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从我记事以来就只有母亲一直陪伴着我。
现在想起来,在那个小山村的日子才是我最幸福的日子。
日出鸟儿在林间欢快的歌唱,我会进山采蘑菇。
下午,我还会下河捕鱼。
整个山村宁静优美,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
可是这里的人对我和母亲并不友好,很多人常常在背后议论我和我母亲。
他们说我母亲是个水性杨花的歌女,说我是个杂种。
那时候我才六岁,根本不懂这两个名词意味着什么。
我只知道,我很不快乐。
我不喜欢那些人盯着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什么脏东西一样。
不仅如此,村里的小孩子也不愿意和我玩,每次遇到我就会欺负我。
我还记得我们村的村霸,是一个叫张小虎的胖子。
他长得壮,个子又高,力气挺大。
每次打我,都好痛。
我没有朋友,除了母亲,没有人愿意跟我说话。
直到七岁那一年,我有了第一个朋友。
那是一条土狗。
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流浪到我们村子里的,长得皮包骨头,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就跟我一样。
也许是同病相怜,我收养了它,这也让我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艰难。
不过,这一切我都觉得非常值得。
我有朋友了,哪怕它不是个人。
可它非常聪明,能听懂我说的话,还会保护我不受小胖子的欺负。
我本以为我平静的日子会这么一直继续下去,有妈妈,有小狗。
可谁知,小狗死了。
为了保护我,被小胖子用石头砸死了。
那一天我发了好大的火,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第一次还了手,把小胖子摁在地上疯狂摩擦,还用石头砸破了他的脑袋。
小胖子被我砸死了。
我不是故意的,可他却死在了我的手里。
那个时候,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我看着小狗和小胖子的尸体,第一次觉得,生命……真的好脆弱,它经不起风吹雨打,经不起狂风雷鸣。生命,就像是一个需要人们细心呵护的孩子一般,稍有不慎,就会彻底消失在这个世上。好像从来就不曾出现过一样。
母亲知道我杀了人,连夜带我离开了村落,去了城里一处豪华的府邸前。
她那个时候的身体已经非常不好了,整个人瘦得皮包骨,可还是拼命的敲打着府邸大门。
很快大门打开,一位雍容华贵的妇人带着佣人走了出来,用一种无比厌恶的眼神看着我的母亲。
妇人刚想呵斥我母亲,眼角却看到了我,于是硬生生的把药脱口而出的话给咽了回去,只是语气不好道:“你怎么来了?”
我母亲闻言居然噗通一声跪倒在妇人面前,还拉着我也跟着她跪下,不停祈求着妇人:“夫人,我知道我罪孽深重,我不该再来打扰你们的生活。可是夫人……我活不了多久了,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青山。他还小,他也是宋家的血脉,请夫人看到这个份儿上,收留他吧。”
妇人闻言眉头微蹙,再次看向我的时候,脸色渐渐缓和了几分,吩咐一位佣人带我离开。
我不想走,可是母亲却把我推到了佣人怀里,笑得很是慈爱:“青山乖,这里才是你真正的家,听话,快回家去,啊?”
“我不要!”我才不想回什么家,这里也根本不是我的家:“妈,你是不是不要我了,我不要,我会乖的,我以后一定乖乖听话,你别不要我。”
“我……”母亲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说什么傻话,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你的母亲。”
说完,母亲不顾愣住的我,指着一边雍容华贵的妇人:“看到了吗?她才是你的亲生母亲。”
“你骗我,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你就是我母亲!”我肯定不会相信母亲的鬼话。
如果我不是她的孩子,那她为什么要怼我这么好?
她每天都会为我留一个窝窝头,自己去啃树皮草根。
每天夜里,她一边咳嗽一边为我缝衣服。
她对我这么好,我怎么可能不是她的孩子?
母亲闻言轻笑出声,转过头去不再看我,语气却逐渐冷硬:“我没骗你,我不是你的母亲。我和宋家有仇,所以才会在宋夫人生下你之后偷走了你,为的就是报复宋家。你觉得我对你好吗?呵呵……你本来是宋家的大少爷,本该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有大房子住,有书念。而我,却让你过了七年的苦日子,现在你还觉得我对你好吗?”
我……哑然!
这么算起来,母亲确实对我不好,因为她夺走了原本应该属于我的生活。
“行了,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带小孩子太难了。而且我还这么年轻,没了你这个拖油瓶,我还能再找个男人结婚成家,生一个有着我的血脉的孩子,明白吗?”
