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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一大早就布满阴霾,到了中午时分,果然下起大雪。最初雪片虽大,但并不太密,不紧不慢地下着,如风拂柳絮,漫舞鹅毛,随着北风越吹越猛,雪也变得越来越大,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昏暗的天空中纷纷扬扬地飘落,像织成了一面白网,如烟似雾,一丈开外就几乎什么也看不到了,霎时间,山川、田野全都笼罩在白茫茫的大雪之中。
凛冽的北风吹过树林,仿佛怪兽凄厉的嘶吼,战马呼出一团团的白气,貂裘上落满雪花。纵然天气寒冷,赵离的兴致却丝毫不减。这是他第一次独自外出狩猎,以往都是要跟随父兄一起的,为了这次出行,他可是磨了母亲好几天。
“娘,我都已经十五岁了,哥哥们在这个年纪早就随爹爹一起冲锋陷阵了。”
“只是打猎而已,又不是上战场,很多猎户家的孩子七八岁就可以一个人打猎了。”
“孩儿对天发誓,只在封地的猎场溜溜马而已,两三个时辰就回来了。”
“这件锦袍您穿着特别好看,几乎比大姐还要年轻了。”
“您还记得我九岁那年犯了头痛病吧?大夫说要多去户外吹吹风,这几天在家憋着头痛欲裂……”
赵离磨人的本事天下第一,几乎从不失手。母亲毫无悬念地被哄得眉开眼笑。当时高漳君在定平宫廷商讨国事,不在封地,夫人拗不过幺儿,特意多派了仆人跟随,一再叮嘱,千万要小心,一定要早点儿回来,又亲手为他披上貂裘,戴好风帽。赵离乖巧地一一点头答应,但一出家门就如小鸟出笼,把母亲的话抛到九霄云外了。封地的猎场太小,只有一些黄羊、野兔,可是捕猎猛兽才有趣啊。大哥在三年前曾经猎到过一只猛虎,当时阖府上下都震动了,真是威风八面,令少年赵离羡慕得两眼放光,今天即便不能打到猛虎,打到一头熊或者一头狼也行啊。赵离刚刚制作了一把劲弩,名为“穿兕”,射程可达三百步之遥,并可穿透五层牛皮厚甲,威力无比,赵离甚为得意,他今天就要试试这把“穿兕”的威力。
雪原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银装素裹,浑然一色。漫天的飞雪混沌了天地,雪压枝低,风啸长林,马蹄踏在积雪中,扬起阵阵冰霜,好一派人间仙境。
赵离一时兴起,早已越过封地的边界,径直向北而去。身边的仆人纵马跟上,不安地提醒道:“公子,前方就是蛮族的地盘了,临行时夫人特意叮嘱,让您不要离开封地。”
“蛮族”通常是用来吓唬孩子的伎俩,但赵离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如果就此打道回府岂不被人耻笑?况且他正在兴头上,不耐烦地敷衍:“知道了知道了,一会儿就回去,不妨事的。”
仆人担忧道:“公子,听说那里的荒原中时常有雪狼出没。”
不料赵离一听“雪狼”二字,顿时来了精神:“太好了,一会儿入了林子,咱们擒两头狼崽子,生火烤来吃。我特意让九叔给带了盐巴,里面掺了野蕈粉末,研得极细,撒在狼肉上,肯定鲜美至极。”
仆人闻言心中一惊,小公子虽时常闯祸,但都无伤大雅,这次可是在郊外,万一有个闪失如何向夫人交代?正要再次劝阻的时候,突然,一头雪狼从前方的灌木丛中蹿出,飞一般地向前蹿去。赵离一见猎物,顿时来了精神,摘下劲弩,搭箭,射向雪狼。灰狼矫健灵活,轻轻一闪,弩箭落空。赵离从小虽然随父亲和哥哥学过弓马箭术,但他生性顽劣,凡事只为好玩,不肯下苦功夫,因此箭法并不高超,此时连射三箭均未命中,斗志被激发,一时兴起,策马紧追不舍。赵离骑的是一匹逐日追风的千里良驹,将仆人们甩在身后,任凭大家千呼万唤只当作耳旁风,一味催马飞驰,加之荒原中丘陵起伏,树林茂密,眨眼之间已经人影不见。当赵离发觉之际,已经只剩下孤身一人了。
这是一片陌生的树林,赵离从未来过。雪狼早已踪迹不见,他对狩猎一窍不通,独自追捕一头雪狼谈何容易。原野中万籁俱寂,几乎可以听到雪花飘落的声音。林间,毛茸茸、亮晶晶的琼枝上堆满了蓬松沉甸的雪球,煞是好看。寻食的鸦雀在树木之间飞腾跳跃,留下一个个可爱的爪印。
