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杯白开水,让人淡望而无欲品尝。
段雪曼,北京小女子,没有惊世美貌,没有玲珑身段,更没有警世才华,裹在都市里,也只是沙砾般普通的小资一枚。
今天是她24岁的生日,而她的世界就在这一天全部崩塌!
果不其然,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就像今天的太阳显得格外的毒辣。酒店的门口被工作人员摆满了花,全是真真儿的。花儿禁不住太阳无情的烘烤,懒散地飘着淡淡的香味儿。几只彩蝶似乎了解人们的忙碌,竟毫不畏惧地在花间不知疲倦地闲逛着。跳跃的音乐,如千百个小鼓一般疯狂敲动,涌得人心里格外的澎湃,准确的说,是膨胀。
这次参加的可是男朋友与另一个女孩的新婚典礼,那可是她相恋两年的男朋友啊。帅气、温柔、体贴、多金,优秀的让人不放心。而这次,她终于可以放心了,因为男朋友就在今天,就在这里,要与另一个女孩子隆重举行婚礼了。
段雪曼静静地坐着,几乎能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么大的钻戒在众人的欢呼中,由男朋友拿着,稳稳地戴到了那个漂亮女孩的手上,心里如针刺一般。真的好想冲上去把那个美丽的钻戒抢过来,然后对那个穿婚纱的女孩理直气壮地说一声,“这是我的幸福!你丫凭什么这么容易得到!”
可是她也只能够这样想想。众人皆知,今天的新娘子不但有着俏美的相貌,而且还是个艺人,就是会唱歌,会跳舞的那种。最主要的是:她还有一个富老爸,倍儿有钱的上层阶级人物。哪个男孩看到她都会产生想结婚的念头,这是无可厚非的。与今天的新郎官那可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般配指数为5。满分呀!
段雪曼看着看着,忍不住垂下了头,泪不知什么时候从眼框中偷偷溜了出来。轻拭了一下眼泪,她顺手拿出了手机,毫不犹豫地把他的手机号删了。当然,她也是在试图删除回忆,那些再不会属于她的东西。她实在没有多少勇气看着这场婚礼美妙地进行下去,再不想无动于衷地待在这里了,就像是在努力包扎别人的幸福,然后随手在自己的伤口上撒盐一般。须臾间,她舒缓地站起了身来,木木地离开了婚礼现场。
一个背叛自己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请她来参加婚礼?而自己又是最没出息的,为守着一份倔强,竟傻傻地答应了。
走出了酒店门口,段雪曼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她男朋友,不,现在已经是她人的老公了。看着他帅气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心里又是一阵失落。当初真不应该跟他因小事吵架,让他有了机会,纵身跳入了美人的陷阱。可惜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两年的感情就这样平息了,就算有再多的心有不甘,也没什么意义了。此刻的她突然明白一个道理:爱情就像一个舞台,你方唱罢,她登场。你是有机会成为主角,但不会是永远的主角。爱情真的是这样的吗?依偎在谁的身边,才能一辈子当主角呢?想想都觉得可笑,这个时代是不会有这种可能性的。二十一世纪的狐狸精那么多,男人的抗诱惑能力又那么弱,注定是要被美女俘虏的。
看着新郎、新娘两个碧人在漫天粉色花瓣的包围中,互相拥抱、亲吻,跟自己破落的爱情人生,倒真是鲜明的对比。段雪曼淡淡地舒了口气,潇洒地戴上了攥在手上许久的紫色太阳镜,顺手又把肩包往上稍提了提,任凭身后的花瓣悠哉地飘落,音乐疯狂地膨胀,抬脚毅然离开了酒店。
