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君,诸君,稍安勿躁,稍安勿躁。”
“什么时候开讲啊?”
“就是啊!等好久了!”
一间酒楼内,一大帮子的人挤的水泄不通,几个小二模样的人一边劝服,一边提起茶壶不断给人添水。楼里那是沸反盈天,后堂却有一黄脸先生,慢条斯理、做足了架势才缓缓走出。
醒木一拍,周围吵嚷即刻静下,黄皮先生摸了摸自己的髭胡,拿出把折扇,刷地一展,摇头晃脑道:“上回说到,‘孽子入宫杀生父,将军突围救朝臣’,有道是:生儿不教老来祸,育子有方耀宗祖。前生若非善缘结,今世必逢讨债人。”
“啪”的一声,醒木落下,众人无不抖擞。
“这次且听‘众望所归终登基,坏事做尽酿苦果’。话说这夜,月黑风高,电闪雷鸣,只听宫门‘嘭’的一声……”
“等会儿,等会儿!”
说书先生没讲两句就被人打断了,插嘴的人不顾他难看脸色,问道:“说是《惊世姻缘》,怎的等了等到现在郡主才出现一次,要什么时候才再出来啊?”
其他人也附和,“是啊是啊,怎么老是讲这些,皇上是如何得的天下,《英杰传》、《麟儿记》、《世无双》都已经讲过了,我们都听腻了,好容易你讲的是‘姻缘’,大伙儿天天在这儿等,怎么你老是讲不到?”
“就是就是!你上次说到成婚,新郎被人劫持,新娘苦苦等候、忠贞不二,然后呢?你怎么一直就讲别的了,新娘在那儿等得好苦,我们也等得好苦啊!”
说书先生一张风干腊肉似的面皮有些哆嗦,心道:有甚办法,书中就是那么写的,书中没写到新娘子,他也没法张口就来啊。
心中有抱怨,嘴上却道:“马上啦马上啦,很快就最后一章了,急甚么!话说那夜宫门嘭的一声……”
底下人又有了意见,“不行不行!不听不听!你赶紧讲!跳!跳到后面!跳到‘痴心女终嫁多情郎,苦鸳鸯天生地一双’那章!”
一大帮人应和。
说书先生无奈,只好道:“成成成,那我就跳着讲。话说这将军啊,当了皇帝,好家伙,立马把隐居的郡主接回来,连带着自己的孩子。要说这郡主啊,那是,独守五年,情比金坚,飞上枝头,力压莺燕。皇帝将她册封为后,从此偌大的后宫,整整两年没有其他女子……”
这厢说书人讲得口若悬河、眉飞色舞,那厢一抬眼,底下人竟然云屯雾散,还一带二,二带三,说书人急了,赶紧跳下台抓住一人问:“你们干什么去?不听了吗?”
那人着急着摆脱他,眼睛直勾勾盯着对面酒楼,“不听了不听了,你这《惊世姻缘》都是旧本了,对面有人讲《仙狐报恩》,我得过去听!”
《仙狐报恩》?说书人心里咂摸着,没弄明个所以然来,赶紧问:“唉唉,什么是《仙狐报恩》?你跟我说说。”
那人不耐烦,甩袖就走,“你自己买一本看去!”
言罢,九头牛都拉不回地走了,留下说书先生在后追问,“唉唉唉,买谁的啊?在哪儿买啊?”
有人看不过去好心告诉他,“两天前刚出的书,一出就被抢空了,是个叫‘吉星高照’的人写的,你赶紧……”
还没说完,这黄皮先生捋起袖子就跑了。
一转眼,安珏君登基已经两年,国号也改为了永安。这泱泱国土,并上南凉的土地,比原先的列东足足扩大了一倍,经过两年的休养生息、巩固国防,永安境内呈现一派繁荣昌盛之象。
新皇登基,万众归心,人们对于这往事津津乐道,一时间涌现了无数相关的传奇话本,人们争相传阅、百听不厌。
今夜,又是一年春祭。
宫廷宴会早早结束,人们拜别圣上,有孩子的忙着赶去拜月楼,没孩子的忙着回去看花灯。
方才还热热闹闹的宴会,一下子就冷清萧索起来。
宫女太监在收拾残羹冷炙、杯盘碗碟,十二旒珠后方,藏着一双心不在焉的眼。
如同亡魂,注视这纷扰人间。
一种由内而外的倦意席卷而来。
他忽的起身,周遭宫娥惊呼,“皇上您要去哪儿?”
安珏君以指抵唇,摇了摇头,而后在一众忙碌身影中穿行而过。
回到寝殿,他脱下那身不比他铠甲轻多少的龙袍,换上寻常衣物,牵过一匹马,往宫门外奔去。
再停下时,他在拜月楼脚下。
抬头一望,足足四十九重的高楼,月亮悬尖,星光满楼。
此番出行,他没有带上任何一个人。
这是他第三次来拜月楼,第一次,别人背着他,第二次,他背着别人,第三次,他孤身一人。
两个人爬的时候,路途非常漫长,每一刻都值得纪念,现在一个人,什么都毫无意义。
今年不知又是谁抢得了最先的位置,不过是谁都好,他已经不在乎了。
爬到第四十楼,身边几乎已经没人了,果然是他来得太晚了。
晚就晚吧,他也已经不必急了。
四十五。
四十六。
四十七。
四十八。
四十九。
一个轮回。
恰是他抬头的那一瞬,烟花绽放。
如露亦如电,如梦幻泡影。
也许是幻觉,他觉得自己看到一张笑脸,印在他心上的笑脸。
他像痴了一般,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他忍不住伸手触摸。
他摸到了。
一身白衣的人,反抓住摸上脸颊的手,笑吟吟道:“怎么来得这么晚?”
安珏君道:“酒宴耽搁了。彦彦呢?”
白衣人往最大的那张桌子上一指,道:“他刚才非说一定要争第一,爬得太急了,累得睡过去了。”
说完后,又意犹未尽地补一句,“真是哪里都像你。”
安珏君笑了,燃放的烟花照亮他眼中的身影,那是一个长身玉立的男子,唇边扬着跟他一模一样的笑容。
相识十年,两人已经不知不觉将表情姿态往对方靠拢,都分不清谁学谁了。
烟花爆炸的声音很大,两人不愿把声音放大让别人把话听了去,所以他们越靠越近,近到最后,一人搂着另一个,头挨头,肩并肩,一起仰头看烟火。
春祭的烟花放很久,天亮了都没停,多么壮观而绚烂,难怪惹得人为此追逐一生。
看着看着,一人忽道:“不把彦彦叫起来看烟花吗?”
另一人回道:“之前叫了,跟他说马上就放烟花了,别睡了,他说,不看了,去年看过,没有中秋的好看。”
安珏君闻言,笑得不无得意。
“是啊,春祭的烟火算什么,中秋的那场才是最好的。”
春祭的烟花是为别人放的,中秋的烟花才是专门给一个人。
给一个……言笑晏晏、玉有瑛华之人。
高耸的楼阁之上,星月悬天,烟花齐绽,两个相依相偎的身影靠在一起,旁边一个小儿趴在桌上酣睡,周遭不乏父子相亲、家庭和乐之景,其乐融融,锦绣人间。
“今年,又是我们第一个上来呢。”
安珏君眯起眼笑,“以后还来吗?”
“不来了,”偎在肩头的人道:“一来就要争第一,争完第一就没力气看烟花,也没力气下楼了。”
说话之时,安珏君的目光流连在对方光洁的面颊上,看着看着,不免有些心不在焉,鬼使神差地亲了一下。
对方佯怒地打了他,“别胡闹,这么多人。”
安珏君心下一动,贴着对方的耳朵道:“晏瑛,我怎么这么喜欢你呢……”
苏卿无笑了,耳朵尖也红了。
谁能想到就在两年前,他们二人险些天人永隔呢。
当时,苏卿无饮下毒酒,喋血长阶,命悬一线。
那杯酒确实被安珏君加了别的东西,但他的目的不是要苏卿无死,而是想要救人。
最开始亓官寇将秘密告知他,他脑子里轰隆隆的,回荡的就是一个想法:天塌了。
天塌了,完了,毫无转寰余地了。
他知道亓官寇有多恨他们,亓官寇会以折磨他们为乐,绝对不会真心帮他们,所以几乎是下意识的,他想到了迷雾林的那个怪物。
那个怪物与他们无冤无仇,只是一直抱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思看戏,怪物本领这么强,自己去找他,也许能有救晏瑛的办法。
他趁着苏卿无去朝襄的时候去了一趟迷雾林,在他的百般恳求之下,怪物答应了。
怪物告诉他,只要让苏卿无作为蛊兽养料死去,再靠着别的力量重生,从此苏卿无就可以摆脱试炼了,不过这么做承担的风险很大,几乎是九死一生,除此之外,还得有另一个人分他一半的鲜血和生命,而过程中稍有差池,两个人都会死。
这对于常人而言极为困难的选择,对于安珏君来讲,根本就是不需要犹豫的事,他当时一口就答应了。
怪物有些惊讶地问,“你是不是没听懂我话的?九死一生,而且是两个人九死一生。”
安珏君道:“我懂,九死一生,还有一生,如果不这么做,他肯定会死,我必须得拼一吧。”
怪物一抖眼皮,桀桀笑道:“你还是没懂我的意思。他是死是活没什么,重要的是你,如果我听得的消息没错,你马上就是当皇帝的人了。皇帝啊,你何至于来冒这九死一生的险?”
“我确实不懂你的意思,我也不想懂。我就算做了皇帝,我也是安珏君,苏卿无曾为安珏君出生入死,那安珏君也能为苏卿无九死一生。”
怪物愣住了,良久才笑道:“有点意思。你到现在还为他如此着迷,看来他的容貌还没变成我这样哈哈哈,他试炼成功多少次了?”
“六次。”
“六次!”怪物惊叫出声。
安珏君也有些惊讶,因为这是他认识怪物以来,第一次见后者如此失态。
“都六次了!他还没有变成我这模样?”
安珏君不知如何回答,干脆缄默。
怪物始终在碎碎念道:“六次,六次,不可能啊,不可能,第四次就该变了,怎么第六次还……喂,我问你,他外貌真的没有任何改变吗?”
安珏君摇摇头。
怪物崩溃了,他揪着自己杂草一样的头发道:“不可能啊!不可能的啊!这么多年来没一个能不变的!没理由的!”
“也许,你试炼是为恨,他却是为爱,怨恨使你面目丑陋。”
怪物红着眼望向他,畸形颠倒的五官让人一阵头皮发麻。
也许是已经熟悉了,安珏君居然能从这样一张骇人的面孔上看出悲伤。
“当初我试炼四次后,跑去找仇家报仇,我杀光了所有人,才得知我还有一个孙子在世。我高兴极了,我去找他,结果他一看见我的模样,吓得裂胆而死……”
安珏君一言不发。
怪物痛心道:“现在你告诉我,我因为心怀怨恨才变成这样,才害死我唯一的后人,我……我……我做错了什么呢?老天这样对我?”
面对如此沉重的悲痛,任何话语都显得苍白无力,安珏君没有吭声。
那一天,整片树林里的叶子都在颤抖,无风自动,密集的“沙沙声”像极了一个老人的悲鸣。
也许正是那样的异象,等候在外面的方妙才升起了进去查看的心思,好巧不巧,被他听到怪物给他毒血时的话。
当夜,安珏君差人将苏卿无吐光了血的尸身抱回,按照怪物的指示行动,也不知成功与否,苏卿无足足昏死了十天,而后才悠悠转醒。
之后,他把人藏在深宫中,一直照顾到人能下地,期间他还想办法与各种心怀鬼胎的朝臣周旋,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兵不血刃地把前朝遗患一个个斗下去。
两年了,两年前,为了一边保护苏卿无,一边不予朝臣正面冲突,他让苏卿无用着另一个人的身份呆在自己身边,自觉亏欠太多,他总有一天要给苏卿无正名的。
苏卿无用的身份,自然是当初皇帝为安珏君赐婚的郡主,至于那个郡主,她在安珏君派人接回彦彦的时候就自杀了,据其遗书所言,是她实在觉得对不住安家枉死之人,既然彦彦已经有了着落,她也该到地下谢罪了。
苏卿无苦了半辈子,苦日子终于到了头。一人,一子,一家,一生,夫复何求。
番外
文人骚客
京都最大的酒楼——杜康庄,百年来未曾遇到撼动他地位之敌手,今日,他可总算感受到了威胁。
就在今天,对面新开了一家酒楼,在剪彩之前,这地已经乒乒乓乓整修了几个月,大家伙儿来来往往,好奇心已经被吊起来了,今日一开,宾客盈门。
杜康庄这边就门可罗雀了,他们不服啊,找了几个人闹事,没一会儿就灰溜溜回来了。
“惹不得啊,惹不得啊,听说那是个要做大官的,自个儿请辞了,来开酒楼来了。”回来的人这么说到。
老板不信了,“有人不当大官开酒楼?莫不是在说笑!”
这还真不是在说笑,还真有人在马上青云直上之际急流勇退,这个人也是令人意料不到的人——小二。
两年前,正是安珏君初登基,苏卿无初赐死的时候,笑笑与方妙因为忤逆之罪入了狱,小二心中怅惘,没几天就主动请辞。
那时安珏君谁都没有告知真相,人人皆以为苏卿无已死,一时间各异心思也就尽显无遗了。
方妙与笑笑反应激烈倒是意料之内,可小二主动请辞,那就很不可思议了。
安珏君主动问道:“怎么?你也是为了那件事?”
小二跪伏在地,道:“小人不敢,只是……小人近来反思自身,回望过去,发现在下多年来对他人察言观色,唯独没去想想自己想要什么。”
“那你想要什么?”
“恕在下暂且不能答,”小二说,“只是当年小人以为,在店中当小二,一来身不由己,二来遭人白眼,三来时时刻刻都得琢磨来客的心思,生怕一个不留神就惹着来人,因此费尽心思往上爬。可是现在才发现,越往上走要用的心思越多,小人生来不是那块料。”
安珏君道:“这可不像你。”
“人总是会变的,陛下。”
小二说的这话不无深意,安珏君自然心知肚明,他也没过多追究,挥挥手就让小二去了。
他也没有小气,该赏给小二的,分文不少。
安珏君不是不知道小二当初还投奔了苏卿无,他甚至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这边足够优渥,小二就还在自己的把控之内。
想不到,在如今明显一边倒的情况下,小二却转向了苏卿无那边。
如此看来,苏卿无的力量实在太大了,他具备了成为一个君王的一切素质,这也难怪那帮朝臣急着要逼自己杀死苏卿无,他们应该都看出来了,此人绝非池中之物,更不是寻常之人。
一山不容二虎啊。
安珏君又怎会不知苏卿无的厉害呢,于他而言,若不是苏卿无相让,坐在这个皇位上的人不知道是谁呢,可正也因为他对苏卿无的了解,他知道后者永远不会背叛自己。
安珏君一辈子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但他鲜少绝望,活到现在,也只有两次而已。
一是他刚被人刺穿心脏,再得知父母双亡之时,二是苏卿无昏迷的那十天。
那日子,真难熬啊。
苏卿无生死不明,曾经支持安珏君的人接二连三离去,就连黄副将都称病不肯上朝,阿水也痛骂他忘恩负义,每日朝堂所见皆是陌生面孔,对着一众心怀鬼胎之人,安珏君真的快崩溃了。
他不是害怕面对危险,他只是害怕身旁无人陪伴。
如果苏卿无出了事,他真的可能想不开一起去了。
万幸,上天眷顾,苏卿无到底是撑过去了,虽然苏卿无恼怒他不跟自己商量擅自做主,不肯搭理他,他还是开心极了。
怎么说呢,苏卿无于他而言,就像天塌下来的时候,别人都尖叫奔逃,他耳边却有个声音在说:“没事儿,你先去睡一会儿,我撑着,等会换你来。”
就是这样的不自量力的安心与从容,只要苏卿无在,什么魑魅魍魉、牛鬼蛇神都不必怕,什么前路茫茫,什么后路已断,全都不必在乎。
该受的、不该受的苦难,他们都已经熬到头了,已经够了。
安珏君一开始把苏卿无安置在曾经居住宫苑里,一别经年,又回到了原处。
人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苏卿无拼了一辈子,就是想逃离这个地方,哪知他又回来了。
他醒过来时,看见熟悉的景,忽而笑着对安珏君说:“我从前觉得那苍蝇真蠢,你打他,他就飞起来,飞一圈又回原地。英雄当是雄鹰一样的,振翅长空,一去不回。我以为我是雄鹰,原来我是苍蝇,我也飞不远。”
安珏君听得心里不是滋味,他抱住苏卿无,道:“对不起。”
他知道苏卿无本是振翅高飞的雄鹰,只是为了自己磨去了爪牙。
苏卿无却回抱住他,低低笑道:“有什么好道歉的,愿打愿挨的事。我只是有些疑惑,当初我天南地北地跑,哪儿都去过,可我总觉得我脚下有根看不见的线,把我绑在皇宫里头,怎么都走不远。反观现在,我明明人在皇宫,床都还下不了,却觉得线没了,好像去哪儿都可以。”
安珏君摸着他的头发,轻轻一吻,“是啊,你哪儿都能去,这天大地大,只要是朕的疆土,都是属于你的。”
此后,两人联手,用了两年时间,里应外合,一点点削弱士族的力量,慢慢扶持新人,不动干戈地把前朝遗患斗了下去。
其实若当初他们直接杀死这帮人,那现在根本不必浪费两年的时间,也不必忙得焦头烂额、聚少离多,苏卿无还得委屈在别人的身份下生活,但是隐忍总有回报,他们得到的回报就是国家的繁荣富足、百姓的安居乐业。
两年之后,旧的士族大家大半倒台,新的皆由安珏君亲自选拔,等人们注意到的时候,朝堂上已经大换血了一次。
那个时候,有人才发现,当一个两年前就死去的人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宫中,却无人提出异议时,天已经变了。
说来有趣,古书上有“指鹿为马”,今天就有“指男为女”,当初苏卿无被册封为后时,他穿的是女子的服饰,人也化了女子的妆容,加上人们不敢唐突皇后,因此一场册封典礼下来,无人得知此人乃是男子。
今日,苏卿无身穿男子服饰,于帘后信步走至朝堂,他这模样,从头到脚,从左到右,哪里看都是男人了,偏偏安珏君张口就唤他皇后,其他人目瞪口呆。
古书中,有人为查出异党,牵出一头鹿,指说是马,若同心者,皆附和为马,有异心者,坚称为鹿,这便可探出人心。
今时亦然。
当朝堂上下纷纷跪地,齐呼“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时,苏卿无与安珏君相视一笑,他们知道一切已经稳了。
回首前生诸多波折,竟恍如隔世。
偶尔谈到过去,苏卿无心生疑惑,忍不住问道:“奇怪,照理来说,那帮大臣为了稳住自己的地位,应该会想尽办法把女儿侄女送入你的后宫啊,你是怎么扛了两年的?”
安珏君听他这么问,尴尬地笑了笑,含糊道:“也没什么,就死扛呗。”
苏卿无一看他这样子就有猫腻,赶紧追问道:“怎么个死扛法,你说说看。”
“呃……这……没什么好说吧。”
苏卿无抱臂面向他,挑起一边眉毛,“你说呢?”
安珏君无奈,踌躇了一会儿才道:“好好好,说说说。他们以前是逼我来着,后来我说……”
“说什么?”
“说当初打仗的时候刀剑无眼,一不小心被人切了,切得齐齐整整的那种,纳了妃子也没用,进了宫也是给我戴绿帽的,还不如不进。”
安珏君回答的时候苏卿无正在喝茶,闻言一口水直接从鼻孔呛出,的亏苏卿无捂得及时,不然维持了一辈子的形象就没了。
安珏君赶紧给他递巾帕,好一会儿苏卿无才道:“你真这么说啊!”
“这还有假?”安珏君睁大眼睛道。
苏卿无简直哭笑不得,“你是皇帝诶,你不知道这个传出去多可怕?”
安珏君把手一摊,道:“我是一个一个说的,每说完一次,我都加上,‘这件事只有你知道,如果传到外面,朕拿谁治罪,你心里掂量着’,他们心里有数。”
“那也不能这样胡来啊,”苏卿无真是刚才刺激大了,鼻子到现在还火辣辣的,“你别是不知道外头的人对皇家的事多感兴趣,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你的事,要真传出去,我看你怎么办。”
“传出去就传出去咯,反正朕行不行,你知道就好,犯不着让他们知道。”
苏卿无听了简直受不了要捂耳朵,两人在一起久了,安珏君越来越嘴上不把门儿,弄得苏卿无忍不住打他,“去去去,别老开荤腔。”
安珏君是给鼻子就上脸,也知道苏卿无不会真的跟他生气,直接抓住那只打过来的手,顺势拉到怀里,恶意对着人的耳朵眼儿道:“不开荤腔,那……做点荤事儿?”
苏卿无一脚就把他踹翻了,安珏君连椅带人摔成了稀泥。
其实不怪苏卿无反应过激,要说两人该做的什么都做过了,他也不至于像个大姑娘似的闹红脸,他刚才那一脚,着实是安珏君该得的。
这事还得追溯到前几天,他们一起去看重建后的安府。
当初一场大火把安府烧得干干净净,一根柱子都没留,也亏得安珏君从小在这儿长大,加上苏卿无过目不忘的本领,两人画了图纸,工人就按照图纸来做,花了两年时间,总算是初具规模了。
安珏君拉着苏卿无兴冲冲地往自己房间那里赶,说是想到了什么,想要验证一下。
苏卿无哪里多想,跟就跟去吧,还以为安珏君有什么好东西,谁知安珏君东走走西看看,最后选中一块地,找来两把铲子,叫苏卿无跟他一起挖。两人吭哧吭哧挖了半天,最后挖出了一摞书。
是的,那种书。
苏卿无当时看他那么着急,还以为是什么宝藏,又或者是父母留下的什么遗物,万万没想到,居然是一摞不堪入目的淫书。
那本只看一眼就永世不能忘怀的淫中之淫《公子风流》还用牛皮纸包着,藏在中间,那场大火烧了几天,这本书连页都没有皱。
安珏君一边擦着汗,一边欣慰地笑道:“昨夜我爹托梦,说家中仍有财宝供我受用,我醒来一琢磨,突然想起我以前埋过这些书,哎呀可算找着了。”
说着,他乐滋滋地邀功似的对苏卿无道:“你看!这本《公子风流》也在,今晚我们就可以……啊!”
苏卿无一个铲子就砸了过去。
想他个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正经人,居然被安珏君这厮诓来做这种不正经的事,你说该不该打?
安珏君被打了也不知道错,还当苏卿无这是害羞了,自个儿默默把书打包好,囫囵带回宫里了,还把那本重中之重的《公子风流》压在了床头。
到了晚上,两人正躲在被窝里你侬我侬的时候,安珏君突然点亮床头的灯,从下面掏出一本书,指着图案道:“晏瑛,我们试一试这招好不好?”
苏卿无一脚就过去了,却被安珏君单手勾住,然后就趁着苏卿无手脚无力时强行按照书上的来了一遭。
你当那书上画的是什么,都是些文人骚客在深夜读书寂寞时照着臆想瞎画的,有几个招式是他们真正试过。苏卿无身体柔韧不假,安珏君却是没轻没重,一不小心顶得苏卿无脑袋磕上床头,晕了过去,他还半点不知。
等苏卿无醒来,那二傻子还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还自鸣得意,还跟往常一样动不动说些荤话,难怪苏卿无要打他。
不过两个人过日子,磕磕碰碰难免的,床头打架床尾和,苏卿无没几天就消了气,还和安珏君一起拿书看了起来。
这一看可不得了,经过苏卿无仔细对比字迹,这本《公子风流》竟是吴公子所作!
“不可能吧!吴公子啊!那可是名家大师啊,书法、文章、绘画、雕刻造诣都算是顶峰了,他怎么会……”
安珏君话没说完,就见苏卿无指着两本书上的某个字道:“不会错的,字迹可以刻意改,写字习惯不会,你看这个特殊的笔锋……”
铁证如山,无待饶舌。
还真是……文人,骚客也啊。
恣意纵情
如今的永安国繁华昌盛,物阜民丰,百姓和乐,上下一心,想来作为皇帝的安珏君应该是没有什么烦恼的,不过,到底天难随人愿,他还真有让他头疼的事。
所有头疼都是因为彦彦,他的弟弟。
当初安夫人给安珏君留了封信,信中除了关切,还写了一件事,就是要求安珏君把彦彦当儿子养,改名安弘彦,在信的末尾,安夫人写明了要他这么做的原因。
原来啊,聪慧如她,早就在婚礼上看出了苏卿无与安珏君的关系不一般,安夫人想着这两人将来在一起,最大的障碍就是没有孩子,刚好她又怀了孕,生下的儿子,虽说是安珏君的弟弟,年龄却相差二十多岁,说是儿子完全没问题。
当然,安夫人在这件事情的安排上确实一点问题都没有,一大一小长得那么像,说是安珏君与郡主的骨肉,无可反驳,但是问题出现在另一方面上。
自安珏君登基以来,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为了斗朝臣、安天下,时常忙得脚不沾地,连苏卿无都鲜少得见,更不必说其他人了。
当他忙完之后,回过神来,才发现彦彦已经被他接回宫中快一年了,除了回来当天见过一面,此后再也没见。
他赶紧把孩子接来,恰好又是中秋,他派人放了三天三夜的烟花,场面宏大到至今仍成为美谈,那天所有的大人小孩都欢欣鼓舞、蹦蹦跳跳,可彦彦却瑟缩在阿水身后,眼神怯怯。
安珏君这才想起来,他把彦彦接回来的当天,也是郡主自杀的日子,这孩子陡然背井离乡,又失去亲人,安珏君还对他不闻不问,难怪后者那样胆小。
看着当初那个水灵灵的孩子变成现在的蔫萝卜,安珏君头疼极了,他想弥补来着,可是他又没有时间,他派人送去无数的珍奇玩物,可再见时,彦彦还是用畏惧疏离的目光看他,还不如当初第一次见面那样亲近呢。
后来啊,苏卿无得知此事,加上局势渐有缓和,他也时不时去找彦彦玩,这样一来,彦彦亲近阿水,亲近苏卿无,就是不亲安珏君。
这可怎生是好?
就此事,安珏君询问了苏卿无,后者道:“彦彦告诉我,他觉得你太凶了。”
“我?凶?”安珏君指着自己,不可置信道:“怎么会呢?我哪里凶了,这孩子……”
“彦彦说,你成天不是逼他背书就是逼他练剑,他做不好,你就板着脸,动不动就发火。”
说到这,苏卿无忍不住搡了安珏君一把,“哎,我挺纳闷儿,我以前以为,你要是有了孩子,肯定会把孩子带得跟你一个德行,怎么你对他这么严厉?”
安珏君把嘴一撅,“什么什么一个德行,我现在不挺好的嘛!”
苏卿无乐了,“好好好,你什么都好,那你就用以前咱爹娘教导你的方法来教导彦彦,那不就好了嘛。瞧你平常大大咧咧,对上他就吹毛求疵,都不懂你图什么。”
“我图什么?”安珏君说到此,重重叹了一口气,“晏瑛你怎会不知我图什么呢?我担心他啊!你想啊,我就他一个儿子,将来这帝位除了给他还能给谁?我要是真按照我爹娘教我的方法教他,把他教得跟我以前一样傻不愣登的,那他当上皇帝,以后还不得吃亏死……”
话没说完,就被苏卿无的笑声打断,“哈哈哈你也知道你以前傻不愣登啊……”
安珏君推了他一下,“别笑了,说认真的呢。我得亏是遇见了你,才一点点学着挑起了大梁,可彦彦就不一定这么幸运了,你说我能不担心吗?”
苏卿无是把脸上的笑意收了,眼里的笑意却漾了出来,“所以,你想把他教成什么样呢?”
安珏君瞥了他一眼,又把目光移开,哼哼道:“明知故问,当然是你这样。他要是有你这心思,文韬武略,八面玲珑,我将来还愁什么。”
苏卿无怎么会听不懂安珏君的意思,也怪当初苏卿无瞒着他为他做了太多,安珏君似乎总觉得这个皇位应该是苏卿无的,如果是他一个人,也许他根本当不上皇帝。
安珏君就是这样,大事不糊涂,小事拎不清,也难怪从过去到现在都容易犯傻,十年都没长进。
苏卿无去揪他的脸,安珏君下意识想躲,被一个眼神制止,乖乖地不动任由苏卿无扯得口鼻歪斜。
“你怎么就这么愣呢,长司,”苏卿无道:“你想把他养成我这性子,那得没爹疼没娘爱,吃不饱穿不暖,水里来火里去,上刀山下油锅才行呢,你忍心啊?”
“不忍心也没办法,总比看着他以后死好吧……”
听这意思,安珏君是一脑袋钻牛角尖钻到底了。
苏卿无没好气道:“然后呢,你把他养成像我一样满肚弯弯绕绕的性子,然后他遇上一个傻不愣登直来直去的家伙,又让他心甘情愿为人卖命啊?”
安珏君再迟钝也听出来了,但嘴比心更快,“啊?”
“啊什么啊?”
苏卿无睨他一眼,“你以为用诚心打动别人不是本事吗?你以为大家是因为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才乖乖为你效命吗?你怎么不想想,就算你让他学会上天入地的本领,他却不懂得待己待人,到时候天下人与他对立,你又让他如何自处?”
安珏君讷讷点头,“哦。”
其实他不是没听懂苏卿无的话,苏卿无的意思是,就算以后彦彦变成了像苏卿无一样的人,也还是会栽在像安珏君一样的人手上的,因为打动人也是一种本事。
安珏君只是没想到苏卿无会猝不及防地夸他,一时心里乐开了花,面上却还没有动静。
“哦什么哦!”苏卿无恼得捶他,“人得首先得学会做人,然后才能做事。会善待自己,才会善待别人,对自己宽和,才会对别人宽容,懂的关心自身,才知道……”
话没说完,人已经被直接扯怀里去了。
“我知道啦。”安珏君在他脸上啄了一口,轻笑道:“我知道。反正就是,我觉得孩子像你好,但你觉得孩子像我好嘛,行行行,以后咱一起教。我负责陪他玩耍打闹,你负责教他读书写字,管他以后成个什么样,是他的责任,该挑的时候就得挑。”
苏卿无笑了,还是捶他,“现在脑子又灵光了。”
“一直都挺灵光,只是和你一比,总衬得我又笨又钝。”
苏卿无扬起眉毛,纤长的指绕着安珏君冠上垂下的丝带,笑吟吟道:“这倒不好说,起码从眼光这方面看,你比我强多了。”
安珏君一听就知道话里有话,可是软玉温香在怀,色令智昏,他低头就朝苏卿无嘴上啃去,满口应道:“这倒没错,我选人眼光比你眼光好!”