一开始,赵离着实开心了一阵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热情和体温一起逐渐消散,天气越来越冷,身上的貂裘也逐渐无法抵御刺骨的寒风,刚才兴致盎然,午饭没有吃,母亲给带了许多他爱吃的美食,但都在仆人身上。他想要原路返回,但四下一片白茫茫,也分辨不出方向,刚才的马蹄印已经被大雪覆盖。天色越来越暗,肚子也越来越饿,赵离开始有些后悔了。
天近傍晚,赵离茫然地在林间信马由缰,他奔波了大半天,此时又冷又饿,自从出生以来,他还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艰难的境况。
要是有一条滋滋冒油的烤羊腿就好了,表皮烤成金黄色,有一点儿焦脆,嚼在嘴里,再搭配一壶温好的黄酒,里面煮有切得细细的姜丝,坐在暖和的红泥火炉旁,一边享受炭火的温暖一边大快朵颐……赵离心中怀念家中的日子。半个时辰之后,他的梦想就变成了一碗粟米饭和一碟煮豆,甚至是一碟腌菜……哪怕是一杯热茶也好啊。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前方的树林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小木屋,饥饿难耐的赵离几乎兴奋得喊出声来,催马直奔小屋而去。
屋内的东西非常简陋,屋顶上覆盖茅草,粗糙的梁柱,墙壁上挂着捕猎工具,地上铺着磨损的兽皮,一望可知这是猎人们休息打尖的地方,显然不久前刚刚有人来过,粗木制成的案上放着一个粟米饭团子,被压得有些变形,但看上去似乎还不算太干。他四下寻找,屋内没有人。难道是上天的恩赐?赵离饿极了,顾不得许多,拿起饭团子大口咬了上去。
确切地说,这并不能算是一个饭团子,因为里面掺杂了太多的野菜和米糠,真正的粟米大约只占了不到三成,而且有些过于冰冷,或许还不够新鲜,但对于此时的赵离来说却不亚于任何珍馐美味,唯一的不足就是太小了一些,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吃这种食物,其味之美令他感到震惊。赵离狼吞虎咽地几口吃完了饭团子,虽然意犹未尽,但肚子总算有点儿底了,他要趁着这点儿饱意尽快找到返回的道路。赵离正要走出简陋的木门,突然心思一动,哎呀,那个饭团子可能是某个猎人一天的口粮,现在被我吃掉,他可能就要饿肚子了。赵离觉得很有些自责,刚才实在太饿了,没打招呼就吃了人家的晚餐,现在等不及向他道歉了,无论他是本国人还是蛮族,赵离都非常感激,他摘下腰间的玉玦放在几案上,但愿那个丢失干粮的人不至于太生气,赵离心中默默祈祷。
雪比刚才更大了,纷纷扬扬,枣红马身上披的粗麻布上落满厚厚一层。赵离非常喜欢这匹名叫“赤影”的小马,它来自盛产良马的北境,是他十四岁生日时父亲送给他的礼物。赵离每天都要喂它萝卜和青菜,甚至梨子和大豆。枣红马长得很快,从一个小马驹变成了一匹漂亮矫健的宝马良驹,匀称高大,浑身毛色闪闪发光,颈上披着长长的鬃毛,跑起来风驰电掣,宛如仙宫中的天马,就连以骑术著称的三哥的青骢马都比不上它。
赵离卷起麻布,爱惜地抚摸赤影的鬃毛,它也四个时辰没吃东西了。
“想必你也饿了吧?回家豆子和萝卜管够。”
枣红马似乎听懂了,温顺地用头蹭蹭主人。
赵离刚刚解开缰绳,突然身后传来人轻轻踏在雪地上发出的“咯吱”声。
熊熊的火光映照在夜空中。
沉闷的鼓声响起,神秘而悠远,仿佛来自地狱。
巫师戴着狰狞的面具载歌载舞,似乎是在庆祝丰收。
又冷又饿的牧羊人坐在一旁,他是因为寻找失散的羊群而迷失在这莽莽荒原中的。这里荒无人烟,他又累又饿,走了几个时辰,终于在夜色来临之际见到了炊烟和人迹。但就在他满怀欣喜地跑过去,期待得到一块烤肉或者干粮的时候,却发现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幅惨绝人寰的景象。
这里遍地都是人的尸骨,鲜血染红了土地;用树枝串在一起,在火堆上炙烤的肉块并非羔羊,而是货真价实的人肉。原来他误入了食人部落的地盘。这些蛮族时常对周边部落发动战争,把抓到的俘虏杀死吃掉。他们并不认为吃人肉是罪恶的行为,正如我们不认为吃猪羊有什么不妥一样。
而这一次的猎物似乎不够多,不足以支撑整个部落的盛宴,但就在此时,这个倒霉的牧羊人自己送上门来……
