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芷在剧中一人分饰两角,郭映诗和高长秀。
郭映诗自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从政,哥哥从商,典型的千金大小姐,她不是个花瓶,智商上的优越和手脚灵活度的配合,在她的前20年人生中,基本没有难得倒她的东西,因为干什么都非常容易,于是她时常对自己今后的人生感到迷茫,直到她亲眼见证一个跟她一般大的女孩子被拐卖,沦为娼妓,最后她染上艾滋病,怀了身孕后逃跑无果,活生生被殴打致死。
这件事改变了郭映诗往后的人生轨迹,她痛定思痛,觉得自己不能被当做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她要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于是她说服了自己的家人,来到了最艰苦的“XX陆军指挥学院”。
在这里,她遇到了人生的第一宿敌——高长秀,以及挚爱——梁坚。
高长秀是偏远农村出身的姑娘,性格天真浪漫,因为贫困,听说考上军校不用交学费,于是她就来了,她没有保家卫国的荣誉感,她用自己的感性衡量着自己从前没有遭遇过的一切。
两人在部队的表现都非常优秀,她们同时爱上了自己的教官——梁坚。
在执行一次恐袭任务中,恐怖分子在一个人质小男孩身上绑满了炸药,高长秀贸然现身暴露行踪,致使自己右腹中枪,延误救援时机,人质当场炸得粉碎。
郭映诗在人质死后,及时抓住其中一名恐怖分子,为组织提供了顺藤摸瓜的线索,及时为这次行动止损,立了大功。
郭映诗的果敢服从,高长秀的冲动无畏,注定了两人同命不同路。
梁坚爱上了高长秀,但他知道自己和她没有结果,于是他顺从父母的安排,和郭映诗订了婚。
两人订婚的那天,高长秀被军队开除军籍,大雨倾盆,她无处可去,重伤初愈,又在雨中跋涉,她晕倒了,醒来后发现一个老乡救了她,她非常感激,为报答收留之恩,她伺候老乡的饮食起居,并无奈承接了对方的爱意。
某天,老乡带了一群人来家里喝酒,高长秀磨不开喝了两杯,却发现头脑迷迷糊糊的,疼痛中醒来后发现自己满身狼藉,几个男人不知餍足地在她身上发泄兽欲,并拍下不雅照片和视频勒索她成为他们的赚钱工具。
她想过逃跑,被抓回来打得浑身淤青,想过报警,可她根本逃不开他们的视线,为了彻底的掌控她,他们甚至让她染上毒瘾,于是她学会顺从,学会察言观色,学会如何在逆境中生存,学着如何用身体取悦男人。
最终,她成为这个团体的老大,她用血与泪爬到了这个行业的食物链最顶端,她将强暴她,逼迫她卖淫的那几个男人一点点剁碎喂狗,她想起曾经在大山里无忧无虑的日子,她想起初到部队一眼便喜欢的教官,她想起和郭映诗一起并肩战斗的日子……
可是一切都回不去了。
梁坚和郭映诗来抓她的那天,高长秀特地洗了个澡,她换上几年前刚入部队穿的那套衣服,迎接二人的到来。
高长秀举枪射杀梁坚,郭映诗一击将她射杀毙命。
郭映诗瞒着所有人,将高长秀的骨灰送回她老家,站在山顶,她一把一把地撒着骨灰,回想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梁坚被打中肩胛骨,并未伤及要害,但他却在倒下的时候后脑勺撞到木桩,成了植物人。
曾在部队训练的时候,高长秀的枪法是几人中最好的,她的准头是与生俱来的,也就是说,高长秀当时是故意打偏,引自己将她射杀……
一滴眼泪自郭映诗眼中流出,滴落在她手中的骨灰坛里。
“长秀,回家了。”
而远处,她的父亲郭书记躲在一颗盘根错节的老树背后老泪纵横。
安歌看完,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里仿佛随着故事角色被牵动:“导演说的没错,这个剧本,确实是奔着小金杯去的。”
赵芷点头:“是啊,在她们初遇的时候,谁又能想到,往后会站在命运的两端,举枪对峙呢?这个故事里的爱情并不唯美,甚至比较现实,它建立在了物质基础上,更让人感触良多的是两个主角各自的命运,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老郭为了自己的仕途到最后都没让高长秀认祖归宗。”
安歌点头道:“现实便是如此,我觉得你诠释的郭映诗,她是望族出身,一般这样的大小姐对于物质是无欲无求的,可一旦她们认定某样东西,就会有宁为玉碎的干劲。
她自小优越,目睹同龄女孩惨痛的经历后,心态上有了转变,她高傲冷淡不可一世,没有任何武术基础,嗯,就这点上,你和她的起点是一样的,至于高长秀,我刚才看了你演的高长秀雨中诀别那场戏,长秀她幼时被父亲捡来,酗酒,文化程度低,偶尔还会拳脚相向,可她从来都是忍着没哭过,她的内心坚韧强大,她甚至在掉入魔窟时也不曾放弃生的希望,这样一个女生,我觉得她不会在得知她被除去军籍时哭泣,她的三观驱使她做出选择,她不后悔,她的性格注定与‘服从’二字背道而驰,那么她为什么哭?这个虐点一定要有,她出生入死,并肩战斗的人是郭映诗,她最爱的人是梁坚,当这两个人走到一起,形成‘背叛’的基调时,再加上事业上的低谷,她很容易就想不开了。
唔,剧本上对于高长秀的生长环境着墨较少,我觉得你应该多揣摩揣摩她的人物心理,她是一个前期单纯后期极为复杂的人物,可以说,她的悲剧,是一开始便注定了的。”
