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将野猪扔到地上后,就又跑到林月身边当起了跟屁虫。他一个人在丛林中生活了十年,日子过得随心所欲。遇到林月后,他的人生便由林月来主宰了,林月让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没事做时,那就寸步不离的守在她身边。
那个和阿里一起出去学习捕猎的小少年,正兴奋激动的向别人讲述着阿里勇猛矫健的身手,有两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则羡慕的望着他,时不时瞅瞅一头白发的阿里,眼神中都是满满的敬佩。
阿里重新回到部落后,早就用他每次捕猎的收获,证明了他的强大能力。部落里的男人们,如果不是因为对他那满头白发的忌惮,早就和他打成一片,成为人人相邀组队的大红人了。
野猪丢在地上,自然有人主动来开膛破肚。鲜红的血液被收集了起来,准备分给每个人喝。林月一看,顾不得自己的熬汤煮菜计划了,急忙过来阻止。如今有了盐巴,自然不用再去喝生血了。猪血富含铁元素,在现代也是好东西,自然不能丢掉。
在现代,猪血的吃法种类繁多,那种放少许淀粉,姜末,辣椒粉,香菜做的猪血汤,是林月很爱吃的小吃。她先用温水,加上盐巴,将猪血慢慢煮的凝结成块,然后把那熬煮得半熟的野兽头骨给捞了出来,直接用这个汤制作猪血汤。有盐巴,有那种气味很浓的野菜调味,这个猪血汤怎么着也比生血好喝。
野兽头骨被人拿去放进大杂烩里去了,林月也懒得管了,等猪血汤做好后,先盛了一碗,又在大杂烩里舀了一些粘稠的萩子和苕根糊糊,让阿里给女族长送去。
这些部落人只知道动物的鲜血,骨髓等都是好东西,对身体的强壮有用,但其中的科学知识,他们自然是不懂的。如今林月要将鲜血煮熟了来吃,众人知道她很能弄些新花样,也就没人反对,让林月轻而易举的改变了他们的这个野蛮人标志。
吃完晚餐后,林月将大祭师叫到一边,尽量用浅显能懂的词汇,表示自己要给所有部落人具体分工,希望大祭师能理解支持。大祭师并不知道她要如何折腾,稍微思考了一下,表示,自己暂时会支持,但如果她的方法对部落的生活有损害,或者是遭到所有人反对,那他也无能为力。
林月不过是想将部落内的大小事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只会让大家的办事效率更高罢了,自然不会对部落的生活有损害。
第二天早晨,林月亲自熬煮鱼汤,减少了一半的肉食。她必须要将鱼变成部落的主食之一,毕竟捕鱼危险性要小太多,只不过长期泡在水里,对身体也会有害。但关于这一点,她也考虑到了,那就是只做两个捕鱼罩子,安排四个人轮流下水。
将整条整条的大鱼丢进大陶罐中熬煮,等鱼肉酥烂后把鱼骨剥离出来,浓浓的鱼汤就和稀粥差不多了。每个人一碗大杂烩,一碗鱼汤,一小块烤肉,倒也能吃得饱饱的,且营养也跟得上。
每次吃鱼,林月还是不敢大意,总是叮嘱所有人要小心鱼刺。部落中七八岁以下的小孩子,都是那两个年迈的老妪在照看,看到她们细心的将所有鱼刺挑干净后才端给小孩子,也让林月放心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