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遇见即是上上签
埃夫特2024-03-26 12:182,781

我喜欢花,便做起了卖花的生意,卖花的不是很多,但是勉勉强强够养起母亲,第一次见他,是一个雨天,街上人只顾躲雨,并没有在乎谁与谁,来不及躲雨的我,四处乱晃,正巧碰到一个结实的肩膀,伴随我被他扶起,我的花也撒了一地,他看出了我的难处,便把所有花买了下来,我很慌张,不知道如何是好,看着手里被塞的钱,却抬头不见身影,他买了所有花,但却只带走了一支玫瑰,只能心里暗暗想,这个人真傻。

再后来,在邻摊的那卖胭脂的姑娘听说到,那位少爷是本镇李府家的二少爷,但是最近一直闹着要参军,爹娘不同意,便经常逃跑,这次逃跑的后果又是被逮到,那胭脂姑娘说他傻,而我只是暗暗低头一笑,便不在去想。

就在采花的一个傍晚,跟普通的天一样没有差别,我却再次遇见他,他看见了我,只是傻傻的笑,摘完花我们聊了起来,他给我讲他的故事,他的雄心壮志,给我讲保家卫国,独立解放,我听不懂,但看见他眼里发着光我也不由得激动,我们聊了很多,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李卫杰,很好听,在离开的时候我看见他手里面的衣服脏乱不堪,便主动帮他洗,他先是一愣,之后红着耳朵给了我,这个人好可爱。

回到家,洗完衣服后,发现了衣服袖口少了一枚扣子,我找遍了所有的扣子,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便敲开了那卖胭脂姑娘的房门,她得知我的需求便把所有的扣子全给我供我挑选,扣子有很多,但是我只是一眼相中了这枚玫瑰形扣子。少女的心事有很多,我暗暗在扣子背面刻下我的名字,缝上去后,看来看去满是喜欢。

次日我便在傍晚带着几朵玫瑰去了后山,母亲问我去干什么,我说要去采花,我明白我撒了个谎,但是依旧很是开心,到了后山,远远我就望见了李少爷,他和一名女子抱着亲切,那女子并不眼生,她便是这镇里张家小姐,美丽的脸庞让人看一眼就忘不了,要说我怎么认识她,大概因为她是我花店最常来的顾客吧,看见张小姐抱着李少爷哭的楚楚动人,我也没有在上前一步,只是感觉心里空唠唠的,但是,我也不知该如何,便把衣物放在回去的必经之路,之后我起身离开。

一段时间后,镇上传遍了李家少爷逃跑参军的故事,有人赞叹他是英雄,也有人说他傻,但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只是日复一日卖着花,只是偶尔看着玫瑰发呆。母亲看我年龄不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便给我张罗着亲事,而我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样的推脱不到一年,就发生了变故。

一年后,这世外桃源般的小镇,遭到了敌人的轰击,镇里有钱的大户早早离开了这里,只留下了一群百姓与坏人死命拼搏,我的母亲因卧病在床,无法逃走,而我不愿离去她,行动组组长和人把我拖进地窖中,她被那些go ri的人残忍刺死,我们在地窖躲了好长一段时间,在地面上的无论是人,还是牲畜,都无一生还,我也因离开时被敌人击中脚腕,在地窖呆了四天左右,上面的探测传来了好消息。

离开很久的李少爷,带着人打了回来,战争持续了一天一夜,终于我们被顺利解救,但是因为脚上的伤没有及时处理,留下了不能正常走路的后遗症。但是我又有什么可以抱怨的,我活了下来,这些天,小镇向过节一样热闹,自从李少爷回来后,镇里的大大小小都去看望他,说他是英雄,他也曾到医院看过我,但是我太困睡着了并没有见到他,只是再醒来看见一支带着晨露的玫瑰,他走了,他告诉百姓,国家马上解放,现在是人民团结一心的时候,我站在台下,听着他慷慨陈词,夜里,他己走了,他和那些士兵一样,走的匆忙,甚至没有吵醒我们任何人。

