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曜一脸一言难尽地看着面前这人。他身上还疼,鱼肉粥喝下去那么久了,感觉那股子腥味还在喉咙里没有散开。
他没想点破黎锦的女子身份,只是淡淡地说:“她给阿万做事,你可以试试。”
给阿万做事,那就是给皇帝做事啊!那人惊了惊,挠挠头:“那就算了……不过他既是陛下的人,殿下你住在这合适么?”
沈曜知道元真族递降表想要求和的事后,就一直申请暂调回京,但是却被“北地战事未息,珉江王处尚需重兵据守”为理由给拒绝了。
事实上,沈曜在拿到过冬的服装,趁着新年打了一波,把珉江王彻底赶出珉江流域后,后者据险不出,战事就胶着了下来。
现如今春耕在即,秦朝这边缺粮,珉江王那边怎么就不缺?新打下来的根据地还得整顿休息,战事继续推进,于秦军这边也没好处。
于是,双方暂时进入了一个诡异的默契期,休兵,先把粮食种下去再说。
元真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递上降表的。
元真族自打新任统领上台后,野心勃勃,他没像以前的统领那样,抢一波就跑,而是联合珉江王入侵中原,显见所图甚大。
沈曜一点也不相信对方会主动投降,所以坚决拒和,要继续迎战,把人打瘸打瘫为止。
可是他想打,朝中有的是人不想打呀,主要也是战事持续太多年,百年动乱,朝代都换了好几个,皇帝轮着来,大家对战争都疲了,从上到下,就没几个想打的。
也就是因为这点,不管是皇帝还是朝中大臣,暂时都不想他回来。
所以,沈曜是偷跑回来的。
京郊城外忽然加强的兵力,布置的盘查,其实不是为了防止有奸细渗透,而是有人获得沈曜偷跑回来的消息,想抓他一个现形!
路上得了几波追击,沈曜早就觉察出自己随行的队伍里兴许是出了奸细,一直在想办法脱队,一直也没有更好的机会。
碰上黎锦,实属是凑巧了。
他们没想到给黎锦做车夫的两个人居然是老兵,而且看样子,还认出了他们一行。加上黎锦又抬出聚味楼的名头……沈曜和军师当即一对眼,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由沈曜假装和黎锦随行,另外一路就随着军师往另一边走引开追兵,同时查出奸细。
现下军师这是查明奸细,收好了尾巴,混进城和沈曜汇合来了。
两人堂堂正正表明身份暂时还是不行的,元真使者还没到,他们还有时间再谋划谋划。
可如果在此之前就让皇帝知道沈曜不听军令偷跑回来……后果难料。
沈曜只说了一句:“你来之前,阿万来过此处两回。”
两回都没有发现他,足以说明问题了。
军师痛快闭嘴,只觉得此间主人知情识趣,又有那一手别出心裁的伤口缝合术……更想招揽了。
军师眼睛一转,有了主意。
……
黎锦把花花草草侍弄好,蹲在地上看着这些新鲜的花儿草儿,尤其是那几盆长得又壮又好的棉花苗株,心情十分之好。
她在地上画啊画,画了一个洒水壶,这东西不用太麻烦,壶身用陶瓷,壶管就用竹筒,末端竹节处钻些小细孔。简易版的洒水壶就成了。
将画抹掉,她拍拍手,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完美。
有了花洒,回去后,种粮育种,也会方便很多。
正准备回房重新画个图,明日找人去订做几个,陶阿婆过来禀告说:“客房借住的郎君,有一亲属寻来,想亲向娘子道谢。”
在熟知内情的人眼里,陶阿婆和陶阿公身份特殊,这人自称沈曜的亲属,要来谢她,陶阿公和陶阿婆既然拒绝不了,想来,来人身份更不低。
黎锦想着以后要做的事,点点头:“我去换个衣衫,劳驾阿婆让人在花厅稍候。”