对于安珏君而言,得了苏卿无在身边,可不是得了个大宝贝嘛!真的是恨不得把自己一个人掰成两半用,一半拿去处理政事,另一半用来时时刻刻挂在苏卿无身上。
可恼人的是,安珏君这儿把人当宝,有的人不啊,不但不,还要试图说服安珏君也不。
朝局稳了才没多久啊,底下那一帮又开始拉帮结派,好像干点事人不多就没法办一样,也是,人多了就胆子大,胆子一大话就多了起来。
这日,安珏君正在批奏章,几个大臣你推推我,我推推你,缩头缩脑地进来了。
安珏君懒得跟他们打马虎眼,直接开门见山,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半清不楚地说出了来因。
原来是这帮家伙们总觉得不嫁几个女儿侄女的入宫他们心里就不踏实,这不,准头就对到了宫里唯一的“女人”——苏卿无身上。
平常苏卿无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鲜少与人交往,真想找到他点啥把柄有些难,好不容易抓住一个,这帮人就来了。
什么把柄?还不是苏卿无迷上了收集古本吗,那些东西脆得一碰就碎,擦屁股都不行,偏偏上面的文章对于苏卿无而言是无价之宝,他可不是要买嘛,买可不是要花钱嘛。
他花钱一多,这帮人可不就来指责他“一国之母花钱大手大脚”嘛!
安珏君听他们支支吾吾说完后,放下笔,微微一笑。
“来,说说,怎么大手大脚啦?”
大臣们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期期艾艾地说了。
安珏君听了,微微一笑,道:“那按照惯例每月应该花多少啊?”
大臣们一听,感觉有戏,这次回答得有些踊跃。
安珏君又是微微一笑,“就这个数啊,不多啊。”
大臣们大惊。
安珏君以理服人,“你们想啊,我这宫里本来是要养三千人的,现在只有他一个,他一个人,干三千人的活儿,结果只花了这么点银子,怎么算都是我亏待他了。不行不行,还得再加。”
三千人的活儿……能有什么活儿啊!一个月比他们的俸禄多好几倍,这种活儿谁不乐意干啊!
大臣们面皮薄的听得脸红,面皮厚的听得脸绿,有人耐不住,磕磕绊绊道:“可是……这于理不合啊?”
安珏君从善如流,目光恳切,“于什么理不合了呢?”
那人在安珏君“友善”目光下磕磕巴巴道:“按、按照惯例,皇后身为后宫之主,理、理应表率六宫,每月俸银不得超过五百两……”
安珏君笑意不减,“敢问……这是哪朝的惯例啊?朕怎么不知道?”
几人一听,顿时汗毛倒竖,连忙下跪。
安珏君笑眯眯的脸慢慢绷起,声音也厉了起来:“今年是建宏二年,还是元和四十年呢,你们知道吗?”
下方之人忙不迭地磕头,“是、是是建宏二年。”
安珏君舒眉浅笑,再次把笔提起,“这就对了嘛,前朝事前朝了,今朝事今朝议,总是该分清楚些的。分不清呢,往小里说,是昏聩,往大里说……”
安珏君忽而抬头,“往大里说……你们知道吗?”
几个人战战兢兢,只顾磕头。
安珏君也不得理不饶人,挥挥手便让他们走了,临走前还赏了他们一些点心,虽然不指望他们吃人嘴短,但念在他们奔波一趟,徒劳而返,还是得意思意思。
你说安珏君这么做不够意思?
确实不够意思啊!他身为天子,专宠后宫,使其干政,还恫吓忠臣,着实不是个明君干得出来的事。
不过安珏君可从来没立志当明君,就像他后来没有立志做个好将军,别人却偏要说他好一样。
他得首先是个人,然后才是国家的君王,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做什么。
做人归做人,做事归做事。他做人做得好不好,自己心里知道,但是他做事做得好不好,天下人知道。
等他把事做好,天下人也会以为,他人也是好人。
他不介意做好人,但他不想做圣人。圣人没有七情六欲,他有,他还得恣意谈情、纵情纵欲。
如果不是为了享受那一点凌驾于万人之上的权势,天下人又怎会对这皇帝之位趋之若鹜?
当他站在最高峰,承担着最大的风险,付出了最大的辛劳,他就该享受着最美的景色,也该得到那点超过世人的优渥。
也许这就是安珏君和苏鸿瑞的最大区别吧,苏鸿瑞把这个位置看得太重,比自己还重,后来他确实把国家治理好了,人却垮了,从内垮到外,整个人都是空的,风一吹就碎了。
不得不说苏鸿瑞那样的人很可敬,但是也很可悲,他把自己的人生活成了悲剧,还让他的儿女步他的后尘。
安珏君不一样,他是个实实在在的活人,他的力量是从丰盈的内里溢出到外面的。
很难说他充实的内心是由谁注满的,也许是他的父母,也许是人生路上每个人的赞叹和关怀,他自信满满,他跃跃欲试,他习惯了索取也习惯了给予,他承受他该承受的,享受他该享受的,他是活的,是永生不息的!
他不是苏鸿瑞,苏卿无也不是他娘亲,相同的路也有不同的走法,谁让他们是不同的人呢。
小儿难养
苏卿无与安珏君两人算是在教养儿子的事上达成了共识,不过,毕竟两年来安珏君忙得脚不沾地,有心联络感情也无力实施。
等他有时间的时候,意外发现自己“儿子”和“媳妇”已经不是亲生胜似亲生了,自己这个真正有血缘关系的却被排挤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安珏君忙不迭地想取经求教,可一问苏卿无,后者却告诉他是彦彦主动找上门来的。
事情还得追溯到一年前,苏卿无还在休养,彦彦还被放养的时候。
那时候安珏君两个都顾不上,苏卿无倒是乐得自在,每天在宫里写写字画点画,而彦彦则满皇宫乱跑,只有阿水跟着他。
终于有一天,彦彦像当初的安珏君一样,跑到了那个人迹罕至的深宫,看到了惊为天人的苏卿无。
他这里的树木长得比别处更密,花也开得更多,却都开在深处,人不得见,蝴蝶却是闻得到的。
彦彦第一次是追着蝴蝶跑进来的,陡然撞见正在屋内写字的苏卿无,吓得慌不择路逃跑。
咦?苏卿无不是惊为天人吗?他跑什么?
当然要跑啦,俗话说物极必反,反常必有妖。苏卿无一身白衣,脸又因大病初愈白得跟鬼似的,小孩见了吓得都快尿裤子,可不是得跑嘛!
可彦彦是谁啊,老安家的种,跟安珏君一个胎里生出的苗子,自然也跟他一个德行,当晚回去吓得做噩梦,梦着梦着,好奇心就来了。
这偌大的深宫,好生无趣,那个自称是他父皇的男人神龙见首不见尾,其他人个个畏首畏尾,胆子比鸡都小,看见他爬个树摸个鱼都扯着嗓子喊祖宗夭寿啦,现在终于让他撞上一个了。
于是彦彦又七拐八拐来到了苏卿无所住的深宫,这次他胆子大了些,撑了好一会儿,直到苏卿无抬眼,他“咻”的一声又跑了。
苏卿无看着那个踉踉跄跄的背影,嘴角不觉上扬。
确实是跟安珏君一个胎里出来的,六岁的娃儿,已经很有安珏君的样子了。
他知道这是彦彦,也是自己名义上的儿子,不过他现在身体没恢复,一时半会儿还不想多事。
不过,事要是来找他,他也乐意地很。
果然,接下来的几天,院外总有个人探头探脑,苏卿无也自顾自地干自己的事不去搭理,终于有一天,一双小脚出现在自己视线里。
那双小脚鞋头朝里,似乎有些拘谨,半天没什么话,苏卿无也不抬头,兀自写自己的东西。
终于,彦彦忍不住上前,问道:“你在做什么?”
苏卿无有问便答:“抄书。”
也许是观察的时间够久,彦彦确信眼前的人没什么攻击性,这便追问道:“你为什么被罚抄书?你也背不出三字经吗?”
“不是,没人罚我,是我想抄。”
“你为什么想抄?”
苏卿无拢了拢垂下的发丝,彦彦便警惕地后退,见他又继续写字,这才走上去看苏卿无在抄的内容。
苏卿无顺手一指,“你看这本书,是两百年前的,上面有很多字迹都已经看不清了,呼吸用力点,纸也会碎,我要是不抄的话,这本书从今往后就在天底下消失了。”
“那……消失就消失了呗,这些书读的人头疼,还要因它而挨打,要我说,就该一把火烧掉才是!”
苏卿无突然抬头一笑,彦彦吓得一个激灵,但没有后退。
“看来你很讨厌书啊,你知道人为什么要写书吗?”
彦彦眨巴着眼睛道:“为什么?”
苏卿无想了想,歪着脑袋道:“我问你,你有没有试过头发没擦干就跑出去玩,然后被风一吹,第二天就得了风寒,鼻涕流不停,喷嚏打不断,头昏脑胀,手脚无力,吃什么都不香?”
彦彦眼前一亮,“有啊!你怎么知道的?你也有这样过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我是不擦干头发跑出去才受风寒的?”
“因为书上写了啊。”
苏卿无的每个神情变幻都落在彦彦眼里,同样的,苏卿无也在打量这个跟安珏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鬼头。
“以前啊,有一个人,他跟你一样湿着头发出去玩,然后生了病,他觉得生病实在太难受了,于是他把这件事情写在一张纸上,提醒自己以后不要这么做。后来啊,这个人又在大太阳底下玩,玩太久了,结果得了暑热,难受的上吐下泻、眼冒金星,他又赶紧把这件事写在纸上提醒自己。还有啊,这个人他总是吃完糖不漱口就睡觉,后来得了牙痛,痛得他满地打滚,他赶紧又写下这件事……”
“哈哈哈哈这个人好好笑啊……”
小孩子就是玩心大,一被苏卿无转了话题,就忘记之前自己在问什么了。
苏卿无拿出自己以前对拾贵的耐性,谆谆善诱,“是啊,这个人冒冒失失的,吃了一次亏还有下一次,他每次都写在一张纸上,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本书。现在你知道书是怎么来的了吗?”
“原来书是这样来的啊!那么写书的岂不都是笨蛋嘛哈哈哈哈!那我还学他干嘛!不学了!”
“嗯哼,可是你想啊,他把他经历过的事写出来了,别人看了之后,知道不擦干头发会得风寒,太阳底下玩会中暑,吃糖不漱口会牙痛,于是其他人不用经历一模一样的事,可以直接规避了呀。人没看书之前是笨蛋,看过之后就不是了,书可是好东西呢。”
彦彦若有所悟地点头,已经完全把危险忘到了九霄云外,“对哦。可照你说书是好的,可是为什么我看着那么头疼呢?我什么都看不懂。”
“你现在六岁,能懂的只有你六年里经历的东西,但是写书的人活了二十岁,五十岁,八十岁,所以你看不懂。我现在抄的这本书,我看着也头疼,我也看不懂,因为这本书是一个几千岁的人写的。”
“几千岁!”彦彦惊叫道,就算他小,他也应该知道了人是不能活几千岁的。
苏卿无笑着,循循善诱道:“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人的经历,你看懂一本书,相当于把他花了几十年才学到的东西学会了,不就等于多活了几十岁?”
彦彦似懂非懂地点头。
“我现在抄的这本书,写书的人看了很多很多的书,整整几个屋子,最后才写了半本就过世了。他的儿子看了更多的书,在他的半本之上继续写,一直到他过世,他的孙子也继续写,这才写完。写完之后,经过后世的人不断修订,补充,你现在看到的这本书,凝聚了成千上万的人的智慧,你说,写他的人,是不是活了上千岁?这么宝贵的东西,我该不该抄下来?”
彦彦这时终于感受到了面前那几张发黄草纸的重量,连呼吸都放轻了,生怕吹碎他。
可是他还有不解。
“为了写一本书,要看那么多让人头疼的书,一辈子才写了半本,为什么啊?玩儿不好吗?不无聊吗?”
苏卿无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指向墙边道:“那儿长了一些白色的蘑菇,你看见了吗?”
彦彦扭头看,乖乖点头道:“看见了。”
“你吃过蘑菇吗?”
“吃过。”
“但是你知不知道,不是所有蘑菇都能吃,比如那些蘑菇,吃了会死人。”
听到“死”字,彦彦倒抽一口气,小脸白白的。
苏卿无道:“为什么我知道墙角的蘑菇吃了会死呢,因为我见过,有个宫女摘了煮来吃,然后他就死了。我今天告诉你,‘蘑菇有毒’这四个字,背后其实是一条人命。”
人对于大生大死这种事情存在着本能的敬畏,彦彦即使年纪小,也明白了这个字的重量。
他讷讷地望着突然对他说这种事的苏卿无,手足无措。
苏卿无与他定定地对视了一会儿,才放柔语气道:“你看,我知道了这件事,我告诉你,将来你告诉别人,你就可以救别人的命。那些写书的人也一样,他们有想要告诉别人的事情,一旦别人学会了,就可以救人性命,所以他们甘愿忍受无聊,也要完成这本书。”
彦彦定定地望着苏卿无,似乎还是没有缓过劲来。苏卿无也不着急,他低下头继续抄自己的书,不催促,也不多说。
余光里,有只小手不断捏着手指,紧了又松。
忽然,一个试探的声音问道:“你……是什么人啊?”
“我应该……是你母后吧……嗯,母后就母后吧。”
“母后?”彦彦拔尖了声音。
苏卿无放下笔,认真地看着他道:“嗯,你也可以叫我娘亲。”
他在心里道:虽然有些奇怪,不过,这样最方便,时机未到,省得小孩子说漏嘴。
“娘亲!”声音更尖更高。
苏卿无正色点头。
好一会儿,彦彦才连珠炮似的道:“那、那你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你?你为什么从来不和我住在一起?你为什么不来看我?为什么我以前会和我姨和姑姑住在外面?为什么她们都不跟我过来?”
苏卿无皱了皱眉,虽然他谎话张口就来,但是对于彦彦,起码也得半真半假,不然以后长大了难解释。
“唔……我身体不好,我生了一场大病,最近刚刚能下床走动,但是我走不远,所以我没法去看你。你父皇很忙,没时间照顾你,所以先把你放在外面养,现在把你接回来了。”
“可是……可是……”彦彦似乎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上来。
不过他似乎对苏卿无很有好感,知道他是自己的母后,虽然震惊,但也有点欣喜。
“你、你真是我母后吗?”
“是啊。”
“可是……可是……”
彦彦可是了半天,都没可是出个所以然来,干脆放弃了,换个话题道:“那你的病,会好吗?”
“会啊,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那你病好了,你会陪我玩吗?”
“会啊,我现在就可以陪你玩啊,只要你来找我。”
“那……那……那你会疼我吗?”
“会啊,我会给你吃好吃的,跟你说话,跟你讲故事,还会疼你,保护你。”
“真、真的吗?”
苏卿无不解释那么多,直接张开双臂把人抱怀里了,可彦彦还没准备好,一下推开他,表情很是奇异。
也能理解,六岁的孩子也懂事了,突然之间得了个娘,总也反应不过来。
彦彦当天浑浑噩噩地就走了,第二天才意识到自己得了个梦寐以求的人,屁颠屁颠就去了,苏卿无也没让他失望,后来去得越来越勤,关系也就真的越来越好。
不过啊,安珏君估计不知道,这当初以为最要操心的“娘俩”关系是好了,他这原以为最不用操心的“爷俩”关系可就不那么尽人意了。
他跟苏卿无商量好了嘛,当初安珏君他爹怎么教的他,他就怎么教的彦彦。
当他以为,他放弃了逼彦彦读书的恶劣行径,转而像他爹当年对他的那样,鸡未啼时就把彦彦拎起来扎马步,父子俩的关系就能缓和了,哪知反而激起了彦彦最激烈的反抗。
这小子,怕极了高大威武的父皇,不敢正面硬抗,居然找苏卿无告状。
当时苏卿无正在画画,听他这么一说,乐了,慢悠悠地把笔放下,道:“你父皇欺负你,你就来找我告状啊?”
彦彦近段时间跟苏卿无关系好了,嘴巴都快撅上天,“你说过会保护我,为我出头的。”
苏卿无却笑得意味深长,“是啊,可是你来找我为你出头之前,你都不打听一下我和他是什么关系吗?”
“什么关系啊?”
“他是我夫君啊。”
“我知道啊!可是你是我母后啊!他是你夫君,你就管教管教你的夫君啊。”
苏卿无朗声大笑,“臭小子,你还是没弄懂我和他什么关系啊,我吃他的,穿的他,住他的,用他的,我昨天刚教过你什么叫‘唇亡齿寒、辅车相依’,你这就忘了?”
彦彦急了,“可是你答应过我的啊!你说要帮我的,你不能耍赖皮!”
“可是我也答应过他啊。”
“你先答应了我,再答应他的话,不算数的!”
“哈哈,我认识他十年了,我认识你才一年,你说我先答应的谁?”
小人报仇
苏卿无的诡辩之术,饶是许多学富五车之士都无法抗衡,况彦彦此等乳臭未干的小儿!
可是他还是小孩啊,本来就不是讲理的,心里有不痛快,便小声嘟哝道:“他……那么不好,你干嘛非要跟他呀?”
苏卿无失笑道:“他给我吃给我穿给我住给我用,怎么不好啦?”
彦彦低着头,两片睫毛跟蛾翅似的扑闪着,似乎也觉理亏,但小孩的性子上来了,一时也难压下去。
“那……那他对我不好,你就不能为了我,不跟他吗?”
“我在这儿有吃有穿有住有用,你觉得我会不会不跟他呀?”
彦彦掀起一点眼皮,又委委屈屈地垂下去,“你……怎么这样啊,你不是很疼我的吗?”
苏卿无回道:“是啊。可是他也很疼我啊。”
“可是他不疼我啊!”彦彦一下提高了声音。
“谁说他不疼你啊?”苏卿无回以反问。
彦彦道:“他凶,他特别凶,他总是逼我背书练剑,动不动就拉下脸,我姑姑和小姨她们以前从来都不这样,他是我父皇,可他一点都不疼我!”
苏卿无煞有其事地点头,“说得有理,不过……你也不疼他啊,你看你还找我一起对付他。”
“可他是大人,我是小孩啊。”彦彦不服气道。
苏卿无笑吟吟道:“他也是小孩啊,性子和你一样。只不过他长得比你高了点,力气比你大了点,活得比你久一点。”
彦彦哪里听过这么无赖的说法,活到这岁数没听过,再活几十年也许也不会再听别人说到。
看来是安夫人在世时把彦彦管教得好,郡主这个姑姑也做得合格,她俩教出来的彦彦还懂得礼数,换作寻常孩子,碰上苏卿无这样油盐不进的,只怕早就躺地上打滚撒泼了。
彦彦还试图讲道理,“可……可……可他是我父皇,我是他儿子,他应该让着我呀。”
“你也知道他是你父皇,我是你母后,你还想让我不跟他,你觉得儿子这样做,对吗?”
彦彦快委屈死啦,本来就是受了委屈来这找安慰来了,谁知道苏卿无反而帮腔,他真的生气啦。
“哼!可他是父皇,他仗着比我高大、比我有力气欺负我,你是我母后,你也不为我出头!哼!你就帮他!”
苏卿无把手一摊,“他也比我高大,比我有力气,你打不过他,我也打不过他,我怎么为你出头?”
“可你不是很厉害的吗?我听说了,父皇谁都不怕,就怕你。”彦彦反驳道。
苏卿无被戳穿也不害臊,干脆应道:“是啊。可你为什么不想想,为什么我没他高大,他却怕我呢?既然如此,你能不能从我这学到什么,同样使他怕你呢?”
彦彦歪头想了想,“那你是怎么让父皇怕你的呢?”
苏卿无到这时才暴露了心底的小算盘,“多读书啊,傻小子!你父皇就是不爱读书,所以他比我高大,比我有力气,还是得乖乖听我的。”
原来苏卿无在这吊了彦彦半天,最后还是想诓他去读书啊,彦彦也是年纪小,随便一骗就上钩了。
“那我得读多少书才能赢过他?”
“起码把千字文背完吧?你字都没认全。”
“千字文那么难背,那我岂不是要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才能赢过他了……你就不能现在帮我教训一下他吗?”
“我帮你有什么用啊,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你还是自个儿来吧。”
彦彦一张脸都皱成了包子,遇上苏卿无这样的“母后”,也不知算是幸运还是倒霉,“什么受人鲤鱼不如受人鲤鱼的?这、这……千字文后面还有四书五经,我要看到什么时候啊?”
苏卿无笑得杀人不见血,“没听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吗?实在不行‘小人报仇,从早到晚’,机会多的是,急什么。”
安珏君哪里知道,此时此刻自己的“老婆孩子”会在背后偷偷算计着他,他现在正在御史大夫家中喝酒呢。
话说,他自己家中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干嘛还在空闲的时间跑去跟一个御史喝酒呢?
这就得从御史大夫是谁说起了,这人大家都认识,此人姓方名妙,诨号无影手,曾师出时迁之门,梁上君子是也,后毅然从军,又随主将造反,好容易把主将熬成皇帝,却仗义执言身陷囹圄,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了,谁知坐了一年半载的牢居然又放出来了,实在是大起大落好不精彩。
不消说,他坐牢当然是因为苏卿无的事。两年前他为了“救”苏卿无,在朝堂上怼天怼地,从上到下、从君到臣、从老到少都被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他当然是抱了必死的决心,哪知他这么做反而更加得到安珏君的信任。
安珏君的那个计策一直藏得好好的,在苏卿无没醒之前,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苏卿无醒来之后,只有他们两人知道,为了不露出一点蛛丝马迹,他没有告知方妙与笑笑,又为了保护他们,他把这两人扔监狱里,一扔就是一年半。
方妙与笑笑同处一牢,两人的日常就是吃喝拉撒骂皇帝,骂了一年多后,两人终于被放出来,还得知了真相,自此方妙留下暗地辅佐安珏君,笑笑自认无才无能便回码头扛东西,直到半月前,一切尘埃落定,方妙才被封了御史。
方妙从前当小偷就是想发财,后来参军是想升官发财,如今总算是走上了人生巅峰,又和皇帝有了近似于兄弟的情谊,前路那是一片光明啊!
坐在自己新建的雕梁画栋的大宅里,看着从前自己想都不敢想的珍馐佳肴,赏着一众身段妖娆形貌轶丽的舞姬,身侧陪着的还是一国之君九五之尊,这可真是、真是……啊!
方妙近年来与安珏君走得亲近,两人之间自然少了许多君君臣臣的规矩,尤其是在这私人宴会上,又只有二人,两人又喝高了酒,一时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胡吃海吹,不免就开始谈些男人间的话题。
方妙嘿嘿笑着,两手这么一比划,“我府中养有一个波斯的舞姬,嘿嘿嘿我跟你说,她这儿……那么大!比我头都大!嘿嘿嘿嘿嘿嘿……我看她对我也有意思,哪天我就收了她当妾。”
“那么大!”安珏君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两个人喝得脸红脖子粗,一边打着酒嗝一边谈天说地。
方妙两条粗眉得意得扬着,“那可不是,我就没见过那么大的!你说这全京都,嗯哼,全永安,也没几个这样的吧?”
安珏君打了一个嗝,道:“我见过的女人不多,不过我想应该是世间罕见的大了。”
“噫——”方妙拖长了声音,目光不免有些同情,“以前在军营没见啥女人就算了,你现在可是皇帝啊,我这半个月就收她十个八个的!要不……我把那个舞姬叫来,让你涨涨见识?”
安珏君一听,连忙摆手,脸不知是喝醉红的还是别的原因红的,“不不不不不,不了不了,你既然对她有意思,以后是做你妾的,我怎么好得……”
“不是啦!”方妙道:“又不是脱了让你看,我就是让她跳跳舞,她本来就是舞姬,你就在这看,看了也不碍事!”
“那也不行啊!”安珏君抱着一个酒瓶子抵着下巴道:“我都有晏瑛了,没事就别多事了。我就是有些吃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吃惊完了就算了。”,
方妙一时目光更加同情了,他拍拍安珏君的肩膀,道:“好吧,理解你,你情况比较特殊,这事让苏公子知道了不好。”
“那可不是,万一他误会了,生气了,说不定会阉了我的。”
安珏君喝醉了,那可真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对着脖子把手一划拉,撇着嘴道:“从这开始阉。”
方妙吓得一缩脖子,连连咋舌,“亲娘哩,太久没见我都快忘了他的厉害了,我错了我错了。”
看来安珏君这一比划把方妙吓得酒醒了不少,不过这酒壮怂人胆,狗胆大起来,一时半会儿也消不下去。
方妙拍拍安珏君,示意他抬头,然后把安珏君下巴的酒瓶子拿起来,给安珏君斟了一杯,又给自己甄了一杯,两人碰杯,对饮。
酒下了肚,方妙清清喉咙,大着胆子问道:“皇上呐,我能不能偷偷问你个比较放肆但是我好奇了很久的问题?”
安珏君一抬眼,悠悠道:“问呗。”
“我问了,你不想答就装没听见,不要生气治我罪好不?”
“行行行,话咋这么多,问问问。”
“我想问……那个,你看啊,我这当大官也没当多久,以前呢,我偷溜入宫的时候,妃子貌美如花,她勾引我,我虽心动,但为了自己的小命还是能忍着,可是现在,但凡是个有点姿色的婢女私底下都朝我送秋波,更不必说那么多花枝招展、眼花缭乱的舞姬美妾,面对这么多的诱惑,我又没有性命之忧,我都觉得难以招架、目不暇接,那你身为皇帝……”
安珏君见他停了,扬起眉毛道:“我身为皇帝怎么了?”
天下无双(一)
方妙斟酌了一下,似乎还是有些忌惮,喝醉了都得把狗胆缩回去。
“这么说吧……苏公子虽然相貌出众、惊才绝艳,但是,你作为皇帝,天底下那么那么多的美人,形形色色,燕瘦环肥,就算比不过苏公子,但是各有千秋,各有特色,别人山珍海味吃多了还偶尔想要点清粥小菜,你……就不会……偶尔……觉得有些遗憾吗?”
安珏君看到方妙那副神色,知他惴惴,便嘿嘿一笑。
“我听说你几天前收了一个古董瓷瓶,花了大价钱。”
方妙一听就把狗眼瞪大了,他之前是说过如果不想回答就当没听见,可也不用这么明显啊,还突然问起这个问题。
“嘿嘿嘿嘿嘿嘿这个……”方妙讪笑着打马虎眼。
“放心,不是用皇帝的身份问你的,再说这也不犯法是吧,我也藏了不少好物,就是,交流交流。”
安珏君的笑容和先前一样。
方妙轻咳两声,点点头道:“确实,确实收了个,打听了好久,又托人好生套近乎,存了好久的钱,总算买着了。”
安珏君应了几声,忽又故作真诚地问:“那你买这花瓶来干什么呀?”
方妙错愕地望着安珏君,干干笑了几声,“不是……皇上你这不是消遣我来了嘛,买古董,当然是看啊,珍藏啊。”
“哦,是这样啊。”安珏君若有所悟地连连点头。
方妙看他这副话里有话的模样,总觉得接下来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果然,说来还就真来了。
“我宫里啊,新买了一百来个花瓶,又大又好看,每个的花样还不同,虽然才几十两银子一个,不过我拿一百多个跟你换一个,应该也不算占你便宜,你说好不好啊?”
方妙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这这……这不大好吧。”
“我觉得挺好啊,我不嫌弃你的旧。”
“不是,皇上……恕臣直言啊……”
“直言吧。”
“您可确定了,今天不论君臣啊。”
“不论,不论。”
方妙把手一摊,这就硬着头皮开口。
“行,那我可就说了,你这……有点不大厚道啊。你拿那些几十两银子一个的花瓶,换我这古董瓶,你摸摸你的良心会不会痛?这可是我存了几年的钱啊!”
安珏君脸上并无半点羞恼,反而故作糊涂,“不都是瓷瓶吗,都是泥土做胚、炉里烧制,这个还是新的,你那个都又老又旧了,花色样式都土,怎么就换不得呢?一百个太少,我给你一千个,总算价值相同了吧?”
“嘿,装醉也不能这样说胡话吧,怎么就一样了!”
方妙急得都要站起来了,生怕那安珏君借酒装疯,真来套走他的瓶子,他也干脆借酒把话给撂下了。
“你的那种瓶子,外头一抓一大把,我都不说什么工艺不工艺了,也不说什么价值不价值了,更不说什么意义不意义了,我就说,那个瓶子,现今世上仅有一个,未来也只有一个!它在几百年前在同类里就是最出挑的,什么叫出类拔萃,说的就是它!放到现在,更加是珍宝中的珍宝,什么叫价值连城,说的……”
慷慨激昂说了一通,说着说着,方妙越看安珏君表情越得意,自己越说也越觉得不对劲,赶紧断了话茬。
“哎嘿,我好像琢磨出点啥了。你这,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安珏君抚掌大笑,“哈哈哈,懂了吧。”
都到这份上了,方妙还能不懂嘛,只能无奈地点头,“懂了懂了,你这弯子绕得,够大啊!”
“我直说怕你听不懂啊,你想啊,千百年来,世上出现过多少的剑,真正传世的不就干将、太阿、龙泉、湛卢;世上又造过多少的琴,到现在,叫得出名字的也就号钟、绕梁、绿绮、焦尾;世上又有过多少的美人,出名的不也就西施、貂蝉、昭君、玉环几人,什么叫出类拔萃,什么叫天下无双,这些你总该懂吧。”
不消说,安珏君刚才拐那么大一个弯,当然不是真的为了诓走方妙的古董瓶,而是绕了一个大弯来回答他之前的问题。
“你居然问我,得了苏卿无,却没了六宫三千,会不会偶尔想想觉得亏了,你怎么会这么问呢?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苏卿无,他可是苏卿无哎!千百年来只此一个!”