这是当时广为流传的关于蛮族吃人的故事,通常用来吓唬那些不听话乱跑的孩子。从小到大,这个故事赵离听过无数遍,但丝毫不曾放在心上。他和小伙伴一起玩过这个游戏,他也通常是扮演那个跳舞的巫师,跳着怪模怪样的舞蹈,乐不可支。但今天当他独自身处荒野的时候,再想起这则故事,心中就丝毫都不觉得是游戏了。
赵离心中一惊,身后有人,而且是在轻轻地走路,难道真的有蛮族的人在这里?小时候听过很多关于蛮族茹毛饮血、生吃活人的可怕传说,虽然赵离胆大包天,但现在独自一人在这荒野之中,也不免头皮一紧、脊背发凉。他本能地把手伸向佩剑,但为时已晚,一柄利器抵在后背,冷冷的声音响起:“别动,否则你就死定了。”
赵离瞬间僵住,他的手缓缓松开剑柄。他会不会是那个丢失晚餐的猎人?虽然赵离刚刚还想当面向他解释和道谢,但此时只想尽快摆脱眼前的困境。如果他是蛮族,会不会把我当作他其中的一个猎物?几百年来,蛮族和昭王朝有过无数次的征战杀伐,边境附近的冲突更是频繁发生,赵离不敢想象他们会如何对待一个落单的敌人,尤其这个敌人刚刚偷吃了他的口粮。
狂风卷起雪花,在眼前形成漫天雪雾,天地浑然一片。现在大约已经快到酉时了,天空依然阴霾,彤云密布,这种天气像极了传说中的魔境,雪雾中似乎随时会有妖怪出现。
“把剑扔在地上,还有马背上那支弩!”身后的人命令道。
赵离不由在心中想象这个人的样子,他一定身着兽皮缝制的衣服,身材健硕,相貌凶悍,身背弓箭,手持厚重的弯刀。他的脸上会有浓密的胡须,甚至一道长长的刀疤,虽然赵离知道绝不可能,但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象他的嘴里会有两颗长长的獠牙支出唇外,就像祭祀中扮演恶神的巫师面具那样。
身处困境要随机应变,千万不可逞匹夫之勇,父亲多次讲过这个道理,他顺从地解下佩剑,和劲弩“穿兕”一起抛在身后。
“朋友,别冲动,可能是误会,你听我解释……”赵离强作镇定,虽然听说过无数关于蛮族的可怕传说,但他从不盲目地歧视和仇恨异族,他觉得生而为人,大家都是一样的,哪里都有好人,但愿今天能遇到一个讲道理的人,或许他不会计较一个饭团,或许我可以向他解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或许他会接受那枚价值百金的玉玦……
“别耍花样,如实回答我的话,也许会饶你一命。”身后的人说道,他的声音虽然沉稳冰冷,但其中尚有几分稚嫩,赵离感觉他应该跟自己年纪相仿,“你们一共多少人?”
赵离动过冒充蛮族蒙混过关的念头,但转念一想,自己的衣着打扮一看就是昭王朝的人,傻子都看得出来,于是只得老实回答:“十六个,算我在内。”
“他们在哪儿?”
“我……我也找不到他们。”赵离不太会说谎,但这个局面令他有些沮丧,回去之后一定会被大家嘲笑,或许还会成为一些人用来警诫孩子的例证。
身后的人似乎松了一口气,口气也略微平和了一些:“很好,借你的马一用。径直向前走,不要回头。”身后传来弓弩上弦的声音:“想必你应该知道这支弩的威力,也不想在背上多出一支箭。”
这件事激怒了赵离,他不是个小气的人,对方可以要他的玉玦、他的剑、他的弩,甚至他身上的貂裘,他都可以答应,但唯独不能抢他的赤影。赵离暗暗握紧拳头,不再试图解释什么,他要给这个盗马贼一点儿教训,如果对方不讲理,小侯爷就能比他不讲理一万倍。
身后传来马蹄声,身后的盗马贼已经上马。
皮革与硬木接触发出的摩擦声,“穿兕”已经插在鞍翼上的封套中,也许他认为胜券在握,不需要以劲弩相威胁了。
赵离的脸上露出狡黠的微笑,他没有回头,甚至没有停下脚步,只是把手指放在口中,打了一个呼哨。赤影一声长嘶,前蹄突然高高抬起,马上的人猝不及防,惊呼一声,一个筋斗从马上重重跌下。赵离转过身,踏着积雪几步冲到跟前,纵身一跃,把盗马贼压在身下。他虽然远算不上武艺高强,但从小也在家中耳濡目染学过一些功夫,加上身体健壮,情急之下也颇为勇猛。盗马贼本能地挣扎,但出乎赵离意料的是,他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壮,而且似乎也丝毫不会武功,完全不像一个蛮族猎手,他的力气甚至不如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没想到吧?忘了告诉你,它叫赤影,是我的好朋友,只听我的话。”赵离一边制住对方,一边得意地说道。
