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爱得刻骨铭心,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吗?
你知道爱得撕心裂肺,又是什么样的感觉吗?
金庸在《神雕侠侣》中写到,小龙女为了骗杨过服下世上仅有的一颗绝情丹,在绝情谷石壁上刻下“十六年后,再次重会”的诺言,然后纵身跳崖。
因为她觉得经过十六年,杨过应该能忘了自己,到那时即便知道自己已经身死的消息,也不至于跳崖殉情。
但她低估了杨过的深情。
十六年后,杨过满怀着期待与小龙女重逢,却发现那只是一个谎言的时候,他依旧纵身跳了下去。
这一段,曾赚足许曼宁的眼泪,被她奉为爱情天花板。
那一年,她十六岁。
但人是会变的,今天,当她再想起那个桥段,觉得其实也不过如此。
十六年来深爱着同一个人,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她也是。
并且还能继续打破这个记录。
二十六年,三十六年,四十六年……
直到她白发苍苍,直到她行将就木,直到她老得忘记所有重要的事情,甚至忘了自己。
她都不会忘记夏末浔。
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
记忆是这个世界上最苦涩、却也最甜蜜的东西。
就像此时,当她在一个无边的黑夜,当她被丈夫揍得遍体鳞伤,坐在冰凉的地砖上的时候。
只要想着夏末浔,仍觉得十分快乐。
…………
“许、曼、宁。”
她摊开他的掌心,在他宽大的手掌里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夏末浔怕痒,写了没几画,就本能地缩手,却被她牢牢抓住,霸道地非要把名字写完。
“中国有个传说,只要我亲手把名字写进你手心里,这辈子你都忘不了我。”她信口胡诌道。
夏末浔有四分之一美国血统,中文虽不能说太烂,但也就勉强能对话的水平而已,一说起习俗典故这些便只有干瞪眼。
许曼宁便常拿这诓他。
“真的吗?那你好好写,一会儿我也要写我的。”他立刻认真起来,忍着痒坚持让她把名字在手心写完,不肯吃亏道。
许曼宁偷笑。
那年她才十六岁,比夏末浔还小两岁,却是他家里正儿八经花了钱请来的中文老师,就为了让夏末浔能在他爷爷过七十大寿的时候,用中文背上一段贺寿的诗词。
夏末浔很聪明,记性也好,母亲安排了四个课时学一阙《壶中天·人生七十古称稀》,他虽不能理解什么意思,但半节课便背出来了。
可他跑去跟母亲说,中文超级难学,缠着母亲让她再多买许曼宁一个月的课。
少男少女,情窦初开,她假公济私,每次来见他,便跟他讲杨过与小龙女,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与范喜良。
“夏末浔,你知道你的这个姓在中文里是什么意思吗?”
“夏天?”
“除了夏天,夏还有一个意思。”她在国内的时候文科是顶好的,卖弄起来,“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世袭王朝,我们常说自己是华夏儿女,这个华是指中华,夏便是指夏朝。”
他微微咋舌:“夏这么厉害?”
“对啊,夏可厉害了!”她骄傲地看着他,“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中国历代王朝,夏、商、周……后面是什么?”
“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晋、南北朝、隋……”
“唐、宋、元、明、清!”
她帮着他一起说完,眼里满满的成就感。
“夏末浔,你是我第一个学生,也是我第一个男朋友。”她看着他琥珀色的眼睛道。
“你不是我第一个女朋友,但一定是最后一个。”他如愿以偿在她手心里写下自己的名字,“许曼宁,你不许嫁给别人。”
夏末浔很好看,她第一次见便一见倾心。
因为混血的关系,他的五官都特别立体,眉如山,目如海,风姿俊丽,又气象深沉,是许曼宁最喜欢的浓颜系,当时的他还在玩乐队,留着长发,发梢微卷,每次接吻,许曼宁都要先撩开他的长发,露出他深邃精致的容颜。
而不管在相恋的第几年,每当做这个动作时,许曼宁总会请不自己地停顿,感慨自己何其幸运。
她从小便无敌自信,可只有在夏末浔面前,这份自信消失了,她变得患得患失。
她向来最有主意,却因为夏末浔,这份主意也消失了,不知不觉改变了喜好。
她开始喜欢夏天,读书时在字里行间找到一个夏字,便会欢喜一阵,偷偷的欢喜,从不与人分享。
她开始喜欢棒球,陪着他看完每一场旧金山队的比赛,从一个棒球小白,到对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如数家珍。
她开始爱上摇滚,歌单里都是他喜欢的歌,偶尔在商场里听到同样的歌,便忍不住多停留片刻。
她甚至给自己女儿起的英文名字都是:summer。
…………
第二天清晨五点,许曼宁坐在梳妆台前画妆,掩盖脸上和脖子上的伤痕。
这一夜,她彻夜未眠。
但毕竟她是许曼宁,她可以受伤,却绝不会脆弱,所以你若以为她因为思念和怨天尤人到失眠的程度,那绝不至于。
在她看来,这两样东西都于事无补,她是个非常现实的人,一晚上没睡是因为在想办法,如何才能摆脱眼下的困境。
宋天临手里握着两张牌,一个是女儿,一个就是那些视频资料。
她必须各个击破。
也许,宋天临已经预料到了昨晚家里会闹得天崩地裂,特意回了平常的住家保姆,连江媛都吩咐她晚上在公司酒店过夜,不要回来。
许曼宁化好妆,时间还早,她去儿童房看了下女儿,给她掖好小被子,下楼做早餐。
给咖啡做了个漂亮的拉花后,宋天临抱着小月亮下楼来。
“晚上睡得好吗?”他把女儿放在儿童座椅上,像往常一样笑语温存。
“挺好的。”她不动声色回应,把早餐端到他面前,“火腿煎蛋三明治,趁热吃。”
宋天临满意一笑,似无意抓起她的手,露出她手腕上的淤青。
“我弄疼你了?”
许曼宁脸色一冷,抽回手,用衣袖盖住,把咖啡端到他跟前,又催了一次:“快喝吧。”
“这么希望我喝,你该不会在早餐里下毒了吧?”宋天临半真半假道。
“那你敢不敢呢?”许曼宁并不理他这一套,一扬下颚,眼中流露挑衅的锋芒。
“当然不敢,我这么怕死,不过不吃呢,又辜负了你的一番美意,毕竟你这么低三下四伺候人的时候不多。”
他给女儿系上围兜,切下三明治的一个角,塞到女儿嘴里,又喂她喝了一口咖啡。
许曼宁脸色一变,夺下他手里的杯子:“宋天临,你给她喝咖啡干什么,她还是个孩子!”
“虽然是个孩子,可为了爸爸,有时候也只能牺牲一下了对不对?毕竟你不是一般的女人,杀夫这种事别人做不出来,你许曼宁可不一定。”
宋天临笑容沉下来,看似亲热地将她搂进自己怀里,贴着她的耳朵低语:“不过我也告诉你,想杀我,没这么容易!我忍了你六年,今天既然敢和你摊牌,那就说明做好了所有准备!别跟我玩儿花样,不然后悔的一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