说到苏卿无,安珏君的酒好像醒了,却又似乎更醉了,他眯了眯眼,好似那个令他连连感叹的苏卿无就在眼前。
“苏卿无啊……他上知天文、下通地理、中晓人和、文惊天地、武动乾坤、惊才绝艳、盖世无双!你能想象吗?这么厉害的人,这么好的人,现在他是我的!是我的啊!”
安珏君一口气说出了连串褒奖的话,却好似意犹未尽,连呼出的气都有点发颤。
“你花了几年俸禄买的瓷瓶尚不肯舍,他是我花了十年精力,我的十年青春,十年血汗,无处次生生死死才换来留在身边的一个人,你居然问我亏不亏?你怎么会这么问?”
方妙与他大眼瞪小眼,一人心潮澎拜,一人目瞪口呆。
安珏君挑眉一笑,语气中好不得意,“你这么问的意思,根本就等同于问我天天只能吃米饭,却放弃了各种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屎,会不会觉得亏了?你觉得我会觉得亏吗?”
方妙好半天都没能找回自己的声音,“额……有这么夸张吗?”
“有,当然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见惯了他的好,再挑人就会以他做标准,他若仅仅是出类拔萃还罢了,他是超凡脱俗啊,我就算勉强吃得下别的,被养刁了的胃也消化不了。”
被安珏君这么一说,显得好像方妙刚才问的问题特别特别蠢一样,方妙有点不甘心啊,还想再争取一下。
“等等……说是这个理,可燕瘦环肥……呐,你看,风景都有春夏秋冬四种美法,四季中又分雨天和晴天,雨又生出千百种情致,晴也有艳阳暖阳之分,这世间千千万万人,总有苏卿无没有的好处吧,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那个,就刚才我说的那么大的那个,他就没有吧?”
方妙夸张地在胸前比着弧度,而后趁胜追击,“呐,你看,世间万千种好,花都有五颜六色,衣服天天穿一件也会腻,你就真的不会为别的景致动心?”
天下无双(二)
方妙这番话可是戳着安珏君的痛点了,在没遇上苏卿无之前,你说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多情呢!
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同为世家公子的同窗好友们悄悄围起来谈论那些事,说到软玉温香,说到缠绵销魂,那时血气方刚的男儿们,肖想的当然是与自己完全不同的软绵绵香喷喷的胴体。
说安珏君没想过,那是假的!
不然他也不会悄悄溜去花楼想要开荤,最后却被亲爹逮住打到屁股开花。
其他同龄人早几年都有了侍妾,说起那些事来一套一套的,就他爹绝不许他乱来,要么成亲,要么憋着!
说白了,安珏君活了三十年,他是见过猪跑了,可他从来没吃过猪肉,连猪毛都没摸过!
你说扶熙和惜晴都曾光溜溜和安珏君呆在一起过?
天地良心啊!这两人,安珏君一个以礼相待,一个以友相称,他确实觉得姑娘家的身体好看,但他哪敢多看,更遑论多摸,你当他爹的鞭子是白抽的吗!不嫖娼妓、不欺良家的教诲早就随着鞭子一声声打进了他屁股肉里,一想到就一阵发疼。
方妙只想着争一口气,哪想到自己的行为称得上是挑拨和教唆了,还继续道:“你看你以前三十年摸不到,未来七八十年也摸不到,你可是万人之上的天子啊!你真的不会觉得遗憾吗?”
安珏君被这一朝心窝子的一戳给弄泄气了,抱头道:“会啊……能不会嘛,我也是人啊……”
方妙嘿嘿笑了几声,感觉自己赢了。
安珏君突然话锋一转,抬眼道:“可只要是人就得有取舍,天子也一样!”
“人生苦短,算他六七十载,懵懵懂懂过十年,跌跌撞撞又十年,追追赶赶再十年,这之后,浑浑噩噩、纷纷扰扰、平平淡淡,一晃一辈子就到头了。”
“我用了快二十年的时间才遇到他,又用了十年的时间等到他,余下也就那几十年跟他朝朝暮暮。再说,我白天得处理政事,晚上才见他,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不够了,若我因为一时的迷惑而失了他,我又得花个十年挽回他,说不定还挽不回,摸不到就摸不到了,捡芝麻丢西瓜,我才不干这蠢事!”
方妙被他这么一分析,忽的大惊失色,只觉好像真没多少日子可过了,可这念头来得快去得也快,他又有些不甘心地问:“说是这么说,你现在是刚和他在一起,什么都新鲜,才觉得时间不够,恨不得时刻黏着,可以后呢,等到相看两相厌的时候,你说不定就不那么想了呢……”
安珏君却打断了他,“人贵自知啊,方妙,你说为什么会有相看两生厌呢?因为天大地大,那些不自知的人总觉得还有更好的东西在等着,眼前人已经配不上自己了,好像他们能活到一万岁似的!”
方妙缄口不言。
安珏君道:“可他们知道天大地大,要遇到一个刚好两情相悦的人有多难吗?有人等了二十年遇见一个,有始无终;有人等了三十年遇见一个,半途而废;有人等了四十年遇见一个,畏首畏尾;有人等五十年、六十年、七十年,等到死,等来的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相看两厌、话不投机,这个道理我很早以前就懂了,你还不懂吗?”
方妙确实不懂。
安珏君道:“你现在当了官,只要你想,你可以姬妾成群,可是我问你,这么多人里,有哪一个让你看一眼灵魂都战栗,哪一个让你确信她会对你矢志不渝,又有哪一个让你想要从一而终,哪一个你在想她时她也在想你?”
方妙答不出。
“人生哪来那么多选择,皇帝也好,大官也罢,百姓亦然,该得的、不该得的,上天早就有安排了。我是皇帝又怎样,也不能让我死去的亲人复活。晏瑛手段通天,这辈子求不得父母的疼惜,再厉害也求不得。”
“上天赏你父母一双,好友三两,妻子双全就已经是莫大的恩赐,我正是知道自己力量的微薄,才不敢多求,只知珍惜眼前人,其他人又是哪里来的自信,以为未来会有更好的呢。”
方妙彻底败了,他觉得自己不该多嘴问的,这种事除了满足一下好奇心之外完全是损人不利己,听完之后他居然觉得自己茕茕孑立,形单影只,好不凄凉。
当然,喝多了嘛,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没心塞多久方妙就和安珏君又侃别的去了,两人接着推杯换盏,酩酊而归。
至于安珏君回去之后,居然不打自招地跟苏卿无说什么“方妙家有一个舞姬,这里……比你屁股都大”,然后被一脚踹出房门,打了几个滚才停下,又在地板上躺了一夜的事,这就是后话了。
安珏君哪里知道,自己这么醉后跟方妙胡乱一侃,居然在无意中促成一段姻缘呢?
安珏君第二天醉乡归返,从地上醒来,浑身腰酸背痛,回忆起昨夜的事,心中懊悔不迭的时候,另一边,方妙滞滞地望着床底的帷帐,心中怅惘无限。
方妙也醒了,醒很久了,但他没有起身。
之所以选昨夜喝酒,是因为今日恰是定下的国休日,休朝一天,不须早起,所以他和安珏君才放心地醉它一场。
醉时说什么都敢,听什么都不奇怪,现在醒来,想到醉后吐真言,那些话居然是从天子的口中说出的,实在太不可思议。
天子已经权倾天下,至高无上,可在他心中,亦然觉得短短一生,得一情投意合者可遇不可求,其他人又如何?
弱水三千,哪一瓢归他饮?
方妙记得,他后面还多嘴问了一句,“我很好奇,怎么确定就是那个人了呢?”
“就是……脑子里除了别的东西,全都是他,那就是他了。”
“这可不废话吗,除了他,当然都是别的东西。”
“你没懂,我指的是,无论你在做什么,无论你人在哪里,无论你身边有谁,只要一从眼前的忙碌中得以空隙,就会立马想到那个人,那就是他了……”
方妙睁着眼,躺在床上,一句句反刍昨夜的话语,思绪缓缓流淌,流淌,淌成一个人的模样——笑笑。
鬼使神差(方妙x笑笑)
关于方妙和笑笑,有一个秘密只有他俩知道。
别人向来只当方妙不大待见他,笑笑却是待人待狗都一样随和,这两个欢喜冤家后来一起蹲了大狱,有了点交情,最后一个平步青云,一人激流勇退,从此分道扬镳。
上面那些只是别人看到的,其实,他俩之间,还有一点……不大说得清楚的关系。
就是……那种关系。
那是苏卿无被两国使臣接走又消失在八王府、生死未卜之时的事了,就是大年三十那一夜,身为都尉的笑笑巡城归来,恰好遇安珏君酒后吐真言,方妙阻拦不及,被笑笑把前因后果听了个瓷实,与众人争吵了一番后转身离去。
就是那时,悔不该,方妙不该追上去。
那时笑笑正在气头上,一身军甲,连兵符都未来得及上交,竟然牵了一匹马就往外跑。
方妙知道他的性子,生怕他做冲动的事,赶紧追了上去。
一追,两人来到城中,大年夜都是出来看烟火的人,摩肩擦踵,人头攒动,方妙很快就跟丢了,等他再找到笑笑的时候,好家伙,这厮居然去了青楼。
你道笑笑为何要去那种花街柳巷?那可不是气囫囵了,脑子抽了嘛!
他本来是胡跑乱闯,误入此处,本来穿过巷子便无甚事端,偏偏漫天五颜六色的丝巾在他眼前飘,伴随着一声声娇呼:“嘻嘻,军爷,来啊——”
“来啊来啊,进来吃杯水酒嘛!”
笑笑一听到“酒”字就进去了,所以说酒是穿肠毒嘛,他光顾着借酒消愁,忘记了自己军令在身,不得饮酒宿娼,否则可是杀头的重罪啊!
方妙在门口看见军马的时候,可想而知,他吓得脸都白了,又隐约看见楼上有一身穿军甲之人被姑娘搀着往厢房走去,他赶紧纵马闯入,还不忘把笑笑的马一并带进去。
可千万别被有心人看见啊,不然那就真完了。
好在这大年夜里到处都是鞭炮声,人们忙着别处嬉闹,花街的生意不如平日,鞭炮声又掩盖了马嘶和尖叫。
方妙一间间房地闯,终于在一间最大最豪华的厢房里,看见了不省人事的笑笑,还有正在扒他衣服的七八个姑娘。
你说这妓院会不会做生意?会!她们的脑子可真灵光啊,知道这傻小子好骗,给他开了最贵的厢,点了最贵的姑娘,等他第二天醒来,要想活命,可不是得乖乖付钱吗!
方妙上去就把那一窝人给端了,姑娘们吓得四散奔逃,一时间屋内娇呼连连,屋外沸反盈天,真是好不热闹。
方妙当即就想把人拖出去,哪知这大力神迷迷糊糊间还能认出方妙来。他恼安珏君忘恩负义,更恼方妙骗他,根本不愿意配合,还趁机拳打脚踢。
方妙那个气啊,本来就是来救他的,谁知会被这白眼狼这样一通乱揍,不过他也不能就这么不管了,这可是要命的大事。
他赶紧扯了纱帐当绳子用把人五花大绑,想把人拖走,却发现纹丝不动。
方妙寻思着是不是铁甲太重了,他又手忙脚乱地把他身上的盔甲扒下来,一拖,还是丝毫不动。
方妙总算是放弃了,看来只要这大力神不配合,他就甭想把人带走。
方妙叹着气走去把门关上,还反锁了房门。他寻思着大不了在这里过夜,第二早早走了就好。他哪里想到,接下来会发生让他后悔不迭的事情。
他只是想把这大力神抬到床上,他根本想不到大力神会突然用力翻身压住他。
你说笑笑为什么突然会这么做?原来啊,还是这妓院太会做生意了的缘故。你想啊,这妓院的酒哪能是普通的酒,不加点料还怎么做生意?
方妙一看到笑笑红红的脸,还有那副男人都懂的表情,他就知道麻烦大了。
这厮的力气实在是可怕,两手往方妙肩膀上一捏,方妙就痛得大叫了。
“喂!喂!大……大力神!你……你冷静点!”
冷静个屁!又喝醉又吃了药的人有什么理智可言,笑笑不由分说就把方妙的衣服扯开,然后……蹭。
就是蹭,只是蹭,像狗蹭人的那种。
方妙刚以为自己要清白不保,谁知道因为这只童子鸡啥都不懂而逃过一劫,但是就算保住了清白,方妙也走不了啊。
笑笑明明不重,力气却大得离奇,只要他不放,方妙就算咬碎牙都推不开。
其实吧,就算是那种药,憋着也死不了人,至于他蹭嘛,他爱蹭就蹭了,也蹭不脱一层皮,方妙只要忍到他累睡过去就好了,大不了明天打一顿出出气,这事就算过了。
想是这么想的,可方妙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鬼使神差一般,他道:“你放开我,我教你。”
也许是在军营寂寞太久了,也许是这房间里的香味也有点那种成分,方妙到现在都想不通,他当时怎么就……怎么就把笑笑给……
所以说,人就得多读书嘛!不管是什么书,总得有所涉猎,不然,你看那苏卿无,文武双全,偏偏《公子风流》没有安珏君研究得透,于是就被压得死死的,再说那笑笑,空有一身蛮力,脑子里却是又钝又空,他都已经把方妙压得死死的了,还是被方妙给诓得听之任之、予取予求。
这种地方的最好的厢房,该有的、不该有的,什么东西都有了,于是他俩之间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什么事情都发生了。
方妙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当时肯定被鬼附身了,不然他不可能主动出言引导,更不可能在对方已经醉死过去后仍然把人折腾了一遍又一遍,第二天两人一觉睡到下午,太阳都暗下去了,两人还没起来。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糟的是他们闹得太疯了,醒来时床褥和被子都是湿的,反锁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可怕的气味……
鬼知道他们昨晚干了什么!
就这么说吧,方妙从军之后存了几年的老婆本,这些钱,全部交给鸨母了,一是让她不要把这事说出去,二来就是清洗床铺的费用。
这钱是方妙主动给的,压根没有要笑笑出过一个子儿,要说为什么,当然是他心虚,至于他为什么心虚……这就很难说了。
他不知道笑笑醒来之后究竟记得多少昨晚的事,他只知道,笑笑从醒来到开口说话之间有一段很长很长的沉默。
笑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昨晚是不是高唐敦伦入巷欢好……”
心生邪念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方妙赶紧打断,他现在后悔当初跟这家伙说这个了,谁想到他能记得那么清楚。
可笑笑都这么问了,打马虎眼是糊弄不过去的,于是方妙撒了谎。
“不是。”
“不是?”
方妙压下心虚,道:“不是,有感情的才是敦伦,没有感情的,就是朋友间互帮互助。”
“互帮互助?”笑笑转过头来望他,目光里是真诚的疑惑。
方妙先是下意识避开目光,又被迫自己对上去,道:“对。你昨晚喝的酒里有药,我在帮你。”
笑笑想了一下,道:“难怪。”
想清楚了,他好像也释然了,对着方妙点点头道:“谢谢你。”
方妙的良心凉飕飕的直漏风。
“可是你骗我的事,我还是不会原谅你的,除非公子回来。”
从这话就可以知道这大力神究竟有多死脑筋了,他心思简单是简单,可认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后来嘛,就是苏卿无真的回来了,于是,笑笑又对方妙毫无芥蒂了。
真的很不可思议,他们发生过那样的事,可笑笑是真的毫无芥蒂,就因为方妙跟他说这事是朋友相助,所以他除了对方妙更加的感激之外,没有别的想法。
方妙却不一样。
有些事,挺难以启齿的,自从那夜回来之后,方妙像鬼迷了心窍似的,看见骑在马上对士兵发号施令的笑笑,心里居然窜出了点邪火。
其实方妙以前就常常看得两眼冒火,但那是妒火和怒火,他始终接受不了这个二愣子成为自己上头的事实,这火就烧到了现在,越来越旺,旺得有些诡异起来。
在通红的火光里,他看见一身白得晃眼的软肉在颠簸之下慢慢泛出瑰丽的红色,散发出烂熟的果肉的味道,牙齿轻轻一嗑,水光四溢,汁水淋漓。
这掺了邪火的怒火和妒火,实在是有点要命。
军营里不打仗的日子实在索然,往日一直吃素,突然间沾了荤,嘴里没了肉味,鼻子还记着腥呢,更何况,这不是普通的荤腥,这是野味。
极野,极热,极烫,火烧火燎,难耐难抑,一发不可收拾。
这野味天天就在眼皮子底下晃悠,晃悠,把一丝臆想勾成了千丝万缕,难解难分。
就在笑笑得知那位蒙面军师就是苏卿无的当天,笑笑知晓自己误会了方妙,便把因为拦阻自己而摔伤的方妙送回军营,还非要帮方妙解了衣服擦药。
可想而知,这把原本只在一个人身上烧的火,很快引到了另一个人身上。
这火究竟有多邪门呢?方妙刚刚还被摔得腰疼,现在就好像完全没事了,他把笑笑的裤子一扒,连一身冷冰冰硬邦邦的铁甲都没脱下,而后便大快朵颐了。
笑笑居然没推开他。
穿着铠甲的笑笑好像比光溜溜的那会儿更加要命了,那会儿他还能抽出点时间反省自责一下,现在则是彻底没有了喘息的余地。
雨散云收之后,方妙半真半假地给出了一个说辞。
军营多寂寞啊,男人总是有需求的,既然你我是朋友,就应该互帮互助、常常关照,军营里有些关系好的士兵也是这样的。
方妙对笑笑说的大意就是这样,笑笑也没提出疑义。
往后的日子里,两人渡过了一段有点荒唐的时光。方妙时不时在深夜跑去笑笑的营帐,天亮以前又悄悄披衣而去。
对于这件事,笑笑的态度是不主动也不反对,其实方妙也不知道笑笑究竟是怎么想的,但是他自己心里门儿清,这件事有点不大光彩。
毕竟这是苟合之事,还是半诓半就促成的,若是像苏卿无与安珏君那样情投意合的倒也说得过去,像一些士兵那样你情我愿的也有理可讲,但是像笑笑这样一个单纯爽直的人,若不是自己劝诱,只怕这辈子都不会做这种出格之事。
方妙占他便宜,总觉得有些心虚。
不过,转念一想,笑笑有手有脚,力气还比方妙大,要是他不愿意自己也不可能强迫,肯定是他也觉得舒服才不拒不迎的。
再说,最开始还是笑笑主动的,非说方妙有对不住他的地方,那就是光让笑笑做了下面的那个。
他知道,男人嘛,无缘无故被人这样那样,总归是不大舒服的,起码心里不舒服,既然如此,大不了让笑笑也在上头一次。
于是,有一夜,方妙自个儿忍着怪异感给自己做了准备,当晚他又钻入笑笑的营帐里,灯早就熄了,有规律的呼吸声在帐内回荡,隐约几声呓语。
方妙伸手往被子里一摸,摸得一手暖乎乎软绵绵,这小子着实长了一身好皮肉,露在衣服外的地方糙了些,衣服底下是真的带劲。
手不自觉往下滑,滑到小腹,五指轻轻一抓,抓到一团松松软软的小肚子。
这厮爱吃甜的,每次出城看到卖冰糖葫芦的摊子就挪不动脚,吃多了糖,人看着细条,肚子和脸颊却肉嘟嘟的。
也许是小时候方妙受过饿,当初看到别人吃肥肉就嘴馋,现在对着这手心里的软肉,同样有种奇异的偏爱。
他没忍住,揉了揉,又捏了捏,抓在手心里晃几晃,然后就听见了含糊的笑声。
睡着的人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就这么嘟嘟哝哝地喊:“嗯哼嗯……方妙不弄了……”
方妙这下是彻底忍不住了,一口咬上那肉乎乎的脸颊,牙齿刚想用力,又顾及到什么,改成了重重一吮,在这响亮的声音传到帐外之前,方妙拉高了被窝,把两个人都卷进被窝里。
等他再回过神来,身下的笑笑已经睁着满是水光的眼睛,眉头微蹙,口中嘶嘶地吐着气。
方妙这会儿还在动着,他自然觉得酣畅淋漓,可白天思虑的事这会儿也没忘,于是他放慢了动作,俯下身体,凑到笑笑的耳边,说出了他的提议。
方妙早就做好了笑笑会答应的准备,都是男人,他想的笑笑肯定也想,大不了让笑笑一次,以后自己就心安了。
他没想到笑笑会拒绝,还是以这种理由拒绝。
“不了不了,太疼了。”
方妙心里一咯噔,动作明显慢了下来。
笑笑怕他还想尝试,便试图说服他道:“你平常碰一碰就断胳膊断腿的,这个这么痛,还是别试了,你受不了的。”
乱七八糟
方妙很久都没能反应过来。
他先前用来说服自己良心的理由就是笑笑也是喜欢这档子事的,可是刚才笑笑跟他说……太疼了。
想了想,好像从始至终笑笑都没特别的主动,倒是他一快活起来就横冲直撞,丝毫不加收敛。
可是……不至于吧,要是两人每次这样那样的时候笑笑都觉得难受,他干嘛还不拒绝?
方妙觉得这事必须得弄清楚。
“你……喜欢我晚上来找你吗?”
笑笑一条肠子通到底,哪想到别的弯弯绕绕,方妙问就老实答:“其实唔……我觉得有点累,你总是很晚才过来,我困困的,想睡早一点。”
笑笑回答的声音一停,营帐中就静了,静到方妙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他听到自己咽了口唾沫,道:“我这样对你……你觉得舒服吗?”
笑笑却不懂,疑惑道:“怎样?”
方妙自觉难以解释,他动作早就停了,现在干脆一个深顶,低喘道:“这样。”
笑笑没有发出声音,只是呼吸重了些,他平常就惯于忍着,那时方妙还以为他是怕别人听见,现在则看出了别的意思。
“你不会还想试吧?”笑笑一根筋,还在跟之前的过不去,不过正是这两人鸡同鸭讲,方妙反而得到了最诚实的回答。
笑笑极力试图打消他的念头,“你别试了,不舒服的,又痛又涨,腰酸背痛,第二天走路都不能好好走,骑马还会流血,你扛不住的。”
“对不起……我……”方妙退了出来,耷拉着脑袋,脸色好不难看。
也许是看到方妙的动作,又注意到他脸色不对劲,笑笑恍然意识到自己失言了,便补救道:“唔……其实也没有那么疼,骑马本来就容易腰酸背痛嘛,比打仗受伤好多了。”
看方妙脸色愈加难看,笑笑又急道:“其实……你摸我的时候还挺舒服的啦,就是有点痒……怪怪的。”
笑笑干干地笑,笑着笑着又停下来,“你怎么了?”
方妙都不知道说话时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从笑笑身上下来,拉起被子给他盖好,“你难受你为什么不讲?”
笑笑看着胸前的被子,又抬头看了看方妙,半撑起身,“也没有特别难受……总是刚开始痛,后面就好多了,也不是什么不能忍的事,我看你挺开心的。”
“为什么……”问话刚开个头,方妙又语塞。
其实他也不知道该问什么,心中多种滋味纠结着,实在难说是愧疚还是失落还是恼怒还是后悔。
他没问出话来,笑笑倒是觉得气氛有点怪异,他抬腿用膝盖蹭了蹭方妙的腰侧,道:“现在不疼了,你不用停的,喜欢的话就继续,我做惯粗活,皮糙肉厚,不碍事。”
方妙摁住他的腿,目光落在两人片缕未着的身体,眼神里最初的激情与澎湃渐渐褪去。
目光上移,望进一双不染情欲的干净眼眸,心里的愧疚缓缓溢出。
自己如此贪得无厌,还扯人落水,却辩解说是别人愿意跟自己同流合污。
“我这样让你睡不好,你为什么……不拒绝我?”
笑笑道:“我们是朋友嘛,你帮了我,也帮了公子,你是好人,我当然也会帮你的。”
方妙深吸一口气,心里可真是哭笑不得,“祖宗呐,你能不能不要这么一根筋啊……”
笑笑哪里懂他这话什么意思,经历过一次“误会”之后,他对这个苏卿无钦定的“好人”报以十足的信任,方妙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方妙脑子里乱糟糟的,脸上也火辣辣,头脑里冒出的几个能辨识的念头全是赶紧补偿,可是这怎么补偿呢,笑笑不爱银子,军衔又比他高,他除了给笑笑一个虚无缥缈的友谊就没别的什么了。
到底怎么补偿呢?
这么些天来他只顾自己舒坦,好像纯粹只是发泄,没顾及过笑笑的感受,要不……
“方妙,方妙……”
笑笑看着突然发呆的人,心里担忧,赶紧凑近去唤,刚想拍拍方妙的脸,哪知突然被捏紧了手腕。
“方妙?”
方妙直勾勾地望着前方那双惊愕的眼,咽了口唾沫,再次欺身上去。
笑笑诧异道:“咦?我还以为你刚才困了,想睡了。”
“今晚不睡了。”方妙道。
“啊?”笑笑大惊,“那、那总得睡一会儿吧,万一明天有军情呢?”
“好,那你什么时候舒服了,我们什么时候睡。”
笑笑大惊失色,以为还是像以前那样,从头到尾都不舒服,那今晚可就真别睡了。
可出乎他以意料的是,方妙没有直接侵入,反而像是讨好似的,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从这一下开始,他的嘴唇一点一点往下吻,他的手掌一寸一寸往下摸。
笑笑觉得怪异极了,大气都不敢喘,总感觉有什么不大一样了。
方妙有限的经验里,大半还是和笑笑胡来,他确实不大懂怎样才让对方最舒服,不过他可以慢慢摸索。
他摸索得很细致,没有放过任何一处,所以他眼睁睁地看着原本舒展的一个人被他摸成了一团蜷缩的紧绷的虾子,浑身泛红,咬着被子颤抖求饶。
“太痒了……方妙停一停,太痒了……”
他没理会,感觉找到了章法,又把这绷紧的虾子摸成瘫软的一滩泥水,一来二去,颠三倒四,上下其手,弄得人乱七八糟,出气还比进气少,最后水光淋漓地软在床褥里,比从水里捞出来还要湿。
等到风停雨歇,笑笑缩在湿润的被褥里,纠成一绺一绺的头发小蛇似的盘在他的颈侧,嘴唇开合间,几缕发丝落到了唇缝里。
“好累啊……舒服是舒服,可是比平常累太多了……”笑笑眯缝着湿漉漉的眼,像只困倦的小猫,天真又诚恳地夸着,“方妙你太厉害了,我感觉……骨髓都被你抽掉了。”
方妙听着他说的话,心中鼓噪,眼睛像被钩子勾住似的盯着口唇间的几根发丝,鬼使神差地,他低下头,用舌尖挑开。
笑笑忽的攫住他的下唇,轻轻含吮,像小猫吃奶一样。
莫名的缱绻,天明方歇。
朝夕相对
那天过后,事情开始忙碌起来,方妙也藉此没有再去找他。
不去找的原因有很多,愧疚啊,沮丧啊,诸如此类的,万般心绪交杂就是他一看见笑笑就觉得奇怪得很。
再后来就是新皇登基、朝堂赐死了,方妙与笑笑两人闹了一通,果不其然被打包扔进大牢里。
当时这两人真真是抱了必死的心了,安珏君连苏卿无都杀了,怎么可能还留着他们。
两个最初的冤家,先是发展了超出世俗的关系,又是一起赴死,不得不说这是很大的孽缘了。
当然,最终的结果是他们仅仅在牢狱中呆了一年半就出去了,谁都没有死,可一年半的时间也足够发生很多事了。
一年半里,仿佛要跟定安珏君一辈子的扶熙姑娘突然杳无踪迹;时刻准备抓住机会往上爬的小二选择辞官归隐;对自家少爷忠心耿耿的阿水与安珏君争吵后离去;自称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黄副将突然告老还乡;连对苏卿无颇有成见的程将军都说出了“苏鸿瑞生出这个儿子,真是犬父难配虎子”这样的话,而笑笑方妙他俩……
一年半年的时间,什么最不能发生的都发生了。
刚开始方妙和笑笑住在一个极差的牢房,差到什么地步呢,吃喝拉撒全在一个房间里,不下雨整间牢都是湿的,下了雨简直可以在里头游泳。
两人朝夕相对,共处一室,同甘共苦,分吃过同一个窝头,喝过同一壶水,肩并肩一起尿尿,背对背一起拉屎,他们听过对方打呼放屁的声音,也帮对方抓过头发里的虱子。
他们把彼此最狼狈最难堪的样子都看过了,所以他们明明只是呆了半年而已,却好像过了半辈子。
后来啊,他们就换了一个牢室,他俩不知道外头又发生了什么,也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新换的牢室又大又宽敞,出太阳的日子就能看见光,下雨时水渗不进来,沐浴时水却能倒出去。
牢里还有单独的隔间做茅房,睡的床可以随意翻身折腾,每隔几天就有一顿肉,偶尔居然还能喝喝酒。
俗话说,饱暖思……咳咳咳,不对,饱暖后就有了力气,有力气之后,他们就有闲心多说说话了。
刚入牢的那几天,他们每天扯着嗓子骂安珏君,后来吃了上顿没下顿,没力气了,很久没骂,如今又吃饱了,中气也足了。
两人过了一段吃饭睡觉骂皇帝的日子,从头骂到脚,从生骂到死,从祖宗骂到曾曾曾曾曾曾曾曾孙子,终于骂了几个月后没东西可骂了,他们开始聊别的。
聊什么呢,聊方妙幼时的流浪,聊他师门学艺的日子,聊他闯过的江湖,聊他的皇宫大冒险,聊没参军之前的林林总总,聊他过去如何的狂妄不羁,聊他曾经有过怎样的抱负!