搏斗中,盗马贼头上破旧的风帽掉落,赵离惊讶地发现这是一个瘦弱的少年,看样子年龄不会比自己大,他衣着破旧,面色憔悴,脸上不仅没有獠牙,而且也没有络腮胡和刀疤,甚至比女孩还要清秀。他虽然处于劣势,但眼神中并无惊恐,而是充满倔强和仇恨。
赵离有些诧异,更多的是好奇。
“别耍花样,如实回答我的话,也许会饶你一命。”赵离用对方刚刚说过的话调侃道。
盗马贼没有回答,依然没有放弃挣扎,但他的力气远逊于赵离,几乎没有还手之力。赵离一手擒住对方的两只手,另一只手去解腰间的丝绦,他要把这个偷马的小蛮子绑回去,这可比打到一头狼更有面子。
小侯爷生擒盗马贼。这可是个适合流传的英雄故事。
就在赵离一走神的工夫,盗马贼困兽犹斗,突然在赵离手上大力咬了一口。赵离大叫一声,负痛松手,盗马少年趁机拼尽全力推开赵离,挣扎起身,转身跑入雪雾中。
赵离看着手背上两排深深的牙印,又惊又怒,这种伎俩是小时候打架才用的招,这个小贼也太卑鄙了吧!更令赵离愤怒的是,他发现旁边的雪地上散落着一把树枝,原来这个小贼手中根本就没有刀剑,他竟然被人用一根树枝打劫了。赵离转身从马背上摘下劲弩,麻利地上弦。
盗马的少年突然停住脚步。
身旁,赤影发出惊恐的嘶鸣,不安地踏步。
一双灰蓝色的眼睛隐约出现在漫天的雪雾中,时隐时现,显得十分诡异。
依照昭王朝的法令,作为一名逃亡的奴隶,任何人都有捉拿和杀死的权力,而隐匿逃奴则会被籍没家产,贬为奴隶,甚至处死,何况他目前的身份不只是一个逃奴,而且是一个闯下滔天大祸的要犯。这种危机感始终伴随左右,直到一年多之后,他以赵家远亲的身份进入大域学宫时才得以消除。
逃离张家的一年内,司徒煜颠沛流离,横跨六国,历经寒暑,越过终年积雪的皑皑雪山山,走过戈壁荒原的不毛之地,渡过水流湍急的激流险滩,穿过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既要躲避猛兽毒虫,又要躲避官府和赏金猎手的追杀。他曾经在章国做过马贩的跟班,在曲门做过店铺的伙计,在景国做过巫师的学徒,他的目标是位于南方良国境内的金乌港,从这里可以乘船出海,离开昭王朝的疆域,去往汜叶岛以南化外之境的自由城邦。
这个曾经名为裴忌的少年饱尝人世的艰辛和险恶,早已脱胎换骨,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贵族公子,他变得隐忍、坚强,心如磐石。他的祖父曾经做过昭王朝的大司徒,于是他改姓司徒,并用“煜”字作为名字,张府的日子太黑暗了,他希望这个象征炽烈火焰的字可以驱散生命中的阴霾。
为了躲避危险,他特意取道塞外。一路上,他躲过了无数次的追杀和搜捕,就在十天前,他还险些被几名赏金猎人杀死。他的头价值千金,随时随地都可能遭人猎杀。他必须要加快行程,尽早离开这片危机四伏的土地。不料时值隆冬,天降大雪,司徒煜被大雪困在林间狩猎人的小屋中。司徒煜去林间捡了些树枝,准备生火取暖,抵御这刺骨的严寒,在他返回木屋的时候,正好遇到同样被困在此的赵离。司徒煜本能地认为这个腰悬佩剑、锦衣貂裘的年轻人是追杀自己的赏金猎人,但现在,他们有了共同的敌人——隐藏在风雪中的饿狼……
虽然天近黄昏,加之风雪弥漫,但依然可以看得出这头狼形体硕大,身长七尺有余,身高几乎可以达到人的腰部。赵离认出它就是自己白天追猎的那头雪狼,但现在形势逆转,它俨然变成了狩猎的一方。雪狼没有贸然进击,而是沉稳地蹲在高坡处,静静地看着两人,灰蓝色的眼睛射出幽幽的寒光。它是个经验丰富的猎手,知道当前的局势完全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也知道此刻正有一支利箭对准自己。
但赵离并不敢贸然扣动悬刀(弓弩的扳机),他对自己的箭法并没有太大把握,双方距离不足三丈,他知道自己不会有第二次上弦的机会,即便可以侥幸上马逃走,但前方的少年却绝无逃生的可能。在他眼中,一个偷马的蟊贼的生命和贵族一样,都是值得尊重的,生命是圣洁的,不应该因为地位的卑下而变得轻贱。
前有饿狼,后有劲弩,司徒煜进退两难。在逃亡的路上,他曾经听一位老猎人说过,狼是一种比较谨慎的动物,即使要攻击人也不会马上行动,但前提是不要惊动更不要激怒它,也不要让他以为你要逃走。正在思考之间,身后传来锦衣少年的声音:“嘿,朋友,要不要把剑扔给你?”
