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尉迟远自然是又只能睡小隔间了。
第二天早晨,因为身子处在非常时期,兰蝶儿破天荒的早醒了,正想起来的她却发现,自己外套和鞋子都没有,只得无奈的瞪着帐顶发呆。
就在这时,小隔间里传来响动,是尉迟远起床了。
尉迟远走进自己的卧房,看到正睁大眼睛望着自己的兰蝶儿不禁就是一呆,这还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丫头破天荒的早醒了。
不过,他马上就想到,是不是兰蝶儿依然腹痛,因此才没法安睡?
“你身子好些了吗?”尉迟远有些迟疑的问道。
兰蝶儿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没事了,今天不会痛了,只是,我现在没法起来,外套鞋子等都还在马车里呢。”
尉迟远一听,立刻转身就出了大帐,又偷偷摸摸的到小马车里,将她要的东西拿了过来。
经过了这件事后,两人的关系一下子变得微妙了许多,尉迟远不再对兰蝶儿恶声恶气,两世为人的兰蝶儿自然也能感觉出他对自己的与众不同。只是,两人都小心的将彼此的关系定位在同等相处的朋友关系上,因此这以后的相处倒也融洽。
白天照样是在不停的赶路,晚上宿营后,尉迟远处理公务,兰蝶儿就在一旁练字。只是她的字,免不了又会被尉迟远嘲笑是墨团团或者鸡爪子扒拉出来的。
对于这一点,兰蝶儿只能郁闷的接受,因为她看过尉迟远的字,那确实是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又一天晚上,处理完公务的尉迟远闲着无聊,看到兰蝶儿又在练字,忍不住说道:“你拿笔的姿势就不对,手腕的运用也不灵活,怎么能写出好字来。”说完,在一旁耐心的教她如何握笔,手腕如何运用,如何下笔,哪里需轻,哪里需有力。果然,这以后,兰蝶儿的字有了明显的进步。
如此又过了二十来天,离边城越近,尉迟远中军大帐内的军事会议也明显的多了起来,尉迟远公开处理公务时,兰蝶儿是不能呆在大帐内的,通常都会在小马车里呆到很晚才回大帐内睡觉。
在离边城还有七八天路程的一处名叫新余县的城郊外扎营时,尉迟远对兰蝶儿说道:“明天起,你就暂时先在新余县找家客栈住下来,先不要跟随大军一起走了。”
兰蝶儿一惊,立刻问道:“为什么?”
尉迟远微蹙眉,说道:“边城的风云石现在还态度不明,也不知他会不会顺利交出兵权,万一他真起了反叛之心,联合了犬戎族人,那我和他交战,就免不了了的,到时候兵荒马乱,你跟在大军中就太危险了。”
兰蝶儿想到要离开大军,心里不知为何很不舒服,当即说道:“如果要交战,肯定会有军士死伤,我就更要留在大军中了,也许到时候能多挽救一些士兵的性命。”
尉迟远脸色一沉,“不要胡闹,就算你医术再好,不要忘了,你是个女人,那些受伤的士兵可不是只需要诊脉就能救治的。”他想起上次兰蝶儿给自己缝合伤口,涂抹药膏,一想到兰蝶儿也要去给别的男人那般救治,心里就堵得慌。
再说了,兰蝶儿若是在大军中那样做了,倘若以后她的女儿家身份暴露出去,那些上京城的上流贵族,是不会再有人家会接纳她的,没人会去夸赞她救了多少人,只会在意她失了名节。
想到这里又补充了一句,“随军大夫还是很多的,你不要担心,先在这里住下来,等我顺利的接管了风云石的军队,你再去边城。边城里也有很多老百姓,你可以放心的在那里居住。”
兰蝶儿知道,如果尉迟远存心不想要她跟着大军,她也是没办法的。好在这里离边城只有七八天的路程,大不了她在后面尾随而去就是了。
“好吧,我明天就去新余县城里先住下来。”
决定下来后,两人一时间坐在那里相对无言,都不知再说些什么好。半晌后还是尉迟远开口道:“今晚早些睡吧。”
兰蝶儿嗯了一声,站起来,“你也早点休息。”然后去了自己的小隔间。
尉迟远坐在那里,望着那小隔间的帷幔,愣怔怔的呆坐了好一会,才去安歇。
第二天早晨,大军再次准备开拔,兰蝶儿也已经坐在了自己的小马车里。只是小马车这次将和大军分道扬镳了。
车厢外,噪杂的脚步声,马嘶声,甲衣的摩·擦·碰·撞声,车轮滚滚的咯吱声,显示着外面的热闹。
兰蝶儿心情复杂的闭目坐在车内,并没去向外看一眼。
就在这时,车厢门突然被人打开了,兰蝶儿睁眼一瞧,就看到一身戎装,银色头盔战甲的尉迟远站在面前。
“把手伸过来!”尉迟远的声音里有着命令的口气。
兰蝶儿一愣,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尉迟远已经毫不客气的一把抓住她的一只手腕,随后,一只通·体·乳·白的玉镯·套·上了她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