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鲸在一片宁静的海岸停了下来,这里离普萨玛索斯的海湾非常远。阿尔塔薛西斯对此不甚满意。阿尔塔薛西斯太太和鲸鱼留在了原地,巫师则把罗弗兰登揣在口袋里,步行了几英里,来到邻近的海滨小镇,用那套漂亮的天鹅绒衣服换了一套旧衣服、一顶绿帽子和一些烟草(这在街上引起了轰动)。他还为阿尔塔薛西斯太太买了一辆有篷盖的轮椅(可别忘了她有尾巴)。
“求你了,阿尔塔薛西斯先生。”下午他们又坐在沙滩上时,罗弗兰登再度开口。巫师正背靠在大鲸身上抽烟斗,看上去很久没这么高兴了,而且一点儿也不忙。“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不能把我变回原来的体型?请把我变回原来的大小!”
“啊,没问题!”阿尔塔薛西斯说,“我还想着先打个盹儿再忙呢。不过无所谓。先把这事解决吧!我的……”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因为他猛地想起自己在深蓝海底时把魔咒不是烧就是扔了。
他有些心烦意乱。他站起身来,把裤兜、马甲口袋、上衣口袋里里外外都翻了一遍,可就是找不到一点儿魔法的痕迹。(当然没有,这个傻老头。他太慌张了,甚至忘记了他在一两个小时前才从当铺里换来了那套衣服。事实上,这套衣服以前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男管家,至少是这个人拿衣服来卖掉的,他肯定早就把口袋翻了个遍。)
巫师坐下来,用紫色手帕擦了擦额头,再度露出十分痛苦的神情。“我真的非常非常抱歉!”他说,“我从来都没想过让你一直这个样子。但现在没办法了。你就当这是个教训吧,不要再咬善良巫师的裤子了!”
“荒谬,无稽之谈!”阿尔塔薛西斯太太说,“还善良的巫师!要是你再不立刻把小狗变回原来的身材和大小,你就算不上什么善良的巫师。到时候我就回深蓝海的海底,再也不会回到你身边了。”
可怜的老阿尔塔薛西斯,看上去就像海蛇为祸时一样忧心忡忡。“亲爱的!”他说,“我很抱歉,但在普萨玛索斯插手这件事后(诅咒他!),我就给小狗下了我最厉害的反移除魔咒,也好让他知道知道,他不是无所不能的。我不想让沙巫师干扰我的私人娱乐,在海底清理东西的时候,我完全忘了要留点儿解药!我以前都把解药放在一个小黑袋子里,挂在我的工作室的门上。”
“天哪,天哪!我相信你们也会同意,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他转向罗弗兰登说,他愁得鼻子变得又大又红。
他不停地说“天哪,天哪,天哪!”,边说还边摇头,胡须也随着乱晃。他根本没注意到罗弗兰登其实压根儿就没注意到他,而大鲸却在眨眼睛。阿尔塔薛西斯太太起身,来到她的行李跟前,哈哈大笑着拿出了一个黑色的旧袋子。
“现在别晃你的胡子了,干正事吧!”她说。但当阿尔塔薛西斯看到袋子时,他一时惊讶得什么也做不了,只是张大了嘴巴看着它。
“过来!”他的妻子说,“这是你的袋子,对吗?我从你在花园里堆的那堆讨厌的垃圾上把它捡了出来,还捡了其他几件属于我的小玩意。”她打开袋子往里看,巫师的魔法钢笔魔杖跳了出来,还有一团奇怪的烟雾也冒了出来,扭曲成奇怪的形状和面孔。
阿尔塔薛西斯总算回过神来了。“来,把它给我!你这样太浪费了!”他叫道。他一把抓住罗弗兰登的颈背,一下子把又踢又叫的罗弗兰登塞进了袋子里。然后他把袋子转了三圈,另一只手挥舞着钢笔,接下来……
“谢谢你!这样就行了!”他说着打开了袋子。
砰的一声巨响,瞧!看哪!袋子不见了,只剩下罗弗,他变回了那天早晨在草坪上初遇巫师时的样子。好吧,也许不完全一样。他的块头大了一点儿,毕竟他长大了几个月。
我根本描述不出罗弗有多么激动,描述不出在他看来所有的一切不光奇怪,还变小了,就连最古老的鲸鱼也是如此,也描述不出他感觉自己有多强壮和凶猛。有那么一会儿,他渴望地望着巫师的裤子。然而,他不愿意重蹈覆辙,便撒欢儿一样绕着圈子跑了一英里,叫得嗓子都哑了,回来后,他说:“谢谢你!”他甚至还加了一句“很高兴见到你”,这次他表现得确实很有礼貌。
“没关系!”阿尔塔薛西斯说,“这是我施的最后一个魔法了。我要退休了。你最好现在就回家。我没有魔法可以送你回家了,所以你得走回去。但强壮的小狗走两步也累不着。”
于是罗弗说了再见,鲸鱼眨了眨眼睛,阿尔塔薛西斯太太给了他一块蛋糕。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是他最后一次见到他们。很久很久以后,当他来到一个他以前从未去过的海边时,他终于知道他们怎么样了。他们就住在那里。当然不是鲸鱼,而是退休的巫师和他的妻子。
