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席就拨通了季一谋的手机,道:“我是南州市政协主席金林奇啊,麻烦你转告一下何春,请他马上和我联系一下。什么事情?就是那个政协常委提名的事,呃,我们准备开个会,你让他主动给我打个电话。”
何春一直恳求马主席帮忙,把他这个市政协委员“提拔”为市政协常委。他和有关领导商量过,但是有人对何春提出一些看法,暂时就没有通过。这次,金主席再把这个理由打出去,相信对何春还是有些号召力的。
金主席在打电话时,南州市公安局的同志早已先期抵达上海。他们通过金主席与季一谋打的电话,很快确定了季一谋所在的方位。接着,季一谋又用手机拨通了一只住宅电话,通话内容及何春所在的地点就一一掌握在了南州市公安局的手里。
何春听说南州市政协要讨论常委人选问题,像是久居戒毒所的瘾君子忽然看到了一袋白粉,马上活跃了起来。他立即拿起电话,想想不对,不能用这只电话打。于是,他穿好衣服,走出家门,来到马路边的一只公用电话亭下。
正当他拿起电话拨号码时,几名便衣公安围了过来,将他塞进了路旁的一辆轿车内,并且马不停蹄地将他押回南州。
这个何春,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末生于南州,后考入省体院,毕业后一直在他的母校南州中学当体育教师,1972年到香港定居。他之所以能到香港,靠的就是他的叔叔何大德。何大德是香港一家著名企业的老总,近年来仅在家乡南州用于公益事业的捐助款就达上亿元人民币,因而对家乡人来说,何大德的确可谓是德高望重。南州市的学校、公园里,都有他的塑像。
何春投奔叔叔后,于次年成立了亚洲贸易公司,经营一些零头布。后在大陆有关部门的帮助下,他开始将叔叔何大德公司里的尼龙丝销往大陆,并将亚洲贸公司改为亚洲国际有限公司。由于在大陆享受免税政策,轻而易举地就赚了四千万港币。他用这笔钱买了写字楼和住宅楼,发现房价涨得很快。后来,大陆开放了,对大陆做尼龙丝业务的人也多起来了。于是,何春便放弃了尼龙丝业务,转而投向房地产开发。为了便于房地产开发,他先后办了20多家公司。到目前为止,他的资产有十几亿,但因近年形势不佳,负债也上十亿,估计净资产还有几个亿。
市公安局在对何春进行预审的同时,高玉凤让于天青等人拟定一个询问提纲,准备好对何春进行谈话。重点是问清省国信投入资金的去向,以及何春与温正显之间的个人经济来往情况。
高玉凤对于天青道:“何春与温正显之间关系非同一般,特别是温正显有恩于何春,帮他解决了那么多资金,估计他不太容易开口。因此,你们要认真研究,抓住他的弱点所在,逼他主动就犯。”
于天青带着办案人员来到南州市看守所,对何春进行谈话。从有关材料上了解到,何春的父亲在解放前就去了台湾,于六年前去世。他的母亲已仍住在台湾,现已88岁高龄,身体也不太好。更要命的是,何春的女儿从9岁起就得了精神病,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何家家风比较正,子女都很孝顺,也很讲亲情。何春的二妹现在台湾,为了更好地照顾老母及侄女,她至今未嫁,还是个老处女。何春本人也常回台湾看老母和女儿,不想让亲人们为他担心。特别是进了看守所后,他不敢在电话里把真实情况告诉她们,只是说生意上的事情比较忙,要在大陆多担搁一段时间。另外,何春近来生意上颇为不顺,亏损面比较大。但总体上来看,他的众多企业中,仍有一些盈利,特别是在台湾的一些企业,效益仍然比较好。因此,何春“破罐子破摔”的可能性并不大。
于天青分析了何春急于立功脱身的心理,展开了思想攻势。经过耐心说服教育,何春终于摸了摸那一头灰白的短发,在三五牌香烟淡淡的烟雾薰绕下,开始了他与温正显交往的回忆。
事情要回溯到六年前。何春陪同他的叔叔何大德到南州市政府捐款兴建医院、图书馆、学校、大会堂等工程,总出资额近一亿元人民币。这位富翁叔叔顿时成为南州市人人传颂的新闻人物,成为家乡人民的骄傲和榜样。当时的南州市长温正显当然要出来热接待,因而也认识了陪同叔叔前来捐款的何春。当时,温正显即提出让何春到南州市来投资,但他这位德高望重的叔叔却投了反对票。他说:“我在南州捐款,侄子在这里投资赚钱,传出去的话人家要说闲话的。”何春虽然没能在家乡投资兴业,但毕竟认识了温正显这位市里的大人物,双方的关系有了一定的基础。第二年,何春再到南州时,听与温正显同样关系很好的港商洪朴说温正显已经调到省国信公司当老总去了。国信既是个企业,又像是个银行,资金相当雄厚。何春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就有了主意,便一心想进一步与温正显搞好关系。
