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如斯今年十七岁半,高三生,当年第七区刚出政策,生孩子需要缴税,为了躲一波人口普查,身份证上故意报大了一岁。
元芳比他大了九岁,父亲是方如斯父亲的战友,在搬离贫民窟前,两家的关系好到吃饭一起吃的程度,方如斯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元芳就开始给他擦屁股哄他睡觉了。
元芳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个调皮的小家伙,方如斯从幼儿园开始就表现出了其他孩子没有的野性,经常欺负同学,当然也经常被大班的同学欺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熊孩子。他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咬了抱着自己的元芳一口,小孩子力气不大,也没有留疤,但疼是真的疼。
那时元芳已经上初三了,疼得泪流不止,罪魁祸首方如斯却笑得在地上打滚。
后来元芳一家搬离了贫民窟,两家就很少相聚了。
方如斯趴在元芳身上,像当年那样,在他的脖颈上咬了一口。
元芳皱眉“嘶”了一声,方如斯连忙松开口,看着他问:“疼吗?”
“没有当年疼。”
“那年我是脑抽了?”方如斯从他身上起来,“明明一点儿也不好吃。”
元芳一把把他捞了回来,附耳呢喃:“你好吃就行了呀。”
说着轻巧地翻了个身,把桀骜不驯的不良少年压在身下,两人鼻尖只有三公分的距离。
方如斯静静地看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剪水双瞳里不见丝毫波澜。
没有心动的感觉。他想。
元芳伸手勾了勾他的鼻尖,“你想什么呢?”
“我在想……”方如斯面无表情,“我要是坐牢了,你怎么办。”
“不许胡说!”元芳在冷面少年的额头上印下一个温柔的吻,“再说我是你哥,已经工作好几年了,没了你我还活不成吗?”
“真的?”
元芳一怔:“你刚刚不是说要跟我谈恋爱吗?”
“……是。”方如斯说,“但恋爱总是有保质期的啊!”
“什么保质期,那叫保鲜期!”元芳双手抱着少年的脑袋,眼里的宠溺溢出来,“你既然要跟我谈恋爱,我又怎么会那么轻易把你放走,我不会让你坐牢的。”
方如斯愣了一会,“元芳,如果将来分手了,你还会对我这么好吗?”
这句话的重点是分手,元芳却完全忽视了他想表达的深意:“你终于承认哥对你好了?”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仿佛冰山融化进了蜜罐里,方如斯嘴角漾开一抹温暖的笑,“这世上没人比你对我还好了,我爸我妈都比不上你。”
“知道就行了。”元芳轻轻地揉了一把少年的脑袋,“哥游戏玩不过你,生活技能却是满分。”说着坐起身来,“晚上想吃什么,哥给你做。”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下床,手腕就被一只冰凉的手拉住了。
元芳转回头去,只见方如斯一边解开衬衫的扣子一边对他说:“你不想要我吗?”
元芳咽了口唾沫,见心爱的少年露出瘦削白皙的胸膛,冲动与理智飞速地碰撞起来,呆滞了片刻,他伸手拦下少年惹火的举动,“恋爱可以谈,上床的事必须等你成年。”说着一颗一颗地把少年衬衫的扣子扣好。
方如斯想起江西安排给他的任务,心里涌上一阵恼火:“可不上床的话,根本不算是谈恋爱啊!”
元芳猛然一怔。
难道他……
青春期?
视线渐渐地滑向少年的裆部……诶?并没有多么鼓啊。
这小子不太对劲!
“谁说谈恋爱必须要上床了?”元芳给他扣好扣子后,目光在少年清秀的脸上停留了一会,没忍住伸手捏了一把,“约会吃饭看电影打游戏都是谈恋爱,我们慢慢来,不着急。”
他转身向卧室外走去,“今天吃红烧肉,你太瘦了。”
方如斯诱惑失败,彻底急了:“那不都是我们以前做的吗?你能不能给我点别的体验?!”
元芳僵在原地。
见进攻有点效果,方如斯连忙补充道:“元芳,我想跟你更进一步!”
