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过往,王美珠也算是苦命人,在第一段婚姻里因为生了个女儿,遭婆家嫌弃。为了不让自己和女儿受那份委屈,自己带着女儿净身出户,也不指望那份抚养费,因为她知道那分钱没那么容易拿,若一定要拿,那估计也得放下脸面舔了人家的脚趾头,并三拜九叩的才可能拿到手。想想又何必呢,还不如自己赚钱扶养女儿。又不是养不起,就是辛苦些罢了。
为了养得起自己和女儿,王美珠换了好几份工作,总想着能有什么工作,付出同样的时间和精力,但能多挣几个钱的。思前顾后了很久,最终她宽容了自己,允许自己到朋友的夜店上班。这样的一个地方,一开始她也是排斥的。因为在世俗眼里,这并不是一个体面的工作场所。特别是老一辈的人,甚至有人认为只要是出入于这种地方的人没几个是正儿八经的。只要想到这些,她就退缩,不管朋友怎么劝都没用。她宁愿一天打几份工,没日没夜的工作着,也不愿意到那个地方谋生活。那时候她白天在超市里做收银员,一下班就狼吞虎咽的扒拉几口饭,接着又马不停蹄地跑到快递站做分拣快递的活儿。直到凌晨一两点才下班,回到家里简单洗漱一下才休息,休息不到5小时又到了起床的时间,准备着新一天的收银工作。有时遇到购物节,快递站的快递堆积如山,站里的两三名员工分拣到了凌晨三四点才收工。虽然在城市里,深夜的街道也是冷冷清清的,偶尔有几辆车疾驰而过,瞬间它们就消失在幽静的夜色中。在宽阔的街道上至少还有车辆给她壮胆,一到小巷里就不一样了。幽深的小巷在幽暗的路灯光下向远方延伸,深夜里,偶尔会有流浪汉在垃圾桶旁翻捡垃圾。他们犀利的目光透过那脏兮兮的长发向四周张望,希望能在周围捡到一些对他们有用的东西。每每王美珠远远地看到这些流浪汉就会加大油门飞速经过。安全通过之后,她才舒了一口气。回到家里,她回想刚才的情景,心里还是扑通扑通狂跳。还没等心跳缓和一下,她简单地洗漱后爬上床倒头就睡。分拣快递只是揽晚上的活,这还不算,在超市里,如果轮到她休假,她还会趁着休假时继续到西餐厅里兼职。她去过几次,由于人长得不错又善良,深得店员和老板的喜欢,只要西餐厅一有需要,她们就会第一时间通知她过来,而她只要有时间,她都不会拒绝她们。在她的意识里,当下没有比赚钱更重要的事情。她现在的使命就是拼命工作挣钱,给女儿吃好的穿好的。
可是,人世间很多时候都是事与愿违的。人越是期望什么,现实就越让她失望什么。尽管王美珠付出了时间和精力,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但收入依旧微薄。就像一匹沙漠里的骆驼,不管它怎样的卖力拉货,它得到的永远不及它所付出的。
挣扎到最后,为了能让女儿和自己能衣食无忧,再加上是朋友的门店,她也就同意去夜店了。她相信她,也相信她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帮助自己。
没经过孩子的同意,自己就自作主张的将她带来这个世界。却又没能给她一个幸福完整的家,这让她无比的愧疚于女儿。每次回到出租屋,她都无比的想念女儿。人一忙碌起来也就无暇顾及其他的事了,于是她也就尽量的让自己忙起来,越忙越好,那样不但能减轻思念还能多赚些钱,何乐而不为呢。
这一天,母亲打来电话,说外孙女想去兴趣班学舞蹈,小女孩兴致勃勃地接过外婆手中的电话。她听到了女儿稚嫩的声音:“妈妈,我能去学舞蹈吗?”王美珠没有立刻答应,只是温柔地笑问,“你很想去学吗?”
