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出了院,为了分摊曾迎春的压力,刘昭又请了个护工,但贴身的事情曾迎春还是坚持自己做,护工反倒成了打下手的。
宋国成夫妻来过两趟,拎着两箱牛奶招摇过市,被在院子里干活的秦叔赶走了,之后社区的工作人员又来了一趟,说是接到了举报,租客不让亲属探望房东,宋国成夫妻带人跟在后面吵闹不休,杨洛作为唯一的亲属,冷着脸出来,把社区的工作人员带了进去,秦叔和闻讯赶来的苏哲轩程永铮二人大马金刀地杵在门口,一言不发,反正就是不让宋家人踏进院子里一步。
社区工作人员直接进了英子的房间,英子醒着,护工正在给她按摩肌肉,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英子状态肉眼可见地好了许多,说话咬字还有些模糊,但已经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显然让宋国成他们口中“虐待老人”之类的谣言不攻自破。
英子把所有人都赶出去,单独跟社区工作人员说了几句话,其中一个人出去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又有几个人夹着公文包一起过来。
一群人在房间里待了两个小时,中途英子按了个床头的卡通铃铛,清脆的儿歌在整栋楼里响起,不到一分钟曾迎春就赶了过来,原来是英子要上厕所。
曾迎春把其他人请出去,利利索索地把英子收拾干净,重新把人请了进来,期间一句多余的话没有。
谁也不知道英子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们都谈了什么,只知道那之后,宋家人便没再出现过。
十月,英子能够坐着轮椅在院子里遛弯了,某一个清晨,看见曾迎春和秦叔两人买菜回来,路上说说笑笑的样子,忽然小孩子似的,起了心思。
“结、结婚?”曾迎春被英子的突发奇想打了个措手不及,“英子别闹,我们都一把年纪了,之前咱们不是跟老秦儿子儿媳吃过饭了吗?咱们就搭伙过个日子,不用那么大张旗鼓的。”
曾迎春红了脸,她总觉得这个年纪再去大张旗鼓地搞结婚那一套太羞人了,更何况,她心里清楚,老秦再不济手里还有一套房子和不菲的退休金,而她什么都没有,那要是结了婚,就涉及到了财产问题,老秦儿子儿媳那边要是有想法,那不就是平白给人心里添疙瘩么。
“我不管,我就要参加婚礼。”英子拍着轮椅耍小孩脾气,“你结婚,或者你——”
她指着刘昭,“或者你也行——”
她又指杨洛。
最后猛地一拍大腿:“总之,我要参加婚礼!”
刘昭三人面面相觑。
杨洛首当其冲:“我不行,好马不吃回头草,再说就我和苏哲轩,我觉得您也不一定乐意看到是吧?”
英子瞪眼:“那你换个人也行。”
“那得要时间啊!没个三年五载的哪里行?”
英子看向刘昭:“你呢?你总不换人了吧?”
刘昭“呃”了一声,她倒是不介意结个婚,但问题是她和程永铮工作都太忙了,天南海北到处出差,加上两人的社交圈子都很复杂,还要考虑程永铮父母那边的安排,真要是办婚礼的话,要筹备的事情实在是不敢想。
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
刘昭真诚道:“妈,我给你和秦叔办场婚礼吧!你们俩在一起也不容易,仪式感还是要的。”
曾迎春还在犹豫,秦叔从窗户外探进头来:“我同意,我这就去跟我儿子商量。”
刘昭发自内心:“爸!谢谢你!”
秦叔瞬间连脖子都红了,丢下锄头就走了。
刘昭回头,看见曾迎春捂着眼睛不想看自己的女儿,英子笑得不顾形象,杨洛则崇拜地竖起了大拇指。
“昭昭姐,你真是我姐。”
刘昭微笑:“应该的。”
总之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秦叔的儿子对此非常支持,专门和曾迎春母女见了一面,还想给彩礼,被曾迎春严词拒绝了。
最后商定下来,婚礼由杨洛筹备,一应花费由刘昭和秦叔的儿子1:1共同承担。
至于财产问题,秦叔的儿媳妇也明明白白说清楚,当初秦叔把一套房子和大半积蓄都给了他们小两口在北京安家,他们已经非常感激了,秦叔的所有财产,都归他自己支配,自然,婚后只要秦叔愿意,也就归曾迎春支配,另外,他们这几年手头也有余钱,打算给秦叔买辆好点的车,婚后两人出行也方便。
刘昭觉得对方诚意十足,也拿出了自己的诚意,将之前贷款买的那套房子提前还贷,把自己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只留下曾迎春一个人,另外给了曾迎春一张卡,曾迎春没有养老金,刘昭每个月会往卡里固定打一笔钱。
曾迎春和秦叔两人默默看着自家儿女你来我往地谈判,都有一种颠倒错乱的荒谬感觉。
杨洛在旁边跟英子嘀嘀咕咕:“你看他们像不像给儿子女儿谈嫁妆彩礼的亲家?”
