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继宗是个坐不住的主儿,想让他在一个地方扎根似的坐上一整天,除非是用钉子把他钉严实了,否则就是不可能的任务。所以,他看铺子看得一点都不上心,经常是点个卯应个景后就跑出去四处乱逛。
他最喜欢逛那些接地气的地方,像长安城东市西市的农贸市场,集会夜市、以及下里巴人住宅区这种地方他没少去溜达。觉得这些地方鲜活生辣,原汁原味的原生态,比那些衣冠楚楚彬彬有礼的上等场合要有滋有味的多。
他在这些地方还交上了一群哥们,来往最多的是农贸市场里一个杀狗的哥们,人称老姜。长相比较逊,环眼蒜鼻颜值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猛人。杀狗杀得身上都带上了一股味,狗老远嗅到了就没命跑。知道这是一个专和它们过不去的主儿,靠得太近就是自投罗网。
老姜不光杀狗有一手,炖起狗肉来更是一绝。他又是一条极豪爽的汉子,时不时就在农贸市场里炖上一锅狗肉,呼朋唤友地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所以整个农贸市场数他人缘最好,跟着他有肉吃,受欢迎值当然居高不下了。
姚继宗最初认识老姜就是被那股狗肉香吸引过去的。循香而至,看见了热气腾腾一大锅狗肉,老姜正四处招呼着人来吃。他老实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去,一口贼香的肉配一口贼醇的酒,吃得别提多欢了。
可惜酒未足肉未饱就锅底朝天没的吃了。他嫌不过瘾,一搁筷子,一抹油嘴,拍下一锭银子说:“大哥,你这狗肉炖得超级好吃,太美味了。明天我还来,你照这样再炖一锅,多灌几坛酒,咱们不醉不归。”
姚继宗就这样认识了老姜,经常跑过来吃他炖的狗肉,比长安城任何一家饭铺的都要好吃。他还动过念头想请老姜去杏花春当大厨,专门炖狗肉。可是老姜更喜欢自立门户的杀狗生涯,不愿意去酒楼被人管受拘束,只得作罢。
这天姚继宗跑来农贸市场找老姜时,他竟然不在。平时老围着他的肉摊混肉吃的一帮闲人也全体不见踪影。有那知根底的人告诉他:“姚公子,你赶紧去他家吧,听说他正在家里鼓捣着要吃什么百狗宴呢。”
姚继宗原本就是一个爱凑热闹的主儿,这等场合当然不会错过,立马追风似的找去了老姜家。
老姜住在长安城郊处,姚继宗一路寻寻觅觅地找过去,越走人烟越稀少,荒凉得真是够可以。但一找到老姜的家,那股荒凉劲全没了。两间小屋一个院子,院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老姜活像座山雕,率着手下十几二十人马在张罗着百狗宴。说是说百狗,其实也不过就三五七只罢了。姚继宗一头窜进去,不拿自己当外人,袖子一捋,哥们义气十足地问:“老姜,还有什么活要我搭把手的?只管开口。”
老姜也不跟他客气,直接派任务道:“正好,里屋有只大狗我还没下手,你进来帮忙勒一把。”
说完他率先进了屋,姚继宗跟进去一看那只瘫在地板上的大狗,嘴巴顿时大张得能塞进一拳头。
“这不是——飞虎嘛!老姜,你果然够辣,居然能把它给放倒了。”
老姜惊愕地看着他问:“怎么,这狗你认识?”
“化成灰我都认出它,我差一点成了它的盘中餐。这条狗可是凶悍得很呢,你是怎么抓到的?”
“我杀了半辈子狗,抓一条狗对我来说有什么难的。不过说实话,这条狗确实凶悍,我也不敢正面进攻,用暗箭伤人的法子才抓到它的。”
姚继宗不耻下问:“怎么个暗箭伤人法?”
老姜拿出一把袖珍型的弓箭给他看,弓像一个小小半环,箭细小如女子发簪。这一箭射出去,中箭的那方大概就跟被针扎了一下差不多。
姚继宗深表怀疑:“这支箭能伤得了它?”
“箭上淬了我的独门密制麻药,中者七步之内必倒无疑。”
“七步倒,这么神?”
姚继宗兴奋地想要抢过去细看,却被老姜一把挡了回去,如同武林秘笈不肯轻易示人。
“去去去,收拾狗去。”
姚继宗看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飞虎说:“还是不要收拾它了,你要真收拾了它,狗主人绝对不会放过你。”
“狗主人是谁?你认识吗?”