“点评倒也中肯,你还懂这个?”赵芷惊诧,高长秀的心理她原本觉得自己演的没什么问题,经她这么一说,发现真是这么回事,她一直对这个角色吃不透。
安歌亦不避讳提及往事:“不瞒你说,我因为脚的缘故,打小不喜欢与人相处,我哥去上学时没人陪我玩,我就自个儿在家看电视学别人表演,这个兴趣爱好一直持续到了我高中毕业。”
赵芷内心震颤:“为什么不继续下去?演员这个行业虽说有门槛但只要有真本事,根本没有门槛一说,那些不是科班出身的演员很多经历打拼之后成名的不在少数,何况你这样的条件。”
安歌坦诚:“我需要钱,演员这行业于我来说经不起等待,我们家、我父母、还有我的脚……”心里刺啦刺啦的,说不下去了。
“钱?!”赵芷提高音量,她很难相信这个字能从她这样出身的人口中说出,她虽不清楚尹安歌的身家,但不是什么牛鬼蛇神都做得了戚家太子爷的青梅竹马的。
安歌自嘲地笑了笑:“很可笑对吧?但我就是缺钱。”
赵芷确实不能理解尹安歌的处境,在她看来,这只是有钱人家大小姐偶尔玩的悲秋闵怀的游戏罢了,一点点苦头便叫苦连天,和郭映诗一样,凭着脾气和家底时常弄些不痛不痒的幺蛾子。
“打戏打戏,你的弱点就是打戏……”安歌突然想起什么,猛地一拍手,“说起这个,我说不定真能帮你,我听罗伊说邵正奇大学没毕业就因为游手好闲被他爸送去部队了,去的地方好像离这不远,你等等,我问问嘉庆。”
“真的?!”赵芷眼中燃起希望。
“没事没事,嘉庆当年可是差点就被他拐去当兵了,问题不大,你去和导演说道说道,咱们明早就出发。”
翌日一大早,两人便携丽景,一同前往目的地。
赵芷驾车,安歌在一旁研究导航。
眼见路途越来越偏僻,坑坑洼洼人际越发稀少,前面惊现无头路,赵芷打个方向盘,猛地一脚刹车,车上几人不由摔得人仰马翻。
“喂,我说,你确定是这条路?”赵芷缓口气,从车上跳下来,指着车前面的一座大山。
安歌左右观察一阵,发现确实不对劲,但导航就是这样指的没错啊,手机信号也时有时无,她啪啪地拍了几下手机,惊呼:“糟了!”她将手机重启,还是没信号,“完了,手机没信号。”
赵芷和丽景二人闻言皆拿出自己的手机,发现果真如此。
“这下怎么办。”
安歌回想导航最后出现的画面,目的地确实就在前面,她提议:“要不我们翻过这山试试?”
丽景抱怨连连:“我看还是算了,打道回府吧,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说不准还有野兽出没,到时经没取到把小命丢了就不划算了。”
赵芷摸着下巴:“丽景说的有道理,但半途而废不是我的风格,我们先在附近找一下,如果有能上山的路,就翻过去试试。”
丽景敬谢不敏,她钻回车里:“你们去吧,别带上我,我怕摔死。”
赵芷蹙眉。
安歌忙道:“这样也好,我们全部人上去不妥当,丽景你就留在车里,要是我和赵芷天黑之前没有下来,你就报警,把车窗什么的都关好,保护好自己。”
不知怎么回事,她心里总有种莫名的不安感。
拿好一些野外生存必需品后,两人便开始在周围寻找被人爬过的小道,找来找去,终于在400米开外一处非常隐蔽的灌木丛后发现一条小路。
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了上去,穿过一片小树林,地势开始开阔,再往前,居然发现一处小村庄。
牛角村。
牛角村夹在两座山之间,形成洼地,村民们沿着洼地造屋,从上往下俯视,因造型奇特像个牛角,故而得名“牛角村”。
穿过破烂的木牌坊,安歌皱着鼻子四处打量:“什么味儿那么冲?”有点儿像腐肉夹着粪便,又有股动物长期没有洗澡的汗臭味。
赵芷瞪着眼睛一动不动地瞅着她,良久抖着手指向她身后。
她的样子可以说是非常恐惧了,安歌不禁回头一望,猛地一瞬间打了个寒颤,头皮唰唰唰地发麻,“!”
只见一条半米高瘦骨嶙峋的土狗,整个脑袋黑黝黝的,与身子的土黄色截然不同,细看才发现那不是它皮毛的色泽,而是密密麻麻粘满了黑亮的虫子,这些虫子个个身体肥硕,可见附着时间已久,而那狗儿,此刻四肢刨地,呲牙咧嘴,凶神恶煞发出令人发毛的声音。
“好恶心。”赵芷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你说它会咬咱两不?”
“说不准,你看它旁边被咬死的家禽。”安歌摇头,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剥开试探性地丢在离狗不远的地方,正好打在一个血淋淋的猫尸身上,“这荒山野岭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被咬到指定要得狂犬病,待会儿咱两往两个方向跑,我跑的慢,我引着它,你去找找看有没有见当地村民。”
赵芷闻言掏出包里剩余的几根火腿肠递给她,待那恶狗忙食儿之际,二人互看一眼,缓步退后。
“跑!”二人齐声往相反方向跑。
没跑几步,那癞狗吃完食儿,回过神,撒腿便往安歌的方向追去,哈喇子流了一地。
安歌腿脚不好,路上坑坑洼洼,一不注意便崴到脚,她只好忍着疼拖着一条腿,将火腿肠咬破掰开扔远处吸引狗的注意。
火腿肠本就是用来充饥的,带的并不多,没几下便扔完了,这个村子是真的偏僻的很,跑了那么远都没看到屋子和人烟,心知在劫难逃,安歌便拾起不知谁落在地上的锄头,往田里走去,往远处看了看,不知赵芷找到救兵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