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叶军反复的过来搜查“刺客”与“乱党”,所以韩小南从马车行的柴房挪进了地窨子里。
地窨子里寒冷潮湿,一炉子炭火昼夜烘着,然而依然没有几分暖气。对于重伤患来讲,这样的环境和深牢大狱差不许多,当然是糟糕至极,然而韩小南的生命力实在是强到惊人,只要一天能喝上三顿热粥或者热馄饨,那她就把那一口气长长久久的喘下去。
在地窨子里又躺了五六天,这一晚,她对凌剑秋小声咕哝了一句话,凌剑秋正借着一盏油灯的光芒与热度,烤着一贴膏药,冷不丁的听她出了声,就抬头望向了她:“什么?”
昏暗光中,他发现她正对着自己笑嘻嘻,而她重新开了口,这回让他听了个清楚:“能不能弄点肉吃?馋了。”
“你能吃肉吗?”
“那怎么不能吃?我肠子肚子又没受伤。不过我也就是问问,没有就算了。”
“你现在身体太弱,我怕你吃了肉会消化不良。”
“我?消化不良?”她像是听了什么怪话,笑得惊讶:“我又不是要吃石头,怎么会消化不良?”
凌剑秋到了这时,便坚信她这条小命是保得住的了。手里的膏药已经烤得半融化了,他一边起身,一边说道:“明天去给你弄肉回来。”
然后他走到地窨子的暗处,背对着她解了纽扣扯开衣领,将那贴膏药拍上了肩颈处——夜夜在这阴冷地方的柴草堆上歪着睡觉,他兴许是受了冷风,从脖子到肩胛,全是又酸又疼。
系着纽扣走回来,他将油灯挪到了床边,弯腰掀了韩小南的被子,去看她的伤处。到了如今这个时候,他和她全都早顾不得男女大防了。她上衣穿得多,裹着小棉袄,下身却是只穿了一条松松的单裤,裤腰垮着搭在胯骨上,她伸手一撩棉袄下摆,就能露出左腰的弹孔。
这是一处贯通伤,子弹在她身上开了个透明窟窿,因为她没死,所以证明那子弹正巧避开了她的肾脏。如今前后两处弹孔的鲜血凝结成痂,都已经长成了暗红色的硬血疙瘩,弹孔周围的皮肉也是红肿滚热,万幸的是没有腐烂化脓。
看过之后,他为她盖好了被子,心里很平静,不觉得她是异性,只当她是个孩子。韩小南望着他的面孔,心里也是安然的。
他老那么严肃,老那么一脸正气,平时让她看了就烦,让她总想故意干点出格的坏事惹他失态,可是现在她盯着他那张端正到了乏味的面孔,忽然感觉他这个人身上有一股“劲儿”,能让她联想起人生中一切踏实可靠的存在。
“我这条命是他给的。”她暗暗的想:“这次回去了,要是还能活下来,我非得正正经经的多攒些钱不可。将来找到他,再给他一笔钱,让他舒舒服服的坐在家里,吃一辈子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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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南在这地窨子里又躺了十天。
第十一天,她下了床,扶着凌剑秋在地上走。她本是最乐观的,然而走过这几步之后,她变了脸色:“我这些天也没挨饿,怎么这两条腿全不听使唤了?”
她向来身手灵活,所以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两条腿会一起没了力气,一共走了不到十步,居然就会累得喘起粗气。这让她慌了神,她想自己若变成了个废物,那往后可怎么办呢?
于是她咬紧了牙,要活动,要锻炼,结果一大步迈出去,她左腰随着步伐一扭,立时爆发出一阵剧痛,让她忍无可忍的哼出声来。紧紧抓住了凌剑秋的臂膀,她疼得弯了腰,声音也有了哭腔:“这怎么办?路都走不成,我怎么回去呀?是不是我养得还不够?我是不是还得再躺几天才行?要不然你把那个膏药也给我贴一副,是不是贴上了就不疼了?”
凌剑秋把她扶到床边,让她坐下,然后低头说道:“伤口长合了就没事。你现在想要走,也可以,你扮成个病人样子,我们有车坐车,没车的话,我就背着你走。”
韩小南抬起了头:“你也跟着我一起回去?”
“单凭你自己,回得去吗?”
“你不怕干爹了?”
