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天,她的气也消的差不多了,只是还有点碍不下面子。
“她不是也不理我吗?”这话已经在妥协了。
陆千澈欢喜一笑,“还不是娘的脸色太吓人了。嫂子这几天不吃饭都不出门,我都无聊死了。”
姜氏拿了喂完牛的筐子就去敲他,“混帐玩意儿!一天到晚不想正经事儿,我明儿就叫李媒婆给你找个媳妇儿消停!”
“我不娶!没有嫂子好的,我都不要!”
“你再吵,看我不捶死你……”
姜氏追跑了陆千澈,嘴里低声骂了几步回院里,刚到碰到陆千羽迎面过来,朝她恭敬的一作揖,“母亲,我想跟你提件事。”
这几天姜氏看陆千羽也是横竖不顺眼。
“我想和诗诗去牧场。”
姜氏皱眉,“去牧场一个人就行了,家里的活不要干啊,她倒是轻松!”
陆千羽早知道母亲会有说辞,他既然提出来了,就不是无脑提议,必定是有了理由的。“我们可以多喂些牛羊,也可以同时喂鸡,多个人能顾得过来,创收也能多上一倍。”
总归不是做生意吗?虽然多用个人,但多赚一份钱不好吗?
于是姜氏果然怔了怔,有点犹豫。
“我们俩在牧场的话,父亲可以安心养身体,也让千澈轻松一些。”
这安排听起来也是天衣无缝,让人无法拒绝。
姜氏虽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
“不急。”突然,从楼道里下来了田诗诗,这些天,婆媳俩没有正面说过话,此时借着这个问题,田诗诗自然淡雅的发表自己的意见,“恰逢春耕,我还是应该呆在家里帮忙。而且,还有件事,想同婆婆商量。”
姜氏本就不愿她去牧场,看她这样说,心里舒服一点儿,又主动与她搭话,自然顺气了些。
“什么事?”虽然还有点冷冷的,但语气缓和多了。
“婆婆,千羽,这些天我考虑着,是不是应该送轩轩去学堂了?”
这是她老早就有的想法。轩轩不小了,家里又有了钱,自然要好好培养。而且婆婆是因着孩子的事跟她生气,她有心安置好轩轩,婆婆应该心里舒服些吧。
还有一点,两个成年人都要面子,有心和好也要个台阶,这一起做同一件事儿,隔阂会不知不觉的消除。
如果带着隔阂离开,那她跟婆婆的关系,怕是要更僵了。
“诗诗。”陆千羽不知道她有这些想法,一时有点迷惘。心里有些落寞,觉得她是要推拖时间,不愿同他一起。
田诗诗却冲他微微一笑,“你们可能觉得有点早,但是,小孩子这个年纪完全可以读书写字了,他那么聪明,天天在家玩耍也是浪费时间。”
“你以为我们是什么大户人家吗?乡下的孩子能读书的,也是要到十岁。”姜氏毕竟还是老思想,所以有点不认同。
“如果婆婆是担心他一个人在学堂生活不能自理,我觉得我们可以加点钱让教书先生多照顾一些。放旬假的时候,我们去接他,这样就安全了。”
“还要去接?你是当我很闲吗?”
“婆婆,我和千澈可以去的,有马车到镇上很方便。”
看田诗诗已经打算的这么详细,陆千羽也没有什么好反对的,赶紧附合她劝母亲,“孩子从小开始培养也是好的,不会有太多麻烦,娘,我觉得可行。”
姜氏看了看他们俩,不情不愿地说,“既然你们都这样说了,随便吧,反正也是你俩的责任。”
田诗诗欣然一笑,顺势说:“婆婆,那我们一起去镇上帮轩轩找学堂吧。”
“我去干什么?我又不识字。”
“去认认路嘛,以后万一哪天你想轩轩了,去镇上的时候可以顺便去看望他。”田诗诗笑着道。
“我才不会想他呢,巴不得他赶紧走。”姜氏说罢,扭头去厨房了。
田诗诗和陆千羽对视一笑,也跟着姜氏去了厨房,“婆婆,那就说定了,吃完饭我们就去吧,好吧。”
姜氏侧了她一眼,没吭声,但是田诗诗知道她是同意了。
她想好了,同婆婆去镇上不仅是要给轩轩找学堂,还要陪婆婆散散心。
一个妇人,每天在乡底下窝着,就算偶尔去镇上买东西,怕也是舍不得多逛逛市面,女人心情不好,怎么会温柔呢。……
……
于是,借着一次为轩轩找学堂的事件,田诗诗陪着婆婆在镇上游玩了一天,又买衣服又买胭脂水粉,尽半个女儿的孝心,补缺了她失去冰儿真儿的遗憾,瞬间融化了婆媳之间的冰雪。
田诗诗对姜氏这样耐心,不光是因为她是婆婆,不只是为了千羽,事实上,她觉得姜氏还算是个好婆婆,并没有像别的婆婆苛待儿媳妇那样,也给她一定的自由和权力,对一个买来的媳妇儿,是用了真诚了。
往大了说,她是怜惜古代的妇人真的很辛苦,她们暴躁,甚至有些狠厉,也是被生活压迫的太狠。正所谓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待人和善一些,自己也会开心。
再说说轩轩的学堂吧,茶光镇虽大,但乡下孩子读书的不多,有一一个像样的学堂就很好了。但相对贵一些,一年三十两银子。对于现在的他们经济条件,完全付得起。
于是次日,田诗诗和陆千羽,一起来送轩轩上了学堂。
轩轩小小的年纪已经很懂事,没有哭着喊着不去念书,因为他知道命运的安排,他必须要接受。
两人一直将他送到学堂里亲手交给了先生,又一一看过了他读书、睡觉的地方,叮嘱他要听先生的话,才放心离开。
小轩轩牵着先生的手,站在台阶上看着他们走,一直憋着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然后哽咽着喊了声:“大舅舅!”
陆千羽脚步一顿,回身,小轩轩从先生手中抽出手,就朝他奔了过来。
一直的坚强瞬间崩塌,扑到陆千羽怀里哭的呜呜作响。
田诗诗也难受了,不停的抚着他的后背安抚。
陆千羽红了眼睛,摸了摸他的头,松开他,温柔地道:“男子汉大丈夫,不哭。又不是生死离别,放旬假就来接你了。”
“大舅舅,我知道你们送我来读书是为我好,但是,会不会时间长了,你们就把我忘了?”小轩轩的担心还真是多。
这样的孩子,一直怕自己被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