一开始笑笑只是听,听一句便附和一句,等方妙也吹了几个月,说无可说的时候,笑笑偶尔会说起家乡的石桥,桥下的荷塘,荷塘里的水鸭子。
水鸭子摆着红通通的蹼,扑闪着翅膀,伸着长长的嘴去啄浮萍,呼朋引伴,娇憨呆傻。
当笑笑花费太多时间去说水鸭子的时候,方妙便要打断了,他对水鸭子不感兴趣,他就是从小地方出来的,他看惯了乡野之景,聊水鸭子还不如聊安珏君那畜牲有意思。
往往话锋一转,他们又继续骂那忘恩负义的狗皇帝。
骂着骂着,半年又过去了,好像又是半辈子。
说不清他们是什么时候又开始做那档子事的,饱暖毕竟思那啥,一切好像水到渠成,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方妙多手捏了捏笑笑不再那么圆润的脸,笑笑抬起黑黝黝的眼睛看他,一个眼神过后,两人就滚到一起去了。
那个时候,他们过的每一天都像是最后一天,所以他们不再浪费时间骂人了,他们的嘴巴用来吃饭、聊天和亲吻。
方妙又把自己以前跟笑笑说过的事情说了一遍,还增加了不少润色,吹了不少的牛,笑笑也张着嘴听着,听一句便惊叹一声,好像完全没听过一样。
后面的半年他们又搬了一次牢房,这次的牢房又更好了,好到有新衣新鞋常常更换,热水热汤时时供应,琴棋书画打发时间,还有两张大大的床给两人自由伸展。
关于他俩的事情,谁都没有明确说过是什么关系,上一次的讨论还停留在一年以前说的互帮互助的阶段,之前有一张床的时候,两人挤在一起睡,现在多了一张……
多了一张床,两人各自去睡,到了半夜,辗转反侧,谁都没有睡着。
方妙正不知该以何种理由过去,耳边却传来靠近的脚步声,一本书小心翼翼地递到他面前,笑笑红着脸道:“我睡不着,你教我认字吧……”
方妙心弦颤动,对上一双同样波动的眼,他伸手一扯,把人拉进被窝里认字去了。
时间一晃,半年又过了,他们好像活过一辈子,又多活了半辈子。
算了算,坐牢一年半了,他们居然也没死,真是奇妙。
下棋的时候,方妙突然多嘴开了个玩笑,“我们居然坐牢一年半了,你要是女的,咱们孩子指不定都生了。”
说着无心,听者抖落了指间的黑棋。
“笨死了,”方妙弯下腰给他捡棋子,口中嗔怪道:“教你这么久不会下棋就算了,棋子也拿不稳。”
“对不起。”笑笑脱口而出。
方妙奇怪地抬头,看见笑笑发白的脸色,噗嗤一笑,“死脑筋,随便说你两句,你还认真了。”
那一盘棋,笑笑下得一如既往地烂,方妙没有察觉任何不妥。
当天晚上,方妙爬上床求欢,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笑笑推开他。
“我、我们……”笑笑期期艾艾,“我们以后别再做这事了……”
方妙没想明白,一头雾水道:“你这是干嘛呀?”
笑笑抿抿唇,一手无意识地揪着被子,目光里第一次流露出痛苦的情绪,“我……我……”
方妙有些不耐烦,“你什么你?”
“对不起!”
笑笑道:“对不起……你只是想跟我互帮互助,我却想跟你敦伦,我觉得很对不起你……我们以后不这样了好吗?”
方妙静立半晌,好久才讷讷地点了点头。
各行其道
——“有感情的才是敦伦,没有感情的,就是朋友间互帮互助。”
——“你只是想跟我互帮互助,我却想跟你敦伦,我觉得很对不起你。”
方妙听懂了其中的意思,居然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他确实没想过跟笑笑保持这么不清不楚的关系究竟算怎么回事,他以前设想的未来里,没有这种不干不净的关系存在。
他想当官发财,想吃饱穿暖,想三妻四妾,想儿女成群,没想过和一个男人坐牢入狱,无媒苟合,还谈情说爱。
但是不得不承认,当笑笑说喜欢他的时候,他心里有一处是开出花来的。
从那天起,他们分床而睡,各朝一方,未越雷池半步。
笑笑是怎么想的,方妙不知道,但是方妙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在考虑这段关系。
他考虑了五天,始终没能考虑出什么东西来,他觉得自己应该早点做好决定,因为他已经五天没有睡好觉了。
又是深夜,他陷在半梦半醒的奇异怪圈里,突然间,脑海中出现一个画面。
他看到他俩被送上刑场,随着行刑令下,刽子手把刀一挥,两颗脑袋飞到空中。
这两颗脑袋,一颗昏沉沉,一颗圆滚滚,昏沉沉的脑袋是方妙的,圆滚滚的圆脸是笑笑的,两脑袋飞着飞着,撞到一起,方妙的脑袋突然脑子一抽,提起最后一口气咬了一下那肉乎乎的圆脸。
两头落地的瞬间,方妙笑出了声,因为他看见了笑笑脸颊上的牙印,自己留的,好不滑稽。
笑着笑着,方妙一激灵就醒了,他没睁开眼,但他知道自己是在清醒的情况下做出了决定。
生死相依,不比儿女成群的浪漫少多少。
打定了主意,方妙松了一口气,他终于可以好好睡觉了,明天一醒,他就跟笑笑说。
打算是这么打算的,可天意弄人,他刚刚安心入睡没多久,鸡还没叫,一只手就把他拍醒了。
醒来一看,安珏君站在床头。
之后的事,便如外人所知的那样,一人走上仕途,一人返身回乡。
做好的决定没有说出口,毕竟他们也没被拉去砍头,如果能够儿女成群,谁还乐意出生入死。
笑笑走的时候方妙没去送他,出了牢门,两人只有外人所知的那种关系,没有私情。
没人知道笑笑跟方妙说过想要跟他敦伦,也没人知道方妙想过人头落地前咬他一口。
方妙出来后私底下为安珏君效命,外头的时光过得真快,半年一眨眼就过,好像昨天才刚刚出狱。
现在大势已成,他封了官,发了财,终于完成了最初的梦想,有房子,有银子,就差从一堆美人中挑一个出来做妻子,生几个孩子,一切就圆满了。
他这半年里忙忙碌碌,如今刚刚当官又觉各处新奇,目不暇接,鲜少想起牢里发生的一切,可与安珏君这场酒喝下来,忽觉怅惘若失。
方妙知道,未来不论遇上多少人,笑笑绝对是一个无法替代的特殊存在。
他喜欢,并且不可否认地看不起他。
笑笑身上充满了一种安于现状、不求上进的气息,方妙不喜欢,他是穷怕了的人。
你想想一个从小就跟着师父学习坑蒙拐骗偷的人之前经历过什么吧,如果是好人家的孩子,不愁吃不愁穿,谁乐意出去偷。
他穷过,苦过,饿过,从前在小镇流浪的日子,是他一辈子都不愿回忆的。
笑笑成天跟他说的就是水鸭荷塘小巷码头,他对这种生活是满意和自豪的,方妙却巴不得逃离。
方妙就是来自那种地方的人,他看够了闲花野草,他要火树银花,他不要小道巷弄,他要车水马龙。
如果半年前笑笑留下来了,也许,说不定,方妙还会说出他的决定,可笑笑确实走了,像最初说的那样,只想回码头扛东西。
他们来自同一个起点,一人目光高远,一人踟蹰原地,他们注定不会选择同一条道。
笑笑走了,连带着把方妙对他的那点念想也带走了,方妙很久没有想他,一想,却停不下来。
他也好想跟笑笑敦伦。
想来想去,方妙突然觉得两人未必只能分道扬镳,他现在当了大官,他其实是有更多的选择的。
三日后,笑笑所在的镇上突然传出一个消息,有人一口气买了三栋大宅,却并未有人入住。
又过几日,一行队伍停在大宅前,队伍拥着一辆马车,马车上下来一人,整整衣冠,昂首阔步迈入大门。
此人正是方妙。
他把古董瓶卖了,凑钱买了屋宅,特意来此寻找笑笑。
安顿下来之后,他去了笑笑常常念叨的沙皓湾第三码头,转了一圈,没找到人。
他又跑到笑笑说的那条小巷,试图找到一间下雨窗户会漏水的屋子,他找到了,可里面也没有人。
倒是他探头探脑的样子被邻居看见了,邻居好心告诉他,住在这里的人已经好几年没有回来。
好几年?
说的是笑笑跑去边关找苏卿无的时候?那半年前呢,笑笑他没有回来?
方妙有些错愕,他不甘心,他回去又命人找,找遍了镇子的每一个角落,问过了镇子的每一个人。
这里每个人都认识笑笑,每个人都不知道笑笑在哪儿。
方妙突然想到一个人,他赶紧启程回了京都,一路不停,直奔皇宫。
皇宫中,一间小屋,一张小案,一杯小茶,一本小书,一坐就是一天。
苏卿无伏在案前,笔耕不辍,只听门外传来“噔噔噔”的奔跑声,眼眸一抬,一袭衮金龙袍出现在视野里。
浅浅的笑隐在唇边,苏卿无放下笔,直起上身,抬起胳膊。
一溜小跑进来的安珏君见状大喜过望,老远就张开双臂,准备投入苏卿无的怀抱,哪知后者两臂高举过头,居然伸了个懒腰。
安珏君空张着怀抱,脸上一下又是失望又是尴尬。
苏卿无忍笑,将上抬的手收回,手臂往两边打开,安珏君一看又是喜出望外,连忙加快脚步,双臂张得更大。
谁知苏卿无又旁若无人地伸了个懒腰,压根就没有热情欢迎安珏君的意思,显得后者格外自作多情。
安珏君一下就垮了,刚刚笑咧到耳边的嘴耷拉下来,脚步都慢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苏卿无还未舒展完毕,忽地两手往桌案上一撑,整个人从座位上跳出来,目标正是往安珏君的怀抱。
安珏君瞥见一个白色的身影朝自己扑来,他又惊又喜,连忙敞开胸怀,将那个小炮弹似的弹过来的人拥进怀中,结结实实地抱了个满,还在空中伦了几圈。
苏卿无这下再也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他连续戏耍安珏君两次,得意得很,得意的结果就是换来屁股上响亮的几巴掌。
“让你戏弄我!戏弄我!学坏了你!”
苏卿无被打怕了,疼是不疼,就是丢人得紧,他赶忙躲过那只惩罚的手,两腿夹住安珏君的腰,空出手来扯安珏君的脸。
“敢打我,不想活了!”
安珏君被他扯得口鼻歪斜,咿呀乱叫,十根手指张开像鸡爪似的挠苏卿无的腰,痒得他又躲又扭。
方妙来找苏卿无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个情况。
别问他为什么会撞见,他通传了的,苏卿无也答应了见他,谁知道安珏君会突然过来,两个人抱在一起又打又扭,实在是……
方妙赶紧背过身去,一旁的阿水也清了清喉咙提醒,不过方妙着实听得身后好一阵动静才真正消停下来。
对了,说到阿水,虽然他曾经离开,不过误会讲清之后就又回来了嘛,同样回来的还有黄副将,其他的就再也没变了。
至于程将军,他难得对苏卿无改观,又因朝堂上那场“指男为女”的事知道自己被耍了,现在看见苏卿无又是没个好脸,此处暂且不表。
等到苏卿无终于跟他说话,一开口就是道:“你先去换身衣服。”
方妙闻言低头看自己的朝服,道:“我衣服就是刚换的啊。”
话音刚落,一件长衫罩顶而来,伴随着苏卿无不容拒绝的命令,“换上。”
方妙一头雾水地随着阿水的指引去换衣服,一穿才发现这衣服正是自己以前当参谋时穿的,他莫名其妙,穿好之后走出来。
出来一看,安珏君已经不在了,也不知道去哪儿了,阿水也不见人,只有苏卿无一个人坐在案边喝茶。
方妙虽然不得其解,但是他一心询问的是笑笑的消息,于是他走上前,开门见山地问笑笑的下落。
苏卿无也没有拐弯抹角,很干脆地给了回应,直接拒绝了。
“为什么?”方妙惊道。
这时苏卿无反倒顾左右而言它起来,指了指方妙身上的衣服道:“你现在再穿这衣服,感觉如何?”
方妙不解其意,于是他也直接问了,“恕在下无礼,公子有何深意还请直言,在下实在愚钝。”
苏卿无也不卖关子了:“这件衣服是你曾经穿过的,比粗衣麻布好一些,比你现在穿的绫罗绸缎差太远。你现在穿应该觉得浑身不舒服吧。布料太糙,领子太扎,说不出的难受。”
方妙停下了不自觉缩脖子的动作,“苏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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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卿无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不露声色地叹了口气,“笑笑走的时候我送了他一件衣服,用的就是我身上的衣料,他刚穿上就脱下了,他说他不敢穿,多穿一会儿,以后就再穿粗衣麻布就不习惯了,他想要过的生活是与绫罗绸缎无关的。”
方妙心中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好像被人看穿某些秘密一样。
苏卿无抬起眼的时候,方妙被他看了个正着,这下他觉得苏卿无是真的懂得了些什么。
“普通的布你尚且难以接受,再让你去穿粗衣麻布,你身上舒服吗?心里舒服吗?”
“公子……”方妙有些犹疑着道:“笑笑是不是跟你说过些什么?”
苏卿无摇摇头,“方妙,人可以让嘴巴不说话,却还学不会让眼睛不说。”
“公子,既然你知道了……我希望你能成全我们……”
苏卿无垂下眼眸,再抬起时,又是坚定地摇头,“不是成全你们,只是成全你一时的兴起。你们不合适,我告诉你他的下落,会害了你们两个人。”
方妙有些难以接受,“公子,原谅我的唐突,您虽然聪明绝顶,可这毕竟是两人的感情之事,您总不能懂得比我更多吧?”
苏卿无静默地盯了他半晌,良久叹了口气,“方妙啊,我们之间不需要那么见外,你帮过我很多,我都记得的,可正是因为我与你交情好,我才不愿害你,更不愿害笑笑。”
在方妙开腔之前,苏卿无又道:“你马上也要到而立之年了吧,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你正值壮年,又身居高位,无数二八芳龄的姑娘任你挑选,尽管你的年纪会一年年往上长,但是每一年都会有姑娘刚刚长到十几岁,并且只要你想,你仍然可以拥有她们。”
“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们,青春,活泼,他们就像冉冉升起的朝阳,他们的眼眸像微微荡漾的春水,他们的肌肤像精心打磨的玉石,他们的嘴唇像沾染露珠的花瓣,他们的头发像浸透白纸的墨汁,他们连呼吸都带着年轻特有的芬芳,多么迷人,就跟丝绸一样,永远顺滑,永远光鲜。”
在方妙的惊愕中,苏卿无一针见血地揭穿事实,“可笑笑的年纪与你相仿,你老去的时候,他也会老去。”
“他光滑的皮肤会长出皱纹,他洁白的牙齿会慢慢松动,他乌黑的头发会脱落变白,他清澈的眼睛会日渐混浊,他身上的朝气与活力会一天天随着时光的流逝变成一种腐朽沉郁的死气,那个时候……你能坚持到那个时候吗?还是一看到普通的他时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脖子扎得慌,所以转头就去穿绫罗锦衣呢?”
方妙哑口无言。
苏卿无从桌案下方端出一个托盘来,盘里里放着一件麻衣,他递给方妙道:“你和笑笑都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你们都好。脱下你身上的素服,换上这一件,等你穿了一个时辰之后,坐立不安,浑身发痛,你再换上你的绫罗,好好感受一下,你究竟想要什么?”
方妙接过托盘,这才发现这件衣服是笑笑的,他赶紧抓起来,手心里传来生硬的触感,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过这种料子,除了在脱笑笑的衣服的时候。
他对这衣服真心喜欢不起来,他穷过、苦过,他怕了。
“慢着,我喜欢荣华富贵,这与我喜欢笑笑并不矛盾,我想把他接到身边,让人照顾他伺候他,总比他做苦力风吹日晒要好吧?”
“你觉得笑笑想要的是跟在你身边享受荣华富贵吗?”
苏卿无仅仅以一句反问就把他噎了回去。
是啊,笑笑如果想要荣华富贵,他甚至不需要跟在方妙身边,他本身就是开国功臣,只要留下来,官位不会比方妙小。
方妙无言以对,悻悻而归。
回来以后,他虽然不再试图从苏卿无那里问得笑笑的消息,但他也没有放弃寻找,或许真的得要亲自见到,才能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这一找,就找了半年,附近的几个镇都问过了,没有人回来,也没有人离开。
方妙并不觉得自己是个痴情种,他到现在都不大分得清他对笑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或许是他没试过安珏君所说的看见一个人就灵魂战栗的感觉,笑笑于他,更多是个茶余饭后的念想。
偶尔做梦,梦到两颗人头在空中飞,昏沉沉的那颗想咬圆滚滚的脸蛋,可脖子不够长,从交错到分开都没能碰到。
半年中,他又添了三房小妾,个个天姿国色,貌美如花。
他确实是春风得意过一段时间的,当别人用艳羡的目光看着他的时候,他快活极了,比拥有美人这件事本身还要快活,可是很快麻烦就来了。
府里的几个女人们表面和睦,他一走就闹翻了天,时间长了越发无所顾忌,平常说话夹枪带棒是常事,偶尔还能见到她们撒泼打架,实在是……一百只鸭子在水塘里抢食都没那么热闹。
家里呆不下去吧,他就去宫中,安珏君也是不甘寂寞的主儿,时不时在花园办个宴会,宴会之上无君臣,大家伙儿屁颠屁颠就去了。
宴会上可不是要喝酒嘛,聊得开心了,酒也不知落肚多少了,连百年难得一醉的苏卿无都醉倒了。
苏卿无醉起来可有意思,醉了也不显山不露水,就在那不断地喝,等到安珏君发现不对劲时已经醉大发了,拖着他一走,居然连脚在哪儿都不知道了。
“我的腿呢?我的腿在哪儿呢?”
安珏君连忙拍着他的大腿道:“这儿呢这儿呢,来来来,朕扶你回去睡觉啊。”
“不要!我要自己走!”
苏卿无袖子一甩,自己固执地往前走,才踏出两三步,突然一个趔趄往前扑倒。
安珏君眼明手快地抱住他,可他人还没站稳,已经放声大哭。
“我不会走路了,我的腿坏掉了呜呜呜呜呜——”
苏卿无以前哪里有过这般失态滑稽的样子,安珏君忙不迭地哄他,“没坏没坏!咱们好着呢!来来来,我们先回去……”
安珏君一要抱他,立马又被苏卿无蹬开,“我不要!我要自己走!”
“好好好,自己走自己走……”安珏君叠声应着,还是从一侧抱紧苏卿无,像教小儿学步那般道:“来,我们先出左脚……”
苏卿无醉醺醺地跟着念,“左脚……”
安珏君用膝盖顶了顶他腿窝道:“好,然后是右脚……慢慢来,左脚、右脚、左脚、右脚……”
苏卿无还真随着口令迈出几步,看来是真的找到规律了,他胆子也大了,一把挣开安珏君的两臂,自个儿走出去。
且看他摇摇摆摆地像个刚学步的小儿那样深深浅浅地走,前几步还见章法,走着走着,他的注意力从双腿转移到了自己不规则晃动的手臂,他疑惑地看了看,然后使劲晃动起来。
一心认真摆臂而不专注脚下的结果当然又是摔跤,虽然这次安珏君又及时地抱住了他,但连续受两次打击的苏卿无悲痛极了,抱着安珏君就哭成了一滩烂泥。
“我完了呜呜呜——我的手也坏了啊啊——我已经是个废人了呜啊呜啊——”
安珏君还没说话,哄堂的大笑声反而盖过了苏卿无的哭声。
虽说这宴上大部分的人都喝上头了,但没几个醉得像苏卿无那样的,安珏君抱着出尽洋相的苏卿无叫苦不迭。
他倒是不怕苏卿无出丑损了皇家的颜面,他就怕第二天苏卿无醒来,知道自己这样出过丑会选择杀人灭口,第一个宰的就是他。
安珏君自觉项上人头岌岌可危,他赶紧不顾苏卿无挣扎把人打横抱起,一溜小跑地扛回房里,一边跑还一边有声音被风吹过来。
“放我下来!放下!呜呜呜你欺负我手脚坏了,你不疼我了……”
“疼你疼你,我最疼你了……乖我们回去再说啊……”
这一帮原本就笑得满地打滚的宾客现在更是笑到屁滚尿流。
那时喝高了的方妙也跟着笑,可当他酒醒之后,一想起那两人搂来搂去的样子,心里就跟长了毛似的,又难受又痒。
于是他也不乐意去宴会了。
家里太闹心,宫里太刺眼,两处都不得好,方妙头都大了。
他知道娶了正妻之后家里那些女人会消停些,但是正妻哪能随便娶,这个位置必须留给士族的千金小姐,说白了这是在挑选老丈人和靠山,这样才有利于他将来在朝堂上站稳脚跟。
为官半载,他已经学会了这些弯弯绕绕,看来他也是有点天分的。
可是家和皇宫,两个都是他必须得去的,所以他每天还是硬着头皮面对。
有一天,他刚下朝,安珏君就喊住他,邀他等会儿去喝点小酒。
他赶到后花园的时候,安珏君已经脱下龙袍换上常服在那里等他了。
方妙左看右看,越看越觉得眼熟,便道:“你这件衣服有点熟悉……”
白头偕老
安珏君热情地招呼他来坐,听到声音,便接口道:“你看出来啦?是啊,晏瑛穿腻了,现在给我了。”
“啊哈?”方妙大吃一惊。
怎么堂堂一个皇帝,还沦落到穿别人穿剩的衣服上了,这难道又是什么情趣?
一想到这两人私底下多么胡闹,方妙就觉得会玩这情趣也不奇怪,可他没想到安珏君会给了他意料之外的答案。
“还不是那帮大臣嘛!天天没事就找晏瑛的麻烦,我多给晏瑛买几件衣服,他们就说我们两个花钱大手大脚,不为世人表率,我就奇了怪了,你说我一不吃喝嫖赌,二不奸淫掳掠,三不贪赃枉法,四不骄奢淫逸,平日里也没啥费钱的爱好,就喜欢给自己媳妇买新衣服,看着养养眼,怎么就碍着他们了!气得我,干脆自己不买了,省吃俭用给晏瑛买,我穿他穿过的就好,我看他们还说什么!”
方妙这可真是瞠目结舌、叹为观止,他也实在懒得说什么了,反正安珏君把苏卿无惯上天这事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他倒是有别的想问。
“等会儿,我有点纳闷,苏公子身形瘦削,你怎么能穿得上他的衣服?”
安珏君一听,脸上露出点微妙的表情,声音也压低了些,“呵,以前是穿不上,我跟你说,你知道我这半年瘦了多少斤吗?三十斤!”
“怎么会瘦这么多?”方妙大惊失色。
“你说呢!还能因为什么?白日宣淫、夜夜笙歌呗!只有累死的牛,哪有耕坏的地!你说那些皇帝后宫三千是怎么受得了的?我这才一个就瘦了三十斤,他们不得精尽人亡?”
方妙听得那是一个五味杂陈。
得,知道他俩夫夫和乐、家庭美满、日日敦伦了,方妙现在是一个都不想见了。
不想回家,也不想入宫,他想到了另一个去处。
心血来潮,说干就干,当天请假,连夜出发,几日后方妙就到了江南的那个小镇。
这一次他轻车从简,没带几个人,更是谁都没有通知就一个人去了笑笑的住处。
本来他也做好了屋里没有人的心理准备,可他没想到门竟然虚掩着。
有贼?还是……笑笑回来了?
方妙心中鼓噪,蹑手蹑脚地从门缝里钻入。屋内有个人正在翻箱倒柜、浑然不觉,当那人听到动静时,方妙已经朝他扑了过去。
“啊!唔——”
说时迟那时快,那人才刚刚惊叫出声,嘴巴已经被另一双唇堵住了。
好巧不巧,这个人竟然真是笑笑。
更好巧不巧的是,笑笑此时嘴里正叼着一串冰糖葫芦,方妙一吻上去就察觉到了阻碍,舌尖甜丝丝,牙齿酸溜溜。
隔着一串冰糖葫芦,两人面面相觑。
未见之前,万语千言,见面之后,大眼瞪小眼。
聒噪的心跳慢慢平复,平复,被缓缓流淌的沉默冲淡。
不知是谁松了口,谁先后退,冰糖葫芦“啪”的一声落在地上,两双局促的眼飘忽着。
“你……”
“你……”
两人同时开口,俱是一愣,又同时转口,“我……”
“我……”
笑笑的目光不知道往哪儿放,手似乎也是,手指捻动着,好像要搓掉什么东西。
方妙一看,只觉得亮晶晶的,胶质的,好像是鱼鳞。
鼻子后知后觉分辨出空气里的鱼腥味。
味道是从笑笑身上传来的?
方妙这才发现笑笑身上穿着围裙,是鱼贩子的打扮。
笑笑注意到方妙目光,他赶紧拍了拍围裙上的鳞片,仰起脸干干地笑。
“你……现在不在码头工作了?改卖鱼了?”
笑笑喉间含糊的应了几声,问道:“你怎么会来呀?”
方妙心绪复杂地道:“来看看你。总是找不到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笑笑的眼睛有些闪躲,好一会儿道:“回来有段时间了。”
方妙问道:“那你住在这里吗?”
“是啊。”
方妙皱了眉头,他知道笑笑在撒谎,这段时间方妙虽然不在这里,但他一直派手下盯着,这间屋子根本就没有人住,要不是方妙陡然起兴,他们压根不会撞上。
两人分别的时间也不算久,但因为彼此心里都有鬼,于是气氛越来越尴尬。
突然外面传来一声唤,打破了这一切。
“笑笑——你儿子哭啦!可能是尿床了,赶紧去换尿布!”
笑笑未来得及多想,伸长了脖子去应,“我马上就来!”
声音落下,两个人都愣住了。
方妙脑子里轰隆隆的,好半天都没想出什么问话。
笑笑脸色也不好看,他看了看方妙,又把目光投向方妙身后,看着对面邻居家道:“我要走了,儿子在等我。”
方妙讷讷道:“哦……哦……”
笑笑走的急,两人距离拉近,方妙本来就要让他,突然间脚下好像被黏住了一样,动也动不了,笑笑一下就撞上他大半个肩膀,两人下意识对视,又急急撇开目光。
“你……你成亲了?”方妙涩涩地开口。
笑笑低着头道:“你不也成亲了嘛。”
“我只是纳妾,没有娶妻。”
“一样的,都是要白头偕老的。”
奇异的沉默围绕在两人中间,直到外头的又一声呼唤打破,“笑笑——”
“哎!马上来!”
笑笑逃也似地离开,而方妙在他走后,静立半晌,忽然也用逃跑的速度冲了出去,不是去追人,而是去往相反的方向。
他的脑子里一直回荡着几个字——白头偕老。
谁跟谁白头偕老?
路边,他随手牵过一匹马,马的主人刚刚想喝止,他扔过一袋银子,那人立马转怒为喜。
方妙一路纵马疾驰,只觉心头火烧火燎,非的要扑面的冷风才能舒坦一些,等他回过神来,自己已经出了镇。
既然出了镇,又见到了想见的人,一直没有理清的关系又彻底打了死结不必理清,他又何必回头?
“驾——”
他高喝一声,纵马离去。
他跑了一路,一路的颠簸与风尘里,他混沌的脑子慢慢清晰了。
他突然意识到,从他们出狱至今也才过了半年,笑笑哪里来的孩子。
鸡同鸭讲
这么一琢磨就琢磨出来了,他们见面寥寥数语,笑笑除了与他寒暄,基本没几句真话。
笑笑很可能半年前就回了镇上,全镇人都知道笑笑在哪儿,但全镇人都在帮着笑笑隐瞒行踪。
他之所以找不到笑笑,不是因为天大地大,也不是因为阴错阳差,而是因为笑笑不想见他。
方妙的脑子乱得不能再乱,也就是这种时候,他隐约感觉到就算他高官厚禄,也不是什么都能够如他所愿。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他勒马向后一望,回头已无岸。
前方,前方已是万花掩映的京都。
方妙迟疑片刻,轻甩马缰,马蹄信步迈向前方。
他又一次做了决定,即便心中还念念难忘,但他已经隐约察觉到自己的心。
冷静下来之后,他回想再次见到笑笑的情景,感觉可真奇异。
当初在军营里,他觉得笑笑一张脸又白又嫩,俊秀中带着稚气,那样俏生生的一个人套在那么威风的铠甲里,总让他有种想扒光的冲动。
现在再看,他才发现笑笑并没有回忆中的那样娇软,笑笑是个真正的男人,个子虽然不高,但是浓眉大眼,轮廓分明,身形如风,哪里都是男人的样子。
其实笑笑一直都是这样,只是当初在军营中有粗糙的汉子们做对比,加上回忆将他美化,就变得完美无瑕了。
今日一看,“完美无暇”的人被放到了眼前,逐一放大,无处不被重新加以比较。
重新比较的对象是他新纳的那些娇滴滴的美妾,和她们比起来,笑笑的皮肤不够粉嫩,不够细腻,腰身不够柔软,不够纤瘦。
时光并没有在笑笑身上留下太多痕迹,但岁月确实不饶人,他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笑纹,唇上有些微的胡须青茬,乌黑的发里能一眼望见三两根白发。
笑笑是个男人,是和自己年岁相近的男人,从此他只会更老,不会再年轻。
方妙这才彻底明白苏卿无那天对他说的话的意思。
苏卿无对人性的洞悉达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程度,他说得对,一个人穿麻衣惯了,穿上布衣会觉得舒服,可这人一旦穿过绸缎,就会转过身嫌弃布衣粗糙了。
苏卿无没有直说,但方妙现在已经能领会了,他其实就是一个自私又势利的人,见异思迁,好高骛远,负心薄幸,就算一开始真的和笑笑在一起了,久而久之,也会心生不满,埋怨懈怠。
认清自我是件很残酷的事,但人贵自知,他从此也不必自欺欺人了。
时间一晃,又过半年。
半年内,他的一位小妾怀了身孕,几月后又小产了,正是悲痛之时,又闻一桩喜事,他的另一个小妾也有了身子。
这次方妙大喜过望,吩咐人格外细心照顾,平日里没事就常常关照,决心绝对不让悲剧重现。
家中上下都看出了方妙这次特别上心,也都不敢再吵嚷,生怕一不小心孩子没了怪罪到自己头上,因此方妙很是过了一段舒心日子。对于孩子,方妙觉得这估计是自己唯一胜过安珏君与苏卿无的一点,他俩这辈子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就算有也不是他们两人的,但是方妙可以有自己的。
方妙问过其他同僚,一问便知,鲜少有哪个与自家妻妾格外恩爱的,男子汉大丈夫以江山事业为重,儿女情长拿不上台面,相敬如宾、和和睦睦就够了,像安珏君苏卿无根本就是少之又少的孤例。
没错,根本就是他们俩是例外,其他人都是这样的,只是他们不这样。
他是个要成大事的人,儿女私情牵牵扯扯,说出去实在丢人,安珏君也实在没个皇帝的样子。
真的是这样吗?
