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暴风雨之哲学死了还有情人
一伯阳2024-12-09 08:092,371

那么,我喝完酒之后,又点上了又粗又壮的一根雪茄……关于被周遭世界捏住鼻子的嗜好,我自认为同上个世纪的丘吉尔首相一样,每天以一瓶威士忌和3大根哈瓦那雪茄,用以缓解某事件发生前夕的焦灼,以及以此种燃烧的气味,去抗拒至今为止风靡全球的那种Tasteless的味道。

事实上,平安夜的这一天,我本应该是很平静的度过,而正当我在难得的享受如此片刻的平静时……有一股浓烈的Tasteless香水气味飘了过来,接下来的就是花枝招展的一群出生人口如同马戏团一样的闯了进来。

其实,关于这种香水是用于人工智能产品各个器官的润滑液出现的,它完全属于石油提炼而成的化工产品。是的!我之所以能分辨出“她们”是生理人的原因,只是因为在2084年的马厩城里,只有一般正常的人类,都是以女装的形式结队出行。因为在其对应的性染色体:男、女 、XXXY、 XXY 、XXX 、X 、Y等等属于人类的多种性别当中,自由性别成为了人类的主流性别。

而关于没有被统一设定集体意识程序的人工智能们,它们是没有成群结队的出行或者群居的现象发生的。 除此之外,还有如我一样的10%派,才会选择独自出行和独居生活。因为介于10%派的“社交性别”,该派们中的绝大多数,还是在公众场合选择以统一的男性黑衣出席。

所以,看到“她们”的到来,我就立刻带上了一副太阳镜以及猛吐一口雪茄的雾霾……因为当“她们”一看到黑衣、墨镜、雪茄烟这3个特殊身份的符号,就不会把我这个在《三体》中,被刘慈欣先生称为的公元人,误以为是私自出来的“揽活儿”的服务型性爱款人工智能系列。

“哲学死了?”我的情人王非问我。

“是的!哲学死了!”我回答。

“你凭什么要这么说?”王非就是这么问我。

“很简单,因为现在已经不需要钱了!”我有格局的回答。

“你这是要与全世界为敌吗?”王非就是这么反问。

“爹死,娘嫁人!随他们怎么说吧?”我胳膊一甩的潇洒回答。

“他们明天就要找你谈话,你做好准备了吗?”王非问。

“谈话吗?他们也不至于带着笼子里小动物 嚯嚯我吧?”我引用了《1984》中一段典故的回答。

“因为他们知道你有枪?”王非直愣愣的问。

“那不重要!他们知道我是谁吗?”我还是潇洒的回答。

“我想是的!不然他们为什么要找你?”她的这个回答使我振奋。

“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我倒是认为是也不用一起坐着,我们画画的时候也都是站着。”我回答。

“你认为你已经威胁到他们了吗?”王非问。

“最起码我的屁股和他们比起来还受大脑支配。”我暴躁性的回答。

“我真不明白你到底是图什么?”王非用热马厩话问我。

“很简单,无聊啊!人类总是因为某些具体的事物而存在。”我潇洒回答。

“你的《94条》写完了吗?王非问。

眼看着这个后后现代社会的情人说完,我的情人王非还是没有忘记的吃下了一片儿Immortal款避孕药。此药是由索多玛艺术基金授权于我理氏家族所代理的其中一款。

就在今天上午,当我与局里10%派的一场雄辩之后,因为我“耶路撒冷综合症”的发作,所以还是劳烦王非的相关事后处理。当然,整个处理程序,也包括她为我整理好黑领带、系好标志性的黑头巾、蹲俯下身为我系上黑帆布鞋的鞋带、然后将插在鞋帮子里的黑牛仔裤角整理的紧趁利落。

此番过程中,她那款黑色晚礼裙上细细的吊带,还时不时的从她的香肩上滑落…… 虽然,因为患有“耶路撒冷综合症”的我,刚刚对于王非实行了在《三体》中,所描述的那种“大洪水之前的行为”。

但是,一息尚存的人性,还是让我在她那如汉白玉般的身体上,尚未发现关于“一只眼睛”的印记。关于这个出于索多玛艺术基金的印记,事到如今可是在马厩城里家喻户晓的时尚标志。

所以,等她起身之后,我第一次的正视了她的表情。这才发现浓淡相宜的烟熏妆下,却是隐约着她刚刚释然过的泪痕。此种痕迹,再加上她左眼下一颗天然的泪痣,也就更可隐喻出,她在一梦一醒一回眸之间是如此的忧郁,忧郁的就像是热马厩城的黑夜。

而关于我的情人王非,首先她是当之无愧的人类,关于这一点,我是盛大庆幸的将自己区分开来。因为,我极其厌恶 Tasteless香水的气味,所以就在前几日的某个酒会上,她以黑色高级的一身晚宴礼裙,于一道逆光中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就被她身上来自于普罗旺斯薰衣草般的气息所深深吸引。

然后,与以往不同的是,无论我的狂欢使其它女子的社交礼仪发挥的多么妩媚,而她只是一直安静的坐在我的身旁聆听。她宛如一汪心寂止水的姿态,就此为我的心里流进了一股似水流年般的惆怅。

而涉及到似水流年般的惆怅这一点,目前的人工智能服务还尚未达到。事实上,我与她的相遇也并不只是偶然。同样是在我少年之时,于一次“雄鹰庄园”的探险中,我们第一次的相遇是在超级大的一口水缸里。

因为在里面居然有奥古斯都·屋大维雕像的一颗脑袋。我本是想下去把它捞出来,没想到是王非的绳子把我捞了出来。那一天,她是披着长发、头戴花环、赤着脚的骑在一头超大号公山羊的背上,嘴里面嚼着血红色的红天天。

她那宛如“雷天天兮雨冥冥,爰啾啾兮穴夜鸣”,从《幽灵公主》中活体实现出来的形象,就像是从不远处,野长城上吹来的一阵野风,使我浑身颤栗。随之关于海的咸味、树的苦味、山果的酸味、草的苦味、还有大地燃烧之后的芳香,也都瞬间的透过她麦田般的皮肤,沁入我的心脾。

从那一刻起,她就是我唯一的朋友。介于后后现代社会时常不用上学的好处,我们总是彼此邀约在下午3点钟到“雄鹰庄园”一起探险。途中,也不知道这个超大的废园,到底有多少江河湖海般的内容,我们几乎每一次都像是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般的惊奇。

但是,有一天我们在一口又一口超级大水缸的矩阵中玩捉迷藏时,就在我人生命运的第一座迷宫中,不知不觉,我在稍瞬即逝的看到她的人影闪动几次之后……从此我就再也不知她的去向。 后来,我在风闻窄门森林里,有身着白袍的一位Alfa或者Alpha-Omega先生,可以将水缸里的水变成酒时,于是我就想Alpha-Omega先生,是否能为我在大水缸里变出一个新娘出来。

哎……!也许她不走的话,我接下来的狗日子里就不再是狂欢的狂欢,而终究还是一副狂欢的狂欢的岁月德行了!

继续阅读:第13章 暴风雨之十字铁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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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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