这年年底,洪朴告诉何春,说温正显将带着国信公司的一班人到香港来考察。何春听说后便主动与温正显联系,邀请他到何春公司所在地的香港会展中心写字楼坐坐,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香港房地产情况,还参观了何春买下的三层办公楼。
何春为了达到拉温正显入伙并占用其资金的目的,有意向温正显展示其公司的实力。在带他参观了办公楼后,还去看了其他一些地方的物业,这些物业名义上是何春的,但其实是他按揭供楼的房产物业,事实上何春在资金方面已经有些困难了。但温正显被他的假象所蒙蔽,对何春的实力深信不疑,而且对何春提出要“组织一家公司一起搞房地产生意”的设想非常赞同,他认为这个思路非常正确,可以考虑,他说:“我倾向于搞房地产”。同时,还问了手续怎么办。何春说,手续很简单,一个礼拜就可以办好。何春请温正显等人吃了晚饭后,还特地邀请他们洗了桑拿。
四年前的一月份,温正显等人又来到香港。不过,这次是应何春之邀前来的,而且专门为合伙办公司的事而来。何春喜出望外,专程到机场迎接温正显一行,并安排他们住在香港会展中心旁边的新世界酒店,所有开支均何春签单。
经过谈判,双方确定新的公司名为香港旗得集团有限公司。旗得,即旗开得胜的意思。取这个名字是为了讨个吉利。新组建的旗得公司由省国信公司和香港亚洲公司各出资500万港币,总投资1千万港币。董事会成员由双方各出三名,温正显及何春均为董事会成员。双方谈妥后,何春安排温正显等人吃饭,并专门开了房间打牌玩。
在这期间,何春也借机向温正显展开了“进攻”。温正显一到何春办公室,何就送上一套黛安娜纪念邮票。开了这个口子后,何春又专程去温正显住的房间,送上一万港币。温正显推辞了几句,何春便以“这是公司的交际费”为由头,让温正显收得心安理得。在温正显临走时,何春还送上一只瑞士产的劳力士手表,价值两万余元。
建立了这样“良好”的合作关系后,香港旗得公司便开始寻找业务了。
这年六月,温正显等人再次来到香港,在香港会展中心何春办公室里召开了香港旗得公司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确定公司开发香港九龙城花园计划。该项目总投资预计5亿港币,由双方各出资5千万港币(当时折合600万美元),即总计1亿港币,占总投资额的20%,其余资金向银行贷款解决。在会议期间,何春还带温正显等人参观了香港旧机场旁边的这块地。何春说,这里的开发项目升值潜力巨大,只是资金不足,使得温正显的胃口被吊得老高老高的,以为这次又能“为国家做一件大好事”,同时自己也能狠捞一笔,于是欣然同意了这个庞大的“开发计划”。
当然,这个“开发计划”后来是流产的,走样的,因而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旗得公司的注册资金双方各5千万港币打进后,又各自抽了回去。但是,为了开发九龙城花园,省国信的第一笔300万美元打入旗得公司后,却被何春提出来用于购买香港港运城的4套房子,剩余资金被何春用于他公司的其他开支了。
在南州看守所里特会室里,戴着黑边眼镜的何春,羊毛衫外面穿着一件带黑领子的灰白背心,左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根三五牌香烟,语气仍然带着一种大老板所特有的坚定和洒脱。但是,当办案人员问到这300万美元的去向时,他害怕被大陆定为“诈骗罪”,紧张得一会儿用右手捏着大拇指,一会儿双手紧握着装有白开水的纸杯。
这位南州籍的港商,不停地用手摸着灰白的头发。为了开脱自己,他忽然拿起桌子上的三五牌烟盒,把它当作道具在桌子上摆来摆去,努力向办案人员阐明房产与资金的进出等各种复杂的关系。