又是一年初夏,御花园到处万紫千红,皇家便又摆了筵席。
宴上,说到花,苏卿无随口一提,“我曾在漠北见过一种花,特别好看。”
他说的声音小,也没打算让太多人听到,只是对安珏君说的,方妙坐得近,听了个满耳。
“有多好看?”安珏君问道。
“它枯萎了都特别好看。”
“哇!这么好看!”安珏君连连惊叹,好像已经看到花开在眼前似的,两人聊完就顺势过渡到下一个话题,无需详细解读,也无用过度停留。
方妙听得详细,心中诧异万分。
这番对话他听得云里雾里,他俩却好像什么都讲清了一样,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自己的语言,共享着同一个世界。
方妙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有些嫉妒,尤其是当他试图与姬妾沟通、她们除了唯唯诺诺便是牛头不对马嘴的时候。
他的姬妾们都太年轻了,十几岁的小姑娘,一直被养在屋子里,从没见过活着的鸡鸭,连蚂蚱是什么都没听说过,那天在院子里见着一只,一帮人花容失色,尖叫连连。
方妙叹了口气。
方妙小时候抓过蚂蚱来玩,后来闹蝗灾的时候还抓过来吃,他养过鸡鸭,还拿它们的毛绑过鸡毛掸子去卖,他经历过很多事,他都活了三十年了。
他既然贪恋她们的年轻,就该接受她们的幼稚。
他再怎么跟这些年轻的姑娘们在一起,青春也是她们的,他只会一年比一年更成熟,不会时光倒流了。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又能怎样呢,谁不羡慕安珏君他们那样又是知己又是爱人,可谁敢向他们那样豁出命去爱,人们连说都羞于出口。
方妙有点知道那天安珏君为什么如此得意如此惊讶地说:“他可是苏卿无啊!”
他可是与他神魂相通、灵肉合一的人,是他历经磨难、几经生死居然还能得到的最初的悸动……有些人,遇都遇不到,何况是得到呢?
有些人等了几十年,等到的是话不投机和同床异梦……方妙也是“有些人”的其中之一。
第二月,新阳郡涝灾,方妙闻此消息,因为记得家中祖坟似在那处,便亲自前去查看,顺便查探灾情。
算上路程,方妙一共在那儿呆了半月,先是确认大水并未淹到祖坟所在的上野县,后又跟随当地县官前去赈灾,沿路所见灾情,令他心生哀恸。
恍惚间又看到自己小时那会儿,肚子饿的裤头都绑不紧,他爹妈就捡禾秸编绳索,让他扎在裤腰上,粗硬的毛刺让他腰上一圈红痕,又麻又痒。
那是他的童年。
祸不单行
现在的他骑在大马上,底下的小孩们不论男女都光着上身,抬着一双怯怯的、艳羡的眼望他,说不出的滋味。
这是他们的童年。
方妙原想留下来等到灾情缓和,可情况不允许,他这出来半个月,家里已经闹翻了天,一封飞鸽传书将他急急唤回。
出大事了。
出人命了。
一尸两命。
方妙在看到这些字眼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就是这样的。
最先怀孕的郑夫人发现当初她小产并非风寒引起,而是韦夫人,也就是如今怀孕的这位,买通了大夫,在她医风寒的药里加了些东西。
韦夫人当时只是妒恨郑夫人即将母凭子贵,她明明入府最晚,年纪最小,却怀孕最早,这还了得,加上平日就有不少龃龉,前者便动了歪心思,哪知没过多久自己也会怀孕。
怀孕当然是好事,只是韦夫人心中有鬼,总怕别人也会像自己对郑夫人那样对自己下手,她这么反常,纸又包不住火,再加上有心人透漏,后来郑夫人就知道了。
想也可知郑夫人知道后会做什么了,总之现在事情闹大了,韦夫人死了,孩子也没了。
两人斗成这样,亲者痛,仇者快,只可怜了那两个孩子。
方妙得知此事已然觉得天打五雷轰,哪知祸不单行,他在赶回去的路上又出了事。
他只想尽早回去,便要求深夜抄小道行路,哪知就是这么巧,他们撞上了山贼。
山贼夺去了所有的财物,又抢走了车马,好在没有伤人,但他们连方妙那一身衣服都扒去了。
仆人去翻地上的箱子,想找到多余的衣服,可山贼们什么都抄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了。
山林的夜风可真冷,随便一刮都像是往心里钻的。
下人们小声地道:“要是您不嫌弃,小人们可以脱下外袍……”
“还有一件!”翻箱子的一个仆人高兴地喊:“还有一件没被拿走!”
那人兴冲冲地把衣服呈上来,到了光处才发现,这是一件粗陋的麻衣,比他们的家仆服还不如。
“对不起,可能是之前放错箱子了……”
“拿过来吧。”
在下人们错愕的目光中,方妙拿过那件衣服,对着月光一照,他眼泪就掉下来了。
是苏卿无给他的那件笑笑的衣服。
风一吹,脸颊上的泪干了,眼睛里却始终湿润着。
一行人步行出了山,到了集市,好说歹说终于借了马,可也只有一匹,没人相信他们是大官,没了官印和华服,落魄的凤凰如草鸡,一匹马还得仆人们留下工作才租来的。
唯一的一匹马,方妙急着回去,当然是他骑了。
可下人们面面相觑,终于有人出来委婉说了句,“路途凶险,不如等咱们再租一匹马,找个人陪您……”
方妙苦笑,他明白了,这些人担心自己路上会出事。
想不到自己在别人眼中已经成为没有侍从就不能生活的人了,谁知道他曾经走南闯北,偷遍天下呢?
他的那些传奇的经历,说出来现在只怕没有一个人会信了,也不会有人在他说一句时应和一句,听几遍都不会腻。
他最终还是一个人上了路。
历经艰难,他终于到了京都。
他已经很久没有一个人而不是前呼后拥地出门了,久到他都快忘记了,原来出门不必准备好几箱衣服、粮食、水壶、财宝也可以到达目的地,不同的环境,就有不同的活法。
他当年身无分文,凭着一腔意气来到京都的时候,他听说京都最是繁华,皇城最是威严,于是他打定主意进去闹上一闹,然后就惹得妃子动春心,还险些阉了未来的皇帝。
他曾是这样一个人啊,可他现在住在京都里头、皇城脚下,每天思量的是如何在朝堂上立足,如何与其他大臣打好关系……
是人长大了都会变,还是只是他选错了路,所以变成了自己一开始最讨厌的人?
没到他的府邸前时他没想明白,到了之后,他就明白了。
他人一到便立刻下马,急冲冲地往大门闯,他根本没注意到几天的奔波让他变成什么样了,直到他被拦下来,才知道不对劲。
“喂!什么人!敢往里面闯!拦住他!”
几根长棍栏在他面前,方妙刚想发怒,一根棍子已经劈头盖脸朝他打来。
“唔!”
“乞丐敢上门来这儿讨饭来了!御史大夫的府邸是你随便闯的吗?打死他!”
噼里啪啦的闷棍声响声一片,全是响在方妙身上的,他就是这座宅子的主人,可他现在只能抱着头,生怕棍子打到自己的眼睛头脑。
“我是啊——我……我是唔……”
他被打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这是他的宅子,是他的宅子,这些都是他的仆人,是他的……
真的都是他的吗?
“住手!”一声娇叱传来。
方妙听声一喜,是他平素最宠爱的赵夫人,他的另一个小妾。
“府里刚出了事,你们就要在门口打死人怎么的?当心官人回来治你们罪!拖到后院去打,别在这儿弄脏大门,多不吉利!”
方妙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又慢慢冻了起来。
这是他的宅子,是他的下人,是他的姬妾……全都不是他的!是御史大夫的!
没了御史大夫的身份,他方妙什么都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众人诧异地望着这个突然大笑的“乞丐”,心中嘀咕着,“这人疯了吧?”
“全都不是我的哈哈哈哈哈哈……”
赵夫人一开始还不解,听着听着,突然娇躯一颤。
就在下人们指挥道“快把这人拖后院去”的时候,赵夫人几乎破音的声音传出,“官人——”
其他人一看,赵夫人已经是面无人色,他们也是心头一凛,隐约意识到什么不对了。
赵夫人赶忙扑上去抱住地上的“乞丐”,两只柔荑拨开那脏乱的头发,熟悉的脸露出时,她牙齿上下打颤的声音仆人都能听见了。
“大……大人……”
仆人们在交换了几个惊恐的眼神后,连忙手脚并用地上前将人扶起,当他们看清方妙的脸,又看清他的表情之后,有胆小的已经当场晕死过去。
去意已决
五天后,安珏君收到一份辞官表。
“你这是……”安珏君望着一身布衣的方妙,只见他高高地端着朝服,头却低低垂着,看不清表情。
安珏君眉头微皱,“抬起头来。”
方妙依令行事,一抬头就听见安珏君倒吸一口凉气。
“你的脸……”安珏君看他鼻青脸肿的样子,惊得起身道:“你这是被打了?”
方妙摇摇头,跪下,膝行至安珏君跟前,“恕臣自作主张,在下已经遣散家眷,存款尽数捐予灾民,方某已经无心为官,不敢尸位素餐,望陛下恩准。”
安珏君连忙喝退众人,等身旁的人一走,安珏君连忙过去把他拉起,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你要是还把我当朋友就好好跟我说说。”
方妙有些迟疑道:“皇上,如果要说,可能……会有些长。”
“能有多长啊!你什么时候讲完,我什么时候放你走!”
方妙稍稍思索,反正他也已经做好了决定,这次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改变他的心意,于是他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跟安珏君说了。
从他和笑笑最开始的那一夜开始,说到他前几天辗转反侧,终于做下的辞官的决定。
“陛下,不是草民不愿辅佐于您,只是……草民明白了,在下不是这块料。咱们做朋友可以做一辈子,当君臣则只有一年的的缘分,您是明君,我非贤臣。”
安珏君听完他所说的,好半天吐出的第一句话竟是,“好啊你啊,我以为你们是在牢房里看对眼的,我还愧疚过一段时间,以为是我把你们关一起才让你们闹出这孽缘,想不到你在军营就……”
“臣知罪。”
安珏君摆摆手,“得了得了,你既然自己想明白了,我也不至于强迫你留下来,不过你家产悉数捐赠,仆从姬妾一个不留,你打算去哪儿?”
“我……打算去江南。”
“江南!”安珏君转头嘀咕着,“还真被晏瑛说中了。”
抬头又问,“你真的想好了吗?笑笑既然有心躲你,你辞官去江南也未必能见他。”
“我知道,他愿不愿意见我是他的事,我想不想等他是我的事……我现在其实更想的是找一个地方静一静,好好思考以后的路,就算见不到他,也想在他长大的地方住下来。”
安珏君眯起眼打量了方妙一会儿,这时候方妙鼻青脸肿的,真的不大看得出来真正表情是怎样的,所以安珏君还是不放心地问了句,“你确定吗方妙?”
“你留下来,就算尸位素餐也能高官厚禄、娇妻美妾,你这一走,你一无所有,身无分文。你若是等不到笑笑,你就是形单影只、孤家寡人,你就算等到了笑笑,他年纪也不小了,他这个年纪的男人可比不上那些软绵绵香喷喷的小姑娘……”
方妙心中苦笑,果然,这两口子是什么都跟对方说,指不定那天自己喝醉跟安珏君说的胡话也被转述给苏卿无了,难怪苏卿无会特意找他说那样一番关于衣服布料的话。
“我想明白了,皇上,真正好看的花,连枯萎的样子都很好看。”方妙道:“他老的时候我也会老,我喜欢笑笑年轻的样子,也会喜欢他充满故事的皱纹。生死相依比生儿育女浪漫,白头到老比青春永驻动人,我早该明白的,可惜已经晚了。”
“不算晚。”安珏君笑着道:“他如果还肯躲你,说明心里还有你。”
方妙听了,脸上这才露出些喜意,“那……如果他不在,苏公子会知道他的下落吗?”
安珏君在他期待的目光下摇摇头,“不知道,笑笑是笑笑,他是个大活人,他想去哪儿,他不乐意说,晏瑛远在京都,他怎么会懂。”
话已至此,安珏君知道方妙要辞官的念头基本是没法改变的了,他也只能让方妙去了,毕竟少了一个臣子,可以得到一个朋友,这也不赖。
方妙拿了批辞之后往外退,人都已经走到门口了,突然转过头来,诡秘一笑。
“皇上,我坐牢的时候,半年可是瘦了四十斤。”
安珏君一愣,“咦?我不是吩咐别人给你们的伙食要好吗?”
方妙不说话,只吃吃地笑,安珏君忽地反应过来,抬手就把毛笔扔去砸他,“我去你的!”
方妙灵活一个闪身,身子一低一跃就出去了。
看背影,依约有初见时的江湖小子的模样。
安珏君怒极反笑,这小子临走时还寒碜他一下,看来这朋友还是不做了好。
第二日,方妙再次前往江南,临近时他的马儿累瘫了,尥蹶子不肯动,方妙实在拉不动它,干脆把它卖了,换了钱走水路。
江南水多,船多,以前没开大道前都是走水路,现在路修好了,大部分人都选择平整的大路,只有不赶时间或者想要省钱的人才选择坐船。
坐船的时候路过一处荷花坳,清风徐来,聘婷袅娜,很是心旷神怡。
这是笑笑长大的地方。
远处的货船在停靠码头,一帮人蚂蚁似的围了上来,又像蚂蚁似的高举着两只大钳子扛起货物,一来一回,撞了对面就打声招呼,越看越笨拙可爱。
这是笑笑工作的地方。
弯弯的石桥下,一群鸭子互相招呼着啄食浮萍,十几只白乎乎肥嘟嘟的鸭子高高地撅着屁股,一扭一扭,羽翅拍打着湖面,水花四溅。
这是笑笑说过的水鸭。
拱起的石桥上,远远望见一个人支着一根杆子,杆子上插满了红彤彤亮晶晶的东西,随着木船游近,方妙看清了那是冰糖葫芦。
心里一动。
这是笑笑爱吃的东西。
没有谁比方妙知道笑笑有多爱吃冰糖葫芦了,他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看见笑笑捡地上的冰糖葫芦吃的时候的恐惧。
那时就是大年三十的第二天,他俩从青楼偷偷摸摸地出来,路上两人各自沉默,直到他们遇见了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笑笑当时直接就把人扎冰糖葫芦的草棒都买走了。一路边走边吃,遇上望着他直流口水的小孩就分一串,本来好好的走着,谁知碰上一个不长眼了,直接把冰糖葫芦撞倒了。
那人见状赶紧溜了,方妙气不过,上去追了几步,一回头就见笑笑从地上捡起来接着吃,他赶紧上去夺,“祖宗啊!沾了灰了,珍惜狗命吧,别吃了!”
笑笑却吹了吹就往嘴里塞,还笑道:“没事的,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多好吃啊,掉了浪费。”
苦中作乐
时过境迁,这次方妙上去掏出了自己所有的钱买走了人家的棒子,棒子上扎满了冰糖葫芦,有山楂的,有苹果的,有葡萄的,怪有意思的。
他挑出山楂的咬了一口,舌尖甜,牙齿酸,是那天的吻的味道。
他闭上眼回味,眼泪却掉了下来。
他之所以下定决心辞官来江南,是因为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很多人想要爬上御史大夫的床,但只有笑笑想跟方妙敦伦。
活了三十年,也只有这么一个人而已。
上天并没有因为他做了大官就安排他生命中多出现几个这样的人,正如安珏君所说,上天也没有因为他是皇帝而偏袒,生命中该有的该无的,该出现的都出现过了,能不能抓住就看自己了。
他怀着忐忑的心情前往笑笑的住处,可他到的时候,原本该有人的屋子已经没有人了,连对面也没有。
这次他没有听任何一个人的回答,他一家一家地去找,直到自己真正找遍了每一家之后,这才停下来,耷拉着头,如同疲惫的老牛。
他现在不知该是喜是悲,安珏君说如果笑笑有心躲他,说明心里还有他,可笑笑既然要躲他,他又能去哪里找?
天高地远,山高水长,人行天地,沧海一粟。
人啊,如此渺小无能,却总自命不凡、好高骛远。
安珏君所说的“同床异梦、貌合神离、相看两厌、话不投机”他已经完全经历了,至于“有始无终、半途而废、畏首畏尾、孤独终老”,他已经尝了大半,就剩一个“孤独终老”。
突然,有人在身后道:“你来晚啦,笑笑前几日刚刚收拾了东西,也不知道是去了哪里……”
方妙猛地抬头,看见三两个抓着小葱的妇女也在打量他,他忙问,“大姐!他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你是?”
方妙一愣,突然意识到自己穿着布衣,她们认不出自己就是那个买了三间大宅的大官,忙道:“我是他朋友,以前一起参军的。”
“啊!战友啊!”许是看方妙面善,几个妇人一下笑开了,话匣子也打开了。
“他没有说回来诶。这孩子,哎,从以前回来时起就好像有了心事,不像从前那样什么都跟我们说了。”其中一个如实道。
另一个接口道:“人长大了,哪能什么都跟人说啊,都三十了呢!”
“可惜了,三十都没讨个媳妇儿,生个孩子……”
方妙耳朵尖,忙追问,“他不是有个儿子吗?”
“你说他那个儿子?哈,认的呗,对门家的寡妇李一年前撒手去了,丢下个几月大的孩子,笑笑心好,照顾着照顾着就认了当干儿子,不过要我说啊,认的哪有亲生的好……”
方妙一听,得知笑笑果然在出狱之后就回来了,打听了半年,他一直都避着自己。
几个妇人忘了方妙就在身边,自行聊上了,“他哪能娶得了媳妇儿啊,他心那么热,谁家缺粮少米第一个出来给钱,还不用还,他自个儿食量又大,这么多年你见他存下老婆本啦?”
“噫,那附近的好几个镇的姑娘不都是念他心好想嫁他嘛!也就是他不肯娶,我看肯定有隐情。”
“哎,说不定是在外面惹了官司,不敢牵连人家姑娘。你看前段日子就有官兵挨家挨户打听他吧,吓死人了,找了大半年呢!”
“可怜了可怜了,那寡妇李的儿子才这么点大,笑笑哪里照顾得来,以前在镇上大家还能帮衬他,现在他这一走,也不知道日子怎么过……”
方妙越听越不是个滋味,他心里着急,忙问:“那他先前不在码头工作,他在哪儿打渔?”
“也是沙皓湾那儿啊,他撑船渡人,又打渔卖钱,平常大家来来往往都坐他的船,这几天才转让的。”
方妙额头血管突突直跳,突然意识到,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笑笑。
当初哪怕他有一次出行不带大队人马,放弃官道,自己乘船渡江,他就会发现船夫是笑笑,是他要找的人。
可都这时候了,沮丧是没有用的,于是方妙重振旗鼓,问道:“那你们知道他有可能去哪儿了吗?他有没有什么亲戚可以投奔?”
几位妇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齐齐摇头。
“不知道啊,我们都是邻镇邻村嫁过来的,只听说他从小就在这长大,没听说过有什么家人亲戚,几年前来了个弟弟,跟着弟弟走了,好像参军去了,一年前他一个人回来,别人问他什么也不说……”
“要不你找个本地汉问问吧,年纪大点的可能知道笑笑有什么亲戚,许是投奔亲戚去了,不然带着个孩子哪里方便。”
方妙听了,忙道谢,“多谢各位大姐告知!”
方妙转头就去找人打听,许是这次穿了布衣的缘故,大家对他这个外来人也是格外地友好。
“笑笑啊?他哪有什么亲戚!他也不是这个镇上的人,他好像是村子闹灾的时候被丢来这里的,那时他那么小……呐,就这么小,就在市场上到处捡菜帮子吃,大家看他可怜,时不时给点儿,他就算吃百家饭长大的吧。”
“那您知道是哪个村吗?”
“谁知道那个村啊!那么多的村都闹过灾!有的村还因为闹灾死了一村人,村子都没了,谁知道笑笑的家人在哪个村!要是有人知道,笑笑早就回去了,也不必每年都要出去一个村一个村地找!”
方妙一听大喜过望,“他每年都去?那他每年都会回来吗?”
老汉在石阶上磕了磕烟灰,又拿起烟杆吧嗒吧嗒吸几口,吐出一口浓浓的蓝雾。
“不好说啊这个,他以前回来的时间就不定,要是找到家人了不回来了也说不定,就是找不到,我看他上次挨家挨门地道别的样子,估计也是不想回来了,可怜孩子。”
那天方妙花了一天的时间,基本把笑笑从小到大的人生都梳理了一遍,他这才知道原来笑笑总是在笑,不是因为未逢苦难、安然一生,而是因为他知足常乐、苦中作乐。
这么好的一个人,早年被家人抛弃了,现在……又被自己抛弃了。
方妙哪里还笑得出来?
善待光阴
问了一天之后,他下定了决心,他要自己去找笑笑,既然笑笑能为了找回父母挨村挨落地去找,他也可以。
他本来是打算第二天启程,可他没想到他临走前兴起再去笑笑的屋子看一看的决定,居然让他打消了启程的念头。
他在屋子里看到了一只白鸽,鸽腿上绑着书信,是从京城寄来的,上面还有“方妙启”的字样。
他心砰砰跳,连忙打开书信,书信中没有他期待的笑笑的下落,只有关于笑笑经历的一个完整的故事,讲述人是苏卿无。
一年大旱,颗粒无收,饿殍遍地,民不聊生。
年幼的笑笑还不知道他父亲带他出来是为了丢掉他,他们走了很久的夜路,他在父亲贫瘠的背上呆得并不安稳,父亲太瘦了,后背的骨头很铬人,但他还是睡过去了。
如果可以选择,如果可以预知,他一定在那晚把眼睛睁得大大的,记住那条离家路,以便日后好还乡。
他们在路上搭了牛车,又骑了毛驴,更多的是自己走路,这条路很长很长,总也走不到头。
现在想想,那其实是漫漫人生长河中,短暂如流星划过的最后与亲人相聚的时光,此后天各一方,生死两地。
当笑笑终于能坐船的时候,他兴奋得两眼冒光,他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水,也没见过那么多的船。
“好大的木鸭子!我们骑在木鸭子上面!”笑笑兴冲冲地说。
稚儿的世界里,船和鸭子一样都是会游水的,所以船是木鸭子。
父亲苦苦地笑。
船在码头停了岸,长大后笑笑才知,这里叫沙皓湾。
他一上岸就被桥上一个人手里的东西吸引了,那人撑着一根杆子,杆子上缠满了稻草,稻草上插满了红通通亮晶晶的东西。
有同年纪的小孩吃着糖路过,舌头和嘴巴都红通通的,糖汁染红了半张脸。
笑笑的口水顿时从嘴角滑到了脖子。
突然,面前出现一双手,手上几枚铜板。
粗糙、黝黑、沟沟壑壑,是爹爹的手。
“想吃就过去买吧。”
笑笑开心极了,开心到忘了想为什么在穷到没米下锅的情况下爹爹会有余钱让他买糖吃,他屁颠屁颠地跑,突然间若有所感,他回头头去。
刚好看见父亲转身的背影。
他连忙喊,“爹——”
脊背一僵。
“爹你要去哪儿?”
过早地苍老的男人僵硬地扭过头,隔着熙攘的人群,隔了二十多年的岁月,笑笑已经忘记那张回头的脸长什么样了。
“爹去买点东西,一会儿就回来,你买了糖,坐在码头等我。”
年幼的孩子不懂辨别真伪,他点点头,乖巧道:“好!爹爹,如果钱够,我能不能买两串,我想带回去给哥哥吃。”
对面没有声音,只见一颗头颅往下点了点。
现在想起来,那个画面甚至有些恐怖,过于嶙峋瘦削的身体衬得那颗脑袋格外的大,头一点,好像纤细的脖子受不住重量折断了似的。
可这是笑笑脑海中最后一个有关于亲人的记忆。
那一天,年幼的孩子回过头,压下羞涩,鼓起勇气怯生生地买了糖葫芦。他买了两串,每串有五个裹了蜜的山楂,他吃了一个,舍不得咬,只含在嘴里,坐在码头的石阶上等。
从正午到日落,从淡定到焦灼,从甜蜜到辛酸,从稚嫩到沧桑,这一等,就等去了二十余年的光阴岁月,他没等到来接他的人,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笑笑为何如此长情,也许是因为他从小就明白,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得到、失去皆在一瞬间。
难怪他不要高官厚禄,不要荣华富贵,反而一心回到码头扛东西,原来他是要等家人来接他。
方妙不懂,所以他只觉得笑笑死脑筋。
说白了,他觉得笑笑蠢,可他不知道大智若愚。
他自认非要干出一番大事才算不蹉跎岁月,可他不知只要善待光阴,人就可以有不同的活法。
信的末尾,苏卿无写道:“若笑笑本性未变,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继续等待,若他已经不再长情,他也不会对你留情。他等了几十年毫无所得,找了几十年一无所获,你也该明白,不是付出就有回报,所以等不等,全然在你。”
阖上信,方妙已经泪流满面。
他等!他怎么不等?他等了二十多年才遇见笑笑,又用一念扔下笑笑,如今就算让他等一辈子也愿!
一年后。
一艘木船在码头停下,船头靠岸,晃了几晃,停稳之后,一双小脚踏上了岸。
小脚刚往前走几步,后方一双大脚随之跟上,一大一小站成一排。
“来,跟冯爷爷说再见。”
两岁多的小孩听了,奋力地朝船上的老头挥手,“冯爷爷谢谢,冯爷爷再见!”
船上的人哈哈大笑,“哎哟笑笑啊,瞧你教出的小娃娃,跟你一样嘴甜。”
拉着小男孩的男子笑道:“好久没回来,冯伯身子骨还是这么硬朗!”
“嘿嘿,大家要是知道你回来,可得高兴呢!你赶紧去转转吧,别浪费时间跟我这把老骨头瞎唠了,大家伙儿可想你了!”
男子笑了笑,抱起孩子道:“那我就先回去了,改天再来找冯伯喝酒。”
冯伯笑呵呵地朝他摆手。
随着脚步的移动,熟悉的镇子景象像画卷似的缓缓展开,当年的小男孩本以为只是偶然来一次小镇,谁曾想他在这儿一住就住了二十多年,把这里住成了故乡。
可故乡毕竟不是他出生的地方,这里没有他的家人。
家人在,是家乡,故人在,是故乡。他已经离开他的家乡太久了。
他这次出去又找了一年,从来没有找那么久过,可他还是没有找到家。
也许别人说得对,当年那么乱,那么难,那么多村庄都不在了,兴许他早就没有家乡,也没有亲人了。
“爹!我想吃那个!”
耳边稚嫩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笑笑抬头一看,不远处,石桥上,一个小贩倚着栏杆,臂弯里揽着一根木杆,杆子上缠了几圈稻草,稻草里插着令人垂涎欲滴的冰糖葫芦。
以家为乡
熟悉的场景让笑笑有些发愣。
“爹!要吃!”
笑笑忙应道:“好好,买买买。”
两人便往桥上走去,他们的步伐很慢,一步一从容,因为小镇里的岁月很长,做什么都不必急。
来到小贩跟前,小孩兴奋地叫了一声,伸手抓向糖葫芦,笑笑连忙抱着孩子侧过,口中训道:“不可以直接抓,要好好地拿,知道吗?”
“知道啦!”
他们俩人在这交谈,那个小贩却没立刻招呼,笑笑用余光一看,这小贩正眯着眼假寐呢,大大的竹笠挡了半张脸,认不出是哪家的人。
等小孩挑好,笑笑这才唤道:“小哥,小哥醒醒,买糖葫芦了!”
睡着的人一激灵,身子差点要倒,还好笑笑伸手把他扶住。
笑笑真不愧是笑笑,右手抱一孩子,左手轻轻一摁,就把个头比他还高的小贩稳住了,风采不减当年。
“小哥,不好意思,打搅了,我家小孩想买糖葫芦,请问怎么卖呢?”
小贩没有直接回答,露在阳光下的半张脸嘴唇蠕动,似乎欲说还休。
“小哥?”笑笑有些疑惑,这个小贩看身形有些陌生,好像隔壁几个镇都找不出熟悉的对得上号的人。
“我这糖葫芦,不卖的。”
小贩终于说话,声音却有些古怪的沙哑和颤抖。
笑笑奇怪极了,“不卖?那你这大热天的在这里站,是为了什么?”
“为了……拐人回家。”
笑笑一听,立马警惕地抱着儿子后退几步,空余的一只手已经捏紧了拳头。
在他戒备的目光下,前方的小贩抬手摘下竹笠,慢慢的,一张微黝的、熟悉的面庞露了出来。
虽然服饰打扮变化很大,但笑笑一看到那张脸还是认出了这个与他羁绊颇深的人。
“方、方妙……你……”
笑笑惊震惊得不知如何问出完整的话。
方妙什么都没说,只把那插满了冰糖葫芦的棒子往笑笑面前一递,红着眼睛道:“这么多糖葫芦拐你走够不够?不够的话,我还有一个果园。山楂、海棠、提子、苹果,全都可以做冰糖葫芦。”
“啊?”
笑笑真是懵了圈了,现在什么都反应不过来,“你……你不是在京都吗?你怎么……”
“你在京都,我就去京都,你回江南,我就来江南。”
“方、方妙,不是,你怎么……你……”
即便方妙已经实实在在站在他面前了,笑笑仍旧不敢想象,方妙怎么会在这里做小贩?