“嗯,想!不过,去也可以,不去也可以,都可以。”妈妈没有及时表态,她突然意识到也许是妈妈没有足够的钱,于是她马上改了口,她告诉她也不是非去不可。
听到女儿这么一说,她鼻子泛酸,她知道女儿是担心她没钱,所以才这么说的。她心疼她的懂事,这更加坚定了她到夜店上班的决心。“去吧,又不是去做别的,不用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清者自清吧。”她心里反复地想着,似乎要说服的是别人而不是自己。
夜店的老板——菲儿正是她认识多年的好朋友。在那里,她白天休息,晚上上班,完全是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毕竟上夜店的人白天也是要上班的,只有晚上他们才有闲暇时间出来放空自己。来到这儿的男男女女性格各异,但大都豪放不羁。这儿的姑娘小伙不是黑头发就是红黄绿头发,有的人手臂上纹着毒蛇猛兽,有的人脖子上纹着一朵玫瑰,有的人脚踝上纹着一串英文,当然也有的人在胸口纹着一个人的名字。总而言之,只要她们愿意,没有纹身师纹不出的图案。舞池里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他们摇头晃脑的,好像要把人生的所有不快都在这一刻甩它个干干净净。来到这里的人都可以尽情地做回自己,可以摘下白天所戴的面具。就是这个时期,王美珠也在自己光滑细腻的脊背上纹了一朵酒红色的彼岸花。也许在她看来,那不仅仅是一朵花,那是她曾流过的泪凝结而成的黑色之花。
每天晚上,不论她快乐与否,她都要在一桌桌的客人面前强颜欢笑。她不能不笑,客人是来这里放松的,是来这里寻找欢乐的,他们不是来这里拯救弱者的。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伤悲而影响客人的心情。这是不被允许的。当然,她自己不允许,她的老大姐也不允许。她得好好工作,只有客人开心了买她推荐的酒了,她的收入才会增加。有了钱,她才能让女儿和自己衣食无忧。为了这衣食无忧,她是不免要受委屈的。出现在这地方的人,有好有坏,有善待她的,也有为难她的,而为难她的人也不少。
那是一个跟往常无异的夜晚。有几个穿着时尚的男人进来,他们找了个空位就坐下。店里的服务员急忙过去招待,他们是店里的常客。可以说,店里的营业额,他们也贡献了一份不小的力量。他们一个个地仰坐在皮椅里,一副好似刚做了苦力回来的样子,软塌塌的,像是抽去支架的皮影。每个人的瞳孔里都折射出舞池里舞者的疯狂。五颜六色的闪光灯在人群中飘忽不定,彩色的灯光照到他们的脸上,使得他们的脸一下红一下绿的,红黄绿反复交替就像电影里的丧尸。王美珠端来他们点的美酒。这是一群过惯了灯红酒绿生活的人,喝的酒都是不看价钱的,只要能让自己麻痹神经、飘飘欲仙的酒,再贵他们也不眨一下眼睛。趁他们正喝在兴头上,王美珠趁机向他们推荐店里新进的美酒。在这儿做服务工作的,单领那点工资搁哪儿都是一样,用不着冒着被人嚼舌根贴标签的危险跑来这拿这点薪水。能来这里工作的,那必定要与其他地方的酬劳区别开来。能将它们区别开来的也就是提成了,而这提成的来源便是向客人们推荐这儿的好酒好菜了,特别是那一瓶瓶的名酒。
“服务员!”其中有个光头哥打了个响指,“说说你们店里新进了什么好酒,给哥拿来尝尝。”
“好的,老板!有着呢。请稍等。”王美珠微笑着说,便小跑着到酒柜处取酒。
待到她来到这桌旁,她熟练地打开酒瓶,随着酒瓶盖子“砰”的一声飞出,一股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馋得这一桌人直咽口水,喉结忙碌地上下滑动,好似再不来点这美酒浇灌,怕是要喉结冒烟儿了。王美珠似乎看到了希望。她想,看来今晚上能卖上几瓶好酒。她赶紧拿起酒杯一一倒上,这美酒像白骨精似的将一个个男人的味蕾拿下,将他们的魂勾了去,让他们沉醉其中,让他们有种在美女如云的舞池里穿梭放纵的错觉。满满一瓶好酒,在几个男人贪婪地啜饮之下,很快就瓶空见底了。这等美酒,这些酒鬼们岂能轻易放过,他们催着王美珠快去再拿几瓶来。今晚上,他们要喝个尽兴,只要喝不死就往死里喝。
