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作不起眼的装扮,隐在人群后头,幂篱前边的薄纱轻掀,隐约可见清瘦的脸庞,疏朗有锋的眉眼,又深又沉,好似博古架上不曾被翻阅的书卷,静看万物。薄纱顺着主人向前的脚步垂下,笼上了眼前之景。女子顿住脚步,由着人群向前,慢慢退至一边躲避,一身素青的衣裳,淹没在人群之中。
她便是程筠徽,是大垠王朝最成功的谋士,亦是盏桦山脉令人闻风丧荡的土匪。
倒是许久未见这样鲜活的场面了,也不知下一次再能见到,是何时了。她向来是喜欢这样的鲜活的,只可惜她这样的人,从前不敢参与,到如今,怕是没有机会了。
卖糖人的小哥笑容灿烂地将糖人递给孩童,程筠徽却是注意到他靴子中绑着的手刃。回身瞧见捡拾五彩蛋的阿婆,笑容郎朗的脸上神情僵硬,很是不自然,每一道皱纹都似精心雕刻般规整。甚至于那在人群中嬉闹的孩童,不过十来岁的模样,指节侧边却满是老茧,那是常年持剑所留下的痕迹。
程筠徽轻轻叹气,方才还喧闹的街市在她脑中骤然静了下来,一个个有问题的百姓被一一标注,仔细盘算下来,竟有半数之多,他们的视线随着程筠徽的动作而移动,宛若一座会动的囚笼,关着程筠徽,步步走向那间僻静的宅院——山文堂。程筠徽顿住脚步,望向遥遥的天边,风起云涌,孤雁盘旋,竟是找不到离开的方向。
天落了雨下来。
村子的大火被雨水浇灭,只余点点星子。一只有力的手从废墟中冲出,星野撑起身子,拍掉了坠落梁柱上的火星,将一个孩子从底下抱了上来,正是先前在断崖边上高喊乳娘的孩子。那个保护孩子的富户,如今身中数刀,趴在了他们藏身的地窖门上。他的任务完成的很好,临到死也要调整身体摔落的方向,好盖住他们藏身的窖门。可是他的任务又完成得很糟糕,就这样将孩子交给了星野这样一个陌生人,信了他真能收了钱财,护这孩子安宁。
星野抬头,任由雨水将身上的污渍冲刷,人也在这冷雨中静了下来。他看着孩子扑在富户的尸体上痛哭,扯开孩子的衣襟,看到一块祥云半鱼玉佩,星野认出来了,那是前太子的徽记。从前有个村庄被屠,那些死掉的官皮身上,也有这样的徽记。
屠村,这样罪大恶极的事,在如今这世道倒是见怪不怪起来。
远处传来马蹄声,星野连忙捂着孩子的嘴退到废墟中躲藏。断裂的木头间,金银鱼袋更外显眼。
护国寺的钟声再次响起,那是帝王祭天的声音。新皇大赦天下,本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民间流寇四起,庙堂乌烟瘴气,百姓之苦不达天听。乱世出英雄,江湖能人辈出,前有被收编的盏桦山义匪,后有路见不平护佑百姓的江湖剑客。不过这些事怎么会传到京城呢,岂不污了贵人的耳朵?
吉时已到,宫里的祭台燃起炽火,旌旗蔽日,礼乐庄严肃穆,高台之上的王沅竞一袭天青色衮冕,衬得年轻帝王风姿绰约,温和的气质中都多了几分意气风发与庄重肃穆。编钟争鸣,香火缭绕,王沅竞高举玉圭,祈求风调雨顺,百姓安康。
后宫之中,宫人端着珍宝步入昭华宫,那是顾夕时的住所。她柔情似水,面若桃花,好饮酒,总是带着几分醉意微醺的情状,眼波流转间尽是风情。后宫中的妃嫔不少,唯有顾夕时迟迟未册封,赏赐却是连绵不断。旁人皆猜测这是无法给予她高位的补偿,只因顾夕时来路不明,是陛下潜龙时相好的女子。
此刻艳丽的面容正试着赐下的珍宝,满头的珠翠都不及顾夕时的风华。掌事姑姑青禾忍不住夸赞:“姑娘当真是国色天香。”
顾夕时揽镜自照,片刻后出声询问:“姑姑以为,我与陛下相配,如何?”