“我怕。”
略顿了顿,他把话说完:“只是没办法。”
韩小南不再言语,像个不知好歹的粗鲁人物,连半个“谢”字都没说出来。
因为大恩不言谢。她自己忖度着,往后除了干爹,凌剑秋也算是自己的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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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四天,凌剑秋背着韩小南上路了。
韩小南洗了把脸,将头梳了,头上盖一块大手帕,身上裹着大棉袄二棉裤,脚上依着凌剑秋的主意,又做了一番手脚,凌剑秋也扮了个粗糙的农夫模样,偏又故意穿了一身青布新袄,背着韩小南往东走,路上遇了岗哨盘问,只说给妹子说的人家在城里,如今家里遭了战火,一无所有,所以他要带着妹子上城去,一是把妹子嫁了,二是自己也请妹婿家里帮自己找碗饭吃。
士兵们听了这话,又见姑娘的大裤脚里隐约露着两只金莲,乃是一对不盈三寸的小脚儿,这样的农家姑娘出远门,若是坐不起车的话,还真是就得让家里兄弟背着才行。
于是一道道岗哨通过去,韩小南垂头趴伏在凌剑秋的宽脊梁上,又有点想笑,又有点佩服了他。原来各地风俗情形不同,京津之地的女性,甭管摩登不摩登的,脚丫子全都解放成了大脚,谁家姑娘要是再裹小脚,婚姻都要成为问题;然而此地的女子还是旧式的,她这样趴在凌剑秋的后背上,垂下两只大脚片子晃晃荡荡,恐怕会招来注目。
“你这主意真不错。”她悄悄的告诉他:“就是腿上总绑着那两只假脚,有点勒得慌。”
凌剑秋她往上又托了托,没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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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凌韩二人出发的同一天,洛阳城内的卫长明,也下了床。
这一回他可休养了个彻底,活到这么大,没这么长久的躺过,尤其还是躺得这么理直气壮,不怕自己病得太久讨人厌、会被拖出去喂狗。
丁曼菱从早到晚的守着他,她也不大会伺候人,只能做些端茶递水的活儿。在房里闷了这么小一个月,她褪去了先前的风霜之色,人也胖了一点,从黑里俏又变回了先前那张白里透红的苹果脸儿,满头乱发一天修剪一点,修着修着就有了款式,成了个女学生式的齐耳短发,厚厚的刘海剪到了眉毛上方,于是卫长明第一次发现她“眉似新月”,有种娇滴滴的清秀。
他平时对谁都有股子爱答不理的劲儿,今天扭头对着她连看了几眼,她立刻就有了知觉。也正因为他平时对她也像是爱答不理,所以她立刻心虚起来,抬手不住的摸头发:“怎么啦?头发又剪坏了?”
他在地上慢慢的踱步:“没有,剪得很好。”
她笑了,扭过头让他看自己的后脑勺:“后面是让小叶帮忙剪的,你看剪得齐不齐?”
“小叶?”
“他总对着我充大哥,我才不让他得逞,偏叫他小叶。”
他停下来,挺认真的端详了一下,就见乌黑发梢齐齐的扫着她的后脖颈。不知为何,他忽然生出了一种冲动,想要摸摸她那一截粉白的脖子。
这很奇怪,因为他从未对她生过绮念,夜里一铺炕上挤着睡,也只当她是个妹妹。但是此刻,他确实是手痒。痒到他忍无可忍的走到她身旁,一只手抬起来停了停,末了落在了她的头顶上,轻轻的拍了拍:“他剪得也不错。”
丁曼菱冷不防的被他拍了脑袋,先是觉得这一拍温柔可亲,随后又微微的有点脸红,因为他总是那么冷冷淡淡的,好似个铁打的人,从来不肯和她玩笑,以至于她对他越是认识得久,越是不敢造次。她明明已经是随着他同生共死过一路了,可若论亲热随便,竟然还不如了初见面时。
那个时候,她还敢和他闹脾气耍性子,现在可不敢了。谁会那么狼心狗肺、对着这样好的卫大哥闹脾气耍性子?就算卫大哥让她闹让她耍,她自己都做不出了。
仰起脸向着他一笑,她笑得双目弯弯。卫大哥站得那么笔直,可见一身的伤真是无大碍,只要身边有这么一位卫大哥在,那她就什么都不怕。
因为心里当真是充满了幸福和安然,所以她笑得傻里傻气,是个小女孩子见了爹娘的笑法。卫长明低头和她对视了一眼,紧接着也笑了,一边笑一边走了开。背对着她在窗前站了,他隐约的有点不好意思——她方才满脸满眼都是笑意,那样浓烈赤诚的喜色,简直让他招架不住。若是再不走开的话,他也要跟着她傻笑起来了。
就在这时,房门一开,叶永嘉像只大猴子一样,带着寒气直接跳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