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晋踉跄了几步,还没有站稳,一道黑影就从门后冲了出来,左刺右摆,一套标准组合拳将程晋瞬间打蒙。对方下手又快又狠,根本不给程晋任何喘息机会,低扫踢在程晋小腿上,身体失去重心,倒下的同时,对方也压了上来,双拳已经摆出王八拳的架势。
这要是被对方骑在地上,一通王八拳砸下来,不死也得脱层皮。
程晋来不及解释,依靠多年‘巴柔’训练出来的本能,倒下瞬间,两只手死死抓住对方衣服往自己怀里拽,两条腿顺势夹住对方腰部,强行钻进对方怀里,以贴身纠缠的方式,化解对方拳脚优势。
对方依靠蛮力抽出右臂,攥拳朝着程晋面门砸来,程晋将脑袋缩到对方腋下躲避,双手抓住对方左臂,拼尽全力往自己腋下收,形成‘木村锁’。程晋已经被逼急了,稀里糊涂被人爆捶一顿,肚子里那点邪火全被勾了出来,双臂用力就准备将对方胳膊掰断。
对方放弃进攻,右臂拼命护着左臂,阻止程晋的‘木村锁’发力,二人陷入僵持状态。
就在这节骨眼,程晋听到耳边传来一阵‘呜呜呜’的低沉咆哮声。
余光一瞥,身上的血瞬间凉了一半。
一只大型德国牧羊犬,嘴角抽搐,口水粘液顺着惨白犬齿滴落,一双眼睛在夜幕衬托下,散发着摄人心魄的幽绿光芒。
“卧槽!”程晋瞬间炸毛。
院子里有狗?刚才进院的时候,这畜生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还真应了那句老话,会咬人的狗不叫!
眼前恶犬,跟程晋身上这位一个尿性,不管不顾,张开嘴就往脸上咬。
程晋只能放弃‘木村锁’,将左臂递给恶犬,锋利犬齿轻而易举穿透厚厚的冲锋衣,疼的程晋差点背过气去。幸好身上这位抓住机会,一拳砸在程晋下巴,程晋眼前一黑,瞬间失去知觉,避免被恶犬当场咬哭。
再睁开眼,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程晋晃晃悠悠坐起身,发现自己坐在极具异域风情的塔吉克土炕上,土炕正对着镜子,镜子里的程晋鼻青脸肿,鼻子乌青,下巴泛紫,眼角肿胀,一千大洋的冲锋衣,也被撕得稀碎,要多惨有多惨。
懵逼半天,程晋才缓过神,想起昨晚似乎被人海扁了一顿。长这么大,程晋哪吃过这种亏,正巧屋外传来一阵狗叫,顺手抄起炕边的炉钩子冲了出去,眼前一幕,却令程晋再次愣神。
院子西北角蜷缩着两个年轻人,已经吓得肝胆俱裂,面如死灰。面前是呲牙咧嘴的德牧,以及一个三十岁出头,手里拎着马鞭的西北糙汉子。在程晋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糙汉子拽起一个年轻人,扒掉裤子,按在马凳上,对着白花花的屁股就是一顿狂抽,惨叫声绕梁三日余音不绝。
程晋愣在原地,如果不是男人穿着脏兮兮的警服,程晋还以为自己闯入了某个非法组织,亲眼见证凶恶贼首残害无辜平民的画面。
直到两个年轻人被打得皮开肉绽,撅着屁股瘫在马凳上,男人这才罢手,马鞭随手一扔,训练有素的德牧立刻叼着马鞭去了仓库。
“程警官,你醒了。”
“昨晚你到的时候,怎么也不打个招呼?我还以为闹贼了,吓得我和猎鹰一晚没敢睡觉,以后千万别这么干了。我叫于烨,以后咱们就是同事了。”男人伸出满是老茧的右手,咧嘴一笑,满口大黄牙。
程晋心里直骂街,平白无故挨了一顿胖揍,最后错的人,反倒成了自己?呵呵,走着瞧,以后你丫千万别犯我手上!
由于初来乍到,不摸形势,程晋只能昧着良心咽下这口恶气,和于烨握手,很‘大度’道:“误会解除就好,这事也怪我。”
于烨脸上堆笑:“不愧是景云方面派来的精英,果然敞亮!”
程晋想要抽回手,却发现抽不出来。
于烨紧紧攥着程晋的手,暗暗使劲:“真看不出来,程警官细品嫩肉,手上功夫倒是非常了得,练了几年巴柔?昨晚不是猎鹰支援,我都差点让你降伏了。”
这话明摆着是不服气,想再过两招。
程晋心里很清楚,如果不是于烨大意轻敌,不可能轻易被自己拿住胳膊,再来一次,肯定会输得更惨。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程晋自然不会和这种匹夫一般见识,用力抖开手,不理于烨的激将法。
程晋看向那两个‘挺尸’的年轻人,眉头微皱:“这是怎么回事?”