说完,母亲深深的看了我一眼,亦然掉头离去。
我猛然回过神来,想去追,可是佣人们却拉住了我,把我拖进了府邸。
自此后,我就有了个新的身份,宋家大少爷。
我有父母,还有一个弟弟。
我的家很大,家里的佣人也很多,每一个都对我恭恭敬敬。
宋夫人对我非常好,她给我安排了一个大院子住,每天都让佣人小心翼翼的伺候着我,还送我去念书,每天还会问我的功课。
可是……
我并不开心。
因为我隐隐感觉到,我和弟弟宋振华是不一样的。
面对弟弟的时候,宋先生和宋夫人的笑容无比亲切。
不像是面对我的时候,总带着一丝淡淡的疏离。
弟弟要是做错了事,宋先生和宋夫人也会严厉的教训他。
弟弟要是做了好事,宋先生会抱着他举高高,说一声不愧是我的儿子。
可是轮到我……
不!
宋先生和宋夫人从来都没有教训过我。
特别是宋夫人,要是我在学校表现得好,她会,满意的点点头,告诉我继续保持。
要是我表现得不好,或者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宋老夫人也会淡淡的教导我,告诉我下次遇到这种事应该怎么做。
怎么说呢?
隔着一层。
真要说的话,对我,像是外人寄样在家里的小孩一样。
对弟弟宋振华,他们才像是父母。
可是我不甘心,比起弟弟宋振华,我明明更聪明,也更优秀。
为什么宋先生从不会表扬我,为什么宋夫人不会对我露出慈爱的笑容。
那时候我天真的想,或许是我不够出色,要是我能更出色,父母一定会像是对待弟弟那样对待我。
父亲会抱着我举高高,母亲会小心翼翼的嘱咐我不要骄傲。
于是我更加努力的去学习各种专业,各种技能。
只要是我不会的,我都会去钻研。
直到我十五岁那一年,偶然间听到了父母的谈话。
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并不是母亲的儿子,我只是一个私生子。
原来是这样啊!
所以,我和弟弟是不一样的。
不管我多优秀,多聪明,父亲只会厌恶我。
而母亲,对我也只有疏离客套。
我站在远处,看着那一家人其乐融融。
而我,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外人。
那我母亲呢?
她还在吗?
那天之后我费了很多的功夫去打听生母的下落,一年后才得知,六年前,我的生母,那个可怜卑微的女人,那个狠心说着我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女人,已经离世了。
生命真的好脆弱啊!
这是我第二次这么认为。
从来都不是环境去适应生命,而是生命去适应环境。
这个星球上,所有的物种为了生存下去,都会不断进化,努力去适应这个星球。
只有人类,是个例外。
人类很脆弱,从三楼落下就会摔伤。
而猫狗从三楼跃下,根本不会受损。
还有生产的时候,很多动物一胎孕育很多个孩子,并且这些孩子短短几个月就能跑能跳。
人类,大多数一胎只有一个,还很脆弱,需要细心照顾。
每个女人生产的时候,都像是在鬼门关走了一圈似的。
为什么会这样?
这没道理。
那时候,我就陷入了一个怪圈。
我不为生母的死难过,我只是感叹生命无常,稍纵即逝。
一如我当初感叹那个被我亲手杀了的小胖子一样。
可是很快的,这个问题就被我扔出了脑海。
念高三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是高二的,是我的学妹。
她好美,就像是一个落入人间的仙子。
她的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药香,非常好闻。
可是女孩子很高冷,对谁也爱理不理,而且她好像还会拳脚功夫,我曾亲眼看到她一个人把五个男孩子打得落花流水。
嗯!
还是因为我!
因为当时我正在被那五个人为难。
女孩子救了我,也偷走了我的心。
从那一天之后,我的目光都会时不时跟随着她。
她不爱笑,只有一个好朋友。
那是一个长得胖胖的男孩子,有点像被我误杀的张小虎,又不像张小虎。
因为这个小胖子不会欺负人,不管对谁都是和和气气的。
为了接近女神,我抱着目的性的接近了这个小胖子。
小胖子确实有点蠢,不管我说什么他都相信。
我当时不懂,为什么女神会只和这个小胖子做朋友。
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小胖子待人真诚,心无城府。
他虽然长得不咋滴,不及我美貌的千分之一,可他真的是一个好人。
对待这样的好人,我也渐渐的生出了几分真心。
时间转瞬而逝,高三已经进入了下半学期,我快要高考了。
而我和小胖子也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高考完毕的那一天,我约了小胖子吃饭。
当时我喝了好多酒,说了好多酒话,还透露了一直藏在我心里的秘密。
我……喜欢那个叫唐若澜的女孩子。
小胖子一听乐了,并告诉我:“兄弟,巧了,若澜也很喜欢你啊!只是她脸皮薄,不敢说,也不让我跟你说。”
什么?