“当然认识了,狗主要可是将门之后呢。满门老老少少的将军,你绝对惹不起的。你敢吃他的狗,他没准就敢生吃了你。还是算了,饶它一条狗命吧。”
老姜只想吃狗肉,不想被人吃,于是这只有后台有背景的狗就高抬贵手饶过了。二人重新回到院子里,发现那帮“匪徒们”已经把那些没后台没背景的野狗“收拾”好了,一骨脑儿炖了两大锅。
狗肉炖得将熟未熟之际,香味最是要命。众人环坐在锅的四周,一个个眼睛都绿了,倒都似胡人一般。肉终于炖熟后,无数双筷子像雨点般落下去,你争我夺,特别有聚餐气氛。
这种场合姚继宗不肯落下风,乱哄哄地夹在人群中抢。出手稳,下手准,可着劲儿咽了几块肉下肚后,再倒下一碗半温的花雕酒,那叫一个舒服痛快。比坐在高档酒楼里作文质彬彬的细嚼慢咽状要过瘾多了。
几坛花雕酒眼看就要底朝天,狗肉却还剩大半锅,于是老姜咋乎着喊:“谁谁谁……赶紧再去弄几坛酒来。”
有那甘当小弟的人屁颠屁颠往外跑,还没跑出三五步,忽然蹭的一下退了回来。
院门前不知几时拦了一个少年郎,眉眼虽然俊秀无双,却是一副横眉怒目状。浑身上下自带一种吊晴白额虎的气势——一种“惹我你就死定了”的气势。
院里一干人虽然灌了满肚子的酒肉,胆识却没有相应地跟着壮起来。看上他一眼都觉着怵,十人里倒有九人往后退,尽可能跟他拉开距离。旁人都退开了,就是姚继宗和老姜没退,于是就像俩英雄人物一样显得格外突出。
少年郎的眼睛别无选择地落在他们身上。两道凌厉眼风在老姜身上一扫而过后,定定地锁定了姚继宗。不等他发话,姚继宗先笑嘻嘻地开了口。
“哟,这不是楚家四郎嘛!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好,肉炖得烂香,酒温得恰到好处,不嫌弃的话就一块吃点喝点吧。”
“姚继宗,你们炖的什么肉?”
楚天遥显然是分辨出了肉香,声音冷得像从千年冰川里挖出来的,寒气十足得能把人生生冻成冰雕。
“狗肉哇,只有狗肉炖出来才会这么香。特别是黑狗肉。”
姚继宗故意加上最后那一句,活像西班牙斗牛士在撩拔对手牛的性子。
“黑、狗、肉!你……”
这话果然立竿见影地起了效果,楚天遥没法不被他误导了,气得脸色雪白,声音都颤了。
“你……你为什么把它给炖了?”
“红烧我也不会呀!”
姚继宗偷换概念,双手一摊作无可奈何状。
楚天遥的脸越发白了,脸上的森森寒意连千年冰川都要自愧不如。只听到嗖的一声,她右手往腰间一带,手中突然有道夺目的光芒迸射而出,直射姚继宗的咽喉……
***
“当时那把剑离我的喉咙只有0.01公分,但是四分之一炷香以后,那把剑的主人将会彻底抛开对我的敌意。因为我决定不再逗他玩,而是告诉他真相……”
姚继宗套用着周星驰《大话西游》里的经典台词,在靖安王府的留仙居里,绘声绘色地向李略和阮若弱说着他的“吃狗肉记”。
李略还犹可,阮若弱却差点没笑抽过去。她一边捂着肚皮笑,一边说:“你是不是告诉那位楚四郎,曾经有一条可以炖着吃的黑狗放在你面前,你却没有炖了它。尽管你跟它有仇,但你还是愿意宽宏大量放它一马。因为你不愿意把口腹之欲的幸福建立在别人失去爱犬的痛苦上。你更愿意通过它与狗主人尽释前嫌,从此化干戈为玉帛的永世交好。如果能在这份友好邦交面前加个期限,你希望是一万年。”
姚继宗重重地一拍大腿,“阮若弱,知我者,非你莫属。我和楚四郎说的话中心思想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
李略笑着说:“不是吧?这样也让你蒙过去了?”
