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难道王副老板找我来不是要做中间人,让欧明夕和冯子彤给我家欢欢道歉的?”
“……”王刚毅词穷,强压下火气,良久才点头:“好,小墨,既然你也把白亦欢带来了,那更好。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今天趁着白亦欢也在这里我们就把话说开。
我先来说说今天的事。今天如果不是因为白亦欢,你和明夕、子彤根本就不会发生冲突。白亦欢可是一名准你老婆!”
说罢,王刚毅又看向白亦欢:“还有你,如果你真的爱他,那就应该成全他,而不是自私的将他束缚在你身边。
你看看他为了你,不但要顶着未婚妻是个杀人嫌疑犯的帽子,还得时不时的为你的冲动买单。
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以帮助,如果你不但不能帮助他,还得随时拖他后腿,那么或许这段婚姻最开始会因为爱而结合,但最终却一定得不到善终。
所以今天当着你的面,作为副老板员,我郑重地嘱咐你,希望你能退出。你,配不上墨霆潇。”
白亦欢也是呵呵哒。正要怼他,墨霆潇握着她的手却是微微一紧,阻止了她说话。
“王副老板,你说我家欢欢作为你老婆,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不但不想着平息事态,反而还将事态扩大化,所以你不看好她。照你这意思,我对象哪怕受了气,也应该看在自己是你老婆的份上加以忍让?”
王副老板想都不想:“那当然!这是作为你老婆的基本素质吧!”
“那好。今晚我就带欢欢去王副老板家,扇你夫人几个耳光,再把你夫人打残,到时候王副老板可不要生气。”
“你放肆!”王刚毅又将茶杯重重地撞在桌上以示自己的愤怒。
“我怎么放肆了?不是王副老板说你老婆哪怕受了气也该忍让吗?怎么放在别的有身份的人身上你老婆就应该这样,可是放在王副老板这里就是放肆了?
老板员知道王副老板你是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人吗?你这样双重标准对待自己的下级不觉得惭愧?”
“我才说了一声要打王副老板的夫人,你就朝我怒喝,别忘了,今天欧明夕身边的这个女人还差点儿就把耳光扇到我对象的脸上了!
都说打人不打脸,她不但当着我的面打我对象的脸,如今王副老板还说我媳妇不够忍让,这是什么道理?难道王副老板是要让我对象学习耶稣,对方打了你的左脸,你还应该把右脸伸过去吗?如果你老婆一定要做到这样才算是有素质?那为什么王副老板不让你夫人出来挨打?
而且按照刚才欧明夕所说,她欺负了我对象,我还手了就是没男人气质,刚才我还没动手打王副老板的夫人呢,我只是说说而已王副老板就冒火了,那王副老板作为男人,是不是也太没气质了一点?”
王刚毅:……!!!
欧明夕:……!!!
“所以就王副老板的第一个观点来说,我对象怼她们,我打她那个表妹,说得好听是他们咎由自取,说得不好听,她们那叫犯贱,吃亏了也是活该。王副老板难道觉得我堂堂一个经理,应该找一个犯贱惹事的女人,而不应该找一个事来了只会解决问题却从不会退缩的女人?死活把一个犯贱惹事的女人推给我,王副老板你这到底是安的什么心?”
见所有人都哑口无言,墨霆潇的脸色却是越来越冷。
以为这就完了?
“其次!!我家欢欢是被法院无罪释放的,法院都判定欢欢无罪,可是王副老板却说我家欢欢有前科,会令人诟病,我是不是可以告王副老板诽谤?有身份的人不管说话还是做事,代表的都是公司的形象,国家的形象,王副老板拿着半截就朝一个跟你没有任何仇怨的女孩开炮,是不是有点太不负责任了?”
王刚毅此刻脸色已经漆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还有,我墨霆潇要什么,自会凭本事去争取,从不屑于玩弄权谋之术,更是对拉帮结派发自内心的深恶痛绝。既然王副老板请我吃这顿饭,那么出于好意,我也善意提醒一句,虽然朋友可以结交,但最好不要拉帮结派,否则一旦中间哪个环节出了错,王副老板辛辛苦苦为自己搭建起来的高楼,恐怕一夕之间就会灰飞烟灭。”
王刚毅此刻只觉得有一口痰梗在喉咙里咳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满脸涨红。
不过墨霆潇已经把矛头转向了欧成和。
“我对你不了解,也不熟悉,所以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欧明夕不止一次的挑衅我对象,这一点让我很不高兴。泥人尚有三分火,看在王副老板的面子上,之前的事情我既往不咎。但是从今往后请你管教好你的女儿,不要再让她去招惹我对象,她要再招惹是非,那就是在打我墨霆潇的脸了。那时候别说你,就算是王副老板的面子我也不会给。
这顿饭就当是我吃了,从此以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今天的事情我也不会再计较。”
说完,墨霆潇牵起白亦欢的手起身走人,留下一屋子的人,面沉如墨。
直到墨霆潇已经牵着白亦欢走远了,王刚毅才中愤怒中清醒过来,拿起茶杯“砰”一声的就甩到了门上,发出一声脆响。
原本幻想和墨霆潇成为一家人的一桌子人,此刻个个的脸都被打得啪啪生疼。
欧成和最先从愤怒中镇定下来,对欧明夕说道:“以后不要再提墨霆潇,我们家和他没缘分。至于白亦欢那边,你也不要再去跟她发生冲突和争执。这个墨霆潇不是你可以拿捏的,你和他不合适。”
所以既然他对自己的女儿没有那方面的意思,那么他本人的想法便是和墨霆潇说的一样,从今以后井水不犯河水,虽然做不成一家人,但至少不是仇人。
可是欧成和的想法并不是王刚毅的想法,和女儿欧明夕的更是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