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小别胜新婚,何况两人本就还在新婚中,小火一点,燃起来的热情便一轮接着一轮,直至两人餍足。
明月高挂,照得外头的夜色多了几分朦胧。
床头柜子上,安静休憩的手机忽然亮起屏幕,跳出一条未知信息来。
……
第二天盛晚照例起得早。
早餐是在楼下买的,吃完后盛晚简单收拾了一下,等回房就见老公穿戴完毕,正在系领带。
“我来吧。”
她上前从老公手中接过领带系好,然后整理衣领,指尖掠过男人脖颈侧边的肌肤时没有阻碍,一如她细致熟络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
“好了,完美。”心头一轻,盛晚的赞美毫不吝啬,“老公,你真好看!”
秦珩舟的目光落在盛晚秀气的鼻尖上,往下是她微张的红唇,一开一合,透着无声的诱人。
喉头一紧,他的声音不由低了些,“晚上要开会,晚点回。”
“好呀,我等你!”
一路送到楼下,盛晚特地留意了一下老公的车。
纯黑,外形普通,毫无特色的平价车。
都说车是男人的第二张脸,盛晚毫不犹豫地认为,这车配不上她那这么帅的老公。
看来得先把车换了。
“路上小心呀,老公。”
隔着车窗,盛晚的留恋和不舍表现得恰到好处,等车一走便全数收起,如转瞬即逝的风景,快得见不到痕迹。
说来也是见鬼了。
昨晚那种时候,她居然会想到那个煞神?
真可怕!
……
位于庆南街隔壁的由水巷是京市一道不太平静的风景。
这里充斥着三教九流,各种各样的人群。他们努力着挣扎着,要在这个乱欲横生的繁华之都里守住那点唯一的栖息之地。
从路口进去,一路都是吆喝声,人来人往中嘈杂喧哗,仿佛一锅烧开的水,不住地沸腾。
挑这么个地方藏人,确实不容易引人注意。
盛晚在其中一栋简陋的筒子楼前停下,进去后直上顶层,两边住户前不久刚搬走一边,剩下一边也是才住进来的。
她伸手在门上规律的敲了三声,之后便站到一旁等着。
约莫一分钟后,门被打开。
“进来吧,老大。”
黎晟一脸睡眼惺忪,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看上去一副待业青年的颓废样。
但谁能想到,他其实是个黑客高手,在黑市上更是榜上有名。如果没有后来的事,他或许不用像现在这样过着躲躲藏藏的生活。
“吃吧。”盛晚来之前顺手买了早餐,之后问他,“人在哪?”
“喏,小房间里。”黎晟吃了口包子,含糊道,“昨天回来就没消停过,还想收买我,说只要放了他就能保证一切既往不咎,还能让我接手明阁的一个堂口,我嫌太吵打晕了他,到现在还没醒呢。”
盛晚:“……”
闻组织是闻竞安从一个只有几人的堂口发展到现在上万人规模的组织,时代在变,很多事情都需要遵守规章制度,所以组织分了明阁和暗阁。
前者为了生计,参与了众多产业。
后者则为了生存,在弱肉强食的圈子里站稳脚跟,奠定地位。
如今明阁的一个堂口,相当于一间上千人规模的企业,资产起码上亿。
“你没心动?”盛晚睨了他一眼。
“这我哪敢动。”黎晟很有自知之明,“我又不傻,怕是我前脚投诚,后脚他们用完我就丢了,还堂主?下辈子的堂主么。”
盛晚忍俊不禁,拍了拍他道,“放心,不会是下辈子的。”
——哗啦。
倾泻而下的水带着巨大的冲击力,原本昏睡中的权叔猛地惊醒。模糊的视线里,一个身影慢慢清晰,原本怔愣的大脑瞬间充满怒火。
“是你!你这个畜生!忘恩负义的小畜生!”
他的四肢被绑在椅子上,喉处还被盛晚扎了针压着嗓子,以致这声怒骂被嘶哑的声音衬得如同将死的蝼蚁在垂死挣扎,毫无气势。
盛晚记得,十岁那年父亲为了历练她把她丢进暗阁里自生自灭,是权叔一直在替她争取。尽管没有成功,也常在她一次次危及时刻出现,庇护她,还在她孤独时,还了她缺失的父爱,让她的童年不至于只有残酷的训练……
可惜。
都是假的。
盛晚咽下那点因往事涌起的涩意。
她冷冷道,“省着点力气,我不是来听你说废话的。”
昨晚黎晟告诉她,他从权叔的口中套出他这次来京市另有目的,是为了一桩买卖。
卖的不是物品,而是人。
并且还是她本该早就死在南城的好友——叶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