我当时都懵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
我一直暗恋的女神,原来也是喜欢我的么?
“那当然,兄弟我给你讲,若澜你别她高冷,其实她那心气儿高着呢。她小时候都说过,未来的相公必须是人中龙凤。兄弟,你再看看你,长得帅,成绩好,不管什么一学就会。就你这样的极品,怎么可能没引起若澜的注意啊?要我说,你就勇敢一点,好好的和若澜告白,相信我,她一定会答应你的。”
在小胖子的鼓励下,第二天,我终于鼓起勇气,买了一束鲜花,鼓起所有的勇气向我的女孩儿告白。
结果如小胖子预料的那样,我的女孩当即接受了我的告白。
我也第一次看到了,她微红的脸颊。
和若澜名正言顺之后,我和小胖子的关系也越发的好了。
我们成了真正的铁三角。
而且越是和唐若澜相处,我就越爱她。
我发现,她不止是成绩好,长得漂亮,她还来自一个隐世家族,一手医术出神入化。
我开始自卑。
我开始焦虑。
我的女孩这么优秀,而我却非常平凡,如果有一天更优秀的男人出现,我的女孩会不会抛弃我?
有了危机感,我更加努力的去学习。
在我二十一岁那一年,就提前的学完了大学课程开始读研。
二十二岁那一年,我拿到了双学位,正式告别大学,开始创业。
我的女孩一直不离不弃,不光在生活上给我鼓励,还在事业上位我搭桥铺路。
在她的帮助和我努力下,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攒下了很多私产。
我发誓,我要用余下一生来对我的女孩好,我要把世上一切的美好都捧到她的面前。
时光荏苒。
在唐若澜大学毕业的那一天,我终于向她求婚了。
她也答应得很干脆,接受了我的求婚。
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世上最幸福的男人。
小胖子作为我们的见证者,还向我讨要了一个大红包。
二十五岁,我和唐若澜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组建了家庭。
她虽然娇生惯养,不喜欢做家务,但也不喜欢别人伺候着,所以买婚房的时候要求买一个小两室就够了。
简单的装修之后,我和她搬进了爱巢。
而我,也彻底沦为她的老公加保姆。
每天从公司回到家,还要做家务,给她做饭。
虽然很累,可我甘之如饴。
第二年,我们的宝贝出生了。
在女儿姓唐还是姓宋这件事上,我第一次和我的小女人发生了争吵,最后以我的失败而告终。
罢了,姓氏而已,我对自己的姓氏也没什么感情,就让让她吧。
若澜说,她的女儿,长大后必定风华绝代。
于是,我们给女儿的名字定下了,就叫唐风华。
风华很可爱,粉雕玉琢,也继承了我的聪明。
我很爱她,风华想要天上的星星,我不会给她月亮。
若澜都无数次抱怨,说我太宠女儿。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理直气壮:“你都说了,那是我女儿,我不宠着谁宠着?”
……
我本以为日子就会这么甜蜜而温馨的继续下去,直到我生命终结。
可是风华两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个意外。
我唯一的朋友,小胖子死了。
他也是倒霉,那一天去银行取钱,结果遇到了劫匪。
枪战之中,小胖子无辜中枪去世。
生命——真的太脆弱了。
这是我第三次这么认为。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一个人能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呢?
死亡总有一天会降临到若澜和我的女儿风华身上,我不想看到这一幕。
我真的不想,哪天回到家,面对的是若澜和风华的尸体。
我害怕了!
我真的怕了!
我不想死,也不想我在乎的人死去。
什么生死有命。
什么自然规律。
都是狗屁!
只要我愿意,没什么做不到的。
有了决定,我守着若澜和女儿一晚上,凌晨的时候我悄悄的离开了家。
尉迟家,是我的母家,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
尉迟老头什么货色,我也知道。
既然他也在追求长生,为什么不能利用?
呵……
不对!
利用算什么?
毁灭又算什么?
只要能让我在乎的人长存于世,什么都值得。
就算她们会恨我,就算以后她们不再认我,我也无怨无悔。
我只是……
不想再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