“我辞官了。”方妙道:“做官没意思,和你敦伦才有趣。我把我在这儿买的三间宅子卖了,包了一大片地种果树,我种的果又大又红,做的糖葫芦又脆又甜,你跟了我,以后有吃不完的糖葫芦。”
“爹!我们跟他回家吧!”小孩两眼放光道。
脆生生的话语说得后知后觉的笑笑脸都红了,他磕绊道:“你说什么呢!你怎么好得在小孩面前说这个!”
“好,那我们不说糖葫芦了。”
“不是……谁跟你说糖葫芦啊!我说的是敦……不是不是,我想说的是……你怎么就在这儿了呢?”
你怎么就在这儿了呢?
笑笑可记得方妙是如何地热衷当大官啊,他可是要平步青云的人,将来说不定还会当丞相的,怎么就在这里包果园、做糖葫芦、当小贩,还说要跟自己敦伦呢?
方妙眼睛本就红着,眨巴眨巴,眼泪就掉了。
“我早就该陪你回来这儿了,我……对不起,是我以前犯浑,我没见识,没脑子,其实在出狱前的那一晚,我已经想跟你说,我对你也有感情,我也喜欢你,可是我利欲熏心、好高骛远、贪图享乐,我走错了路,我早就后悔了,我现在告诉你我也想跟你敦伦,还来得及吗?”
笑笑越听越震惊,眼珠子都瞪圆了。他不是不懂方妙说的话,他只是不敢懂,怎么突然之间方妙就改了主意呢?
人真的会有那么大的改变吗?
笑笑并非不动心,但他更怕伤心,所以他不敢忘形,只能克制地道:“可是……你来这里,你家里的妻妾怎么办?”
“没了!我都遣散了,房子也卖了,家产也捐了。”
“啊!”笑笑大吃一惊,“那你回去的时候住哪儿啊?”
方妙听到这话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就囫囵倒过去了,想不到他都快把心掏出来了,笑笑居然压根不信他。
方妙急了,说话也不免带上江湖浪荡之气,“你、你怎么就不明白!我不回去当官了!我这辈子都不回去了!我就粘着你!我生做你男人,死做你鬼魂!我一杆子冰糖葫芦拐不走你我就用一园子,我一天感动不了你我就用一辈子,你明白吗?”
笑笑先是低下头,接着又摇摇头。
“还是不懂?”方妙有些崩溃。
“不是,”笑笑抿了抿唇,“我、我现在不能吃那么多冰糖葫芦了,牙疼。”
方妙听了,直觉这已是婉拒,心中有些泄气。
“不过……”笑笑抬起头,眼中水光可见,“水果是可以吃的。”
方妙眼睛一亮,微黝的脸上像是镀了一层光,散发出别样活力的光彩。
他开口,说话声都有些颤抖,“那、那你现在想要去看我的果园吗?”
笑笑看了看方妙,目光一对上又低下头,须臾又抬头看了看拼命伸长手去够冰糖葫芦的儿子,道:“以、以后再去吧,反正,还有很长的时间。”
方妙从刚才的对视里已经读出了太多令他喜出望外的信息,他控制住因为激动而抽搐的嘴唇,认真道:“对,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
他们还有大半辈子的年月,在这个时间流逝缓慢的小镇,优哉游哉地过完下半辈子。
看着眼前这个失而复得的人,方妙心中慨叹,他终归还是等到了。
“笑笑,公子已经把你的事告诉我了,以后我陪你一起等,陪你一起找,好吗?”
出乎意料地,笑笑又是摇摇头。
“不用等了,也不用找了……”
在方妙露出疑问的目光前,笑笑道:“我已经找到了。”
有家的地方,叫家乡。
方妙微怔,而后恍然,眼里不禁湿润,他后退一步,正式张开怀抱。
“回家吧,笑笑。”
今非昔比(何欢X司马凉)
他抱着一个孩子,孩子的头抵在胸口心脏的位置,扑通扑通。
他背着一个骨灰盒,骨灰盒的位置也在心脏的一侧,扑通扑通。
生与死都在这个衣衫褴褛的男人身上了。
他往前走,一步一步地走,没人知道他已经走了多久,没人知道他还要走多久。
他从一间农舍经过的时候,瓜棚下的妇女的打量了他一眼。
这人看身段着实是个高挑劲瘦的好苗子,可视线一落到他那凌乱的发和破烂的衣衫上,又觉得这只是个普通的落魄的人。
突然,那人停下脚步,目光往瓜棚望来,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她的胸脯。
乡下人到底淳朴,一时半会儿也没觉得受了冒犯,等那妇女隐约觉得有些不对的时候,那人已经朝她走了过来。
“冒昧打搅了。”男子率先开腔。
两人的距离近了,妇人才发现这男子比她想象的年轻很多,他五官生得极为标致,眼睛鼻头无不精巧,就连凌乱的须发憔悴的脸色也没完全盖住他的风采。
人总是对长得好看的人有些偏爱的,妇人也不例外,她眯起眼笑道:“小相公何事?”
男子深深一鞠,抬头有些迟疑道:“容在下唐突,这位大姐可是刚刚生育过?我这个娃儿已经好些日子没得吃东西了,能不能请大姐发发好心?”
妇人一听,这才注意到男子怀中绑着一个婴儿,她会意男子这是在为孩子讨奶水,便回以同情的目光,“孩子饿了?来吧,我家娃儿刚哄睡下。”
妇人一边说着一边把孩子抱过来,摸了摸孩子蜡黄的脸,心痛道:“你这孩儿几个月了?”
男子回答:“五个月了。”
“哎呀!五个月这么瘦小,怕是没好好吃过东西!”
“是啊,这孩子命不好,生下来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这一路都是这样跑过来的,多亏了你们这些好心人。”
“孩子的母亲呢?”妇人说着,已经掀开了衣襟,小心地将乳房喂到孩子口中。
男子避开目光,回道:“在我背后呢。”
他背后是个骨灰盒。
妇人先是怔忡了一会儿,俄顷又明白了,“苦命啊。”
男子抚了抚了骨灰盒,道:“是苦命啊,她嫁的夫家是个忘恩负义的主,不顾她母子俩的死活,她熬不过,就没了,临死前想落叶归根,我送她回家乡安葬。”
“咦?她不是你娘子啊?”
“她是我妹子。”
妇人唏嘘道:“真是个苦命的。”
男子的目光望得很远,“是啊,真是苦命……”
“不过啊,这孩子看起来有福相,”妇人宽慰似的道:“这孩子眉骨高耸,看着是个贵人相,将来肯定是有福气的人。”
男子笑了笑,“借您吉言。”
两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在这青天白日里,妇人大剌剌地袒露着胸口,饥饿过久的小女婴用力地吸吮这生命的汁水,她口中含着一个,另一只手还要抓着一个,好像生怕被别人抢去了。
女婴实在是饿坏了,好不容易有顿饱餐,喝得又快又急,时不时发出咳呛声,男子担忧,目光总忍不住往过去,又自觉不妥,急急移开目光。
妇人见他这样反觉有趣,她并不介意别人看她哺乳,虽然她曾是个羞怯的女子,但她现在是个母亲。
当了母亲之后,在她眼中,世人除了孩子,便是曾是孩子的人。
女子介意袒胸露乳,母亲却不一样,她为她身前生命的源泉而自豪。
那两个硕大饱满的乳袋犹如熟透的瓜果一般坠着,上面有两枚深紫色的瓜蒂,与少女的挺翘粉嫩的模样不同,妇人的臃肿而沉重,不甚美观,换做从前,男子也会这么想,如今却觉神圣不敢亵渎。
这一路走来,正是这些伟大而成熟的母亲们好心施舍,才让小婴儿活到了这一刻。
瓜棚之下,微风浮动,男子站得笔直,目光望远,整个人好像一座石雕。
妇人心底暗想,这人若是收拾干净起来定是极俊的一个青年,究竟有多俊她就想象不出来了,也难怪这妇女想象不出来,因为过去的他和现在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如果有镜子在这里,男子恐怕也认不出镜子中的人就是自己。
如果有故人在此,甚至是亲人站在他面前,恐怕也没人能把现在的他和过去骄纵任性、顽劣不堪的司马凉联系在一起。
是的,这个就是司马家族最受宠爱的恶名昭著的三少爷,司马凉。
今年,他三十岁了。
三十真是个奇妙的年龄,也许是古人总是说到“三十而立”,所以不管三十岁之前的人有多胡闹多任性,一到三十岁,不论男人女人,总要开始想“而立”的事。
在司马凉三十岁之前,你若是跟他说:有一天,你会站在乡村的一个瓜棚下,和一个看起来无甚姿色的妇女亲亲切切地聊天,你自己则看起来饱经风霜、披发褴褛、胡子拉碴、面容憔悴……司马凉听了一定会打人。
多么荒唐啊!他是谁?他可是司马家族的三少爷啊!
他所想象的三十岁,应该跟三十岁之前的生活一样,众星捧月、挥金如土、宝马香车、美人环绕、绫罗绸缎、锦衣玉食,他的皮肤会在各种珍贵的材料下保养得比他十八岁时更加细嫩,他的笑容也会像十八岁的时候一样无忧而明媚。
他是司马凉啊,他可是司马凉啊!
他怎么就沦落到今天的地步了呢?
说来话长。
概而言之,他生命中所有的变故,都来自于数年前的那一次陷害武林盟主何欢的决定。
从众星捧月的贵族公子,到人人唾弃的杀人狂徒,不过是一念之差造成的。
自从司马凉在客栈陷害何欢失败惹祸上身,又在某处民居杀了一对老实本分的夫妻和单纯的双双之后,一切就如他找苏卿无时说的那样发展。
被正道武林唾弃,被邪盟中人追杀,被司马家族赶逐,被相识好友断交,何欢也彻底忘了他娶妻生子,他的珍藏人皮也被付之一炬,他真的一无所有了。
这一切的发生,距离他刚刚在客栈陷害何欢这件事,才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
情为何物
司马凉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陷入这样的境地。
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无人可依,无处可去。
他认定的最后一个朋友是苏卿无,也正是去找了苏卿无之后,司马凉才知道,原来他一个朋友也没有。
心软多情如苏卿无,他宁愿对柒芜那样狠毒的妓女一容再容,心里也从来都容不下司马凉。
换句话说,苏卿无从来就看不起司马凉的行事和为人。
这个世上,真正了解司马凉的所作所为之后还能坦然接纳他的人又几个呢?除了家人,也就一个何欢而已。
可是现在家人也不要他了。
他慌了,他怕了,何欢成了他最后一个念想,只要再得到何欢的心,凭借何欢的地位,他又可以得到一切。
他就是这么卑劣地想着的。
一开始,他以为何欢顶多生他两个月的气,可是两个月后,何欢把新娘护在身后,出手打伤他,并把他赶出去。
后来他以为何欢顶多生他一年的气,可是一年之后,何欢已经有了孩子,还待他的妻子一心一意。
他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明明当初何欢那么爱他,怎么转头就能爱上别人。
从成亲被赶出来的那天起,司马凉就一直伪装成小厮潜在盟主府,试图从中作梗,可是他什么把柄都没能抓到。
他看到的是一对琴瑟和鸣的夫妻,情深意重,相亲相爱,挑不出一点儿问题。
他失落过,恼怒过,怨恨过,诅咒过,唾骂过,期间他找了不少美貌男女来勾引挑拨,也命人不断给何欢送来自己示好的书信,可不论是谁,不论怎么做,得到的何欢的回复只有一句话。
“何某已有家室,请自重。”
如果当初他答应跟何欢回余杭,会不会别的小贱人来勾引何欢的时候,何欢也会这么回答呢?
答案不言而喻,何欢意志之坚,定力之深,非常人所能及。
本来他都快放弃了,可有一天,他忽地灵光一闪,意识到何欢妻子怀孕的时间不对劲。
其他人不知道就算了,他是知道的,因为那个时候何欢与自己在暗阁胡来,他的夫人没理由会怀孕。
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一个把柄,还是最严重的一种,司马凉自信满满地去找了何欢,还坦白了自己的身份,兼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到激愤处还掉了几滴眼泪,连他自己都感动了,可他没能感动何欢。
他费尽心思、言辞恳切,只得到何欢三个字,“我信她。”
言下之意,何欢信自己的妻子,不信司马凉。
司马凉不明白,那么显而易见的事,为什么会不信自己。
他只能想到一个解释,所以他问道:“你是不是还在生我气?”
何欢摇摇头。
“那……你还爱我吗?”
何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他只是回答道:“何某已有家室。”
然后他又一次赶走了司马凉。
司马凉当然不甘心,于是他又化作何欢的一名手下,这次他行事谨慎,又不肯主动暴露,便没有露出马脚。
便是如此,他跟着何欢一起来了边关,与安珏君合作,又见到了苏卿无。
彼时彼刻,苏卿无在安珏君身边,自己在何欢身边,恍惚间竟像回到了暗阁时,彼此还未决裂之际,一对杀人放火,一对愿打愿挨。
司马凉那时又燃起了信心,他以为自己做的事再过分也过分不过苏卿无,既然安珏君都能原谅苏卿无,那么何欢原谅自己也只是时间问题。
可忽而他转头一看,安珏君身边也多了一个叫扶熙的女子。
世间情为何物呢?曾经生死相许,如今形同陌路,曾经不屑一顾,如今梦寐难求。
神通广大、精于心计如苏卿无,他也难以挽回一人心吗?
司马凉突然感到一种无力的难过,好像自己是幕布上任人操控的影人,明明自己是故事里的角色,讲皮影戏的却是别人。
身不由己。
很久之后,司马凉才知道,“身不由己”这四个字前面,往往还要加上一个“情之所钟”。
当时司马凉还不知道,他只是隐约感觉到,有些东西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好掌控,尤其是人心。
何欢说并不生自己的气,那他为什么还不愿搭理自己?难道只是因为“已有家室”?
司马凉找不到别的解释,他只能这么认为,他同样也认为,只要何欢相信孩子确实不是亲生,对家庭彻底失望,何欢就会回心转意。
他又一次充满了希望,他觉得自己现在近水楼台,只要多做弥补,迟早能修复一切。
他甚至想尽办法去替何欢找祛疤的药,只要抚平那道痕迹,就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事情确实已经发生了,什么都发生了,就连他对何欢的感情也是。
他一直觉得自己不可能爱上任何人,对于何欢只是不甘心,可日子长了,不甘心也变了味。
他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无力,明明距离那么近,心却那么远。
何欢是盟主,他是手下。
何欢是有妇之夫,他是背信之人。
他不能多看何欢,因为别人会发现,他不能多想何欢,因为自己会难过。
他记得这个定力极强的男人如何在自己面前多番失态,他记得这个意志坚定的男人如何被自己撩拨失控,可何欢现在是别人的了,从此只为别人失态和失控,对自己只有漠然。
有时候,他看着何欢的时候会想,何欢以前看自己时也是同样的心情吗?
他开始揣测,又开始回忆。
回忆最是苦痛,因为人们开始回忆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失去的时候。
他总是在梦中梦见过去,梦见暗阁的春宵一度,梦见卞和镇的客栈相遇,再久远一点,梦见他与何欢余杭初识的那天。
那是一年夏日,正是绿树成荫的时候,他来到余杭,换了一身美美的人皮,躺在树上喝酒,一条腿垂着摇摇晃晃,树下的人也看不见他。
他却早就看见那个红着眼耷着头的小子了,这小子走了好几处才选中这一棵树,这棵树生得偏僻,行人不多,还生得茂密,路人见不到树干后的场景。
臊眉耷眼的小子四顾无人,这才扭扭捏捏地藏到树干后,嘴巴一撇,眼泪哗啦啦往下掉。
藏在树干上喝酒的司马凉当时就乐了,但他没有表现出来,直到底下那小子想捶树干发泄,却不敢太过用力,握着小小的拳头软绵绵地打了一下之后,司马凉一口酒从鼻孔里喷了出来。
酒水喷到树下,底下的人抬着湿淋淋的脑袋抬头,看见一个笑得前仰后合的人,从此,两条本不相干的命运线在此重合。
混世魔王
谁都想不到,少年时的何欢会是截然相反的一种性子。
现在的他有多果断勇武,当初的他就有多寡断软弱,那些模样全都看在司马凉的眼里,藏在了记忆深处。
最开始 ,年少的何欢猛然抬头发现树上有个人之后,他吓得夺路而逃。
司马凉自从来了余杭,实在是无聊到身上长蛆,好容易遇上一个有趣的人,身体一低蹦下去,笑嘻嘻地用轻功追。
那时的何欢个头矮小,功夫也差,没一会儿,他就像鸡崽似的被司马凉提着衣领,逼到了墙角。
“来,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何欢惨白着一张脸,眼下犹有未干的泪痕,嘴唇哆嗦着半天没出一个声儿。
司马凉高高地挑着一条柳叶眉,放开小鸡崽的衣领,转而撑住墙,佯作良善道:“小弟弟,说嘛,叫什么名字?干嘛在那儿哭?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后半句话司马凉当然没有说。
何欢那时也不傻,一看司马凉那副骚出十里地的样子就知道这不是啥善男信女,愣是咬着牙不吱声,要话没有,要命一条。
司马凉冷笑两声,伸出染了殷红丹蔻的爪子戳了戳何欢的脸,呲牙道:“小子,姐姐难得发发善心,你这就让我关门大吉,我看你是皮紧实咯!我今儿个还非要知道你名字了,你不说,我就扒掉你的裤衩扔树上,说你耍流氓……”
话音未落,眼前的少年鼻翼翕动,眼圈深红,这是马上要哭了。
司马凉叉起腰,居高临下地等着他。
没一会儿何欢就屈服了,嗫嚅着道:“何……何欢。”
这厢才出个声儿,那厢司马凉已经笑趴了。
“哈哈哈哈卧槽合欢……哈哈哈哈哈……你他娘的可真有才,给你起这么淫荡的名字!”
何欢的脸又红又绿,实在是精彩得紧。
也得了这个名字的福,司马凉乐够了,也就不记得追问何欢为什么躲在树后偷哭的事,何欢见他笑个没完,又不再看着自己,找了个时机就从空门钻走了。
没溜几步,司马凉忽地从身后道:“喂!让你走了吗?你想死啊!”
何欢胆汁都快被吓得呕出来了。
此时的司马凉年纪大他两三岁,个子也足足高了一个头,虽然穿着一身千娇百媚的美人皮,但那从小被宠惯的二世祖的派头足以让人退避三舍,更别说那一身混世魔王的气势了,何欢无端招了这种人,怎能不怕。
五根涂了红惨惨的东西的爪子已经搭上了他的肩膀。
“小子!你走也可以,身上带钱了吗?”
何欢心中叫苦不迭,难怪突然追上来问名字,原来目的是抢钱来了。
其实吧,何欢真的误会司马凉了,他是对何欢好奇在先,所以追上去问名字。只是他本以为会遇到个好玩的人,没想到何欢是个不说话只会装鹌鹑的主儿,兴致缺缺,转而记起自己玩得太疯银两快不够了,这才顺便问何欢要钱。
一回头,见这个“姑娘”分明是个厉害的“姑奶奶”,何欢两条眉头纠得死紧,人也一下泄了气,颤抖着从怀里摸出几个铜板,动作看着还挺熟练,不知道以前被抢过多少次了。
“只……只有这些。”
司马凉嫌弃的眼白都快翻上天了。
“这么点,我打发叫花子都不止这些!”
何欢只低着头不说话,偶尔余光上瞟,感觉到一束嫌弃的目光将自己从头看到了脚,再从脚巡上了头。
他赶紧缩了缩从破洞鞋头里露出的脚趾,紧抿着唇,头低得更低,递钱的手却抬得更高。
“噫——得了得了,看你穿成这样,鞋子还破了个洞,一看就是穷鬼!得了得了,就给这些吧!”
垂散的发下,通红的眼眶里已经溢满了泪水。
他会躲在树后偷哭,其实正是为了鞋子的事。
他是哥哥,下面有个弟弟,家里穷,什么东西都要一省再省,他的鞋子是娘亲手纳的,他穿过之后弟弟还要穿,可就在中午,武馆里那几个总是欺负他的人故意弄破了他的鞋子,他性子怯,不敢说什么,现在到了回家吃午饭的时候,他不敢回去被爹娘瞧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找个地方偷偷地哭。
手心里的钱被一只手拿走了,微长的指甲还刮了一下,何欢的手指拢了拢,到底没敢拿钱跑路。
掌上的重量消失后,何欢刚想收回手,哪知突然就被抓住了。
难道抢钱还不够?还想要打人?
何欢惊恐地抬起头,眼睛一瞪,看见的就是司马凉抓着他的手,放到了鼓起的胸脯上。
“呐,小子,姐姐也不白拿你的钱,让你摸摸胸,也不辜负你的好名字。”
何欢已经完全呆傻住了,他只觉得手心传来一种奇妙而柔软的触感,随着覆在手背上的手的力道增加,他贴得更近了,手掌也弯成了特定的轮廓。
像羽毛,像花瓣,像棉花,但没有一样东西真正能代替这种触感。
司马凉嘻嘻一笑,他对何欢的表现满意极了,他这么做除了他刚才说的理由之外,大半的原因还是想要炫耀这身美妙的人皮,这是他亲手制作的完美的艺术品。
他炫耀完之后就蹦跶着走了,丝毫不知道自己给那个少年的心中刮起了多大的风暴。
有很长、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何欢始终觉得自己手心还保留着那样的触感,吃饭的时候,睡觉的时候,走路的时候,甚至是在武馆练武的时候,他总是时不时神游,感觉到一种痒意像蚂蚁般从指尖扩散到手掌,再从手掌蔓延至全身。
他本来就因为寡断呆愣被武馆中稍大的一些人欺负,如今又犯了痴,那些人更加要欺负他了。
司马凉再一次见到何欢时,恰好就撞见后者在被人欺负。
欺负何欢的当然是武馆里那几个稍大的小子,何欢被那几人围在中间,跟一只小鸡被一群黄鼠狼逮着一样,连个屁都不敢放。
司马凉当即就狠狠一跺脚,朝地啐了一口,很快就吸引了那几个小子的注意力。
英雄救美
你以为司马凉这是路见不平出手相助?
怎么可能!
天性邪恶如他,一看见前方这“有趣”的一幕就恨不得搬个小板凳,抓一把瓜子,翘起二郎腿看上一天。他之所以跺脚,分明是遗憾自己没有提前预知,没有买好吃的东西来看戏。
可不管怎么样,他到底已经引起了那几个小子的注意了。这些小子可不是何欢这种二愣子,看到前方那样一个娇滴滴俏生生的小美人儿,一个个的围上来搭讪。
“小……”
“呸!”
领头的那个年纪较长的才一开口,司马凉就吐了他一脸唾沫,伸着那尖尖的红红的爪子就指着骂道:“哪来的口臭王八,你是嘴里生疮了还是身上流脓了,比蛤蟆还臭!滚一边儿去!”
司马凉这张嘴可真是毒啊,毒得对方脸色红里透青青中带紫,恼羞成怒,就算是个小姑娘也不肯放过了。
气氛一下大变,眼瞅着那几个原本要欺负何欢的人现在要教训司马凉,司马凉一点儿都不怕,捞起袖子就打算干。
不远处的何欢吓坏了,他哪里想到会是这么个发展,本来那些人是要来打自己,现在却围在一个小姑娘身边,每个人都比姑娘高大。
司马凉袖子一挽,拳头松松一握,余光里瞥见自己染得美美的指甲,立刻就放弃了自己动手的打算。
虽然他压根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一个打他七八个不是问题,可他的指甲脆弱得很,万一折了呢。
司马凉这一犹豫,在别人看来可是别的意思。那群人以为他好欺负,何欢以为他露了怯,彼此心情都大不相同。
司马凉不得看好戏,反而惹祸上身,心情烦躁得很,抬头见不远处的愣小子直勾勾地望着这边,赶紧喊:“喂!傻看什么,赶紧上来‘英雄救美’啊!”
那帮人回头一看是何欢,立马就笑了。
“哈哈哈你找他英雄救美,你想的美!这小子被咱们欺负一年都没敢吭声哈哈哈哈……”
何欢紧紧揪着两条小眉毛,满脸的纠结,思忖之后,竟还真的硬着头皮冲了上来,挡在司马凉身前。
“你……你们不要欺负女孩子,有什么……冲我来。”
要说何欢真是遇见司马凉就倒霉, 人生中第一次“英雄救美”就是吃力不讨好,这边的人没把他放在眼里,那边的嫌他“救美”救得不够好看,谁去可怜这何欢被揍得满地找牙,小命都没了半条。
不消说,这帮人当然把何欢狠狠打了一顿,估摸着再打下去这小子就废了,一帮人也就散了。
天可怜见,何欢被打得晕了过去,那位惹事不嫌事大的二世祖居然早就溜了,也不知道啥时候跑的,估计是看何欢挨打看得无聊,跑去找别的乐子去了。
何欢不知道晕了多久,那位二世祖才晃悠晃悠地回来,打了一个红枣糕味的嗝儿,伸出红红的手指头去掐何欢青青紫紫的脸。
何欢迷迷糊糊痛醒,肿成一条缝的眼里映出一个模糊的倩影,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嘴巴就被塞进一个甜甜的东西。
这是司马凉吃剩的红枣糕,没地方扔,就扔给了何欢,可怜那何欢不知道,竟然还觉得甜到了心底。
“你小子挺可以啊,这样打都打不死,还挺有那么点意思的。行,老子以后就罩你了!我叫微微,你可以叫我微微姐,以后有人欺负你,你就报我的名头!”
俗话有道:宁可相信母猪上树,也不信司马凉说话算数。这位二世祖说过的话就跟拉过的屎一样,看都不会回头看一眼。
何欢信了。
会驯狗的人都知道要给一棍棒加一甜枣,这样过后这条狗就会就对你又怕又爱,再也离不开。司马凉虽然没把何欢当狗驯,但意思是那么个意思,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
虽然何欢没在别人欺负他时真报司马凉的名头,但他真的开始叫司马凉“微微姐”。
三个字,他叫完之后脸能红三炷香。
这个微微姐每次找他正事不干,不是问他要钱就是带他去玩,何欢不是个玩心重的人,他玩不起来,但他也打不过微微姐,只能站在一旁陪着。
此后的日子,平均每五天何欢只去武馆两天,功夫却比以前提升了不止一点半点。
这当然得益于微微姐的指教,别看这司马凉吊儿郎当的,可他毕竟是司马家族的人。
自两大家族没落后,司马家可谓是一家独大,什么武功秘籍、奇珍异宝没有,司马凉所掌握的资源哪里是余杭小镇三流武馆中的武师能比的。
从这个理儿来说,司马凉老是问何欢要钱也没要错,当是学费也不算坑他,不过似乎何欢当冤大头也当得挺开心。
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日子也没能过多久,很快家里人和武馆的师傅都察觉出了不对劲,何欢自然又少不了一顿棍棒挨打。
饶是如此,他愣是咬紧了牙关,没有招出半点有关微微姐的事情来。
事实上,他好像也并不知道这个微微姐是谁,来自哪里,有什么身份背景,他没东西可招。
先前说到何欢家境贫寒,并非是他家没有家底,其实他祖上还是风光过一段时间的。
在“一阁二盟”没出来之前,江湖上说的是“三族四帮十二派”,三族里仍是诸葛家族称大,四帮也是蟠龙帮为首,至于十二派一直挺有争议。
不管怎么说,何欢的祖上也曾创立过一支门派,据说最煊赫的时候,差一点就要跻身入十二派之列了,但是后来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没有成,之后又经历了不少变动,门派彻底衰落。
到了何欢父亲这一代,门派弟子只有三人,分别是何欢父亲,何欢,还有他弟弟何乐。
不消说,何欢当然是肩负了振兴门派的重任的,因此家境虽然衰落,在学武这件事情的开销上何父就没有手软过,正是因为开销大,何欢一家才会在其他事情上能省则省。
晴天霹雳
这么多年来,何欢虽然天资不佳,学武未有大成,但他一向勤勤恳恳,态度端正,从未有过擅离武馆的事情发生,现在听说何欢为了一个不知名的女子成天在外游荡,何父自然是雷霆大怒。
实施家法的时候,何欢一直没有吭声,打的狠了才闷哼两下,被打倒了又忍着痛爬起跪好,等待着下一棍的惩罚。
“家门不幸!家门不幸!”
父亲一边打一边痛斥,娘亲不敢拦阻,只在一旁偷偷抹泪,弟弟不敢离开也不敢上前,只能缩在角落怯怯地望。
何欢垂着头,谁也不知这个向来沉默的少年在想些什么。
昏过去的时候,他脑海中浮现了一双眼。
狡黠、张扬、得意、虚荣、骄傲、做作、邪气,非常非常讨人厌,又非常非常惹人羡。
究竟过着怎样的一种人生的人,才能拥有这样一双眼眸?
不管是哪种人生,总之不会是他这样充满负担和压抑的人生。
他晕过去的时候听到娘亲在拦他爹,说的是“欢儿知道错了”,爹说的是“他哪里能知道错,他被鬼迷心窍了”。
其实何父冤枉何欢了,何欢真的知道错了,他一早就知道这样做不对,他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去拒绝那个“不对的人”。
就像他不知道怎样才能不梦见那双讨人厌又惹人羡的眼。
睁开眼的时候,梦中的那双眼眸居然出现在了梦外。
何欢眨眨眼,又眨眨眼,始终不敢相信,直到一只熟悉的手掐上他的脸。
“小子,两天不见你,你怎么被打成这样啊?”
何欢心里一激灵,赶紧蹦起,中途又痛得软下,司马凉也不扶他,就眼睁睁看他痛得缩成一团。
二世祖的人生中可没有“为他人着想”这一件事。
“你……你怎么在这里?”
“嘻嘻,外头看不到你,就来你家找你呗!”司马凉一屁股坐在何欢的床上,歪头问道:“你这是被谁打了,肿成这样,我差点就认不出你了。”
何欢不好意思地转了转头,道:“没……没什么,很快就好了。”
“不行!这怎么行呢!你是我罩的,不行,你赶紧说,我替你出气去。”
何欢见他激动,自己又嘴讷,不知道说什么,只好老实道:“不……不用了,是我爹……”
“你爹?”司马凉一愣,旋即道:“你爹他为什么打你?”