秦叔面有不悦:“你们这些年轻人,俗气!”
曾迎春纯害羞,脸色通红不知道该说什么。
刘昭认真道:“爸,咱们俗气归俗气,现在说清楚了,以后就不会有矛盾,这样对你们最好。”
小秦夫妻点头附和。
秦叔敲敲桌:“最重要的财产你还没说。”
刘昭茫然:“什么?”
秦叔看了一眼曾迎春,有些不自在地咳了两声:“你们老家的房子和地,就算不能加我的名字,我总有使用权吧?我想以后要跟你妈妈回去种地的。”
众人:……
沉默,震耳欲聋。
曾迎春没忍住,用力掐了他腰间一把:“头一次见面就惦记我农村的地,到现在你还惦记着!”
秦叔:“那不是……那不是……哎呦你轻点……”
·
婚礼的筹备花了一个月,杨洛尽心尽力,从婚礼现场的布置,到新人服装乃至亲属服装的安排,都是她一手操办,没有假手任何策划公司。
冬日天冷,最终的场地选定在距离大象公寓不远的一家酒店宴会厅。
婚礼那天,杨洛亲自动手,给曾迎春化妆,英子坐在轮椅上,精神头特别地好,杨洛动手,她就在旁边含笑看着。
曾迎春透过镜子和她对视,不知为何,莫名就觉得鼻子发酸。
考虑到曾迎春的意见,婚礼的仪式安排并不复杂,也没有正式的司仪,由杨洛自己充当司仪。
中午十一点五十八分,秦叔一身浅灰色中山装站在台上,他抿着唇,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大门口。
有礼炮声在门外响起,他下意识往前走了两步,又克制地站定。
大门洞开,厅内灯光昏暗,星星点点的装饰灯把这方小小的空间映衬得浪漫而神秘,门外阳光正好,光柱斜斜地落进室内,像是某种理想与现实的完美交融。
曾迎春穿的是中式的秀禾服,但她却不是一个人,她推着一张轮椅。
英子笑得面目慈祥,放松地靠在椅背上,目光柔和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曾迎春带着英子走到T台的尽头,英子伸出灵活的那只手,轻轻拍了拍轮椅扶手,曾迎春俯下身去,英子伸手握住她的手,笑着轻声道:“去吧,我就在这里,看你往前走。”
曾迎春的眼里一下子涌出了眼泪,她固执地不肯松开手:“不,我带你一起往前走。”
英子把她因为过度用力而爆出青筋的手轻柔地展开,她苍老如树皮的掌心在她的手上用力捏了捏,罕见地强势道:“去吧!”
曾迎春定定地看着她,眼泪断线一般往下滚,却说不出一句话。
英子伸手,想给她擦一擦,又怕把她的妆弄坏了,转而伸手摸了摸她的颈侧:“别傻,孩子们都看着呢!”
