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
司一一和方锐对立而坐。
方锐看着眼前的男人,还是记忆中的模样,翩翩少年郎,长得美,自带着一种仙气,
从他有记忆起,他就讨厌男人,十分地讨厌。他是从贫民窟爬出来的孩子,为了生存,什么都做过。
从十几个小乞丐的手中抢吃的,抢赢了就有的吃,抢不赢就被关在一个小笼子里瑟瑟发抖。
他跑出那间茅草小屋,大雨倾盆,雨水将身上的血液冲刷的干干净净。他离开了这个从他出生到现在的贫民窟,他跑啊跑,不知疲倦地跑,跑到了一个孤儿院的门口,终于体力不支,倒了下来。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躺在了孤儿院的房间里。这个世界上每天死去的乞丐太多了,所以即使当时小小的他杀死了那个乞丐头头,也不会有人发觉。
从此,他就在这个孤儿院里住了下来。他以为自己逃脱了魔掌,只是没有想到,自己不过是掉入了另一个魔鬼的手里。
后来,有人来领养,他用尽了浑身解数,终于被一家富人给领养走了。他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自己,自己想要的,要亲手去争取来。
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人面兽心的家伙。
那天放学的时候,一大群男生将他为在角落里,就因为一个学校混混头子的女朋友喜欢上他和头头分手了,那混混气不过,要来找他算账。
“小子,你挺狂啊,知不知道你碰了谁的女人?”那大哥的小弟拿着手指戳着他的心口,一脸的不屑模样。
他嫌恶地看了一眼男人的手指,身体有些不自觉地颤抖。他向来讨厌这些男人,
但是那些混混平日里在学校里横惯了,见到他这般忽视的模样,自然是怒火中烧。
“兄弟们,给我上,往死里打。”
混混头目一声令下,周围的小弟一哄而上。
他功夫不差,这会儿还没有从刚刚的恶心中缓过来,自然也没有能应对他们拳头的能力。
等到自己能反击的时候,已经是被打得遍体鳞伤了。
他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疼,青春期的少年都是血气方刚,力大无穷。那个瞬间他只觉得,自己这辈子真的可悲,从生下来就被欺负,到死了还是要被欺负。
“住手!”
恍惚间,他听见了一声天籁之音。
一个身着白色衬衣黑色西裤的少年走了过来,他长相极美,即温润,宛如谪仙一般。
“你是谁?”
一个混混头子不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一副书生的模样,真一看就是手无缚鸡之力。
对面的少年只是冷冷地昵了他一眼,说:“放了他。”墨眸一扫,无声的压迫力让周围的小混混们瞬间有了一种瑟瑟发抖的感觉。
“你谁啊,别多管闲事。”混混头子啐了一声。
一旁的小弟扯了扯他的袖子,战战兢兢地说道:“大哥,这个人,我们惹不起啊,他就是司一一,家里的背景大了去了,我们要是不卖他面子,估计明天我们的家产都要完蛋。”
闻言,那混混头子身子一震,狠狠地看了一眼地上的人就走了。
他迷迷糊糊地站起来,想要去对那个人道一声谢。
只是那个少年已经走远了。
等到他再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片油菜花地里,那天,天空很蓝,他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裤子,骑着一辆脚踏车,车座的后面坐着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少女,两人笑得比晴空的阳光还要灿烂。
那样的笑,是他终极一声也得不到的。
后来他知道那个少女叫慕怡昕,是个天才演员;而司一一自小就被称为天才儿童。
再后来,司一一出国了。那个少女依旧留在国内。
他拼了命,考上了司一一去留学的地方,只是没有想到,在哪里,依旧有那个少女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