就在王美珠在为客人倒第三瓶酒时,她发觉有东西碰了一下她的腰,她知道这是酒鬼们借点酒劲儿占点便宜,她忍住,没吭声。可是当她继续为客人倒酒时,却明显感受到有只手触碰了一下她的屁股,她还是忍住没发飙。只是倒酒的瓶子悬空,滴酒未出,伸出咸猪手的人同时也尴尬一笑,拿着空酒杯等着,瞬间整个氛围略显尴尬。为了解围,有人讲了个不是笑话的笑话,另一些人则很配合地挤出一丝笑。陈铭宇则故意哈哈大笑,仿佛他不笑,别人就不知道原来他也在这。这是王美珠第一次与陈铭宇见面。
而此时的王美珠虽生过孩子,但因结婚得早,产后身体也恢复得很好,表面看起来并不像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她皮肤白皙,也没有任何妊娠斑,高挺的鼻子,整张脸看起来精致小巧。由于生活劳累或者说她自律性强,她的腰身依旧苗条,甚至可以跟未结过婚的女孩媲美。像这样一个有着迷人的外表,却过早的经历了人生苦痛的女人,她们的骨子里更有一种倔强,那种倔强像是由骨子里散发出的心有未甘。
只要是在这儿上班的女人都要穿着工作服,工作服的设计非常刚好衬托出女性的曲线美。淡蓝色的包臀裙把女性前凸后翘的美表现得淋漓尽致。松紧刚好合适,就像花生粒的那层红衣裹着里面那颗白花花的花生仁,给人一种云里雾里的无限遐想。
时间就这样在闪烁的霓虹灯里消逝。有一天凌晨,她和几个女同事在换衣间换下工作服,准备各自回家时,身旁的小姐妹们却提议,既然都这么晚了,再打瞌睡也不缺这一两个小时,反正白天不用上班可以睡懒觉。平时都是她们陪客人喝酒寻开心,今天她们要为自己而活,去干上几杯,来他个不醉不休,回家再好好的睡它一觉。大家也都赞同了。王美珠看到大家都兴致勃勃的,她也就不想另类,于是她跟着她们一同前往。
当她们来到包厢时,有个小姐妹却提议叫上几个异性朋友来喝酒。她本不想的,每天工作见多了这样的酒鬼。下班了,她不想再继续和酒鬼们混在一起。但是,她不好说。毕竟她也是在那些场合混生活的,又怎么能让人误会自己装清高。好吧,来就来吧,那就就允许自己这一次吧。以后她再也不会参加这样的活动了,她喝腻了这些酒,不管是普通酒还是名酒,毕竟口口吃肉也会让人腻烦。在包厢里,大家是又唱又跳,与在夜店的氛围完全不同。夜店是她们的工作场所,她们不能放肆,甚至要谨慎。而在这,她们就是这里的客人,她们也像来夜场的客人一样,甚至有些放纵。可是,王美珠却没那么放得开,她毕竟是经历过不少坎坷的人,和那些个小姐妹不一样。那些小姐妹们大都是未婚,来夜场工作的理由也五花八门。白雪是为了多赚钱买房,她是个要强的姑娘;梅子是乡下来的,是家里的老大,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年在黄土地里刨不出几个钱来。供养不了孩子读书,她作为老大姐,也只能由她出去寻钱了。阿柳虽和她一样是个已婚妇女,并且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儿子也七八岁了。可是她丈夫却是个好吃懒做吃软饭的货,全家就靠她养活。
她们正唱得尽兴时,突然门开了,进来了三个男人。她瞟了一眼他们,目光不愿停留在他们身上,因为她对男人已没有多少好感了。特别是经历了她前夫,让她对男人是彻底地失望了。她继续唱着那首蕴含着百般滋味的情歌,这首歌在她看来是一支雪茄,燃烧着人生的多少伤悲和无奈。她忘情地唱着,完全忘却了身边的人。一曲完毕,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望了望在坐的人,便把话筒递给了白雪。“好嗓音啊,美珠。”白雪忍不住赞叹起来。
王美珠有点尴尬,她笑着说:“不好意思,献丑了,还霸占了话筒。”她坐下,嗓子有点沙哑,她清了清嗓子,想倒一杯茶润润。可是茶壶却像有意似的离她有点儿远,她无奈地坐等着,等别人都不吃吃喝喝了,她才喝。她的尴尬偏偏被其中一个男人注意到了。