“不要轻举妄动,你以为我有剑就能打败这头狼吗?”司徒煜不敢回头,略微侧身,小声提醒对方。
“我的意思是,你也可以用来自刎。”
身后的人竟然发出嗤嗤的笑声,他显然对自己的玩笑很满意。司徒煜有些无奈,但心中也少了一分敌意,一个在生死关头还有心思开玩笑的人应该不是什么恶人。
“听着,看来它一时还没有发动攻击的打算,我们现在慢慢地退回木屋,记住千万不要转身。”
“你真的是猎人?”赵离好奇地问道,“不过你是我见过的力气最小的猎人,我觉得你连只松鼠都打不过,你平常都打些什么猎物?蚱蜢和蜻蜓吗?”
“我平常专门猎杀知了,因为它话太多。”司徒煜冷冷地回了这个不知死活的促狭鬼一句,“要想活命就先退回木屋再说。”
司徒煜踏着积雪缓缓向后退去,同时机警地注视着狼的状态。
“喂,我的马怎么办?”身后的锦衣少年又小声喊道。
这时候他还在挂念一头牲畜的安危,想不到在这个人命危浅的乱世之中,在这个弱肉强食的荒野之上,尚能感受到一丝人性的光辉。几年来司徒煜见到了太多的邪恶、残忍和恐怖,这一丝久违的温暖令他心中一暖,不禁对锦衣少年多了几分好感。
“你轻轻地把剑留在雪地上,牵着马先进木屋,我来断后。”
“就凭你也想保护我?”赵离不服气地说道,“你还真拿自己当个人物了。”
狼慢慢地向前走了几步,司徒煜可以看到它鼻孔中呼出的白雾。雪狼后腿微屈,前腿伸出,居高临下摆出一副俯冲的架势,口中发出骇人的低吼。
司徒煜心中一惊,两人对一狼,如果在白天尚可一搏,但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这里彻底变成了它的天下。司徒煜加快了后退的步伐,与此同时,狼也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快进去,否则你的马保不住了!”司徒煜顾不得许多,不由提高了声音。
赵离的剑就插在雪地上,司徒煜一伸手就可以抓到。但就在他握住剑柄的时候,雪狼已经冲到近前,它的动作太快了,司徒煜根本来不及拔剑,仓促之间他只能连带剑鞘一起挥向雪狼。雪狼皮毛厚重,筋骨健壮,根本不理会这轻描淡写的一击,只是略一停顿,马上准备再次发起攻击。狼近在咫尺,露出口中的森森白牙和血红的舌头。天气寒冷,剑几乎被冻在剑鞘之内,司徒煜一面奋力拔剑,一面借助周围的树木与狼周旋,不防脚下一滑,摔倒在雪中。
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一支弩箭破风飞来,贴着狼的左耳掠过,钉在它身后的一棵树上,砰然作响。雪狼左耳被三棱箭簇豁开,鲜血迸出,滴在雪地上,一片赤红,这猛兽被吓了一跳,负痛连连后退。
原来,赵离利用司徒煜与雪狼周旋的时间把战马赤影拉进木屋,然后火速冲出,正赶上司徒煜摔倒,他毫不犹豫地扣动悬刀,但由于过于慌乱,依然未能有效命中,但也着实令雪狼愣了片刻。这短短的刹那间给了两人逃生的机会,赵离一把扶起瘦弱的司徒煜,两步跑进木屋。狼口余生的刺激令赵离感到既紧张又兴奋,他飞速顶住房门,刚刚松了一口气,一回身,愕然发现锋利的剑尖距离自己的咽喉不到三寸,少年持剑的手还微微有些颤抖,呼吸还有些急促,但是他的眼神却非常坚定。
赵离几乎要气疯了,真是好心没好报,早知道就应该让狼吃了他。
“你这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蟊贼!”