“拜托,什么叫蒙过去了,我这是实话实说好不好。事实上我就没动过要炖了那只狗的念头,从头到尾我都对它慈悲为怀。尽管它曾经差点啃去我身上两斤肉,但我从没想过要啃回它一口。”
姚继宗把自己说得像个普度众生的观世音菩萨。阮若弱笑着推搡了他一把说:“得了得了,就别给你自己脸上贴金了。说重点,最后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我这么有诚意,结果当然是化干戈为玉帛了。我让他进屋一看那只黑狗还是好好的,并没有脱毛剔骨地炖在锅里,他的脸色就缓过来了。再拉到锅边灌他几杯酒塞他几块肉,马上就成‘酒肉朋友’了。”
阮若弱含笑道:“如此说来,你和那楚家四郎联合主演了一出《杯酒释前嫌》?”
“不光是喝几杯酒就冰释前嫌那么简单。事前我没有因为报复而炖了他的狗,事后我还帮他把那只昏迷的狗抬回了将军府。友好邦交是实实在在地落实在行动上,而不是落实在嘴皮子上。他能不感动吗?他还能和我计较前嫌不前嫌吗?话又说回来,其实我又何曾跟他有什么前嫌啊,我根本就是一个顶缸的。”
姚继宗说得悻悻然,阮若弱嘻嘻哈哈地笑道:“老刘同志,感觉顶缸界的新一届代言人非你莫属,有没有什么获奖感言要发表一下啊?”
“请问能说粗话?——不能,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
剑是软剑,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地束在腰间玉带里。抽出来迎风一抖,剑身笔直,银光一闪如流星划空而来。
楚天遥出剑的一刹那,恨不得要把这个姓姚的混帐东西除之而后快。但剑锋刺到他咽喉处时还是硬生生地顿住了,用人命来抵狗命,似乎过了点。尽管在她眼中这个家伙的贱命远比不上她的飞虎,但律法还是不得不尊重。换而言之,如果律法不管,她一定赏他十剑八剑不可。
黑狗飞虎是从关外带回来的,它在关外的广天阔地里撒野惯了,入京后每天关在宅子里很难适应,整日里两只前爪扒拉着大门示意要出去逛。
楚天遥没精力天天遛它,总是隔三差五才遛一回,其他时间就每日午后放它自己出去溜达。从崇仁坊往西坊穿过去就是大片荒野之地,随便它怎么撒欢儿。反正过上一个时辰它知道自己回家。
这一天,足足过了两个时辰还不见飞虎的踪影,这条狗平时是很有组织性和纪律性的,这种过期不至的行为不是它的风格,难道出什么事了吗?
楚天遥想想不放心,于是特意跑出门找狗。结果……居然有那吃了熊心豹子胆地把它给炖了。气得她差点没咬碎一口银牙,恨得她真想把姚继宗也一剑砍翻,扔进那口大铁锅里炖了喂狗。
片刻后,楚天遥万分庆幸自己没有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地弄出人命。却原来锅里炖的此黑狗不是彼黑狗,她的飞虎居然被这个有私仇的姚继宗高抬贵手放过了。一身皮毛骨肉都还完整着,只是像死了似的人事不知。
屠狗大户老姜指天发誓说飞虎还活着,只是中了‘七步倒’要昏迷三五个时辰罢了。楚天遥将信将疑地检查了一下爱犬,果然还是活着的。终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话说明白后,老姜和姚继宗十分热络地拉着楚天遥一块吃肉喝酒,众人也纷纷殷勤相让这位“将军公子”。新温的花雕酒,焖烂的香狗肉都先敬着她。一则误会已解除;二则盛情相却;楚天遥就坐下来跟他们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这种场合楚天遥并不陌生,以往也曾经历过。她十岁前父亲还未驻守关外,在同州驻军任职。常常和手下的将士们把酒言欢,一大锅热腾腾的肉炖着,几大坛香喷喷的酒候着。一群武夫环坐,边喝边吃边谈古论今。
楚天遥与三位哥哥都是小马驹般四处撒欢儿的孩子,当然没少跟着掺合类似的酒肉席面。这种席面上交朋友最简单方便不过,说的热闹听的更热闹,几杯酒一下肚就开始称兄道弟了。
楚天遥被姚继宗追着敬了几杯酒,又听他说了一大堆愿意交好的话,脸色不能不和缓起来。等到酒肉宴一散,他再自告奋勇帮她把飞虎抬回去,更是印象分大涨。
她开始觉得这小子其实也没那么讨厌,再加上凌霜初曾报告说他好色的性子也果真改掉了。既然如此,那么化敌为友也还是可以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