此时的她突然觉得什么都没有意义了,人生只在这一瞬间开始变得空落落的,泪水再也抑不住,心里七滋八味,怎一个酸字了得?走在三环路上,顶着火辣的太阳都不觉得热,心冷,全世界都哆嗦。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她只想冷笑,心情不好时,看到什么都觉得伤感。下辈子投胎,一定要投个超优秀胎种:有着靓丽如李小璐的容貌,优美如范冰冰的身段,最好是比尔盖茨的后代,那么自己什么都不用愁了。这次回家,一准又要被妈妈安排去相亲了。她轻抚了一下太阳镜,微叹了口气,跟男朋友分手后,截止到今天已经被妈妈推去相了十五次亲了,只是均以失败而告终。她再不想沦入这样的命运中了,在妈妈眼中,自己好像真的要嫁不出去了似的。而剩女就是这样一年一年剩下来的。
阳光无情辣烤,微风不屑慢吹,这样难过的天气实在少有,估计40度都不止。突然一阵女孩子的嬉戏声,似乎从地底下传出来一般,当即打断了段雪曼缥缈的思绪。她浅意识地往前跨一步,扶住了站牌,顺手摘下了太阳镜,紧锁眉头,细细地环视了一下周边:炎热的太阳没精打采地照着地面,除了路上稀稀落落几辆汽车在飞驰,什么也没有。她嘘了一口气,终于感觉到了热腾,伸手从包包的纸巾袋中,抽出了两张湿纸巾擦了一下额上的汗。这暴热的天气!汽车不留神,没准都能着火,更别提人了。这不,自己都已经热得开始出现幻觉了。
一张宣传页被她平整地铺到了路边台阶上,长舒了口气后,拿出手机坐了下来,无聊地捣弄着小游戏,只期待着赶紧飞过来一辆出租,马不停蹄地载自己回家。没等她打开游戏页面,又是一群女孩子的追逐嬉戏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清灵如水,比刚才的更为真实、清楚。她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杏眸水溜溜地转了一下,忍不住又朝四周看了看,心里一阵阵发紧。定神3秒钟后,一骨碌爬站了起来,“不会吧,鬼——”心里发颤之际,开始死命地顺着路边往前跑了起来。她可是曾听别人瞎掰过,无论是正午十二点,还是晚上十二点,都是鬼最喜欢出现的时候,而现在已经差不多到了十二点。
那个声音依旧持续在段雪曼的耳边,她紧皱着眉头,捂紧了耳朵,连太阳镜、包包掉落在地上都无暇顾及,如同着了魔一般,疯狂地往前飞奔。
前面两步花坛旁,一个十五、六岁,拢着小发髻,穿着蛾黄碎边清装的女孩子朝她安静地微笑。段雪曼的脚步戛然而止,眼睛睁着溜溜圆,惊吓之余,忙伸手捂住了眼睛,颤颤地告诉自己:“这是幻觉,是幻觉,绝对是幻觉。大白天怎么可能有鬼呢?幻觉,是幻觉。”她不停地安慰着自己,捂着眼睛的手开始瑟瑟发抖。
只见那女孩淘气地往前走了一步,道:“怎么了?梦梦,该回家了。”声音清澈、透明。
段雪曼豆大的汗粒从额上悄然滑了下来,此刻只有一个意识:铁定是碰到鬼了。惊慌过度,她转身便直直地往回跑,却不幸地踩在了身后的一片香蕉皮上。北京的环保一直搞得很好,为什么偏偏这会儿地上还有个香蕉皮呢?段雪曼无力的郁闷着。只觉得身体腾空而起,重重地摔落到了地上,头与台阶来了个亲密接触。“这算不算是自由落体呢?为什么所有的不幸都要发生在我身上呢?我招谁惹谁了?”
段雪曼的脑袋已经开始眩晕,她潜意识地伸出手来,摸了一下后脑勺,当看到手上血色一片时,眼神顷刻间呆木了。“血?我要死了吗?不会吧?我还没结婚呢。”
此刻,那个清装女孩突然弯下了身来,朝她眯眼干净一笑,“啧啧,不听话的后果呀。这下好了,只能劳驾我扶你回家了。”说着,便伸手扶她。段雪曼本来还有些意识,可是看到她时,又再度受到了惊吓,清眸转了一圈,两眼一闭,彻底晕昏厥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