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看来在学长那里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是我不对。”
嘴上道着歉,但她的眼睛里全是不加掩饰的笑意,风隽突然觉得如果按照陈深的思维模式去琢磨她的想法,估计会是个有效的好办法……
“不对的是我,一开始就应该对你坦诚。不过如今我是发自真心想邀请你加入我们律所,我觉得若论能力,你一定胜过苏岩,甚至胜过我们所所有人。”
这些话确实发自风隽的真心,这位曾就读于美国哈佛大学攻读法学院硕士及博士学位,研究生阶段还同时拿到犯罪心理学硕士学位的学妹,她的能力与见识,绝对不是大学讲师的头衔可以配的上的。
受到如此高度夸赞,吴笛竟没有任何表情变化,仿佛风隽刚刚阐述了一件无比正常的事实。
“学长,你谬赞了。我理论学的是不错,可论实战经验,确实不如你们。”
“所以我邀请你加入司法一线,接触大量事实案例,你所感兴趣的一切资料,律所都可以为你提供。”
风隽无比真诚的说。
“嗯。”吴笛轻发出一声鼻音,却没有正面回应他的提议。
风隽自觉见过不少尔虞我诈的谈判场面,却死活摸不透吴笛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她的样子不像是对他的提议不感兴趣,但总是表现的缺乏积极性,不上不下的情绪反应让风隽更是摸不着头脑。
“学妹,你有什么意见和想法都可以直接向我提,能够满足你的,我一定尽力。”
见风隽渐渐有些急,而吴笛知道时间到了。
“学长,你知道我为什么对你的提议感兴趣吗?”她依旧微笑看着他,她笑的时候,眼睛像个弯弯的月牙,风隽甚至觉得她的眼睛了闪烁着狡黠的光……
“因为苏岩?”风隽随口一猜。
“你很聪明。”
吴笛端起咖啡轻抿一口,毫不回避他疑惑的双眼。
“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事实确实有点乱,他为了苏岩想招她入所,她似乎对这种事情不是那么感兴趣,却偏偏因为苏岩说自己很感兴趣。
等等,也许一点也不乱,如果说她对苏岩也……
“因为我也想得到苏岩。”
她的笑容依旧是得体漂亮的,说出这样的话不但没让她害羞半分,她的口吻和眼神甚至比任何时候都坚定与认真。
风隽突然的发笑,总算明白了叶修的自信从哪里来。同时也无限欣赏眼前这个淡然智慧的学妹,这件事本来是由他挑起,却有一种自己被算计其中的感觉。
“可以,我帮你得到他。”风隽笑意未减,云淡风轻道:“竭尽全力帮你……”
当天风隽算是成功谈好了吴笛的签约问题,分开前风隽突然想起叶修的一句话,“到时候别忘了拍照发朋友圈庆祝新同事的到来。”
风隽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叶修的真实意思。他拿出手机对着对面的吴笛拍了一张漂亮的照片,看着她神秘一笑:“这是帮你的第一步。”
一分钟后,风隽的微信朋友圈中突然更新了一张女生清雅微笑的照片,配文道:“欢迎我漂亮的学妹……”
再过两分钟后,叶修罕见的在下面评论道:“是私人欢迎还是代表律所欢迎?”
风隽:“目前代表律所……”
两个省略号引起风隽朋友圈所有人的无限的遐想,尤其是上个月刚加他微信的苏岩……
与叶修唱双簧唱的得意,风隽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发之前只记得屏蔽姨妈,忘记屏蔽该屏蔽的其他人了,比如向金金。
晚上回家,当风隽突然发现向金金在他那张照片下点了赞时,本来应该欢喜的心情突然冷却下来,有一点不舒服。
风隽摇了摇头,强行赶走不该存在的感觉,回书房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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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深这边凭缘分接到的案件的基础资料发过来了。受害人名叫党奇,是一位快递小哥;第一被告名叫秦连,工作:啃老;第二被告,也就是陈深的当事人,名叫袁科,在自己家附近一家KTV当服务员,在找到这份工作之前就是个混混,刚刚从啃老的队伍中脱离出来。
案件经过也很简单——党奇是快递配送员,负责秦连家附近快递的配送。而秦连没有工作,白天宅在家里打游戏网购睡觉,晚上就去KTV夜店等地方泡妞,生活十分规律。他也就是在KTV认识的袁科,两个人臭味相投很快打成一片。据秦连交代,他一直对党奇非常不满,因为他送快递时对他的态度非常不好,他的快递外包装经常被划破,他怀疑就是党奇干的,一直想找机会好好教训一下他。案发那天晚上,秦连和袁科又混在一起,两人喝多了在KTV后门吐的时候看见了党奇拉着一个女孩经过。不看不生气,一看到这一幕袁科突然火冒三丈:党奇牵着的那个姑娘是袁科的前女友,当初分手的时候袁科死活不同意,认为她外面有别人了,没想到这个别人竟然就是秦连口中一直看不爽的快递员。于是两个人在酒精的催化下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随手掂着玻璃酒瓶上去和他撕打在一起,最后一声巨响,不知道是谁的酒瓶直接砸在了党奇的头上,致使他当场昏迷。
随后警察赶到,作为现行犯当场逮捕了两人。随后在医院抢救的党奇竟然病情恶化而死亡,原本看上去像是一桩酒后打架斗殴的案子突然上升至杀人的程度……
奇怪的是平时称兄道弟的两人酒醒之后说法却截然相反:秦连承认是他提议教训一下党奇的,可是拿着酒瓶过去却是袁科提议的。而袁科的供述恰恰相反,他说他看见党奇牵着他女朋友觉得气愤想要上去教训袁科,秦连提醒他带上“家伙”,把酒瓶递给了他。
同时,两个人对打架当时的情况供诉也不一样,秦连说打在党奇头上的那个酒瓶子是袁科的,而袁科却说那是秦连的。
两个人至少有一个人在说谎,因为他们可能已经知道所谓共犯中主犯与从犯的定罪量刑标准。总之只要是对定罪量刑不利的行为,全都往对方身上推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