司徒煜没有理会赵离的愤怒,几年的苦难和危险让他学会了谨慎,小心驶得万年船,他先要弄清楚对方的来历。
“你到底是什么人?”
“呸,你还有脸问我?”赵离有些不可思议,真是世风日下,做贼的都这么理直气壮吗?
司徒煜并不想伤害对方,虽然屋内光线昏暗,但两人近在咫尺,他终于有机会看清楚了眼前人的样子,这是一张俊秀而可爱的脸,面如冠玉,五官如雕刻般分明,轮廓完美得无可挑剔。一双眼睛英气逼人,纯净的眸子像潭水一样清澈,却难以掩饰其中的几分顽皮和不羁。虽然身处困境,也还是难以掩饰气质的高贵,他一定是个贵族公子。
司徒煜只顾打量锦衣少年,没有防备身后的枣红马突然用头撞向他的脊背,司徒煜猝不及防,一个踉跄险些跌倒。赵离趁机敏捷地抽箭搭弦,“穿兕”制作得非常巧妙,既轻巧方便又威力巨大,上弦很快,当盗马少年站稳转身的时候,赵离的弩已经对准了他的眉心,眼睛透过望山(弓弩的瞄准器)注视着他。
“要不要比比看,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弩快?”赵离占据上风,手托劲弩调侃道。
“你确定能射中吗?我记得你刚才射狼的一箭也是这个距离。”司徒煜并没有放下剑,他虽然处于劣势,但可以断定对方不是个能杀人的人,“你最好瞄得准一点儿。”
“不劳你费心,我瞄得很准,箭头正对着你的脑袋。”
“那就好。”盗马少年做放心状,“以你的箭法,如果瞄准我旁边一尺远的地方我才会有危险。”
赵离脸红了,他一向自诩伶牙俐齿,没想到斗嘴竟然斗不过他,赵离反唇相讥:“要不是我的手被人咬了一口,早就射中了。我至少还射中了狼的耳朵,你呢?好像连剑都拔不出来吧。”要论牙尖嘴利,赵离还没有遇到过对手,他看向自己被咬了一口的手背:“对了,你对付狼需要用剑吗?应该跟它对咬才是,以你的牙口,未必会输给它。”
这次轮到司徒煜脸红了,他岔开话头:“我没时间跟你斗嘴,先告诉我你是谁?”
“这话应该我说才对。你要偷我的马,我还没问你是谁呢,你倒贼喊捉贼了!”
司徒煜心中暗想,他不知道我是谁,这么说他不是来抓我的,我看此人面色纯良,心存善念,倒不像恶人,从衣着上看,他应该是个贵族子弟,不过还是要再试探一二才可放心。
“也罢,这世上有太多暗昧之事和见不得光的小人,如果不便说,我也不想强人所难。”司徒煜冷笑道,他认定对方是个性情中人,于是使出激将法。
赵离果然中计,他最恨别人说他不够襟怀磊落,大声喝道:“胡说,本公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赵名离,定平国人氏,家父乃是高漳君赵介,你说谁见不得光?”
司徒煜放下心来,看来是一场误会,于是扔下佩剑,抱拳当胸道:“原来是小侯爷,失敬失敬,小弟初到此地,迷失路途,又被风雪阻隔,只能暂时在这木屋栖身,我听说蛮族凶狠猖獗,一时草木皆兵,误把仁兄当作了蛮族强盗,冒犯了仁兄,多有得罪,小弟这厢赔礼了。”
说罢他诚恳地一躬到地。
赵离一向吃软不吃硬,对方一客气,他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他连忙放下弓弩,抱拳还礼。
“不敢不敢,应该我说抱歉才对,是我吃了你的干粮……那个粟米团子是你的吧?”赵离有些羞愧,“我当时饿极了……其实我是迷路了,我还以为你是蛮族的人呢。”
“一生之中有人能共食一餐饭,也是一种难得的缘分,尤其在这荒无人烟的野外。”
“如此说来,你我缘分匪浅啊。”赵离笑了。
司徒煜笑着再次抱拳:“小弟司徒煜,阳山国人氏,本想取道去往良国,没想到走错了方向。”
“幸会了。”赵离还礼道,“大家都叫我阿季,咱们这也算不打不相识吧,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
人迹罕至的荒原,破败不堪的小屋中,两个少年就此相识,从此开始了一段情同手足、肝胆相照的友谊。
“我家离此不远,兄台如不嫌弃,不如先到敝庐小住几日,我们也好把酒畅谈。”赵离热情地邀请,“我家的厨子烤的羊腿真是香嫩可口、美味至极,管保你食指大动……”
赵离一边说,一边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经过这一番折腾,肚子早就空空如也了。他为人豪侠仗义、古道热肠,虽然长在贵族之家,却生来是一副侠客心肠,一眼认定是朋友,就可以交心换命,此时他恨不得马上把新朋友带回家好生款待,但他却忘了一件事,此时饥肠辘辘的并不只有他一个……
门外传来凄厉的嗥叫声,悠长而诡异。
两人同时一惊,连忙跑到门口,透过门缝向外张望。
雪已然停了,天色放晴,玉兔东升,茫茫的雪原反射着月光,似乎比黄昏时分更加明亮了。
月光下,雪狼目不转睛地盯着木门,它脸上的血迹已经风干,显得更加狰狞。雪狼仰头嗥叫,在空旷的荒原中显得非常骇人,继而,远处传来数声回应,声震四野,令人毛骨悚然。
“坏了,它在搬救兵呢!”