第二天,小镇的阳光很明媚,晨曦的微光照在小镇上。醒来看见空荡荡的街道,我明白,他虽然走了,但是小镇的光明来了,过了些时日,我收下了一名男孩,他和我一样,在战乱时没了家,我给他取名为欢喜,因为不想在这乱糟糟的浮华里,没有一丝的欢乐。因为腿病,我将大多数采花的任务交代了他的身上,我觉得在这乱世年代,有他陪着,也算美好。

就这样过了两年,胜利的篇章铺满了神州大地,我在门外的报纸上看见了赫然几个大字:新中国成立。以前远去的富贵人家也选择回到小镇。那一晚,小镇是热闹的,开心的。我和欢喜一起欣赏夜晚美丽的烟火,次日,我和欢喜走在街头,被一位小姐拦住,抬头,正是那许久未见的张兰曦小姐,她问我搭话,问最近的花,但是在她看见我身后的欢喜眉眼诧异,我告诉她这是我的孩子,她从口袋拿出一把糖果塞到欢喜手里,尽管欢喜再怎么推脱,还是被她塞了一手糖,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她只是笑着对我说,她要结婚了,这些喜糖就拿着吃吧。我笑着祝福她。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到家的,但是旁边的欢喜很是担忧,我告诉他,我没有事,让他别担心,两日后,张小姐如期到达,她选了很多花,但是唯独没有一束玫瑰,我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着帮她把花搭配好,在她离开后,。发现了一个信封,表面上写着李卫杰,我没有看,只是默默地把它放进了一个箱子里。欢喜问我为什么不看,我淡淡的笑了,询问他如果有一件事已经有了定数,你还会抱希望改变吗?欢喜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只是挠了挠头,看着我。我当然不指望他能懂。几天后,我还是饶不过欢喜的请求,我还是带着他去了张小姐的婚礼。

婚礼现场很好看,摆满了鲜花,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流逝,关于两个人的传言 也多多少少听了一些。随着音乐的播放。这对新人缓缓走上台,但是轰动的响声中并不是我想要见到的他,于是我向旁人打听才知道,张小姐结婚这位是李家大少爷,李卫忠。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从会场跑出来的,也没有在意他人不解的目光。只是扶着我的拐,很快的回到花店。我打开那个尘封已久的盒子,那是我在战乱也不忘保护好的盒子。盒子里是一支玫瑰还有那封信。谁曾想在那个炮火连天的日子,一个傻瓜为了一支干枯的玫瑰,牺牲了一条腿。随着我把信打开,先是一枚扣子掉落下来。紧接着就是信的全貌。

玫小姐亲启:

挚友,你好。当我开始写下这封信时,我已经奔赴战场。将军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战,但是也是万分惊险,所以每个人都要留下一封遗书。我写了两份,一份给你,一份给家,其实我们以前也写过,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就会烧掉。

记得几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是夏季刚过,你闻起来像人间不该有的味道。之后看着你支持我的决定,缝补我的衣物,那颗玫瑰袖扣我也是很喜欢。不知道何时我发现心会止不住的想你,我以为我们之间的感情向和张张一样,但是我对她,就这是对妹妹,而你,我却想在平安的日子里与你共度余生。但是,那年的玫瑰园里,让你误会,真的很抱歉。再然后,我回来了,当我看见我们小镇生灵涂炭,痛苦不已,我痛苦当初执意要参军,但是我连自己都家都保护不好,连你也护不了。但是,我从不后悔。其实我不太想给你这封信,因为我怕影响你的生活。希望你永远平安,将军叫我了,回见。

                                                         李卫杰

“奶奶,为什么纪念这个人,要用玫瑰啊!”

面对孙儿的疑问,我从回忆中抽出思绪。看着面前的碑淡然开口

“因为,他生前最爱玫瑰。”

欢喜从远处大树下回来,牵着他的妻子,向我走来。欢喜对我说道

“娘,我们走吧。”

“好”

望着回去的夕阳,不由感叹,如今盛世,国泰民安,万家灯火,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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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此生最爱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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