于烨没能激怒程晋,显得有些惋惜,看向那两个年轻人,鄙夷道:“本地的两个小痞子,偷了老乡的牛,今早上刚被我抓回来。这种小偷小摸太多了,我也懒得往市局送,收拾一顿了事。”
“这都行?”程晋不可思议,作为一名熟读法律的警校生,这可是明令禁止的‘私刑’,是要被问责的!这要是搁在景云市,非被这俩人告的裤衩都不剩!
于烨显然不管那么多,耸了耸肩:“就算抓了定罪,关不了几天也就放了,出来还偷,治标不治本。”
“你打他们就能治本了?”程晋眉头紧锁。
于烨咧嘴一笑:“收监顶多治他们两三个月,我揍他们一顿能管半年。不服就去市局告我,我还能被调回市局享受几天清福,你以为我愿意在这风吹日晒,起早贪黑?”
两个偷牛贼,相互搀扶着离开红河哨所,走到大门,还不忘回头喊了一嗓子:“于警官,谢谢昂。”
挨顿揍能免去坐牢,对于他们来说,绝对是笔划算的买卖,感谢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去告于烨。
程晋算是开了眼界,警察还能这么当?
猎鹰屁颠屁颠跑了回来,似乎也明白昨晚咬错了人,一边吐舌头,一边摇尾巴,呆头呆脑非常可爱,如果吃午饭的时候,能把它装盆里,就更可爱了。两个新搭档刷新了程晋的三观,猎鹰不是人,于烨是真的狗!
为了给程晋接风洗尘,于烨乱炖了一锅‘糊糊’,卖相不咋地,味道却是意外的不错。吃完饭,屁股挨了一针狂犬疫苗,就算是正式融入红河哨所这个大家庭了。当程晋提起鹰会这茬,于烨的反应出乎程晋预料,异常轻松。
“听说过,这些年风声紧,境内外对鹰会都有打击行动,严重压缩了鹰会的生存空间,所以黑吃黑的事干了不少,无论是民间,还是其他违法组织,都对鹰会极为忌惮。不过鹰会很少来这边转悠,主要活动范围集中在无人区。”
“打击鹰会方面,我会全力配合你。”
于烨拿出地图,将手指压在红河哨所,顺着6号公路向北方滑动:“这条公路直通邻国,属于跨国公路,出了咱们这方圆几十里,剩下的区域都属于无人区,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却是一片乐土,保守估计,至少有大大小小几十个犯罪组织,盘踞在这一带。”
程晋眉头微皱:“这么多?市局就不管?”
于烨神秘一笑:“让它们存在,自然有存在的道理。战略方面用不着咱们操心,咱们只需要在技术层面上瓦解鹰会就行,说白了,见一个干一个,尽可能压缩鹰会的有生力量,打乱鹰会的计划。”
这话算是说进了程晋的心坎里。
审判鹰会是法官的事,宽恕鹰会是玉皇大帝的事,程晋的任务,就是送他们去见法官或是玉皇大帝。
程晋和于烨能尿到一个壶里,逐渐对这个西北糙汉子产生了好感。
按照于烨的说法,想要触及鹰会,就必须深入无人区,其中一个绰号叫‘大舌头’的蛇头浮出水面。这家伙专门干非法出入境的勾当,当地很多非法组织都和大舌头有联系,只要能把大舌头的嘴撬开,就大概率能摸到鹰会的毛。
不过看着横跨数百公里的6号公路,程晋还是有些头皮发麻:“你可别告诉我,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通讯基本靠吼,巡逻基本靠走,审问基本靠揍,抓捕基本靠狗。”
于烨不解释,带着程晋来到院子,指了指墙角落满灰尘,已经分辨不出品牌的破越野车:“别看颜值不行,动力嘎嘎的。”
说着话,于烨从车窗拿出来一把枪,直接塞进程晋手里。
好家伙,温彻斯特m1894杠杆步枪,百年老枪,放地上蹭点土,直接就能进枪械博物馆,西部电影里的牛仔,用的就是这玩意儿,五十米之内气势不输给霰弹枪,五十米开外瞄准基本随缘。
“我说,咱们红河哨所好歹是第一线,市局也太不把豆包当干粮了,这也叫枪?我在地上捡根棍子,都比这玩意儿好使。”程晋一百个嫌弃。
于烨不以为然:“枪就是个象征意义,我来红河哨所这么多年了,全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百天帮牧民找牛,一百天找马,一百天找羊,剩下的六十五天,出去找兔子打牙祭。偶尔遇到牧民之间闹矛盾,才有机会出个警。”
“西边一百公里是某边防营,北边三百公里是某军区,天塌下来,也轮不到咱们冲锋陷阵。”
程晋看着手上的杠杆步枪,长叹了口气:“再怎么说,咱们也是深入无人区,跟悍匪打交道,这破玩意儿再不济也是把枪,你呢?”
“我随便就行。”于烨把脏兮兮的警服大衣撩开,腰两侧各别着一把崭新的9毫米口径QSZ92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