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烨像变魔术一样,从脏兮兮的警服大衣里翻出两个弹夹换上,将满坑满谷的双枪塞回腰间,手一松,大衣自然垂落闭合,恢复了往日的土包子形象,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程晋都无法把于烨和刚才的‘执法悍将’联系在一起。
还有那件不知道多久没洗,风尘仆仆的警服大衣,前前后后掏出来六个弹夹,瞧这架势,再掏几个弹夹也毫无压力,简直就是个小型军需库。
程晋算是开眼了,原来电影里那种孤胆英雄式的警匪火拼真实存在,而且比电影更凶险、更血腥!
于烨就像是一只土生土长的西北恶狼,早已经适应了这种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活,而初来乍到的程晋,却显得水土不服,景云冲锋陷阵的警界精英,到了这片土地,简直娘们唧唧,现在看来,马丽对程晋的评价,还算客观。
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程晋才发觉小腿肚子打颤,也不知道是兴奋过度还是紧张过度,陷入了一种如梦方醒式的懵逼状态。
马丽居然一脸轻松,仿佛对之前密集的枪声,早已经见怪不怪。
“不错呀,居然没有吓尿裤子。”马丽看着直发愣的程晋,嬉笑调侃。
程晋没搭茬,深吸了口气,将老爷枪插在腿边伸手就能摸到的位置,这场生动的‘野外实践课’让程晋清晰地意识到,想要在这片土地活下去,必须抢不离身!
“鹰巢石在哪?”程晋沉声问道。
马丽搂着猎鹰的脖子,脸上挂着坏笑:“我看你还是先回所里休整一下,顺便压压惊,我怕你紧张过头,当场猝死。”
程晋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鹰巢石在哪!”
于烨抱着肩膀,一双鹰眼扫视着周围环境,沉声道:“马丽,你就别逗他了,等我们把那兔崽子逮住就送你回家,不然你爷爷怪罪下来,我们可担不起这个责任。”
马丽这才稍稍收敛,拍了拍程晋肩膀,伸手一指6号公路方向:“先开回去,然后往西北方向开三十公里,有一条土路,继续开下去,出现一块大石头,就是鹰巢石了。以前经常有鹰在那筑巢,不过这些年倒是不多见了。”
程晋一言不发,紧紧攥着方向盘,直奔鹰巢石而去。
三十公里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开足马力,也就半个钟头。远远的瞧见了那块巨石,程晋便将巡逻车停好,拎枪下了车。
见程晋动作麻利,于烨不由高看一眼。
毕竟出身繁华都市的‘草莓警察’,刚经历一场大战,差点把胃都吐出来,但是能这么快适应西北的恶劣环境,已经相当不易。难怪景云方面会把这小子派来,看来确实有两把刷子。
于烨一拍车门,猎鹰就顺着窗户窜了出来。
看着后座刷手机的马丽,于烨再三嘱咐:“别乱跑,我可不想再跟你爷爷打交道!”
马丽挥了挥手,不耐烦:“知道了,我爷爷又不是狼,吃不了你。”
“那可说不定!”于烨撂下话,便不再理会马丽,冲程晋使了个眼色,朝着百米之外的鹰巢石摸去。
于烨拽了拽程晋的胳膊,示意放慢速度,先让猎鹰去探探路。
猎鹰匍匐着身体,悄无声息的向着鹰巢石快速靠近,战术动作那叫一个标准,看来当初唐正调教猎鹰,没少下苦功夫,就算比起一些现役的警犬也差不到哪去了。
“老于,马丽的爷爷到底什么来头?”程晋觉得匪夷所思,像于烨这种不要命的莽夫,居然一提到马丽的爷爷就犯怵。
于烨从左腰拔出手枪,手法娴熟的进行站前检查,嘴里嘀咕着:“退回去几十年,国家还很穷的时候,边防装备简陋,再加上地形险峻,气候恶劣,边防巡逻一次就要好几天,根本无法覆盖漫长的边境线。尤其是玛尔坎苏河谷一带,防御最为薄弱,经常会有境外人士,威胁边境安全。”
“每一个生活在附近的当地居民,都是一名合格的边防卫士,他们默默守护着国家的边境安全。马丽的爷爷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牧民,却数次阻止非法分子越境,对国家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就算是边防营的高级军官,见了马老爷子,也得先恭恭敬敬的敬个礼。”
“上次也是因为马丽,老爷子驾着马车,气冲冲的找我兴师问罪,你猜怎么着?”
程晋已经在心里对马丽爷爷肃然起敬,轻声问道:“怎么了?”