元芳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在心底念了“不能做禽兽”这五个字上百遍,猝然转过身子,如饿虎扑食般,将少年压在身下。
“去他妈的理智!”
方如斯没料到他冲动起来会这般凶猛,还有一点懵,身上那人就已经吻了上来。
他蓦地屏住呼吸。
嘭嘭、嘭嘭……
心脏在跳动,飞快地跳动。
这是心动的感觉吗?
呼吸突然变得粗重而急促,方如斯大脑一片空白,僵直的身子因没了力气而渐渐软了下去。
元芳劈头盖脸地吻了许久,察觉到怀中的少年在颤抖,这才停下吮吸美味,抬起头看着他的脸。
少年双眸微闭,眼角挂着两滴晶莹。
元芳心头猛地一抽,幡然醒悟。
我他妈都干了些什么!
“对不起。”他扯来被子,盖住少年刚才被他扯开衬衫而露出的胸膛,一个劲地跟他道歉,“对不起……”
“……”方如斯恍惚间回过神来,再次拉住了他手,“不要走,元芳,我……”他声音嘶哑,身子仍在瑟瑟发抖,“我害怕。”
这小子珠宝店都敢偷,除了警察,世上哪里还有他怕的东西,元芳见不得他向自己示弱,心疼的不行,钻进被窝把清瘦的少年抱在自己腿上,“乖,那我们只谈恋爱不上床好吗?”
“嗯。”方如斯用力点头。
元芳松了一口气,搂着他的手臂紧了紧。
下一秒,想起江西的任务,方如斯又使劲摇了摇头,“不行。”
“你到底怎么了?”元芳十分确定他是遇到了难题,“江西为难你了?”
方如斯一口否认:“没有。”
“……”元芳心里涌上一股酸涩,“恋人就该坦诚相待,不会彼此隐瞒。”
方如斯一怔。
“你不想说,我不会为难你。”元芳露出一个善解人意的笑容,面对面拥他入怀,下巴抵在他的脑袋上,“但我希望你真的把我当恋人对待。”
“元芳……”方如斯认真想了想,不知如何开口,只将脸埋在他的肩头,不停地唤着他的名字,“元芳,元芳……”
恋爱到底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我对他……是爱情,还是依赖?
如果没有江西的要求,我还会想跟他更进一步吗?
方如斯不知道。
·
“我是猎风,这位是尼德霍格。”
吴颜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两位非人类,一时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今天游戏清算完奖励积分,他就加了英雄不需要爱情好友,不料英雄不需要爱情竟主动提出希望见他一面,吴颜觉得这世外高人绝对不是那些对他另有所图的绑匪,于是就跟他说了自己家的地址,十分钟后这两人就从他家窗户……飞了进来。
是的,确确实实是飞进来的:一个长着薄冰一样的银色翅膀,一个长得蝙蝠一样的黑色翅膀。
坐在他对面左手边的银发男子正是英雄不需要爱情本尊——确切说应该是魔鬼,五官精致立体,宛若刀刻,皮肤白得发青,甚至还有些透明,脸颊两侧生有淡淡的冰裂纹,但看起来一点也不可怕,反倒很有艺术感。
这位堪称是艺术品的魔鬼继续道:“我们在找一位可以通过视觉让人怀孕的异能者,李清时是第七区政权持有者的继承人,你跟他关系不错,应该也听说过这位异能者吧?”
被称为尼德霍格的黑发青年伸手在吴颜面前晃了晃,“喂,你为什么一直在看他啊?我长得不好看吗?”
“……”吴颜尴尬一笑,向他坦承:“你长得比较像人类。”
真要说的话,高冷的猎风更属于帅的那一类,反倒是名叫尼德霍格的青年长得更俊俏一些。
“……”黑发青年撇撇嘴,那双金灿灿的眼珠子里,瞳孔骤然变成了锐利细长的刀锋状,“明明是我比较珍稀才对。”
吴颜登时惊呆了:“您是……”那眼睛像极了鳄鱼之类的冷血动物,但他本能地认为这人的身份并不这么简单。
对,他绝对不会是鳄鱼精!
难道是……蛇妖?
吴颜机智地脱口而出:“您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