男人长相普通,高个儿。他拿了一次性杯子倒了一杯茶,小心翼翼地递给王美珠。王美珠低着头,脸有些燥热。
“美女,喝杯茶。”男人边递茶杯边说。
“哦,谢谢帅哥。”
他俩的这一举一动旁人都看在眼里。只要是有过恋爱经历的人都能看得出,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即将开幕。而这一场爱恋也是隔层山的追逐。
经过一场失败的婚姻,美珠算是看透了,她不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男人。她觉得前夫就是最好的例子。可是,她不知道,一个未经历过婚姻的男人,对于爱情是无限憧憬的,对于婚姻永远是自信满满的。那种憧憬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包括他所追求的那个人也别想阻挡他前进的步伐。
从那以后,那个男人便对漂亮的美珠女士穷追不舍。后来她才知道他的名字叫胡东成。其实,一开始王美珠对他并没有感觉,他也不是她喜欢的样子,家境也一般。她虽是离过婚的女人,但也没有轻易接受他的追求。他的每一次邀约,她都能找到合情的理由拒绝。这让她有点儿洋洋自得,却让他越挫越勇。他喜欢她,这是谁也阻挡不了的,包括他父母,他也知道他父母阻挡的原因。他们强烈反对初婚的儿子和一个离过婚的女人结合,这是他们怎么都无法接受的。但他不知道,有件事一旦他父母知道了,会不会更加不接受王美珠。那就是王美珠在夜店工作。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对于他高高在上的父母来说,他们一定觉得这是有辱家门。所以胡东成也没敢在父母面前提起王美珠的工作,只是说她在超市做收银员,并且她还有个女儿。
“我不接受这样的儿媳妇,你要是跟了她,你就不要回这个家,我也不认你这个儿子。”胡东成知道父母的性格,所以他没有顶撞,只是一味的顺从他们。他知道他们总有一天会松口,毕竟他是他们最疼爱的儿子。这一点,他还是很有自信的。只要是他喜欢的,他父母即使不喜欢也会接受。
经过那次相遇,胡东成就常跟着朋友到夜店捧场。他也知道那种地方不是普通人所能消费得起的,但他还是得去,他得把王美珠追到手为止。而最后王美珠也在他的强攻之下,不得不缴械投降,接受了他的追求。自从王美珠答应做他女朋友,这可把胡东成乐得合不拢嘴,跟中了五百万彩票似的,每天连做烤鸭都更带劲儿了。可令他苦恼的事还是有的,那就是怎么样说服他父母接受王美珠,这是最令他头疼的事。
王美珠和胡东成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她也感受到了胡东成的真诚。他的包容和贴心都让王美珠倍感温暖。于是,她又开始相信了爱情。就这样,他俩的心慢慢地靠在了一起,到最后融为了一体。他俩的坚定也让胡东成的父母无可奈何。不管他们用什么办法都无法将他俩拆散。为了不失去儿子,他母亲也就同意他们在一起了。只要他母亲同意,他父亲是无异议的,因为这个家是他母亲当家,只要她说往东,没人说往西的。她虽同意了,但是她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可以让王美珠到他们家去住,看看她这个人好不好相处。还有就是她和前夫的女儿不能带来。如果她怀孕了,孩子生下来后,如果是男孩,他们登记并举行婚礼。否则就是孩子留下,她走人。
当王美珠听到这个条件时,她气得七窍生烟,竟然有如此霸道和重男轻女的人。她这一辈子是见识到了,更可笑的是,她竟然还连续遇到了。一开始她毅然决然地要跟胡东成分手,她在这种坑里挣扎过,好不容易爬出来了,她不想再跳进去一次,如果她在同一个坑里跳进去了两次,那说明她脑子肯定坏了,她这么对自己说。