这次不管司马凉怎么问,何欢就是咬紧了牙不说,司马凉问不出来,脾气上来了,说走就走。
何欢怅惘若失地盯着他走的方向,沉默不言。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夜晚,微微姐又来了,这次还带来了一个包袱。
何欢刚从睡梦中睁开眼睛,马上就被一堆亮灿灿的东西闪得心惊肉跳。
包袱里居然装满了珠宝首饰!
何欢这辈子哪里见过这么多的贵重东西,膝盖都吓软了,只听见微微姐得意道:“呐,我也不知道你爹为啥要打你,不过你给他看了这些,心情肯定就好了,心情好了就不打你了。”
何欢把包袱一扎,赶紧推给司马凉,“不行不行,这些东西我不能收,微微姐,你赶紧拿回去。”
司马凉拍了拍他肿成猪头的脸,笑了两声道:“拿着吧,这东西我多着呢!”
何欢不敢相信,直觉告诉他不大对劲,“你哪来这么多的珠宝?”
司马凉也不惮告诉他,“春风楼啊。”
春、风、楼!
晴天霹雳。
何欢就算再老实,也知道春风楼是镇上最大的青楼。
“你……你怎么会……”
从来寡廉鲜耻视青楼比自己家都亲的司马凉哪里知道常俗对青楼的排斥,他还沾沾自喜道:“我住那儿啊!”
五雷轰顶。
何欢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眼前的微微居然是个烟花女子。
此刻何欢的脑子乱糟糟的,耳边嗡嗡直响,忘了坚持把珠宝还回去,同时连司马凉又说了什么也听不见。
“你这伤后天应该能好吧,我们去花坞那里玩啊!”
“这些珠宝够不够你爹开心啊,不够的话我再去抓一把。”
“咦,我才发现你家也太破了,你是房间除了床还真是什么都没有,咦,还有把琴,这琴看着还不错,仿的吧?你还会弹琴?”
何欢只听到嗡嗡的耳鸣声,除了一股脑儿地点头,他完全做不出别的反应。
不知道什么时候司马凉走了,何欢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床边,神魂许久没能归位。
一声鸡啼将他唤醒。
天快亮了。
何欢终于回神,但人已经走了。
他讷讷地看了看床上摊开的珠宝,突然全身一激灵,用最快的速度将包袱扎起来,然后迅速丢到一处角落,自己则回到脸盆边疯狂洗手。
他错了,大错特错了,那根本就是个卖笑为生的烟花女子,他所向往的自由和随性,不过是破罐子破摔的堕落与无耻。
他竟然会被那样的人吸引,他是真的鬼迷心窍了!
两天后。
夜。
他是真的鬼迷心窍了。
他抱着一袋珠宝,脚步迟疑却坚定地往镇上最大的青楼走去。
如果离得近,你甚至可以看到他全身都在颤抖。
每往前一步,都像是在踏入一个深渊。
他告诉自己,今晚是要去跟微微彻底决裂的。他要把珠宝还给“她”,从此再不相干。
一直到按照鸨母的指示上楼找到微微的房间之前,何欢还想得很坚定,可当一房门打开,那双熟悉的飞扬的眼眸望过来之后,他脱口而出的话是:“我想为你赎身……”
对方的回答更是迅速,“什么鬼玩意儿?”
也难怪司马凉没转过弯来,其实这间妓院是他家开的,一开始司马凉不乐意被家里人发现自己在余杭,所以没来投奔,后来银子用光了,住不起客栈,他又没法忍受不能洗澡的日子,于是就来了。
司马凉压根没有“卖身”的概念,也就无从理解何欢说的“赎身”的含义。
何欢被他这么一反问就愣住了,刚才冲动之下说了那些话, 但他哪来的赎身钱啊。
他知道这些话很无稽,但他不曾后悔,他望着那张精致的面庞,那双灵动的眼眸,由衷道:“你、一定很贵吧……”
爱与包容
司马凉这会儿就琢磨出来了,桃花眼这么一挑,嘻嘻笑道:“哟,小看你了,你还想买我回家啊?”
何欢诺诺着低下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心跳的动静远远比他发出的声音要大,也不知司马凉听见了没有。
视线下落,落到何欢紧抱的包袱上,司马凉失笑道:“你该不会要用我给你的珠宝来买我吧?”
何欢身体一僵,赶紧摇头道:“不是的不是的,我只是要拿来还你,我不能要你……要你卖身的钱。”
司马凉意味深长地看着何欢,敏感早熟如他,已经能看穿少年生涩的情愫。
想也可知,何欢绝对不是第一个对司马凉产生情愫的人。
一个年轻、美丽、张扬、虚荣的“姑娘”,最不缺的就是示好之人,也许何欢是唯一一次向“姑娘”示好,但何欢对于司马凉而言只是其中一个。
人都很难讨厌喜欢自己的人,因此即便司马凉并未将这怯懦的少年放在心上,心中也觉欢喜,望向何欢的目光都不一样了。
这小子人虽然讷,眼光倒还挺好的。
“你进来。”司马凉朝他勾勾手指,又抛了个媚眼,“把门关上。”
何欢心中惴惴,反而后退,“这、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啊,让你关上就关上!”
一听到司马凉的语气重了,何欢生怕他生气,赶紧转身关门。
门缝合紧,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灼热的气息。
懵懂的少年再不知人事,也有本能的冲动。
满屋子的旖旎气息被关起来了,出不去,于是便往何欢的头脑里钻。
司马凉从梳妆台上起身,咯咯笑着,走过床边,瞥见床底下隐约透出点红,他赶紧用绣花鞋一送,把自己身上人皮的主人踢了进去。
没有人会知道这样一个娇滴滴的美人本质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剥皮怪物,连司马凉自己本身都不知道,因为他并不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他没有“恶”的概念,更不知何为礼义廉耻。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和虚荣、矫情与做作、骄傲与跋扈,因为即便他暴露出残破不堪的灵魂,仍然有人爱上他完美精致的皮肉。
他以为眼前的少年也是同一种人,直到很多、很多年后,昔日怯懦窘迫的少年长成了叱咤天下的盟主,于千万人中只将目光放到他一人身上,不管贴换了哪一副样貌都能轻易辨认,他忽然明白,原来当初的少年其实明知自己不堪且丑陋,仍然选择深爱与包容。
可惜这之间隔着十几年的距离,所以那时的司马凉不知道,只想要受用别人的爱慕来满足自己的虚荣。
“你会弹琴是吧?”司马凉将琴凳踢过去给他,柔声道:“来给我奏一曲吧。”
何欢心如擂鼓,气息不匀道:“好……好。”
时至今日,司马凉都不知道何欢那天究竟给自己弹了什么曲,他相信何欢也不知道,因为何欢的目光始终没从他身上离开过,而他忙着享受爱恋的目光,心思也没能分到曲子上。
狂热的痴恋始于何时何地何处,司马凉不需思量,他只管消受就好了。
他知道自己很美,但是少年的目光让他知道自己美得远超想象,只要他说一句,少年无疑会愿意为他去死。
即便如此,他还觉得不够,他还要亲自听到赞美,于是他问道:“如果我给你一个机会亲我身上的一个地方,你会亲哪里?”
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他要听少年赞美他的嘴唇、头发、纤手、酥胸,赞美他精湛的剥皮手艺,可少年在脸红之后,给他的回答却是……
“眼睛。”
被夸了眼睛好看,司马凉当然开心,可是眼睛是他自己原本的,与他剥皮手艺无关,他不甘心,他非要何欢夸他其他的不可。
“换一个。”
何欢红着脸不肯再说,琴声颤颤。
司马凉的脾气上来了,摁住何欢的头就往自己胸上埋,“我就不信了, 我这儿不好吗?你难道不想亲吗?”
何欢的反应大得出乎意料,他往后重重一摔,琴台都被撞翻了,一张脸红通通的,耳朵尖红得要冒血。
“你、你……”
司马凉眼睛一瞪,弯弯的眼睫毛像钩子似的勾住何欢的心,后者磕磕绊绊,最终放弃一切无谓抗拒,小声道:“我再过半月就到十五岁生辰了……如果你愿意,我、我来赎你,你若嫁了我,我才敢想……”
司马凉压根没把这话听到耳里,这穷小子就算把房子卖了估计都凑不出一百两,还说要买自己回家。
于是他恹恹地撑着下巴道:“真的吗?我可是很贵的哦……”
这话一出,果然刚才那只红虾子就凉了大半。
“大概……多贵呢?”
“多贵啊……”司马凉闭着眼睛要价,想了想自己玩耍一年要花的银子,道:“大概三百两吧。”
“三百两……”
何欢还真是不负司马凉的预估,脸都青了,司马凉就这么笑吟吟地望着他,好像在逗一条狗。
先前说过,司马凉说过的话就是拉出去的屎,拉完就忘了,擦屁股还得别人来伺候。
他答应了何欢,却半点没有放在心上,虽然临走时何欢似乎还跟他约了当天在哪儿见面,但也同样也没注意。
谁都不知道,两人交错的命运会在那一夜再次分开,从此走向完全相反的道路。
如果何欢没有遇上司马凉,那他这辈子估计都是个循规蹈矩的主儿,勤勤恳恳练武,认认真真复兴,一辈子守着一个五根手指数得完人数的门派在武林正道中充当一只小虾米。
可他们毕竟还是遇上了,踏错一步,人生之路也将大不相同。
多年之后,司马凉将那夜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他不记得自己给过一个人承诺,也不记得究竟哪天是少年的生辰,他只记得那夜他跟往常一样跟姐姐们玩闹,然后有一帮人马冲进来,为首的那一个脸上长了一颗大大的痔,司马凉毫不客气地嘲笑了他。
他的笑,断送了整个春风楼的人命。
遥不可及
来人是蟠龙帮的人,为首的是蟠龙帮的六当家。
三族四帮,三族司马家族虽然为首,但那是因为诸葛与方氏一族自行颓败,司马家还只是个发了横财的暴发户,虽然狂揽了不少武学功法,但真正的高手没几个,手底下的人多数还是用来照看生意的。
而四帮中的巨擘蟠龙帮,那可是真真正正实打实的大帮派,天下各处都有他们的分帮,诸葛家族煊赫的时候蟠龙帮就敢与之叫嚣,傲慢跋扈多年,如今诸葛家族都倒了,他们的实力已经壮大到不敢想象。
说白了,就算司马凉他爹在这儿,也不敢轻易得罪蟠龙帮的人,偏偏司马凉这只当惯了霸王的牛犊不怕龙,任意取笑六当家的外貌。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司马凉也没有想到事情会闹大到那样不可收拾的地步。
蟠龙帮的六当家恼羞成怒,指定了要将司马凉带回帮里,此时的司马凉还扮着女子的模样呢,人们不知道他是司马家的三少爷,只当是个胆大包天的青楼女子,说拿他开刀就拿他开刀。
司马凉可不是那种束手就擒的人,他自个儿拔腿就跑,一时间到处混乱。
司马凉身手灵活得像一尾鱼似的溜了,逃走时还沾沾自喜呢,心想着玩也玩够了,闹也闹够了,该换个地方了,他顺手牵过一匹马,鞭子一挥,很快就骑出了镇子。
他不知道,他走之后,蟠龙帮的人在春风楼放了一把火,烧死了整楼的人来泄愤。
他也不知道,大火烧起之后,一个惊慌失措的少年不顾众人拦阻冲进了火海,跑到了他的房间,从床底下拖出了一具剥了皮的尸体。
他这一转身就是十几年,他把那个怯懦胆小的少年扔在身后十几年,不去想他走之后少年做了什么、经历了什么,转而进入另一场声色犬马的盛宴,一浪荡就不知今夕何夕。
活到三十岁,司马凉究竟害死过多少人呢?
十根手指,加十根脚趾,根本不够数。
人小的时候总会有种错觉,好像月亮和太阳只照着自己一个人,无论自己去哪儿它们都跟着,一抬头就能看见。等到年龄稍大,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其中一个看见月亮和太阳的人,它们从不追随任何人,漫天的星斗和云彩也不是为了自己而准备的。
通常一个人长到十岁就能懂得差不多了,可司马凉却在三十岁之前都没能懂,在三十而立之前,他无知无耻,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全天下都绕着他转,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不是人。
他不将别人的命放在眼里,自然也不会在乎别人的喜怒哀乐。
他不知道在他转身的十几年里,何欢如何用半个月的时间凑够了三百两为他“赎身”,也不知道何欢如何对家里交代,更不知道何欢误将床底下的尸体当成自己时是怎样的心情,最最不知,何欢如何从一个躲在树后偷哭的少年,变成了如今一人面对千军万马的武林盟主。
偶尔他尝试着将心比心,只一瞬就皱着眉头将思绪甩开,他从未觉得自己是如此软弱,弱到连一刻这样汹涌的情绪都承受不了。
这么苦,何欢当初是怎么熬过来的?爱上一个人,被所爱之人欺骗,蔑视,背叛,陷害,折辱,利用,几经生死,几乎殒命……这些都是他对何欢做的。
会不会正是因为尝过了最苦的日子,所以何欢才怕了,不敢再陷入?
在边关的时候,司马凉隐藏着自己的身份,以下属的名义跟在何欢身边,跟着他一起为安珏君效命。
白云苍狗,明明没过去多少年,昔日他觉得又傻又呆的安珏君成了人心所向的明君,昔日他觉得无所不能的苏卿无成了任人摆布的附庸,昔日任他搓圆捏扁的何欢也成了最遥不可及的人。
好像只是一瞬间,整个世界甩开他往前狠狠跨出了好多步,他在身后追逐,却难以望其项背。
他觉得自己还没有长大,世界却已经宣布他老了。
正如他还没有做好放弃何欢的打算,对方却已经决定永远抛弃他。
他不甘心,不该是这样的。
何欢听从安珏君的调遣回弋阳城的时候,途中遇上刺客,在司马凉头脑反应过来之前,他的身体已经冲上去为何欢挡住了致命的一击。
昏迷过去的前一瞬,他有些骄傲有些阴险地想: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勇敢,好家伙,何欢这厮估计要被自己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了,什么气都要消,他回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女人赶出去。
司马凉再醒来时,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天,他们应该已经回到了弋阳,他躺在床上,床边是衣不解带、满面憔悴的何欢。
司马凉脸上还是迷茫,心里却已经笑了。
一切正如他所预计的,何欢这个心软的家伙当真为自己感动了,看那一脸胡茬,少说也有四五天,肯定是照顾自己照顾得什么都忘了。
见他醒来,何欢疲惫的双眼迸发了光亮,他连忙唤人进来,接过药碗就给司马凉喂。
司马凉眯着眼,虽然全身上下都很痛,但他非常享受何欢的照顾和慌乱。
他感觉一切事情好像都要回到正轨,属于他的一切又会再次回到他身边。
在药勺递到唇边时,司马凉把嘴一努,矫情又做作道:“全身痛……怕苦……”
“那里痛?我帮你看看?”何欢焦急地搂住他,眉头皱得快要夹死苍蝇。
司马凉得意地笑了。
他没有摸自己的脸,但他知道自己的面具肯定掉下来了,何欢也肯定知道了他的身份,现在的关切与焦急就是给他司马凉的。
他也不顾忌身旁还有何欢的其他下属,哼哼唧唧地就往何欢的怀里躺,还找机会在何欢脸上又亲又蹭。
他不介意何欢脸上还有不浅的疤痕,他不嫌何欢丑,也不嫌何欢几日没沐浴身上味道重,他就是想亲近他,喜欢他。
可何欢却突然直起身,表情怪异道:“我把大夫叫来。”说着转身就走。
“站住!”
司马凉急忙叫停他,“何、何欢,你难道还在生我的气吗?”
恼羞成怒
离去的背影缓缓转过来,两人四目相对,彼此都将对方看得真真切切。
司马凉从小就能敏感地察觉到别人对他的喜欢,现在比起以前只会愈加不会变差。
所以他肯定地道:“何欢,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对吧?你能不能别再生我气了,你难道看不出来,我现在对你是真心的吗?我连为你死都愿意,难道你还怕我背叛你吗?”
司马凉发誓,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用了百分百的诚心和诚意的,虽然他还分神想了一下如果掉了眼泪会更感人,但他这一次确实没有那么多的目的性,更多的是真想把真心话说出来。
以他对何欢的了解,以他对男人的了解,他肯定何欢是爱着他的,还是深爱着,他觉得这一次何欢没有理由会拒绝他。
可他想错了。
何欢摇了摇头。
“你……你什么意思?”司马凉声音有些不稳。
何欢垂下眼眸,低声道:“我从来没有生你的气……”
顿一顿,又道:“我从来对你生不起气,我知道你本来就是这样的,我爱的也本来就是这样的你。”
司马凉确信他是听到了“爱”的字眼,他心里一喜,好像一股暖流从头顶浇灌到了脚底,笑容越扩越大。
“所以你会带我会余杭,会娶我,对吗?”
何欢看着他的笑颜,微微一怔,嘴角也不自觉受感染地牵出一丝弧度,但他很快又收敛了。
在司马凉期待的目光下,何欢又缓缓地、僵硬地摇了摇头。
司马凉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僵,“你……你的意思是……要等打完仗了再回去,对吧?”
何欢神色负责地望着他,又是缓缓摇头。
“你不打算回余杭?好吧,那就不回了,但是你去哪儿都会带上我,对吧?”
何欢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而唤道:“司马凉。”
司马凉怔忡。
以前何欢有这样叫过他的名字吗?好像没有吧。以前何欢叫他什么呢?哦,是了,以前何欢叫他微微。
心头倏然漫上一汪凉水,又空又凉。
他眼珠一转,又挤出一个怪异的笑,“干嘛突然叫我?对了,你不回余杭,那你以后去哪儿?去你大理的弟弟那儿吗?”
何欢嘴唇刚动,司马凉立马打断他,抢道:“不管你去哪儿!我跟着你!我想跟着你!你听我说,我后悔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以前不该丢下你自己离开余杭,也不该在客栈杀你,更不该在暗阁算计你,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别生我的气了,你知道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你每次都能原谅我,你原谅我最后一次好吗?”
“司马凉。”何欢又一次连名带姓地叫了他的名字。
司马凉手脚皆冷。
“司马凉,”何欢长叹道:“我会回余杭,不过,不会带你回去。我家中已经有人在等我。”
“你别再跟我说有家室的话!”
司马凉吼道:“你别老跟我说那些没用的,什么妻子,什么师姐,她算什么!我只知道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她,你说要带我回余杭的时候也没有她,她根本就是你故意拿来气我的,我根本不会上当!”
不论司马凉如何气急败坏,何欢只是稳着声音告诉他,“何某……确实已有家室,身为人夫,身为人父,不敢再与往事过多纠葛……”
“你闭嘴!”司马凉昏迷的这几日本来就没喝什么水,现在说话都困难,何况是吼,没一会儿就已经嘶哑,他却没有在意,“你真当我傻吗?那个孩子根本不是你的!我才不信你不知道!我才不信你乐意做冤大头,你分明就是为了气我?”
“我……从来没有生你的气。”何欢沉声道:“我也没必要气你。”
司马凉全身哆嗦,眼眶通红,可他还是一滴眼泪都没有,他的身体已经没有多余的水了。
“我不信,我不信,你肯定还在生我的气,不然你不会不要我,不会不爱我……”
何欢沉吟半晌,这才道:“我爱你……我只是,不敢喜欢你了。”
司马凉张着口,身上的伤狠狠地抽痛起来,“你、你什么意思?”
没有回答,只有沉默。
可怕的沉默。
“什么叫不敢喜欢我了?啊?你什么意思?”司马凉激动地从床上下来,脚掌还没触地,全身一痛,整个人朝地面扑去。
何欢连忙上去扶他。
司马凉一把揪住何欢的衣领,追问道:“什么叫做不敢喜欢我?你说啊?你说啊?”
司马凉已经声嘶力竭,喉头甚至感觉有血涌出,可他始终没能出一滴眼泪。
都到了这种时候,司马凉仍然分神想着,如果自己掉了眼泪,何欢肯定会心疼,然后就不会再舍得故意气自己了。
何欢没有推开他,反而一把将他揽进怀里,轻按着他的后脑,道:“就这样吧,司马凉,我们就这样吧,到此为止了。”
“什么叫做就这样吧!什么到此为止!何欢!你是爱我的,你不会放弃我的!”
何欢只是沉默,坚定的沉默。
司马凉从来没有那么怕过,他的手脚越来越凉,喉头越来越甜,心跳也越来越急。
“到此为止了。”
这是何欢对司马凉说的最后一句话,哪怕司马凉吐了血,何欢也没有再改口。
真的是最后一句了,从那以后,他们没有再说话。
司马凉的伤没有好,何欢除了忙公务之外,其余的时间都是在照顾司马凉。
何欢感念司马凉的救命之恩,何欢对司马凉照顾得无微不至,何欢什么都听司马凉的,除了喜欢上他。
他们离得很近,近在咫尺,近在呼吸之间,可他们的心隔得好远,远到天涯,远到十年失约。
司马凉不信,他觉得一切还是能掌控的,他不可能会被丢下,他想像以前一样,让何欢为他发疯,为他发狂。
伤快完全好的时候,他挪下床,好好地捯饬了一下自己。
他还很年轻,镜子中的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他有跋扈的资本。
何欢来的时候,他片缕未着地投入了何欢的怀中,百般讨好引诱。
何欢推开他,一言不发地抓住他的手阻止动作,千般坚持顽固。
他从未尝过挫败,何欢却让他试了一次又一次。
他气急败坏,脱口而出道:“何欢!你别欺人太甚!你信不信我跑回余杭杀了你家里的妻子,我看你还有什么借口拒绝我!”
到此为止
也正是从那时起,司马凉又学到了一件事——祸从口出。
他任性骄纵,受了点委屈就要发泄,当天就收拾了东西跑走了。
他这一离开,先是去游山玩水,玩了几天觉得心中憋闷,又真的跑到了余杭,路上也花了不少时间。
他没有银子,沿途的开销不是靠偷就是靠抢,当然,在他看来只是在拿。
来到余杭的时候,天很阴,隐约还有飘雨。他发誓要去盟主府大闹一通,管他什么孤儿寡母,他一点面子都不要给,一定要闹到何欢从弋阳回来为止。
他按着记忆往熟悉的道路走去,越走越奇怪,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在往同一个方向赶,还都很焦急的样子。
他原本好好地走着路,被这帮人带着,竟然也忍不住小跑起来。
发生什么事了?有什么热闹可看吗?
无药可救如他,直到这时还把别人的苦难当成可看的热闹。
不得不承认,他在小跑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兴奋的。
已经好久没有找到乐子了,闹事的事先放一放,他要去看看热闹。
他跟着一大帮人卖力地跑,跑到最后,发现入目的景色是那么的熟悉。
正在燃烧的那栋大宅很熟悉,跪倒在宅子前的身影也很熟悉。
司马凉拨开人群,往前凑去。
入目所见越来越熟悉,不详的预感也越来越重。
前方火光熊熊,烈焰逼人,通红的视线里,引出一张熟悉而枯槁的脸。
“何欢!”
司马凉失声惊叫,“你怎么会在这里?”
何欢不是应该在弋阳吗?
听到他的声音,跪倒在地的人慢慢地、慢慢地、犹如僵硬的木头人一样抬起头来。
司马凉看清了何欢的脸,却看不懂何欢的神色。
为什么……这么绝望?
发生了什么事,能让一个人露出这样的神情?
一声尖喝突兀刺入耳膜。
“司马凉!果然是你司马凉!你对盟主怀恨在心,竟然放火烧了盟主府!夫人和小少爷都在里面,你好毒的心啊!连妇孺都不放过!”
说出这咄咄逼人之语的乃是何欢的下属,一时间所有人都望了过来。
司马凉一愣,举目四望,他居然就在盟主府前面,那栋熊熊燃烧的大宅就是何欢的住处,而何欢属下们指责的放火之人就是自己,所有在场围观的百姓全都将目光聚集到他身上。
很快司马凉反应到何欢的妻儿都在火海里,当即惊叫出声;“等会儿!他们还在里面?那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啊?快进去救人啊!”
话音未落,司马凉便焦急地往前踏出,没走几步,只听轰的一声,熊熊燃烧的大宅顷刻倒塌。
司马凉怔怔地望着火海,一时间竟不知还能做出什么表情。
“不要再假惺惺了!”下属大吼道:“这里谁都知道,就是你下的手!”
“不是……”司马凉眼皮直跳,这样的场景让他想到了当初诬陷何欢反被众多门派抓包的场景。
他有点手足无措。
“不是我!我才刚来这里!”司马凉往人群里一望,一贯不把普通人放在眼里的他居然还被逼得认出了刚才一起跑过来的人。
“他、他还有他,这几个刚才跟我一起跑过来的……喂!你们给我作证啊!我是刚刚才跑过来的对不对?”
司马凉前面还挺好,后面整个人气势又凶又厉,几个人被司马凉指了,一个个吓得往后缩,谁还敢帮他作证。
其他人却愤怒地朝他围拢。
“早就听说这个人心狠手辣、恶贯满盈,想不到他连妇人小儿都能痛下毒手!”
“衣冠禽兽,枉称为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他的身上,千万双眼,千万条唇舌,司马凉一开始还大声辩驳,几轮下来,他磕磕绊绊,哑口无言。
没人信他。
他知道,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没人信他,也没人愿意听。
他失去了辩解的气力。
他只能巴巴地把目光投向唯一一个有可能给予他信任的人——何欢,几近恳求地道:“我没有……”
“何欢,信我,我真的、真的没有。我没有放火,我也是刚到这里的。”
何欢一动不动地跪着,一声不吭。
司马凉急了,冲上去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会这样,你要信我!你要信我啊何欢!”
他伸手去抓何欢的肩膀,何欢一动不动,他一旁的下属却生怕司马凉暗算,眼明手快地把何欢拉了起来。
司马凉伸手抓了个空,一时有些怔忡,他讷讷地收回自己手,手指上残留着刚才触碰到何欢发丝的触感,还有……微凉的……水?
水?
他迟疑地把手抬高到眼前,端详指头上沾到的东西,指尖轻轻捻了捻,凉凉的水被抹开。
这是……眼泪。
何欢在哭?
司马凉错愕地抬头,只见何欢的下属们将何欢围在中央,中间的何欢低垂着脑袋,飘散的灰烬挂在他的额发上,他一动不动,好似魂灵都在这场惨烈的大火中烧了个透。
“何欢……”
司马凉念着何欢的名字,忽然紧张起来,他猛地冲上去,嘶道:“何欢你信我!不是我干的!我只是说说而已,我真的没有做!”
十几柄剑迎了上来。
“受死吧!”
司马凉下意识地望了望何欢。
何欢没有抬头,也没有看他,只是忽而起身,往正在燃烧的大宅走去。
司马凉心里一惊,连忙唤道:“别做傻事!”
十几个下属都快把剑刺到司马凉跟前了,听他语气不对,赶紧扭头望去。
司马凉用最快的速度冲过去,从背后紧紧抱住何欢道:“别过去!别过去!危险啊!”
何欢没有挣扎,也没有回头,只是用一种沙哑且疲惫的声音道:“到此为止吧……”
半晌,又多加了一句,“饶了我。”
司马凉张着口,眼泪簌簌而落。
面前就是大火,炙热的火焰也烤不干两人的眼泪。
都这时候了,司马凉还想着……自己终于流泪了。
何欢只要回个头,看到自己掉眼泪,说不定就会心软,一心软就相信自己,也原谅自己了。
可他等了好一会儿,他没能等到何欢回头,只等到了十几柄从不同方向刺过来的剑。
到此……为止了。
必有因果
司马凉逃了。
他从来就不是等死的人,一见到情况不对还是抹抹眼泪脚底抹油地溜了。
你问他怎么知道情况不对呢?
那把剑都已经刺穿他的肩膀,何欢也无动于衷,都这样了他要是还看不出来情况不对,那就真的玩完了。
你说司马凉不难过,那是不可能的,何欢这样误会他,他百口莫辩,眼泪都掉了。
他都快记不清自己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了,他顺风顺水地过了那么多年,真没遇上什么能让他掉金豆豆的事情,为男人更是头一遭。
可显然何欢并不将他的眼泪放在心上,一心哀悼着死去的妻儿。
对哦,何欢的妻儿死了,宅子被大火烧塌的时候,他们还在里头。
想起先前所见的何欢悲痛的神色,司马凉心头发紧,可他不得不承认,在这种时刻,他心底还漾起了一丝莫名的喜意。
没有了他们,何欢就没有家室了,也没有拒绝他的理由了。
不得不说,司马凉真的真的是个无药可救的人,他没有对死亡与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因此他缺失了很多为人的基本的对于失去和苦痛的体验。
死亡于他并非骇事,也是因此他才视人命如草芥,并且不能完全理解何欢的哀恸。
他把事情想得很乐观,何欢只是难过一段时间,等他缓过来之后,就会把目光放在自己身上了。
也是因此,他虽然负伤逃亡,心里也没觉得真有多惨。
有时候真不知道司马凉这样的性子是帮了自己还是害了自己,但是世间凡事必有因果,司马凉会有今日的脾性也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
他的骄纵任性来源于司马家族暴发户似的养儿方式,但造就他那种悖逆人伦的想法的则是宿命的奇遇,俗话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也是上天注定要他成为今天的司马凉,所以让他还没有成为小变态之前,遇上了一个大变态。
记得那时七八岁时候的事了,也是司马凉有记忆中少有的一次悲痛哭泣的时候。
他养的狗死了。这条狗是在他一岁领进家门的,相伴六七年,突然急病没了,司马凉痛哭难抑。
在那个时候司马凉显然还是知道死亡的分量的,可正是他嘹亮的哭声给他招来了一个人,一个美艳又神秘的女人。
也正是这个女人,手把手把司马凉变成了今天的样子。
女人听他痛哭,便到司马宅敲门,问情缘由后,声称能让死者复生。
当时司马家这暴发户急需撑门面,到处招揽能人异士,听到女人这么说,所有人都是又惊又奇,包括司马凉。
也是命运合该两人相遇,视线对上的一刹,司马凉连挂在唇上的鼻涕都没吸,直接点头了。
没过几日,女人果真把狗送来了,原本僵硬地横尸的狗站立了起来,尾巴还左右甩着,又蹦又跳,叫声嘹亮,生机勃勃的。
除了……它好像没有以前那么亲司马凉了,不过谁会在意这个呢。
其他人都没见过这种本事,啧啧称奇,尤其是司马凉喜出望外,整个人都快蹦起来了,抱着“死而复生”的小狗笑得直冒鼻涕泡。
谁都没有注意到女人唇边诡秘的笑。
关于狗的事,其他人虽然想破头都想不明白,但司马家主已经拍板让女人在司马家住了下来,还当了司马凉的师傅。
然而这件事的端倪,很快就被司马凉发觉了。
某天他兴起要给小狗洗澡,把狗往澡盆里那么一塞一搓,竟然发现狗身上一整块皮可以随意搓动。
他又使劲搓了几下,更惊人的事情出现了,他居然把一整块完整的皮毛扯了下来,而澡盆里的那只活动的小狗,分明是一条毛被剃光的完全陌生的狗!
