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阮笙送花
万灯皆明2021-11-02 10:571,091

  少时的喜欢与厌恶来去如风。

  那次之后,阮笙再也没了孩子王的气焰,和赵天扬和林熙元成了不学无术三人帮。

  倒是原先最不受待见的傅予深成了众多孩子追捧的对象。

  尤其在紫园,为人是否友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这里的孩子天生就有一种趋利避害的本性。

  傅家在紫园也是绝对顶尖的家族,作为唯一继承人的傅予深长得帅,还有一个仿佛开过光的脑子,瞬间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就连他性格冷漠,小小年纪不近人情也成了沉稳的标签。

  而傅予深离阮笙的距离好像也越来越远,再也不是她幼时可以随意孤立的对象。

  阮笙上初一的时候,傅予深上初三,是整个学校的神话,拿奖拿到手软,甚至不用中考就已经保送最好的京大附中。

  那时候的阮笙还只知道吃饭睡觉混日子,身边的女同学课桌就已经摆满了三元一本的言情杂志。

  她无数次在厕所里,听到一堆女生聚在一起谈论傅予深,竟是把他想象成了青春伤痛文学的男主。

  后来她住傅予深家对面的消息,不知怎么就传开了。

  班上一大半女同学,倾巢出动。或是轻声软语,或是娇娇怯怯地请求她转交情书和礼物。

  好几年未曾享受这种万人迷待遇的阮笙,飘飘然般,全部答应了。

  她未曾想过后续怎么办,也不好意思说她和傅予深一点也不熟。

  大概是年少的时候,总是不乏勇气——这个长大后最缺少的东西。

  初一放学比初三早一点。

  阮笙书包里装得满满的,手上还抱着好几朵红玫瑰。她盯着玫瑰,从书包摸出便利贴,念经一般默背着上面的内容。

  “最大的一朵,冯林林送的,蘑菇头,长相可爱。”

  “花瓣最多的一朵,李思雨送的,马尾辫,长相清秀。”

  ……

  她倚靠在紫园的一个假山处,那是傅予深回家的必经之路。

  学校里紫园不远,步行十几分钟的事,配车反而麻烦,紫园的孩子大多还是步行来回。

  阮笙从黄昏等到太阳落山,才在道路尽头看到背着书包、穿着和她一样校服的傅予深。

  虽说就住在对面,但阮笙也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傅予深了,竟不知他已经那样高,她大概只能到他肩膀。

  少年踏着夕阳的余晖,长身玉立,面如冠玉般清冷。

  阮笙想起了言情杂志封面上的美男子,一时间,觉得傅予深确也当得起小说男主。

  傅予深走近,显然也注意到了她,避过她直勾勾的眼光,目光凝在了她胸前的玫瑰花上。

  阮笙不知为何,心跳得有些快。

  她连忙直起身子,几步走到他面前,像是供奉一般将花举置头顶。

  见久久无人回应,阮笙抬起头以眼神询问。

  傅予深似乎受惊不小,但处在变声期的声音有些哑,明明是很平淡的话在他口中也听出一丝缠绵。

  “你这是干什么?”

  阮笙指着年面前的花,正要说话,侧面突然传来好几声爆笑,伴随着这个年纪少年特有的恶意和八卦。

  “呦呦呦,不得了喽,阮笙喜欢傅予深,给他送花表白啦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阮笙羞不羞,羞不羞?”

  “阮笙喜欢傅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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