他们在那个海滨小镇定居下来,阿尔塔薛西斯化名为A.帕姆先生,在海滩附近开了一家卖香烟和巧克力的商店,但他非常非常小心,从不碰水(哪怕是淡水也不碰,他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困难)。对一个巫师来说,从事这一行没什么前途,但他至少设法清理了顾客丢在海滩上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卖帕姆棒棒糖赚了很多钱,这种糖是粉色的,很黏。糖里面很可能有一点点魔法,不然孩子们也不会那么喜欢吃,即使糖掉在了沙子里,他们也会捡起来继续吃。
但是阿尔塔薛西斯太太,应该说是帕姆太太,挣到的钱要多得多。她经营洗澡帐篷和小货车,还教人游泳,她坐着白色小马拉的轮椅回家,下午还会戴上人鱼国王给她的珠宝。她变得非常有名,所以没有人提到她的尾巴。
然而,与此同时,罗弗正沿着乡间小路和高速公路缓慢前行,边走边嗅,嗅觉是所有狗的法宝,最终可以将他们带回家。
“那么,并不是所有月仙造的梦都会实现,这和他自己说的一模一样。”罗弗边走边想,“这个梦显然就没有实现。我甚至都不知道小男孩们住的地方叫什么,真遗憾。”
他发现,干燥的陆地对狗来说往往和月亮或海洋一样危险,尽管陆地枯燥无聊得多。一辆又一辆的汽车疾驰而过,车上都是同样的人(罗弗是这么认为的),都以全速(带着尘土和怪味)奔向某个地方。
“我相信他们中有一半人都不清楚自己要去哪里,为什么去,或者自己到了没有。”罗弗嘟囔着说,他不停地咳嗽,有些喘不过气。他的脚踩在黑硬的路上,又酸又累。于是他离开大路,走到了田野里。他经常漫无目的地去追鸟和兔子,好几次还和别的狗打了起来,不过他打得很愉快,还有几次,他碰到了大狗,便急忙撒丫子逃命。
就这样,在故事发生的几个星期或几个月(他无法说出具体的时间)后,他终于回到了自己家的花园门口。而那个小男孩竟然正在草坪上玩黄球!梦成真了,这大大出乎了罗弗的意料!
“罗弗兰登!”男孩大声叫道。
罗弗坐直身体,摆出一副乞求的姿势,却什么叫声也发不出来,小男孩吻了吻他的头,冲进屋里,喊道:“我的‘乞求小狗’回来了,他变大了,他是真的!”
男孩把这一切都告诉了祖母。罗弗怎么也想不到,原来他的主人一直都是小男孩的祖母。他只和她一起待了一两个月,就中了魔法。但我不知道普萨玛索斯和阿尔塔薛西斯对此知道多少。
祖母(她看到自己养的狗回来了,且小狗看起来状态不错,既没有被汽车撞坏,也没有被卡车压扁,她对此真的感到很惊讶)并不明白男孩到底在说什么。不过他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她,还讲了很多遍。她费了好大劲儿(当然,她只是有点儿耳聋)才想明白,这条狗应该叫罗弗兰登,而不是罗弗,因为这个名字是月仙起的,她还明白过来,她不是他的主人,男孩才是他的主人,因为他的母亲把他和虾一起带回了家。(“好吧,亲爱的,你高兴就好。但我想他是我从园丁哥哥的儿子那里买来的。”)
当然,我没有把他们争论的全过程都讲出来,毕竟他们争论了很长时间,也很复杂,双方都是对的,而争论这种事便是如此。你只要知道,从那以后,人们都叫他罗弗兰登,男孩成了他的主人。等到男孩离开祖母家时,罗弗也跟着他回家了,曾几何时,他就坐在那所房子的五斗橱上。当然,他再也没有那样做过。他有时住在乡下,有时还住在海边悬崖上的白房子里。
他和老普萨玛索斯渐渐变得熟络起来,不过始终没有熟悉到可以省略“普”字的程度,但当他长成一条高大威严的狗时,他们也混得很熟了,他可以把巫师从沙子里挖出来,把他从睡梦中叫醒,跟他聊上很久很久。罗弗兰登的确变得非常聪明,在当地声名大噪,还经历过各种各样的冒险(其中很多次都是和男孩一起完成的)。
但我给你讲的那些经历是最不寻常和最刺激的。只有廷克表示她一个字也不相信。真是一只妒忌心很强的猫!
哈姆村农夫贾尔斯
Aegidii Ahenobarbi Julii Agricole de Hammo
Domini de Domito
Aule Draconarie Comitis
Regni Minimi Regis et Basilei
mira facinora et mirabilis exortus
用通俗的语言来说,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