“不如我们就此冲出去,先杀它个措手不及。”赵离拿起弓弩。
“不行,你没有听到吗?外面的狼不只一头,即便我们侥幸杀掉这一头,也不可能杀掉所有的雪狼,现在是夜晚,我们在雪原上如何跑得过它们?”
“那怎么办?就这么坐以待毙?等它召集亲朋好友,拿咱俩请客?”
“目前这所木屋是雪原上唯一的屏障,我们如果走出去,可就正合了它们的心意。”司徒煜拉住赵离。
话音未落,又有一头雪狼来到门前,站在头狼身后。紧接着,更多的狼从四面八方涌来。狼是群体捕猎的动物,它们的战斗力和勇气会随着数量的增加而增长。外面的狼群已经开始发动攻击,它们开始不断地撞击木屋的门和墙壁,砰然作响。简陋的木屋在狼群的撞击下发出震颤,屋顶上的茅草纷纷落下。
屋内,枣红马不安地踏着步,发出焦灼的喘息声。
“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等,等过了今夜,到明天早上我们就会有机会。现在当务之急是把火点起来。”
虽然没有火镰和火石,但生火对于赵离来说是件易如反掌的事。他的手指细长而灵活,摆弄起各种物件来又稳又快,这本来粗苯的活计在他手中反而显得十分优雅,不像是在做木工活,而像是在弹奏古琴。他很快用屋内的麻绳和木棍做了一个钻轴,绕住一端削尖的木棍,然后拉动横板,尖木棍在木板上飞速旋转,一会儿就冒出缕缕白烟,木棍周围的干草很快被引燃,冒出橘红色的火焰。
火焰带来了光明,驱走了寒冷,吓退了门外凶恶的狼群,两人的心也随着火焰的升起而温暖了起来。赵离的手艺令司徒煜大为惊叹,如果不是身着貂裘,司徒煜都要认为赵离是木匠的儿子了。
“这算什么?”赵离得意地拿起弓弩,“就连这把弩都是我做的,还能连发呢,世上仅此一把!”
司徒煜虽然并不十分了解兵器,但也可以看出这支弩工艺繁复,设计精巧,不禁对这个贵族公子刮目相看了。
“你要是喜欢,送你做见面礼了。”赵离一向慷慨。
“我们还有多少支箭?”司徒煜更关心这个问题。
赵离清点了一下,箭囊中还有十三支箭。
但此时门外已经聚集了不下二十头雪狼,即便百发百中也还是不够的,它们呈圜围之势围在木屋四周,屋中的人此时更是插翅难飞了。屋内的干草有限,赵离用剑大力劈开木几,但这些木柴显然不够支撑一晚的。
此时两人几乎同时想到一件事。
树枝。
司徒煜采回来的树枝就扔在门外的雪地上,刚才只顾得和赵离争斗,树枝已经被雪埋没了。
“我去捡回来。”赵离拿起佩剑。
司徒煜用木条和麻绳做了两个火把:“它们怕的不是剑,是火。”
两人手持火把,掩好柴扉,背靠背缓缓走向被掩埋的树枝。
四周,雪狼的眼睛在夜色中发出绿色的光芒,星星点点,宛如夏夜中的萤火虫。它们严密地注视着猎物的移动,目光贪婪而凶恶。狼群是非常可怕的,它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捕猎的效率很高,甚至比棕熊或老虎这些大型猛兽更为可怕。
为首的雪狼露出锋利的尖牙,血红色的舌头伸出唇外,向两人缓缓前进,其他狼也同时围拢过来,由于大雪封山,它们也已经非常饥饿。
赵离感到阵阵寒意,他甚至可以闻到狼嘴里散发的腥气,手中不由自主地握紧剑柄。
两人把火把交于单手,在雪中翻找树枝。
“你读过《缨城赋》吗?”赵离轻声问道。
“你在想里面关于山鬼的一章?”