于烨心有余悸,眼神透着后怕:“从那以后,每天都有五大三粗的边防军,去和我进行‘友好的,积极的,热烈的’战术交流。某副营长,还带着军犬班亲切的慰问了我。妈的,别提了。”
难怪于烨对马老爷子畏之如虎,合着人家背景靠山这么硬!
说话功夫,已经到了鹰巢石近前,猎鹰早就探完路,周围一切安全。巨石后面,立着一个简易的防风帐篷,周围还有生活过的痕迹。
于烨摸了摸营火灰烬,不由摇头:“没回来。”
难道扑了空?
程晋眉头微皱,转身进了帐篷,发现里面也是空空如也。
正郁闷,一阵微弱的引擎声从远方传来,程晋和于烨对视了一眼,叫上猎鹰,连忙躲进帐篷里。
透过帐篷缝隙,发现东南方向驶来一辆越野车。
越野车在帐篷外停稳,跳下来两个中年男人,手里都拎着锯管猎枪,一个穿着皮夹克,一个穿着军大衣。
二人从车上搬运东西,都是些生活用品,看来是打算在这里进行长期窝藏。
“妈的,刚才要不是老子反应快,差点被那两只疯狗咬死!真他妈邪了门,现在什么人都能当警察,最起码的职业素养都没有,一个个比悍匪还野。那几个境外组织的倒霉鬼,被当场射成了马蜂窝,大舌头也完犊子了,被抓只是时间问题。要我说,干脆把红河哨所炸了,炸死那两个狗娘养的!”穿着夹克的男人,一边生火,一边咬牙切齿。
“别乱来。”军大衣将一箱方便面扔到旁边:“于烨那条恶狗以前就很难搞,自从老婆死了以后,变得更疯狂了,逮谁咬谁。不过就他一个警察,掀不起什么浪花,万一把他弄死,警方肯定会派其他人接手,到时候不摸底细,也是个麻烦事。至于刚从外地调来的程晋,不过是个南方娘们,没什么威胁。”
夹克男咬着后槽牙:“放屁!老子亲眼看着那个娘们,把大舌头的小弟天灵盖掀了!那个程晋,能和于烨尿到一个壶里,绝不是什么善茬!”
“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军大衣沉声道:“这段时间,不少卧底警察死在鹰会手上,国内外都开始对鹰会下手,活动空间受到严重挤压。而且最近刚崛起一个新组织,叫什么兄弟会,打算抢占咱们的内陆市场份额。内忧外患的档口,还是低调点吧。”
“这次交易,非常重要,绝不能出任何岔子,不然有咱们好果子吃!”
程晋和于烨对视了一眼,同时举起枪对准帐篷外的两个毒贩。
准备就绪,于烨伸手轻轻一拍猎鹰脑袋,猎鹰就像是接到信号一样,直接从帐篷窜了出去,速度极快,一口咬在夹克男的左臂,依靠冲击力和惯性,直接将夹克男挒倒。
“卧槽!”夹克男想要挣脱猎鹰,反倒遭到疯狂撕咬,疼的惨叫不断。
事发突然,军大衣慌乱间举起猎枪,结果右腿却挨了一枪,重重摔在地上。温彻斯特m1894杠杆步枪作为老爷枪,威力反倒比绝大多数现代枪械更大!毕竟现代枪械,普遍都削弱过威力,追求更高的命中与可靠性。因此温彻斯特m1894的近距离穿透力极为惊人,直接把军大衣的右腿撕掉一半!
仿佛整个无人区,都回荡着军大衣歇斯底里的惨叫声。
程晋和于烨冲出帐篷,一人控制一个。
看着军大衣血肉模糊,露着森森白骨的大腿,程晋虽然眉头微皱,但是生理反应已经不如之前那么强烈。用脚用力踩住满地打滚的军大衣,枪口对准军大衣的脑袋,往下一拉杠杆,滚烫的弹壳正好掉在军大衣脸上,又是疼的呲牙尖叫。
军大衣已经疼的失去理智,根本没办法再审问,程晋只是控制着他,免得临死反扑。
另一边的于烨,先是一脚将夹克男的猎枪踢开,又在对方脸上补了一脚,踢得鼻血飞溅,门牙脱落。
在这片土地,想要对付毒贩,就只能用比毒贩更暴戾的手段!
程晋已经心照不宣。
于烨任凭猎鹰疯狂撕咬夹克男,怒吼道:“刚才你们说的交易,指的是什么,赶紧给我交代!”
夹克男认出于烨,双眼充满血丝:“我CNM!姓于的,老子杀你全家!”
话音刚落,于烨就一脚踢在夹克男嘴上,又是掉出几颗牙齿。
“我家人早死光了。”
于烨收起手枪,蹲下身,就这么看着夹克男被猎鹰撕咬,耗吧,看看谁能耗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