不过,到最后,事实证明了她的确是脑子是的确坏了,而且不是一般的坏,是无法修理的那种,就算是生产商来修理都无法修好。是的,当她决定再试一次,她就不信她生不出儿子来。带着一股犟驴脾气她决定给自己一个机会,算是再堵一把。她不信老天会对她如此斩尽杀绝,她连追求爱情和幸福的资格都没有!?那她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干嘛!她一边想一边咬着牙,胸口夸张地起伏着,像个要上战场决一死战壮士。
女儿知道妈妈要去别人家久住了,她不哭也不闹,而是安静地听外婆说关于妈妈的事。只是到了晚上睡觉时,她的眼泪却止不住地往外流,流过太阳穴浸湿了发丝。流着流着,枕巾也被眼泪弄湿了。
第二天,王美珠的母亲在晾晒衣服时看到孙女在晒枕巾和枕头。她拎着衣服从孙女身边走过,而孙女则匆匆地离开。
晚饭时,只有小姑娘和外婆两个人享用晚餐。外婆做好了饭菜,她摆好碗筷就坐在那儿假装若无其事地找话题和外婆聊天,天南地北地聊着,就是没提到王美珠。开饭了,她一个劲儿地给外婆夹菜,“外婆,我希望你能活很久很久。”她用一双红肿的眼睛看外婆。
外婆不揭穿,也一个劲儿地给她夹肉,小姑娘面前的小碗瞬间堆成了小山,“你想让外婆活多久?如果活很久的话,那外婆岂不要活成千年老妖!”外婆笑了,她也笑了。
“要不,谁陪我呢?我现在只有外婆了。”小姑娘可怜地说。
“谁说的,你还有妈妈啊!”外婆安慰她道。“其实,妈妈很爱你。但她也有自己的难处,希望你能原谅妈妈。”
“不,妈妈是别人的了,她已经不属于我了。我现在只有外婆了。”说完,她流着泪一个劲儿的扒拉饭菜,眼泪像泄洪的水一样流过脸颊,又流进饭碗里。
外婆看她忍者伤心的样子,既心疼,却又无能为力。此时,千言万语只能化为一句:“慢点儿,别噎着。”
由于小姑娘的亲生父亲一家都嫌弃她,不喜欢她。她也没有与他们同姓。她只能与妈妈同姓。因此,王美珠给她取了个王凌云的名字。
“外婆。”她突然抬起头看着外婆。
“嗯?”
“您能不能不要去世那么早?”她眼神中带着点慌乱,眼睛不知道该看向哪里,“能不能等我长大了您再去世?我——不想一个人呆着。”她突然又夹起一块肉放到外婆碗里,好似吃了这块肉,外婆就能长生不老一样。
外婆愣住了,她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是“嗯”了一声。两个人便默默地吃这顿难忘的晚饭。
选了一个好日子,胡东成的父母便允许王美珠搬进他们家居住。不论怎样,他们都觉得不亏。来到他们家,她也不可能白吃白住。老太太以儿子的名义要求他们每个月得交出两千元生活费。而且家里的家务王美珠是要干的,不但要干,而且她得全干。除了要干家务,她还得生出儿子来,她才能正式成为胡家的儿媳妇。要是生不出的话,那就休怪她不客气,要怪就只能怪她肚子不争气,没本事生出儿子来。
胡东成总算是说服了父母,但还有一点他不敢对父母说,那就是王美珠是在夜店工作的。因为他知道这对于他母亲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他绞尽脑汁,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转念一想,反正工作这事儿能瞒则瞒,两老也不会去跟踪调查他们,只要出去工作赚钱,不在家里躺平摆烂就行了。可是他不曾考虑过,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小两口都商量好了,王美珠虽在夜店上班,但绝对不能一身酒气回家。这样很容易引起老太太的注意。
王美珠是可以滴酒不沾,但是好酒推销出去的可是少之又少。这样一来,她的收入就会少了很多,收入少了也就意味着她肩上的担子就加重了。她现在不但要养母亲和女儿,每个月还要交钱给胡东成的父母作为生活费。生活费暂且不说,每天她还要承担胡家的一大堆的家务。她觉得自己变得更累了又得不到胡东成的理解,她无处发泄,每天都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她只能更加借酒浇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