青禾收敛了笑容,想起了近来宫中的传闻,色衰而爱驰,这样的出身,若是能尽早搏个一儿半女,或许还有望封个贵嫔,不过这也就算是到头了。青禾斟酌着言语,面上还是哄着:“陛下的赏赐可是一件件往昭华宫送内,谁人不知陛下最喜爱姑娘。”
顾夕时笑:“姑姑为何不回答我?”青禾有些慌,没料到顾夕时这样的美人如此难缠,可祸从口出,她可不敢将话说的太死,这样的恩宠宫内谁人不嫉妒?万一哪日香消玉殒,她还得另谋出路呢。
“相不相配的,自是陛下说了算,奴婢哪里敢妄言,眼下宫内唯有姑娘独得陛下恩宠,这陛下的心思,姑娘合该知晓才是。”青禾跪地,十分恭敬。
顾夕时居高临下地看着青禾,随意挑出簪子戴在了青禾发髻上。
“赏。”
青禾千恩万谢,出了门便连忙取下,这东西太招摇了,这姑娘是还嫌自己不够招人恨吗。
窗外梨花初绽,洁白胜雪,顾夕时静静望了好一阵,随后用王沅竞赐下的簪子狠狠划破指尖,鲜血顿时涌出。
“来人,去唤陛下来。”
城南,梨花已冒了数朵,正是春风得意的时节,红绸锦缎挂满了康平巷的一座宅院——山文堂,这是程昀徽的住处。此刻全府上下正在为半月后的喜宴做准备,那是当今圣上王沅竞和程昀徽的成婚礼。其声势之浩大,满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星野啃着号称汴京特产的烧饼,听着来往的百姓议论着此事,噎得脖子梗出二里地,正捶着喉咙呢,忽然一双手递了杯茶水过来,星野接过一饮而尽,刚想回身好好谢谢这位救命恩人,却又差点呛死当场。
那双手的主人,正是流言的中心,程筠徽。
星野抱拳拱手:“多谢姑娘。”
程筠徽的目光落在那把剑上,星野顿时警惕起来。程筠徽移开目光,顾自坐下,对着星野做请:“公子这柄剑,倒是特别。”
星野跟随坐下:“姑娘竟还懂剑?”星野有些紧张,他才刚到汴京,正准备接近程筠徽好好调查一番屠村之事,却不料此刻就在街头撞见了,他还未将程筠徽的底细摸索清楚,可不能漏了破绽,更何况她的身边,也太多跟踪盯梢之人了吧。
程筠徽:“倒是不懂,不过汴京佩剑人士,其剑大多颇有说法,或是镶金嵌玉,或是统一制式,换句话说,在汴京会佩剑的,要么是官府的人,要么是用作装饰的少爷,而公子这把剑……”
程筠徽斟酌着措辞,那剑茎色泽不一,都被盘的包浆了,也未用松油仔细打理,更未缠缑,亦无配饰,剑鞘上甚至还有泥点子,也不知是否行路时被用作拐杖柱地了。
星野突然敏感起来:“你在说我穷吗?”
程筠徽其实认出来了,那是剑客星野,人如其名,如星自由,在野无踪,一剑一人,斩尽天下不平事。程筠徽曾在盏桦山时远观其风采,确实是一位意气风发的少年侠客。江湖人都说星野跟狗一样,闻着血腥味就来了,他到了何处,灾祸就到何处,和那食日的天狗一样,不详。
程筠徽瞧着星野皱鼻瘪嘴的样子,却是不禁笑了出来,这小模样实在是像巷子里被惹急了的那只小黄狗。小黄是程筠徽偶然遇见的,太小了,她见之可怜,便喂了点肉肠,自那之后小黄便会在巷中等着程筠徽,见着她了就嘤嘤嘤哼唧个不停,还要龇牙咧嘴故作凶狠,实则再说你怎么才来。程筠徽不是没想过收留小黄,但她不会在此处久留,还是作罢。
程筠徽借着吃茶的动作掩饰笑意,“没有没有,公子不拘小节,定不是在乎钱财之人。”“你在笑我。”星野有些不服气,却也不得不承认,汴京的确是繁华迷人眼,平头百姓都要比他处富裕一些,“算了,我不与你计较。”
程筠徽觉着有趣,一旦接受了此人肖狗,便是越看越像,若是他有尾巴,此刻定是垂了下去,也不摇晃了。她可不忍见小狗伤心。
“汴京的烧饼不是这样吃的。”程筠徽唤来小二,小二端上两碗汤和两张烧饼,程筠徽将其中一份推到星野面前,而后将烧饼掰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入汤中,带烧饼完全浸润,吸饱了汤汁再入口。
星野有样学样,照着程筠徽的动作舀起一勺送入口中,顿时眼睛都亮了,“这才是汴京特色!”
程筠徽笑:“相传旧时灾年,大旱之后又逢洪水,粮食收成甚少,百姓为了活命,便将先前不吃的下水,野草及陈年干饼等物一块烹煮,后又发现泡大之后的干饼食之更不容易饥饿,久而久之,泡饼便传了下来。”
星野听得认真,吃得更认真,眼睛亮晶晶地望着程筠徽:“那时的百姓一定是坚韧又勇敢的。”
程筠徽似是想到了什么:“有些人也不一定如此,他们只想着活命,想尽一切办法,努力地活过一日算一日,就那么稀里糊涂地活了下来。”
“能活下来,已是幸事。”星野难免想到了那些被屠的村子,废墟下的累累尸骨。
“若是活着让自己感到痛苦和不安,那还应该活着吗?”程筠徽认真地问道。
星野吃饼的动作骤然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