何春说:“当初我们的确看好九龙城花园项目,但是,我派公司地产部的经理去作了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这一地带的楼层有高度限制,不能造得太高,这样项目就不合算,不能再搞了。但是,因为公司要完成两千万港币的利润目标,我不仅把南州国信的第一笔300万美元挪作他用,还想方设法地让温正显把第二笔2450万元人民币打到我的账上来。”
但是,在程祖的追问下,何春打的“幌子”很快站不住脚了。其实,何春急需国信的资金并不完全是因为九龙城花园项目开发不划算。因为,那个时候的何春,资金已经越来越困难。用他自己的话说:“当时香港亚洲公司因为购置房产多,摊子铺得太大,每月要支付按揭款一千万港币,已经没有资金转动了。而我当时与上海花霞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又急需付钱,所以,就急着找温正显求援,调用国信公司的资金支付上海花霞公司的购房款。”
因此,当何春赶到南州争取第二笔资金时,知道又有好处可捞的温正显竟主动赶到他的住处。何说:“其实,我当时已经走投无路了,虽然我还有许多公司,面上看去也不错,但这仅能骗骗温正显而已。”温正显来到他的住处后,何春采取了两个战略:一是用假象迷惑他,让他相信投资回报并尽快掏钱;二是安排个地方让他吃好玩好并用美元封住他的口。
温正显赶到何春住处后,何春拿出一万美元给他,说:“你自己买点东西吧。”温正显没怎么推辞就收下了。这样,何春就开始做思想工作了。他说:“300万美元的投入太少,没法搞九龙城花园项目,能不能将剩余的300万美元也打进来,把香港的项目做大?”
温正显道:“我在境内无法将人民币打到香港去,在境外又一时调不出那么多的外汇额度。”
何春说:“可以用人民币将钱打给我,因为我在上海要投资,我再在境外以亚洲公司的名义将相应的资金打到香港旗得公司账上。”
按照第一次董事会上通过的协议规定,南州国信的第二笔资金要到何春在九龙城签订土地合同之后才可以支付,所以,温正显此事完全可以不必同意打入第二笔资金。但是,拿了好处的温正显不但不反对,还与何春一起唱起了双簧,炮制出了一份假合同。
因为温正显说资金打到国内无法做账,必须找一个名义。于是,何春提出将上海夏威夷花园B3楼3至10楼物业50%的权益转让给南州国信公司,但双方都明确这份协议只是国信公司财务做账用的,是虚假的。
这样,2450万元人民币便直接由国信打入到何春在上海的春天置业公司物业发展部。何春把这笔钱用于他向花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购房款。
如果说温正显此时还蒙在鼓里的话,那么,两个月以后在香港召开的旗得公司第二次董事会上总该清醒了。然而,何春却再一次用“糖衣炮弹”将温正显击昏了过去。这次会议期间,何春又送给温正显2万港币,同时送上一枚香港97回归纪念金币(价值3万港币)、一套奥运会金牌得主签名的纪念金币(价值1万多港币)。显然是“吃人家的嘴软”的原因,当何春在会上提出因为规划方面的原因而放弃九龙城花园项目开发计划时,温正显并不感到吃惊,更未采取措施查明真相,而是一再听任何春摆布。何春进一步提出:“已经由国信公司投入的资金仍由我运作,以后一并按利息归还香港旗得公司。”这样一来,国信公司的300万美元和2450万元人民币,便成了何春个人的借款。温正显同意了这个建议,并在会议纪要上签了字。
这场收买与被收买的交易,终因一场意外事件而暴露了出来。1998年7月,香港金融风暴开始,房地产价向下狂泻。何春在香港的亚洲公司岌岌可危,即将倒闭。当省国信察觉到投资风险并向何春催款时,何春又生一计借以拖延。他提出:将自己事实上分文未投资的所谓香港旗得公司的50%股权转让给国信,另外再将自己在广州、深圳的部分物业作价45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国信。这样,何春便可以继续占用国信的那两笔资金了。
要不是因为群众举报而对国信采取措施,这两笔资金还不知道要被拖到猴年马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