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爷爷有个书库
三世桑桑2025-09-08 16:412,260

小妮子打了饱嗝,表情享受。

  最后一碗水,终于还是让韩樱樱喝了。

  余棠原本是想阻拦,但一想到眼前这兄妹二人暂时未表露过敌意,而小妮子又骤然从椅子上跳起,抢夺了那碗茶水,直接仰头喝下。美女刺客眯起眼,瞧见樱樱无恙,随即捡起被樱樱丢在地面的茶碗,放在鼻翼间嗅了嗅,挑眉意外,但却没有言语。

  她嗅到了一大堆补药的气味……

  搞不懂这名叫唐归的小女孩儿葫芦里到底卖啥药。余棠放下茶碗,拉住小妮子回到座位。

  这举动,引来陆笙和唐来的猜忌。

  前者深深皱眉,心想,‘莫不是余棠发现了啥?’

  后者则是心跳加速,‘妹妹是不是背着我干了啥事……’

  身穿连衣裙颇不得体的小女孩儿唐归,低下头,搓巴搓巴衣角,忐忑不安。

  意识到不对劲的唐来连忙哈哈大笑,说了句‘晚饭时间到了,咱们出去吃饭吧’,岔开众人思绪,随即率先朝木屋外走去。

  ……

  山腰处的风景,和山下完全是两回事。

  从这里仰望天空,除了万里无云的空寂感,也更能感觉到大自然的奇妙和自身的渺小。空气清新,算不上鸟语花香,但远处梯田中传来的土腥味儿,以及水稻特有的芬芳,依旧让陆笙余棠二人精神恍惚,好似突然回到了现实社会,好似自己只是到一处农村旅游景点游玩。

  夜,渐渐来袭。

  部落中燃起篝火。

  野人欢呼雀跃,围绕着火焰张牙舞爪,嘴里唱出莫名的歌谣。

  陆笙问了唐来,这歌谣是你们自己编的?

  唐来笑道:“不算全是。他们以前就会唱,不过难听而已。后来我接管这个部落,嫌弃这些歌谣刺耳聒噪,就将它改了改,变成现在这样。”

  歌声悠悠扬扬,配合野人独特的嗓音和语言,旋律竟是非常动听。

  陆笙笑道:“唐兄可真是多才多艺。”

  胖子呼扇两只大手,用自认为谦虚实则得意洋洋的语气说道:“哪里哪里……其实这只是我的冰山一角啦。”

  他咳嗽两声,指着远处的梯田,“那里,原本是一片菜地,种植的啥都有,却唯独没有主粮。当年爷爷将这部落中的一个野人带回去,想将其教化,让其带领部落往文明人伦发展,便教其种植畜牧知识,可那野人聪明是聪明,却不懂得变通。要知道,这座荒岛上最不缺的便是野菜和野兽。这两样东西,只要有点辨认知识的人,出去一炷香的时间,就能搜罗回来一大堆。相比之起来,种菜岂不是浪费人力和土地?所以,我让他们种植水稻。这几年来,总算规模初成,于去年八月份时,收割了第一批水稻,也终于吃到了梦寐以求的大米……”

  胖子吹嘘着自己的励精图治,神采飞扬。

  陆笙则是由心佩服,点头称赞。再想到方才他所言‘出去一炷香,搜罗来一大堆野菜’,不由得汗颜,暗道自己在这荒岛,还真就分辨不出啥是野菜。果然要论野外求生本事,这些野人才是轻车熟路。

  ……

  ‘篝火晚会’正式开始。

  三两个野人,从一间木屋内抬出一只山羊尸体。五脏六腑已取出,扒皮去骨,用粗壮木棍穿插,直接架在篝火的火苗上。不一会儿,香味儿扑鼻而来。只见那位身材高大、名叫‘王隋’的野人,右手拿一柄石刀,左手则是从身旁的罐子中不停掏出些粉末,向羊肉上挥洒。

  陆笙闭眼嗅了嗅,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面露惊喜,“这……这是调料?”

  唐来笑道:“对啊,惊喜吧?是不是没想到像我们这种地方,也会有调料的存在?呵呵,不要小看野人的智慧。他们虽然茹毛饮血,但对于味觉的追求,也是不亚于外面世界的人类……当年我接管这里之后,便发现他们每次吃东西的时候,会拿一种植物的汁液在食物上涂抹。我研究了一番,发现这植物可以食用,便将其晒干,研磨成粉,制成调料来使用。”

  他站起身,从小唐归手中拿来长刀,来到篝火前,切割下一块羊肉,回来递给陆笙,“尝尝,味道很不错的。”

  陆笙也从来不是个客套的人,直接放入嘴里,咀嚼半晌,吞咽下去。

  羊肉膻味十足,颇有嚼劲,再搭配那莫名的调料,当真是唇齿留香。

  余棠和小妮子依偎在一起。

  不知为何,美女刺客只觉得怀中的小女人浑身发烫,鼻息加重,好似在承受莫大痛苦一般。低下头,仔细观察了片刻,发现樱樱只是体表温度升起,但眼神却清明透彻,并未表现出不舒服的神情。又伸手试探了下她的体温,轻声问了句‘是否不舒服?’,小妮子乖巧摇头,只是看着不远处篝火上的羊肉,吞咽唾沫。

  余棠想起先前的那碗水,里面好似混杂有补药的成分,便将小妮子的异样归结于虚不受补吧……她又试探了下后者的脉搏,感觉到强健有力,遂放下心来。

  眼神瞥向在一旁低头不语的小唐归。

  ……

  豆蔻年华生淑气。

  小唐归却丝毫没有啥淑女风范。

  她喜欢玩长刀,喜欢大口吃肉,喜欢跟随哥哥外出狩猎,在部落遭遇袭击的时候,也总喜欢身先士卒。唐刀耍得贼溜,不论是砍人砍菜砍柴,都能一刀劈成两半,干脆利落。可是,这小姑娘却是人生头一回做这等偷偷摸摸的事情——瞒着所有人,将那颗大补特补能引发欲望的药丸,扔进茶碗中。

  药丸虽然表面红色,但却入水即化,在茶水中散开之后,便会和水质混在一起,无色,若不仔细看,根本瞧不出来,不过其中的补药气味却是难以遮掩。

  这药丸的制作方法,乃是哥哥以前从书里看到的。

  小时候在一起玩耍,哥哥打赌输了刷赖皮,被自己拿刀架在脖子上,情急之下,拿这个秘方‘抵债’,说是全天下最最最值钱的药,要是搁到外面世界,一颗便价值千金,供不应求。

  书,自然是爷爷的藏书,里面包罗万象,啥都有。几乎全是爷爷亲自书写。

  这座荒岛上没有笔墨,爷爷便杀狼杀猪,挑选毛发。

  前者做成软毫,用以龙飞凤舞书写狂草。后者制成硬毫,用来书写小篆。

  这里没有纸张,造艺落后,只能用兽皮放在巨石之间压扁,晒干,经过一番处理之后,当做纸张来使用。

  爷爷有一个书库,具体在哪儿,小唐归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不过从小便求知欲强盛的胖子唐来,却是熟稔地每隔两三天,便会摸到书库里,偷一本书出来和妹妹炫耀。

  几年过去,里面的书全被唐来看光,随即也失了兴趣。

继续阅读:第259章 敌袭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我和美女总裁的荒岛余生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