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自己竟不知不觉来到了断魂谷。
此地因为地势险峻,经常有山林瘴气,连本地猎户都不敢轻易涉足。
更有传说曾有人在这里打猎遇到过阴兵借道,吓得屁滚尿流。
回村后一病不起,没几天就死了。
看到眼前的一幕,洛云霄脑子嗡的一下,回想起一件往事。
十五年前,一支三百余人的边军奉命进入青石岭,追击鞑子残部。
那股鞑子劫掠了边境两城,还掳走朝廷派往北疆的密使。
当时领军的军候急于立功,低估了鞑子的狡诈。
只带了仅够五天的口粮,没等后续补给跟上就贸然追击。
结果中了鞑子的诱敌深入计谋,导致全军覆没。
当时据说一个人也没回来,没想到都死在这里。
其实这股鞑子是斥候精锐。
鞑子首领早已知晓边军路线,故意在断魂谷设伏。
洛云霄惊讶之余,心中一喜。
下个月就要服兵役,他正愁没有盔甲和兵器用。
可当他越看心头的凉意就越重。
大部分骸骨身上穿的都是皮甲和熟铁札甲。
经过十几年的风吹雨打,瘴气侵蚀,早就腐蚀不堪,捏几下就碎成了渣。
散落的朴刀更是惨不忍睹,刀身被红锈裹得严严实实,有的直接断成两截。
不能用啊!
正在洛云霄沮丧的时候,不远处闪烁的光斑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皱眉走过去,拨开草丛,地表只有碎石和烂泥,可光斑依旧闪烁。
难道在地下?
于是他用锄头开始挖掘,挖了没几下触到硬物,翻开一看是二两碎银。
银子表面已经形成灰黑色的包浆。
用随身毛巾擦拭一番才露出银白色的亮面,用力咬了一口,能清晰看到牙印。
确认是足银无疑。
他不禁恍然,这银子应该是这些边军的随身物品。
人死如灯灭,纵有万贯家财到头来也是一捧黄土。
既然有缘遇到,就借我一用吧。
于是继续四下巡视,不多时又发现一处耀眼的光斑。
这次发现的不是银子,而是一件灰色的鱼鳞甲。
这件甲胄一半暴露在地表,一半埋在土里,他费了一番力气才将其挖出来。
令他欣喜的是这身鱼鳞甲是一件银纹明光铠,旁边还有一柄镔铁短槊。
只有军候级别的武将才有资格穿明光铠!
铠甲表面的鎏银层已经氧化发暗,肩吞有少部分脱落生锈。
胸背的主甲片依旧完好。
稍加修复就能使用。
有了盔甲,可以极大增加战场存活率。
如果洛云霄没记错,这种制式的银纹明光铠,造价有四十五两!
他作为村中保丁,月俸只有六十文,不吃不喝也得六十年才能攒够!
如今是战乱时期,一斗粟米三百文,四十五两能买一百五十斗。
足够自己吃八年!
这把镔铁短槊长四尺七寸(约一米五),造价也有七两。
军候的装备质量真好,历经十几年依然能用。
这马槊是百炼镔铁打造,刃部虽然已经钝化,但无缺口,保存完好。
带回去打磨打磨就能用。
啪嗒。
一块碎银子从铠甲里面掉出来。
洛云霄拿在手里掂量,二两左右。
原来刚才的闪光就是这东西。
加上刚才的二两,已经捡了四两银子。
他有些哭笑不得,军侯大人身上只有四两银子吗?
这官做的也太清廉了些。
又到处踅摸一番,没找到银子,但是找到两把相对完好的镔铁环首刀。
环首刀的刀把是木质的,已经朽烂,刀身重五斤左右。
以他武徒后期的臂力,单手握刀觉得轻飘飘的。
两把合在一起才有些分量。
回头进城让铁匠把两把刀熔了,铸成一把加重斩马刀应该比较趁手。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咔咔的脆响,像是骨头摩擦的声音。
洛云霄浑身汗毛瞬间竖了起来。
这断魂谷除了他再无活人,哪来的声音?
他猛地回头,目光锁定那具穿明光铠的骸骨上。
只见原本面朝地面的头骨,竟缓缓转了过来,空洞的眼窝对着他,下颌骨上下开合,咔咔”声越来越密,像是有东西要从里面爬出来!
“卧槽!”
洛云霄低骂一声,下意识往后急退两步,手已经攥紧了背后的弓。
饶是他心性沉稳,也被这诡异场景吓出一身冷汗,瞬间想起猎户说的“阴兵借道”,心脏狂跳不止。
只见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骷髅的口中滚了出来。
紧接着快速舒展身体。竟然是一条四尺多长的怪虫!
它通体漆黑如墨,身上布满细密的倒刺,头部一对猩红复眼透着阴冷的光。
口器开合间吐着淡绿色的毒涎,落在碎石上滋滋冒烟,散发出腐臭的味道。
“是瘴气滋养的邪物!”
