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过后,韩小南去医院照了爱克斯光。
她坐着家里的汽车,自己去自己回,回来的时候心情不错,没事人似的回房沐浴更衣,用火钳子把发尾烫了几个大卷,又给自己剪了一排稀疏的齐刘海。往脸上薄薄涂了一点雪花膏,再往嘴唇上点那么一点点的红颜色,她哼着歌儿换衣服,心绪是从未有过的平静,像是劫后余生,也像是看破了红尘,再无那些颠倒迷乱的痴心妄想了。
她留着心眼,故意的对凌剑秋不闻不问,单是竖着耳朵倾听动静,听了大半天,听到韩步武把凌剑秋叫进房里谈了片刻,谈过之后,凌剑秋离去了,外头并没有枪响和惨叫,可见他应该也是逃过了一劫。
抬手拍了拍单薄的小胸脯,她长出了一口气。推门走了出去,她想往自己的小院里去——在韩步武所居住的小楼一层,有她一间屋子,但除此之外,她还在内宅里单占了一座小小的跨院,那里存着她的贵重衣裳。
她预备去取一件斗篷回来,可是刚向外走了几步,便见韩步武下了楼。
韩步武不出门,所以照例还是裹着睡袍。匆匆的看了她一眼,他在楼梯口停下了,墙壁上挂着电话机,一名副官正拿着话筒在等待他。他接了话筒:“是我。”
然后“嗯?”了一声之后,他默然听了片刻,末了挂断电话,抬头对着近前的韩小南说道:“开打了。”
“二沈开打了?”
“是老叶。老叶先对二沈开了战。”
“那——”
“我现在去见二沈,你今天就去天津,给我把英租界的房子收拾出来。”
“怎么想起收拾房子了?”
“看这个势头,用不了一个月,我就得进租界避难去了。”说到这里,他抬手指了指韩小南的鼻尖:“拜你所赐,这回老叶不对我赶尽杀绝才怪。”
“我一个人去?”
“我陪你去?”
不管韩小南怎么野,他先前总还是拿她当个小姑娘看待,像今天这样没好气的拿话顶她,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而韩小南不管怎么野,这些年对着他也一直是不敢耍脾气,如今心虚理亏,更是大气都不敢喘,只是心里难过了一下,怕他往后对自己改了看法,“不喜欢”自己。
支吾着答应了一声,她没再言语。等韩步武转身上楼去了,她犹豫着,还是没动。
因为这一趟去天津,她想把凌剑秋也带上。凌剑秋算是个戴罪之身了,一时间也没有新职务给他,他留下来也是碍眼占地方。况且——她还有一点担忧——她怕这凌剑秋干什么什么不成,干爹看他没有价值,会随便找个上刀山下火海的苦差扔给他。
横竖敢死队是什么时候都需要的。死谁不是死呢?
可若是她就这么直通通的去向干爹要他,干爹会不会笃定了他俩是一党,又要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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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南原地站着,出了许久的神。末了把心一横,抬脚踏上了第一级台阶。单手扶着楼梯扶手,她借力向上,连跑带跳的上了二楼,在卧室里找到了韩步武。
颇紧张的站在韩步武面前,她开了口,把自己那点小心思全都交待了。
韩步武听到最后,因为她是如此的坦白,所以他反倒感到了心安。对着韩小南点点头,他答:“行,那就带上他吧。他原本也是个会办事的,谁知道这一年是中了什么邪。”
然后,他忽然一笑:“你俩要是好上了,我倒是同意。毕竟是知根知底的。”
韩小南万没想到他会把自己和凌剑秋扯到一起去,真是惊到要笑:“我和他?不可能。他救了我的命是不假,可我也知道,他看不起我。他老觉着他自己特别有本事,嫌我没规矩,没文化,没他懂得多。”
“那你呢?”