回去把身上沾了不少泥和土的衣服鞋子换掉,黎锦就带着童子打扮的娃娃,去花厅见客。
她倒是没想到,那人也是熟人,曾在路上有过一面之缘,还是沈曜队伍里,第一个来跟他们攀谈说话的人。
自然了,他化了妆,戴了两撇小胡子,大概自觉化妆效果已达成,黎锦认不出,装作两人第一次见的样子,自我介绍姓萧,跟沈曜是什么亲戚关系他没说,就简单粗暴道谢来的:“郎君大义,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礼并不薄,一只聚味楼的烤鸭,一床聚味楼下属作坊羽衣坊出品的羽绒被——这里得说一下,自打军中对羽绒衣的需求量没有那么大后,万掌柜让负责收鸭毛的阿甲在城里开了个仙羽坊,怕泄密,不卖衣服,就卖各种轻薄款的羽绒被,生意还挺好。
除此之外,还有果脯、点心、布帛若干。
黎锦说:“萧郎君客气了。”很配合地回了礼,叫陶阿婆上茶。
一顿没什么滋味的寒喧过后,萧郎君表示,因为伤员暂时不能挪动,所以还要再在她这里借住一段时日,同时也总算说出了来意:“听陵阳说,他那伤势是郎君处理的?不意郎君竟有此好医术,却不知师承何人呀?”暗示她,她救的人是玄衣卫的将领,玄衣卫又是秦国精锐,待遇杠杠的好,如果她能加入玄衣卫,升官发财不在话下,绝对好过她窝在这里,当一介布衣商贾。
黎锦:……
黎锦很是无语地看了眼客房方向,问:“贵亲可知你来招揽于我?”
萧郎君信誓旦旦地说:“郎君只管答应,他那里,且由我说。”
黎锦微笑:“萧郎君不若回去问过再来答我。”
抬手端茶,送客。
人走后,她用力呼出一口气。
应酬,好累。
她身边的娃娃也悄眯眯呼出一口长气。
第一次给自家娘子当童子,陪着待客,她也紧张哩。
黎锦笑,轻轻摸了摸她的头,随手翻开那位萧郎君带来的礼,羽绒被、布帛什么的,她笑纳了,带回庄上,被子自用,布帛在这年代,那就是钱啊!
也留着。
烤鸭就做了晚饭菜,果脯、点心啥的份量不小,她分作两份,一份给了娃娃,另一份就赏给了陶阿公夫妇。
然后因为买到了自己想要的棉花种子,黎锦兴致高昂,晚饭还加做了一道红烧肉。自从吃到猪肉以后,她就蠢蠢欲动想做这道菜了,正好,万掌柜送来的猪肉里,有一条极好的五花肉,她起出来,把皮用火钳烫过,刮皮去毛,切成小小的四方块,洗净、沥干水,备料。
红烧肉的灵魂是冰糖,这里这时候还没有冰糖,不过无所谓,这边有甜酱,不计较的话……大概也差不多吧。
把切好洗干净的五花肉下锅,煎炒得两面微微焦黄后盛出,炒姜炒蒜,把各种料都炒得香香的,再下炒过的五花肉翻炒,加甜酱、肉酱、各种酱,上色后加开水,放到陶罐里慢慢炖,炖得肉软软烂烂的,香味从院子里飘出,一直香了半条街,黎锦才说:“好了。”
她和娃娃分一碗,另一碗给了陶阿婆,此外黎锦还又炒了一道鲜白菜,就着聚味楼的烤鸭,晚饭丰盛又美味。
红烧肉的香味馋了一条街,自然也馋了住在一个院里的人。
不管是沈曜还是萧郎还是路大,同住在一个屋里,但是他们的饭食,黎锦是从不管的,都是陶阿婆做。
陶阿婆炖了一大碗鸡、一碗鸭,另外还炙了半边羊,给新来的萧郎和路大吃。
因着红烧肉是黎锦做的新菜,陶阿婆分出一小碗,也给他们端了上来。
那两人眼里瞬间就只有那一碗红烧肉,吃一块,萧郎叹:“香甜松软、入口即化,真美味也!”
陶大说不出好听的词,唯有埋头苦吃,以示捧场。
后头正端着鱼肉粥、吃着腥乎乎炖猪肝的沈曜:……
每回吃饭都是折磨……他觉得那位杜娘子真有意针对他……他不能吃,为什么还要把菜做那么香啊啊啊!
他也想吃红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