洛云霄瞬间反应过来,这怪虫定是靠啃食边军骸骨、吸食谷中瘴气存活,难怪骸骨都残缺不全。
没等他多想,怪虫发出一声尖利的嘶鸣,听得人耳膜生疼。
它四肢蹬地,速度快得像离弦的箭,带着毒涎朝洛云霄的脚踝扑来。
显然是把他当成了新的食物。
洛云霄早有防备,身形猛地向侧方闪退,堪堪避开怪虫的扑击。
怪虫扑空后,外壳撞在石头上,竟迸出火星,可见有多坚硬。
“好硬的壳!”
洛云霄心头一凛,不敢大意,反手抽出背后的弓箭,一把抽出一支铁箭搭上弓弦,目光死死盯着怪虫。
怪虫一击未中,再次反扑。
就在它跃起的瞬间,洛云霄屏住呼吸,手腕发力,铁箭如闪电般射出,精准命中怪虫的腹部。
“噗嗤!”铁箭穿透软肉,将怪虫钉在地上。
怪虫痛得疯狂挣扎,身体扭动间,毒涎溅得四处都是,外壳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
洛云霄不给它喘息之机,迅速再抽一支箭,瞄准怪虫背部衔接处射去,箭头深深嵌入。
紧接着第三箭破空,精准钉在它尾部的毒囊上,淡绿色毒液瞬间喷涌而出。
怪虫抽搐了几下,彻底没了动静。
洛云霄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握着弓的手还在微微发颤。
妈的,这深山老林里怎么会有怪物。
吓死老子了。
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接近未时,也就是下午三点。
下山还要一个多时辰。
入冬后天黑的比较早,酉时就差不多黑透了。
再不回去,家里媳妇该着急了。
山里的夜路不好走,一脚踩空就是天人永隔。
于是他赶紧用绳子将铠甲、短槊,两把环首刀绑在腰上,一手扛起猎物。
大踏步往山下走去。
铠甲,兵器和猎物,加一起有百余斤重。
但是对现在的洛云霄来说不算沉。
不过路远没轻重,他还是走一段路停下歇一会继续赶路。
...
此时,陈家村村口站着两个人。
苏云裳、苏雨裳姐妹都急疯了。
洛云霄辰时进山,天都黑了还没回来。
苏云裳现在既担心又恐惧。
昨天才嫁给洛云霄,如果自己夫君有什么意外,那她们姐妹又要面临归属问题。
搞不好会被充为军妓,生不如死。
正在二人焦急的时候,月光下影影绰绰走来一个人。
“云裳,雨裳,你们在这干什么?”
夜幕下,洛云霄的夜视能力在三十米外就看到二女站在村口。
“夫君,谢天谢地,你可回来了!”
二女迎上来帮洛云霄拿东西。
“夫君,你去哪了,怎么这么久才回?”
苏云裳接过洛云霄的药篓问道。
“回家再说。”
他身上带着兵器和盔甲,担心有村民看到不好解释。
一行人回到家中,一股暖意扑面而来,苏云裳姐妹早已经将火炕烧好。
现在屋里暖意融融。
秦红袖看到洛云霄平安归来,眼眸中带着期盼和欣喜。
提着的心终于落下来。
她和苏家姐妹一样,担心洛云霄遇到什么意外。
洛云霄将猎物和兵器卸下来放在地上,呼出一口气,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下山途中又遇到一只山鸡,顺便丢出柴刀将其打晕带了回来。
“今天收获不少,明天让你们开开荤,尝尝鹿肉。
这些药材你拿去处理一下给红袖用上吧。”
苏云裳接过药篓,看见野山参,黄精,三七和金疮药所需药材,眼前一亮。
心中不由得暗喜。
老夫君别看年纪大,做事还真靠谱。
“夫君,这两支老参年份至少有四五十年,你打算如何处理?”
“黄精,三七留着,五十年老参自用,另一支拿到药铺换钱。
其他的你看着办吧。”
“好的,我把这支老参清洗晾晒一下,给夫君煲汤喝。”
苏云裳开始处理药材。
“夫君,这些兵器你从哪里弄来的?”
秦红袖惊奇道。
“青石岭腹地偶然看见的,有好多骸骨,找了半天只剩下这几样东西能用。”
“十几年前边军靖武营三百人进山狙击鞑子,无人生还。
我父亲当年三次派人进山寻找遗骸,都因山林瘴气,地形险恶而无果。
没想到被你发现了。”
秦红袖一声叹息。
洛云霄点点头:“原来如此。”
怕三女担心,他没提到自己在断魂岭遇到怪虫的事。
他拿起铠甲对忙碌的苏雨裳说道:“你会不会缝补铠甲?”
苏雨裳将热好的粟米饭放在桌上,打量一下铠甲:“会的,县城西市有军营流出来的残破甲胄,如果能买到,能拆补一下。”
“好,改日我去淘一些回来。”
“夫君一定饿了吧,先吃些东西再说。”
苏雨裳乖巧的站在洛云霄跟前嘱咐道。
洛云霄端起饭碗就着野菜,大口吃起来。
他早就饿得前心贴后心了,这顿饭吃的格外香。
有媳妇惦记,回家有热饭吃的感觉,真好。
不过一想到不久就要奔赴战场,心中不免有些隐忧。
不知道眼前的好日子还能维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