曾迎春到底还是松开了手。
刘昭从旁边接过英子的轮椅:“妈,你上去吧,我会照顾好英子。”
曾迎春不发一语,她不知道该如何说自己这会儿心中的不安,她觉得英子看她的眼神太奇怪了。
奇怪到,好像她真的再往前走一步,就再也回不来了。
可她只能往前走,英子说想看她结婚,老秦还在台上等着她。
总共三级台阶,她却回了不止三次头。
出乎意料,秦叔抛开了一开始的嘱托,他大步走了过来,伸手牵住了曾迎春的手。
他对英子深深地鞠了一躬,而后带着曾迎春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仪式结束,曾迎春发现刘昭和英子不见了,她的心里骤然一痛,哆哆嗦嗦地从包里去掏手机,刚好电话进来,她没能拿稳。
是刘昭的电话。
曾迎春手抖得接不了电话,秦叔伸手点开,刘昭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
“妈,让秦叔招待一下宾客,你们都来医院。”
曾迎春脑子里骤然空白,手机脱手而出。
·
病房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刘昭和程永铮守在床头,宋家的几人也到了,此刻正脸色各异地站在床尾,一名身着正装的男人和一名看着很随和的大姐站在一旁。
杨洛和曾迎春还穿着婚礼现场的衣服,秦叔也来了,他让儿子儿媳留在现场招待宾客,曾迎春当时那个样子把他吓着了,根本不放心她自己一个人过来。
英子戴着呼吸机,神态安详,只是短短几个小时,脸色已然灰败得不像个活人,任谁都知道,她这样意味着什么。
随和的大姐是社区工作人员,她看人都到了,打破沉默道:“既然人都到了,那我就做个见证,按照王乃英女士的要求,请王律师当众宣读一下王乃英女士的遗嘱。”
话音刚落,宋国成夫妇就叫了起来:“我不同意!这份遗嘱是假的!我们不会认的!她是我小婶儿,我是她侄子,我才是名正言顺的遗产继承人。”
旁边宋老二也不甘示弱:“我也是她侄子。”
社区大姐不耐烦道:“这份遗嘱几个月前就写好了,当时还有公证人员在场,还有视频,你们不服可以自己去查。”
“那也不能证明这份遗嘱是有效的,我小婶几个月前就中风了,谁知道是不是她糊涂的情况下写的遗嘱?”
律师皱了皱眉头:“关于这个问题,我相信公证处有他们的论断,总之这份遗嘱一定是在王乃英女士有清楚的意识、有清晰的自我判断能力的情况下立的,你们单方面的否认是无效的。”
“另外,我再多说一句,我还没有开始宣读遗嘱,你们为什么就开始反对了?”
“那还能为什么,他们几个外地人霸着我小婶的房子,不让我们接近小婶,这遗嘱写了什么还不清楚吗?当我们是傻子吗?”宋国成气急败坏,狠狠踹了一脚病床。
英子被震动震醒了,她睁开眼睛,空洞地扫视了一圈,最后落在曾迎春的身上,笑了一下。
曾迎春从进门就没说一句话,不管是律师打算宣布遗嘱还是宋国成闹事,她眼皮都没掀一下,一直怔怔地看着英子。
她终于懂了英子把她送上红毯之前那个眼神,那是英子在跟她告别。
她在跟她说,我就陪你走到这里了,以后的路,你要自己一个人走下去。
这也是为什么,英子闹脾气非要让她结婚。
因为英子知道自己快要离开了,她想找个人 ,陪在曾迎春的身边。
曾迎春脑子里闹哄哄地想着过往的种种,最后停留在她脑子里的,是小佛龛里那座母象雕塑。
遗嘱读完了,十分简单,英子名下的大象公寓,连带着不多的存款,全部归曾迎春所有。
除了宋家那几个,没人有意见。
宋家人闹哄哄地走了,至于后续还会不会起诉什么的,不重要了,没有人在意他们,就算起诉,结果也很难如他们的愿。
婚礼的诸多布置还没撤下,又开始了英子的葬礼。
英子的遗嘱里写得很清楚,她不进墓园,希望曾迎春能把她的骨灰带到云南边境,洒进丛林深处。
从抱着丈夫的尸体醒来的那一刻开始,她也许就不再属于这人间了,她与那头不知是真是幻的母象一样,理应属于丛林深处。
曾迎春坚持按照老家的习俗,将英子的骨灰留在家里过了四十二天,她说六七无人祭奠,到了地下,会被人欺负。
之后,一行人推掉所有的行程,送英子回家。
曾迎春还请了个风水师傅,在丛林深处选了个好地方,将英子留在了那里。
即将离开的时候,丛林里刮起了一阵风,将笼罩其中的晨雾吹尽,有阳光从上方星星点点地落下来,斑驳可爱。
众人听见了远方传来的象鸣声,那声音欢欣明快,久久不绝。
英子回家了。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