“我要是瞧他好,就不会为了小叶栽跟头了。”
她这样坦然的说出“小叶”二字,韩步武看了她一眼,怀疑她是真的斩断了情丝,死心了。
“无情。”他在心里评价,然后不知怎的,又想起了太太。
太太是个容易知足的人,向来不求他出将入相,甚至认为一个男子能年少有为到他这种地步,已经算是超凡。
抬手摁了摁心口,他又看了韩小南一眼。太太的音容笑貌被他藏于胸中,已经快要酿成了苦酒。他真想她,但还没想到要追随她而去的程度,所以为了保命,他简直打算无为而治,不打了,直接逃进租界里去。
想想而已,还不能够立刻付诸行动,因为沈明石现在还好好的活在北京城里,他不便在沈明石的眼皮底下临阵脱逃。等等吧,等沈明石焦头烂额顾不上他了,他再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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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存着必败的念头,表面上摆着盟友的架势,韩步武按兵不动,已经根本懒得去打,但也没懒得太过分,沈明石推他一下,他便一动弹,沈明石不催他,他就装死。幸而沈明石虽然没做好充分的准备去迎战,但毕竟是张罗了两个来月,短暂的慌乱过后,他稳住了神,和叶督军枪来炮往的对战开来。
与此同时,叶督军一行人已经离开洛阳,到了郑州。
从洛阳出发之前,叶永嘉一点消息也没得着,还兴致勃勃的筹划着要去游龙门石窟。忽然听闻父亲的队伍已经在前方和沈明石开了仗,他也不甚关注,单是觉得痛快,心想老爷子到底是老爷子,说报仇就报仇。非得是这样有仇就报的男子汉,才叫大丈夫。自己能有这样一个厉害的爸爸,真是投胎投得漂亮。
经了将近两个月的历险记之后,他自觉着有时候像是要变回个小男孩,重新崇拜和依赖起爸爸来。原本在近两三年里,他已经是成长得桀骜不驯,对这个爸爸除了伸手要钱之外,没什么可说的了。
得意归得意,他可不是没心没肺的只顾自己乐。卫长明对老爷子有点误会,而他身为父亲的儿子,有责任去向老卫把这误会解开,就算解不开,那该说的话他也还是得说,他得让老卫知道,自家父亲不是那趁火打劫的坏人,父亲想要疯子的遗产,那是因为没办法,需要弄钱来打仗,这一仗要是打赢了,你老卫不是也跟着受益吗?
他越想越对,于是跑到了卫长明房里,然而扑了个空。因为卫长明先走一步,刚被叶督军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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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督军在大部分时间里,对待叶永嘉带回来的丁三小姐和老卫,都是笑呵呵的可亲。然而今天对着卫长明,他难得的严肃了。卫长明看着他,发现他这个人严肃一点,看着倒还正气些,否则真是太像一位笑里藏刀的阴谋家。
“我驻扎在顺德府的一个师,今天对着若琳开了炮。”他告诉卫长明。
卫长明答道:“比我预计得快。”
叶督军盯着他,然而没从他脸上找到什么神情变化:“其实我也可以不必这么急,横竖若琳只是嘴上骂得热闹,他不行动,我也不行动,这一仗我看至少可以拖到年后去。但我一是恨他三个月前趁我不在京,抄了我的家,还追杀我儿子,二是也要向你表个态度:我和若琳彻底的不再和谈。他说若瑛是我杀的,行,我不否认,若瑛的死就算在我身上,这口黑锅,我替你背了。”
说到这里,他的脸上有了笑意,哄孩子似的问卫长明:“这回放心了吧?”
卫长明也笑了,因为感觉对方的虚伪和话术是如此的眼熟与久违,几乎让他感到了亲切。对着丁曼菱和叶永嘉那两张天真面孔活了三个月,他几乎忘了世间是多么的险恶。
“我对大帅,一直都是信任的。”他提起了叶永嘉:“我既然和大少爷是挚友,又怎么会怀疑挚友的父亲?”
叶督军微笑着,心里不大舒服。卫长明听他是话里藏刀,他听卫长明也是绵里藏针。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专门提一句叶永嘉?叶督军认为这是个暗示,更是个威胁。他既然能活埋了相识八年的沈明玉,对待三个月前认识的叶大少爷,当然更不会手软。其实,为了安全起见,应该现在就把这小子消灭掉,可沈明玉的遗产总在他心里闪烁着一层神秘的金光——财富的诱惑力和他自身的好奇心混成了一股绳,牵扯着他往前走,他无法自欺欺人的当那仓库不存在。
幸而,冒险是他人生的常态,他审视着卫长明,看这小子还是年轻,尽管已经是极力的不动声色了,但终究还是藏不住天性中的冷酷和多疑。相貌虽然称得上俊俏,可是神情不好,眼神不善,没有大人物的风采,一生上不得台面。
忽然间的,叶督军歪了歪头,发现从某一个角度看过去,说不上是轮廓还是表情,他竟是酷似了沈明玉,把脑袋正过来再看,又不像了,他没有沈明玉的那份贵气,沈明玉是大个子,容长脸,高鼻梁,两只眼睛有点近视,所以高鼻梁上时不时的会架起一副金丝眼镜,平时还爱穿西装,猛的一眼看上去,很有银行家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