赵离笑了,两人果然心有灵犀,司徒煜猜到他在想什么。
“如果这时候有一位美丽的山鬼翩然而至,骑着一头赤豹,身披薜荔,双目含情,为我驱散狼群……”赵离身处绝境,但还忘不了畅想。
“也许这些狼就是她派来迎接你的使者,你不如就此跟它们去的好。”司徒煜打趣道,“你想让身体的哪部分先去见山鬼?头还是腿?”
狼群逐渐围拢过来,它们虽然忌惮火焰,但在饥饿的驱使下,还是壮着胆子越靠越近。
两人怀抱树枝,一边警戒,一边缓缓退向木屋,虽然周围都是恶狼,但两人配合默契,却也有惊无险。
赵离不时用火把驱赶狼群:“滚开,老子是火德真君下界,来啊,尝尝天火的滋味!”
火焰凌空划过,发出呼呼的声音。一头雪狼凑得太近,以至于被火把燎到颈上的毛,滋滋作响,一股白烟冒出,雪狼嚎叫一声,惊恐后退。
赵离尝到了甜头,一时玩心大盛,忘乎所以,两人本来已经退入屋门,他却又探出身子频频挥舞火把攻击雪狼。
“哈哈,原来你们就这点儿本事啊!我烤一只……再烤一只……”
雪狼生性狡猾,逐步后退,赵离则冒险向前追了好几步,眼看已经有七八步之遥。
司徒煜担心地大喊:“不要恋战,快回来!”
话音未落,由于挥动的力量过大,火把砸在狼身上折断了,断裂的火把落入雪中,瞬间熄灭。
赵离一声“不好”还未叫出,几头恶狼已经扑到身旁,他扔掉火把,急忙后退,但情急之下早已偏离方向,退到屋门的另外一侧,用一柄剑抵挡凶残的狼群,片刻就已累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雪花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飘落。司徒煜又想到了那个雪天。雪是纯洁的,带给人们一个恬静悠远的美好世界,但是这个纯洁的世界对他来说却是噩梦,晶莹的雪花有如落在伤口上的盐,令他痛苦而清醒,鲜血使雪花的颜色变成鲜红,在银白色的大地上仿佛一幅奇异的图案。他已经失去了妹妹,不想再失去一个朋友。
狼群实在过于凶猛,赵离拼死搏斗,逐渐体力不支,被狼群逼到木屋的墙边,陷入绝境。混战之中,赵离的剑刺入一头狼的背部,一时无法拔出,受伤的狼嗥叫着扑向赵离。就在此时,木门被猛然撞开,骏马赤影从屋内闪电般地冲出,踏雪疾驰而去,马上的人正是司徒煜。
狼群瞬间被赤影吸引,尾随而去。
赤影不愧是千里良驹,在雪原中,在狼群的围追堵截下左冲右突,向西北方向而去。
赵离焦急地大叫:“司徒煜!”
司徒煜回身看向赵离,虽然当时是夜晚,又距离很远,但赵离一直坚持认为自己当时看清了他的眼睛,恰似朗月,宛如秋水,深情、睿智而饱含创痛。
“多保重!”
司徒煜只说了三个字。他的声音不高,但却令赵离刻骨铭心。人生就是这样,多年以后,人们或许早已模糊了某件事,但却对当时的一句话,某一个眼神或动作记忆犹新。这些回忆被珍藏在心中,像陈年的老酒一样,会在不经意间散发出迷人的气息,令人沉醉其中,心潮起伏。
第二天,当赵家大队人马在木屋中找到赵离之后,立刻沿着脚印开始寻找司徒煜的下落。好在雪停得早,地上的痕迹尚能辨认。赵离虽然又冷又饿,但坚持要亲自寻找恩人。
他们在西北方向十五里外的峭壁旁发现了踪迹,狼群早已散去,被血迹染红的雪地上散落着零碎的尸骸。赵离如万箭穿心,他冲到尸骸旁,痛哭失声,但很快有士兵发现这是马匹的尸骸,而并非人类。
赵离心中燃起了一丝希望,虽然痛失心爱的坐骑,但希望老天保佑司徒煜可以死里逃生。很快,他们在峭壁上发现了痕迹,似乎有人坠落山崖。
大家在雪谷中找到了司徒煜,他虽然早已冻僵,但还有一息尚存。
这片雪谷司徒煜曾经经过,他知道这悬崖虽然陡峭,但并不太高,而且下面积雪深厚,可做缓冲,或许可以冒险一搏。这是他第一次凭借机智和冷静挽救了两人的性命。每当说起此事,赵离总是说他是个幸运的人,有上天眷顾,可以逢凶化吉。
“这是运用心智的结果。”司徒煜微微一笑,“幸运,老天留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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