿,他怎么就觉得人家不好看呢?顿时知道以前的墨卿煜为何哪个女人都看不上眼了。
“相公,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沈娇娇想想自己的脸蛋儿,还可以,挺不错,但他不是非颜控么,就算是天下第一的美人站在他面前,他怕是都不屑一顾。
若不是遇到她做他的娘子,宋煜这个男人,怕是真的要注孤生了。
“相公对娘子,是一见倾心。娘子对相公,是日久生情。如此,绝配。”
宋煜在大婚当日,揭开她的红盖头,那一瞬间,他心动了。
沉寂了二十多年的心,在那一刻,萌动。
沈娇娇想了想,一见倾心,那还不是看脸?她不满道:“说到底,你是喜欢我的美貌。”
“不。是喜欢娘子的个性。”宋煜喜欢娘子,的的确确是喜欢她这独一无二的小性子,若是娘子生得貌丑,他也喜欢,无论娘子是胖是丑还是矮,他都喜欢。
他喜欢的是娘子的内在美,偏巧娘子还有外在美,在他心里,娘子就是完美的。
沈娇娇回过头来想想自己,是怎么一步步沦陷的,还不是被他又哄又撩又苏的攻陷。
“你以前也是这么把清风跟霁月哄过来的么?”
不然人家咋那么死心塌地的为他出生入死,宁愿牺牲,也要为他完成任务,忠心耿耿的陪伴在他身边,甘愿做下属。
“不是。”说起清风与明月,宋煜反而是将她们历练出来的,那是非常人所能忍受的痛苦,在万里挑二中,选择了她们,自此后,便不再让她们吃苦。
只要好好的跟着他做事,不背叛他,宋煜自然厚待。反之,则斩草除根,不留情面。
“那你是怎么让她们心甘情愿跟着你的?”
“仇恨。她们要找寻一个能帮她们报仇的人。而我,能给她们。”
宋煜哄着媳妇儿入睡,天色已晚,再不睡就睡不了多少个时辰了。
沈娇娇带着对他过往的好奇,逐渐的沉沉睡去。
次日早,清风自己煮的粥,她让霁月尝过,整整重做了三次,幸好赶在他们睡醒之前,把粥重做了出来,放在桌上等待凉却。
霁月很不开心,她不知道清风为什么要像个下人一样的伺候他们,如若只是服侍主上,她自然乐意,只是主上不是娶了个农家女么?怎么烧饭、砍柴、洗衣、洗碗,她都不做。
如若是忙着做生意,养她那什么锦鲤,那怎么不说,主上也忙着在县衙里做事,回来还要照顾着她,为此霁月感到非常不满。
她认为,沈娇娇嫁给主上,就该给主上当下人一样伺候他,不仅要给主上宽衣、还要伺候他沐浴,洗脚,为他做家里所有下人该做的活才是!
“清风,你别忙活了!这碗别洗了,今夜我们就跟主上起程回京城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要我们回到京城,那就是我们的地方!莫说是我们俩容不下沈娇娇,就是王府里的老管家、老侍从们,从小服侍主上的人,都容不得她,她进了我们王府后,自有好果子吃!”
霁月内心得意,到时候再慢慢对付她,就她一个贫穷的农家女?也敢做王妃?呸!
她们的王妃,应该是那丞相大人之女,钟离碧儿小姐!钟离小姐跟主上从小一起长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人也生得标致美丽,只有她才配得上主上!
“别这么说,能有勇气嫁给主上的女子,想来也不是平凡的女子。主上能看上的女子,也不是一般的女子。你看看她身上的气质,不是寻常姑娘家能有的。她还有经商的头脑,生意做的又如此之好。何况,她人也挺好的。”
清风再不愿意又能怎么样,主上把她娶都娶进门了,不如既来之则安之。
霁月恨铁不成钢,拦住她拿着碗的手,自己来代替她洗。
“我倒是不能够拿她怎么样。但是,清风你莫要忘了,主上还有个一起长大的钟离小姐,她可不是什么善茬。若是钟离小姐,得知主上娶了个农家女做王妃,她第一个不容许。钟离小姐的脾气,你我清楚的很,就连我们当初与主上多谈笑了两句,就被她暗地冷言嘲讽过。”
即使如此,霁月还是认为唯有钟离小姐这样的身份、地位、美貌、才学,才能与堂堂的皇叔墨卿煜相配,真正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清风给她递去抹布,道:“我担心的是另一个人。沈娇娇如何,我并不关心,进了王府后,是死是活,皆看她的本事和造化。只是回到京城,那个人,一定不会想要我们王府好过。”
“……哪个人?”霁月没想明白她的话,低头继续洗碗。
“墨苍澜。”清风没有尊称他一句皇上,只是因为,他跟主上之间有滔天的恩仇。
霁月担忧道:“会不会此行,墨苍澜会派人行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