他吓得把手上的皮毛扔出去,拔腿往外冲,手还没搭上房门的时候,“吱呀”一声,房门率先开了。
一条暗紫色的长裙出现在视线下方。
这是……师傅的裙子。
司马凉僵着脖子缓缓抬头,上方的目光也望了下来,两人四目相对,女人勾起唇,笑了。
她先是扫了一眼屋内的情况,又招了招手让那条被剃光毛的狗过来,在司马凉毛骨悚然想偷溜的时候,后脚一踹,把门掩上了。
直到现在,司马凉还记得那天自己的心情是如何从惊恐变成好奇甚至跃跃欲试的。
那个女人对他说了一番歪理,基本也就是现在司马凉所信奉的“道理”,她说:“生命是那么的短暂,美好的时光也就只有那么些屈指可数的日子,剩下的都是遗憾。一个人,若是能将他身边的人和物最美的时候保留下来,永远陪着自己,那样不好吗?”
她指了指屋里的玫瑰,“你看这花现在开得多好,再过两天,花瓣就会蜷缩,发黑,香味也会变成令人作呕的腐味。可若是我把它摘下来,用我的双手把它的美丽封存,它就会永远那么诱人、美丽。”
从现在司马凉这副德行来看,没错,当时他被说动了。
七岁的他本就就是个被宠坏了狗胆包天的主儿,加上那天女人给他展示了不少手艺,他觉得还怪好玩的。
从那天起,他开始跟女人学保存东西的手艺,从浅至深,慢慢学到了剥皮。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女人专门盯准了司马凉会是吃这碗饭的人,司马凉在学习方面展现出来的天分实在令人惊讶,很快他就开始不满足于师傅布置给他的任务,开始主动尝试。
普通人看到好看的东西都想收藏,司马凉也是,那个女人给他灌输的想法是这样做是正常的,而且还是在做好事,因为他们收藏的还是事物最美的时候的样子。
看见一只美丽的孔雀,常人想要观赏,想要抚摸,司马凉也不例外,只不过他比别人多想了一样,他还想帮助这只孔雀把美丽保存下来。
等他长到十二岁,他的手艺已经超越了他的师傅。
这是那个女人亲口承认的。
他扒的狗皮,可比当年女人扒的狗皮要好太多,保存得也更好。
到了十几岁的年纪,司马凉突然产生了疑惑,为什么这门手艺女人谁都不教,偏偏教给了自己?
很快,女人让他知道了答案。
寡廉鲜耻
那一晚,女人把他叫到房中。
在一室怒放的暗紫色曼陀罗里,女人一件一件地褪下了身上薄如蝉翼的衣服。
司马凉瞪大了眼睛,心跳如雷。
“我美吗?”女人问。
司马凉不可抑止地点头,呼吸粗重。
女人很满意他的反应,她张开双臂,徐徐在原地转了一圈,毫无遗漏地朝司马凉展示着自己的身体。
“师傅……”司马凉目光沉醉。
女人妩媚地笑着,从未有过的笑容,带着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痴迷和癫狂。
她朱唇轻吐,毫不掩饰地说出了自己的渴求。
“我一直在等着这一天,我已经等不下去了……小凉,帮我,帮我把我的美留下来。”
司马凉努力平复着由于过度亢奋而急剧的呼吸,早在女人说出请求之前,他的眼睛就散发出一种着魔的光。
四目相对,恰如初见那样。
那是同类之间吸引的直觉,一拍即合,不言而喻。
女人想要的,司马凉也想。
在这之前,司马凉从未剥过人的皮,但是当女人向他提出这个请求的时候,他不觉突兀,不觉慌张,不觉惊恐,反觉水到渠成、顺其自然。
这两个人都是对美痴迷到疯魔的程度,女人一生留住了无数美丽的东西,却留不住自己的美貌,所以她花了五年的时间培养出了一个司马凉。
司马凉成就了她的夙愿,她也用自己的身体成就了司马凉。
当人皮从后背向两侧剥离的时候,女人宛如一只展翅的蝴蝶一样美丽。
她笑着,破茧。
她闭眼,蜕变。
“真美啊。”女人望着自己司马凉摊开的属于自己的完整的皮肤,满足地喟叹。
她的目光死死锁在被留下的青春与美貌上,在欣慰中断了气。
从这第一张人皮开始,司马凉打开了新的大门。
死亡从此对他而言不再是遗憾和哀恸,而是成全与满足。
纸是包不住火的,何况司马凉根本没有刻意隐瞒,家族中其他人很快都知道了他的怪癖,说了一两次改不了,也就由他去了。
司马家本身也不是啥好鸟,从祖辈起都一个德行,寡廉鲜耻、钻营取巧,子孙也一样。
从前司马凉做得再过火都有司马家保,但是小恶易解,大恶难消,自从他身份暴露影响到司马家以来,司马家就不大乐意搭理他了。
都说了,子孙都一样,司马家哪个人不是自私自利的,就算以前司马凉再得宠,现在也已经过了被宠着的年纪了。
这一次司马凉被人误会烧了盟主府,再次被人追杀,他第一时间跑回司马宅,迎接他的就是冷冰冰的大门。
他气坏了,使劲浑身解数强闯,终于把他大哥逼出来了,他得意的笑还没露到脸上,大哥劈头就是一剑。
“你还敢回来?让你别再惹麻烦,你倒好,惹完整个守一盟天邪盟的人又去惹何欢,还烧死他妻儿,我们司马家迟早被你害死!”
“我没有!”司马凉矢口否认,“大哥你也不信我吗?我是什么人你还……”
“就是知道你是什么人,我才不信你。够了,我们已经对外宣布将你驱逐了,此后生死与我们无关,你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如果不是亲耳所闻,司马凉简直不敢相信家人会对他做绝到这种程度,他这还没缓过来,大哥居然就转身要回去了。
他急忙追上去,“大哥!”
大门在他面前嘭的一声关上了。
司马凉忿忿不甘,狠狠地用脚踹门,“喂!不让我回去,那你起码把我的人皮给我吧,还有银两……”
门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你那堆恶心玩意儿全都烧了,你已经和司马家没关系了,从今往后司马家不会再给你一个铜板。你再不走,我就不客气了。”
“我操!”司马凉一听到人皮没了就破口大骂,这次他又狠踹了一脚门,誓要再次把人逼出来,可是这次人是出来了,却不是他大哥,而是一排手持弓箭的护卫。
“等……等会儿……”司马凉满面错愕。
“放箭!”
簌簌的破空之声撕裂了他的仅存的希望。
司马凉又一次逃了,这次是逃离司马家。
他的腿受了箭伤,是司马家的人给他的伤,亲大哥下的命令。
大哥明明知道自己最爱惜一身皮肤,居然还让人伤了自己。
不对,更像是……要杀自己。
司马凉觉得又气又难过,但他又觉得只是暂时的,何欢生他的气是暂时的,大哥生他的气是暂时的,司马家生他的气也是暂时的,留的疤可以去除,人皮也可以再收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明明他没做什么特别过分的事啊,不至于永远不原谅他吧?
想了想,从盟主府逃出到现在也有些日子了,何欢应该也从悲痛中恢复了,自己也该去找他了。
司马凉一步一瘸地折回原来的路。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路上,司马凉这样告诉自己。
他长得好看,武功又强,本事又多,嘴巴又甜,人又聪明,别人没理由不喜欢他。
大家都会喜欢他的,大哥会,何欢也会。
一路上,司马凉身子矜贵嘴巴挑剔,吃住都要最好,还要买最贵的药给自己疗伤除疤,他自己没钱,于是又去抢。
他去医馆看病,拿了药不给钱,反而把人家大夫打一顿,还抢走了其他的名贵药材,明明不是啥厚道的事,他却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
在他的人生信条中,拿人钱是理所应当,剥人皮是看得起你,不杀人是大发慈悲,做坏事是天经地义。
他就得这么得意洋洋地顶着一张又一张不同的脸在外游荡,听说现在安珏君已经起兵去京都了,何欢估计也跟去了,正好,他也想去京都耍上一耍。
等他快到京都的时候,皇宫里头却传来了一个消息。
苏卿无被赐死了。
司马凉很久都没反应过来。
等他回了神,他像疯了似的在大街上逮着人就狂问,得到的都是无一例外的答案——苏卿无死了。
一杯毒酒,一张草席,连坟都没有,直接扔乱葬岗了。
司马凉眼前一黑,整个人瘫软在地。
他对苏卿无并没有什么太过深厚的感情,但是……苏卿无长得比他更好看,武功更强,本事更多,嘴巴更甜,人更聪明……
安珏君还是杀死了他。
始料未及
司马凉很想亲自去乱葬岗查看一下情况是否属实,但他又不敢。
他从来不怕尸体,除了这一次。
他的心中百味杂陈,难以言说。
那可是苏卿无啊,那可是手段通天、不可一世的苏卿无啊,那可是曾把天下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把安珏君耍得团团转的苏卿无啊……
就这么死在安珏君手上。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不是“知己”吗?不是是“杀人放火”的绝配吗?怎么现在会变成这样?
只要去乱葬岗看一眼,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在说谎,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苏卿无的身体,他曾经那么仔细那么痴迷地看过苏卿无身上的每一处,还有好几次机会差一点得到那张完美的人皮,他现在只要去乱葬岗看一眼,就算生了蛆他都能认出来。
可是……他的腿在发颤,在打抖。
有生以来,也就是他杀了那对夫妇又害死双儿之后,看见何欢因他毁容的那一晚,才像现在这么恐惧。
甚、甚至……更甚。
骨髓在身体里结冰,他感觉到了。
寒毛在他后背竖起,他感觉到了。
冷汗在头皮间流动,他感觉到了。
呼出的气吸不回来,他感觉到了。
如果、如果他去了,真的看到了苏卿无长蛆的尸体,他该怎么办?
安珏君如果真的杀了苏卿无,那、那何欢是不是也会杀了自己?
他害怕了。
他就像条狗一样,夹着尾巴,抱着双臂,连滚带爬地逃离了京都。
前几次逃跑,他目标都很明确,要么是去司马家,要么是去找何欢,可是这一次,他要逃离的就是这两方。
司马凉跑着跑着,突然顿住,抬眼看四野茫茫,忽而心头一阵迷惘。
他要逃去哪儿?
他能逃去哪儿?
他这还是第一次产生无处容身的感觉,这感觉可不好受。
有些不愿面对的事,在逃亡途中也逐渐明朗起来了。
他忽然意识到时间是一直在往前走的,比如他杀过的人不会回生,错过的约无法再赴,伤透的心不能再补,失去的人也没法再挽回。
他突然觉得很低落,低落到脸上的易容都没心思顾及了。
也是因此,他被人认了出来。
他原本肩伤刚愈,腿脚不便,如今被人一打杀,再多的伎俩也难敌围殴,很快他身上的伤慢慢增加起来。
一开始受伤他还娇气地咿咿呀呀叫唤,后来发现无论怎么叫也不会有人关怀,慢慢地他就闭嘴了。
他还试图像以前一样权当游山玩水,看见好看的人皮就收集几张,可是他一想到没有司马家专门的位置和仆人帮他照看那些人皮,又只能就这样算了。
从来没心没肺的他,夜晚开始失眠了。
比起正在经历苦难本身,知道如今正在遭受的苦难将长久地持续下去,更要惹人心烦。
他突然就有了俗世的苦恼,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叹气。
原来人类在面对无能为力的苦难时,会做的也都是哀叹与咒骂,谁都不例外。
但是好在他还没有做噩梦,因为他还是没有对生命的怜悯,也不认为所作是错。
他的生命中缺了很重要的一节,没有同理心,没有慈悲心,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上天注定要给他上一课。
在他这儿浪那儿浪地过了一年后,他在一间客栈看到了一个熟人。
你们绝对想不到那个熟人是谁,因为就连司马凉亲眼看到了也不敢相信,他拼命地搓着自己的眼睛,眼珠子都快抠出来了才敢确信——他看到了盟主夫人。
没错,那个一年多前就该葬身火海的何欢的妻子。
最不可思议的是,她此时还挺着一个大肚子,一个人在外边,神色张皇,好像在躲着什么人。
司马凉脑内千回百转,最后气不打一处来。
好呀,就是这个女人,先是找何欢做冤大头,后来又害得自己人人喊打,不用说,那什么什么大火,肯定是这个女人搞出来的幺蛾子!
司马凉之所以会注意到她,除了她孤身一人挺着一个大肚子之外,面上还挡着围巾。
司马凉一看她的双眼就觉得有鬼,于是就多看了几眼,恰好遇上女子围巾掉落,他便看全了。
他决定一定要把这个女人抓起来,押回去给何欢看,证明自己的清白。
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司马凉飞檐走壁,直接冲着女人的房间去了。
女人的警惕性很高,他一从房顶跳下来,女人就已经起身防备了。
两人借着屋顶漏下的月光打了个照面,司马凉冷笑一声,还没开腔,就见女人受了防备姿势,唤道:“微微。”
司马凉脸上差点抽筋。
怎么回事!这个女人怎么会这样叫自己,他从来没用真面目见过这个女人啊……不对!不对,他是微微这件事这个女人怎么会知道的,难道何欢还把这事跟她讲了?
对了,也只能是这个可能了。可是何欢怎么会把这种事跟他的妻子讲!有病吧这是!
“你、你怎么会……”
女人却露出了比他还要惊讶的表情,“微微你怎么会在这里?小欢是不是也在这里?”
这女人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要不是顾忌着她是女人,还有着身子,司马凉真的一脚就踹过去了。
“何欢才不会在这里,他要么在京都,要么在余杭……”司马凉说这话时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女人疑惑道:“那你……那你为什么不和小欢在一起?”
“你够了吧!你这是在嘲讽我?你自己使得计谋,害得何欢误会我,他以为是我杀了你,恨我都来不及,哪里还能愿意看见我!”
“不可能啊!”女人的反应出乎司马凉意料,话语更加,“放火是他教我的,我离开也是他安排的,他怎么可能会误会你杀了我!”
司马凉瞪着两颗大眼珠子,死鱼都没有他现在的表情呆。
他喉咙干痒,心跳仿佛停止了,好久好久,他才发出声音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女人轻轻抚着读者,往前走近几步,低声叹道:“小欢居然什么都没有跟你讲,我还以为我走之后,他就会跟你解释一切把你接回来的,没想到,他还是不敢……”
“不敢什么?”司马凉激动地前倾身体,“告诉我!告诉我你知道些什么?”
不堪回首
司马凉期待着女人能告知他真相,可是女人突然皱了眉头,似在迟疑,久久没有言语。
司马凉着急了,“告诉我!求你了!”
“不是我不愿意告诉你,而是……”女人犹豫着,“小欢不肯让你知道,肯定有他的道理,我不好得……”
何欢做出了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举动,他直接跪了下来。
膝盖着地时他才反应过来,可跪都已经跪了,他也无暇去不好意思了,追问道:“求你了,告诉我吧!我想要知道真相。你与何欢究竟有什么秘密,为什么你会认识我,你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女人被他突然下跪惊到,又听他言辞恳切,她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肚子,终于下决心道:“好吧。我告诉你。我也觉得你应该懂的,不然,小欢就太苦了。”
“你们俩的事,我十几年前就知道了,你知道小欢在一家武馆学武吧,我就是武馆馆主的女儿。”
司马凉竖起耳朵听着。
“小欢以前性子怯,胆小,人很懂事,不肯给家里添麻烦,被武馆里的大孩子欺负了也不说,我帮过他几次,他对我这个师姐就比较亲。十几年前,也是十四五岁那会儿,我发现他有一段时间特别开心,我问了他,他也没有瞒我,他说他认识了一个叫微微的姑娘,还把你们怎么认识的跟我说了。”
司马凉觉得从一个人的口中听到这段往事的感觉有些奇异,好像那本来是自己用完就随意扔的一样东西,却被别人小心捡了起来,还收到了家中的柜子里。
“你们出去的时候我一直帮着偷偷圆谎,后来瞒不住了,小欢被伯父抓起来打了一顿,我也被我爹打了手心,那时候我和他谁都没有讲出去,我觉得难得有一个让小欢这么开心的人,他背负的太多,一点都不像同龄人,我从认识他开始就一直是闷闷不乐的,还好有人改变了他。”
“谢谢……”司马凉第一次脱口而出致谢的话,这一次他没有诧异,他知道自己确实改变了不少。
女人笑着摇摇头,目光微漾,竟还看出了苦涩的味道。
“可是……有一天,小欢他来找我,他说他急需要银两。我印象中他从来不是开口求人的人,也从来不会主动问人借银子,我猜想肯定是出了大事,连忙追问,得益于我的坚持和他对我的信任,他告诉我,他要为你赎身……需要三百两,他已经凑了两百两,还有一百两是怎么都没了,只能问人借……”
听到这里,司马凉的心一点点地紧了起来。
女人望向司马凉,尽管知道一切的她明白所谓“赎身”不过是司马凉拿来开涮的,她的目光也中没有责怪。
“当时让我震惊的事太多了,我都顾不上问缘由,我只问他,二百两,你哪凑来那么多钱,他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他当了家里的祖传宝剑和古琴……”
古琴?司马凉突然想起自己当初在何欢房里看到的那一把,没想到居然还是真的名琴。
“我觉得事情一定很大,他很认真,所以我把我的嫁妆拿出来给了他,再问娘亲要了些,勉强凑了五十两……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他后来怎么凑够了的。”
司马凉瞠目结舌。他哪里想到他随口一说的数目,却要了别人所有的一切来换。
他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道:“对不起。”
过去骄傲到无法无天的司马三少,终于低下了他的头颅,为自己的错道歉,然而什么都已经晚了。
司马凉不知道在那个十两银子能让普通人家过一个月的年岁里,何欢究竟怎样凑够了剩余的五十两,也不知道当何欢揣着足够的银两去找他,最终在大火中找到了一具被剥了皮的尸体时是怎样的心情,更不知道,当一切发生之后,何欢和眼前的这个师姐该如何面对他们的父母,告知卖掉祖传宝物和嫁妆的事情。
这声对不起,一晚就是十几年。
昔日窘迫的少年、心善的师姐,也已经都长大了,付出一切的少年变成了天下的盟主,送出了嫁妆的师姐最后做了盟主夫人,好像也并没有什么不对。
无论是司马凉的致谢或致歉,女人都只是摇了摇头,笑了笑,毕竟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期间的苦,也只是藏在了笑里。
“后来,小欢去找你,临走前他说,等赎身之后,他要找个地方把你藏起来,等他出人头地了,就娶你过门。他这一去就是彻夜未归,到了第二天,他浑身是泥的回来。”
浑身是泥?他挖坟墓埋了“微微”?
就像那天他埋了那对夫妇和双儿一样?
司马凉目光有些闪烁,他有些不敢抬头。
难怪那时候何欢的神情那么恐怖,也许他不仅是对司马凉绝望,更是想到了过去希望被烧成灰烬的那一夜。
“伯父发现祖传宝剑失踪了,虽然还能从当铺换回来,但是伯父很生气,他打断了小欢的手脚,把他关到了后院柴房,不让人给他送饭。小乐跑来找我求我帮他,啊,小乐是小欢的弟弟,何乐,然后我就偷偷去给他送饭,也就是那时,我看见了史大哥,也是……我孩子的亲生父亲。”
司马凉尽管听得鼻子发酸,但好奇上来了愧疚也就暂且压下了,“史大哥是什么人?”
“史大哥……当时是天邪盟的右副使,现在是天邪盟的长使……”
“天邪盟!”司马凉惊道:“何欢是那时与天邪盟搭上的关系?”
司马凉万万想不到,何欢与师姐两人与天邪盟牵上瓜葛,居然都和自己有关!
女人点了点头,眼神中露出丝丝复杂愁绪。
“小欢当时剩下的那五十两很有可能是史大哥给他的,具体他们之间做了什么交易我不懂,反正,我去的时候,恰好看见史大哥在给小欢疗伤。我一开始不知道他是天邪盟的人,我每晚去送饭,一开始只送一个人,后来送两个人,史大哥一开始只是帮小欢疗伤,后来就教小欢学习武功。”
司马凉听了,脸上不禁露出点喜意,他心中才不介意正邪之分,他由衷地为何欢高兴。
“那个史大哥一定是个很好的人吧!”
万难预料,女人竟然缓缓摇了摇头。
倾尽所有
司马凉莫名其妙,“什、什么意思?他、他不是你孩子的父亲吗?”
女人神情凄怆。
司马凉忽而想到,脸色大变,旋即咬牙切齿,“那个畜生!”
“不,不是。”师姐忽而道:“不是他强迫我,是我与他两厢情愿。”
司马凉这就更加不解了,“可是……你又为何会嫁给何欢?你又为何说他不是好人?”
“我直到前些日子才知道他不是好人,我若是早知道,我也不至于落到今天地步。”
女人低低叹着,一贯温和的面孔谈到此人才有些恨意,但她显然是个极通情理的人,很快就压下了自己的心绪,娓娓道来。
“当年我不知他是邪盟中人,与他日久生情。后来知道了,我念他人好,加上小欢也一直跟着他,并未看出此人品行不端,于是同他私定了终身。三年前,听闻他出了事,无论如何都寻不到他,可那时我已有孕在身,我一个未出阁的姑娘易受人指点,也没法一边养身子一边照顾家中老父,小欢心好,我向他求助,他便提出娶我过门,将来史大哥回来再向他细细解释,江湖儿女并不计较太多,我便答应了。”
“那……那后来呢?那场火……”
“那场火是小欢教我的,因为史大哥回来了,又派人给我送来了消息,他并没有误会我和小欢。我和小欢商量之后,按照小欢说的方法离开了盟主府,回到史大哥身边。”
司马凉更加不解:“那你们不是……挺好的吗?”
女人眼里满是凄楚,她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肚子道:“本来是该好好的。我与史大哥成了亲,还又有了孩子,原本是要长相厮守、白头偕老的,可是我前些日子发现他居然一直在密谋着一件邪恶的事。”
“什么事?”司马凉急问。
很快司马凉从女人口中知道了一个策划了十几年的阴谋,“他意图复兴天邪盟,利用小欢,彻底铲除守一盟所有门派。”
“利用何欢!”司马凉惊呼出声,“你的意思是,他一直在利用何欢?从十几年前就是?”
“是……”女人目光沉重地点头,“他……他一直以来都想要重振邪盟,但是有武林正派压着,他想要铲除障碍,可他邪盟中人的身份让他处处碰壁,因此他想要一个出身正派的人替他打入内部,这就是他最初帮助小欢的原因。”
司马凉听到这里脸都白成一张纸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当初年少无知时的一句戏言,最终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为了那五十两银子,何欢就这样被人盯上做了棋子。
“你的意思是说,何欢当了两盟盟主,完全是那个姓史的人安排的?”
女人沉吟片刻,道:“这我倒不清楚,不过邪盟应该没有这么大的能耐,何欢能当上武林盟主,创立守一盟,多半是他自己的功劳。史大哥做的就是欺骗他武林一统天下太平之事,骗得他也接受了邪盟盟主的头衔。前些日子我偶然偷听到他们的计策,说到要利用我威胁小欢,我才知道原来史大哥和我在一起,一开始就是为了现在的打算。”
司马凉两腿发软,眼前一片晕眩。
当初他知道何欢是邪盟盟主时,他觉得新奇极了,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当初的那个胆小的少年虽然被别人欺负时屁都不敢放,但是说起武林正派跟邪魔歪道势不两立的事情还是一套一套的。
他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个又直又愣的家伙后来究竟为什么会做了邪盟盟主,现在他知道了,原来是因为自己。
什么都是因为自己。
自己的任性闯入,无端搅乱了何欢与师姐原本规规矩矩、安安分分的一生。
也许他搅乱的不止是两个人的一生。
“对不起,师姐,我对不起你们。”司马凉痛声道。
“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女人温婉神情未变,“我的所有决定都是自己做的,爱上史大哥我并不后悔,他虽利用我,但他也没亏待过我。”
“等、等会儿!”司马凉突然想到什么,嚷了起来,“等会儿!若是当初只是因为那五十两,那后来还了就清了,正派人士不是最痛恨邪盟的吗?为什么何欢还愿意跟那个人学功夫?”
女人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
司马凉追问,“这其间还有什么隐情?”
“求你了,师姐,告诉我吧!”
“唉……”女人叹了一口气,“你确实应该懂,不然小欢那么多年遭的罪……你可知道,小欢后来剿杀了蟠龙帮……”
司马凉黯然点头,“我知道,他是为了替我‘报仇’。”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他功夫为什么会厉害到能一个人走在清剿蟠龙帮队伍的前列还全身而退,后来又力压天下豪杰当上武林盟主?”
司马凉一怔。
女人的目光说不上责怪,但是也绝对让司马凉不好受。
“你记得他十四岁时的功夫吧,连武馆里的大孩子都打不过,可才不过五六年的功夫,他已经在天下众英雄中崭露头角,你说正派武林中有什么功夫是可以让人如此快速地增长功力的吗?”
司马凉低下了头,一滴泪顺势落在地面。
“你啊,若是将心比心,你怎么还舍得离开他、不留在他身边呢……”
司马凉心中酸楚,但是骄纵的小性子还是让他忍不住说了句,“我倒是想留在他身边,但是他非要赶我走,是他不想要我!”
“他怎么会不想要你,”女人似嗟似叹道:“你是他年少时的欢乐,又是他年轻时的信仰,他为了你可以倾家荡产,也可以偷练邪门功法,他从前胆小得连振兴自家小门派都觉得负担沉重,但是为了替你报仇,他担任了两盟盟主。如今他茕茕孑立,你忍心他年老时还孑然一身吗?”
这番话说得司马凉心潮激荡,眼泪潸然而下,如果是以前他早就自信满满地去了,但此时被拒绝多次的他已经对自己充满了怀疑。
“可是我做了那么多过分的事……他会不会已经对我失望透顶了?我应该再也让他忍受不了了,所以他才找借口赶走我,他现在喜欢的应该是像你这样通情达理的人吧……”
“你还是不明白。”女人声音悲戚,“你以为他现在是武林盟主,他什么都可以拥有,其实他已经什么都没了!他已经什么都给了你了!”
“什、什么意思?”
“他父母早在撞破他修炼邪门功法时气极而亡了,他弟弟也已经不见他快十年了,他对着守一盟的每个人都得小心伪装,他天邪盟的每一个手下听从的都是史大哥的命令。至于他自己,你当修炼邪门功法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吗?那种功法若非损耗寿元和精元,正派人士又为何避之唯恐不及?这么些年来他能说说话的也就是我这个师姐,他与我说话时,说得最多的也是你。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他哪里不想要,他是不敢要,他骨子里还是以前的小欢。”
不能人道
在司马凉的世界里,不会有人倾尽一切去为另一个人,所以他从来想象不到何欢给他的爱是这样的。
毫无保留,倾其所有。
甚至傻到不求回报。
而司马凉他已经不敢回忆自己究竟对何欢做了什么了。
从年少初遇,到久别重逢,到分道扬镳,似乎他除了曾经口头上给何欢一切不着边际的承诺,便是背叛、欺骗、利用和抛弃。
这样的一个他,怎么配得上那个人!
“我……我……”司马凉嗫嚅许久,半晌难言。
女人就像一个真正的姐姐那样包容地看着他,还抬手为了理了理垂散的额发。
“不要紧的,你若知道了愿意回去陪他,也不枉小欢钟情你那么多年。他眼光比我好,他没看错人,我看错了,不过我不后悔,我相信小欢也不后悔,幸福并不是被人爱才能感受,爱人也可以。”
司马凉感受着那只轻抚自己头顶的手,只觉得一种持久的温暖源源不断地传进他的身体,让他有一种想溺在这温暖里大哭一场的冲动。
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感受过他人的价值和存在了,他从来眼高于顶,视除了自己以外的人如草木刍狗,到了这一刻,他真真切切地感觉到眼前的人是有血有肉的活人。
是跟他一样,甚至比他好得多好得多的活人。
“师姐,”司马凉擦干眼泪,哽噎道:“你一个人在外面不方便,你是要去哪儿?我送你去到安全的地方,我再去找何欢。”
这一次师姐仍是摇头以应,“不,我不去哪里,我只要躲着天邪盟的人就好了。小欢那里我不敢给他传信,我怕他身边有邪盟的人会打草惊蛇,还暴露了我的行踪。你既已知道了这件事,你尽管去找小欢,最好是能把这事告诉他,你要相信小欢是能应对的。”
司马凉忖了片刻,应道:“不成,你如今有着身子,哪能到处东躲西藏的,路上没人照应怎么过。要去咱俩一起去,咱们回余杭,一起找何欢。”
“不,你何必带着我,你自己一个人快马加鞭,很快就能到了,路上多个我,别说麻烦,那些来找我的人指不定也一起找上你,你还是别趟这趟浑水了。”
“什么叫趟浑水!”司马凉嚷起来,“现在这一切,可不都是我害的吗!师姐,什么都别说了,我要是这次不能带你全身而退,我千刀万剐都抵消不了我的罪过!”
要说这司马凉开窍起来还真的像个人了,也知道放任孕妇受苦是猪狗不如的行径,女人实在犟不过他,便答应了一同动身。
女人原先只是逃了出来,又不想连累何欢,于是什么计划和目的地都没有,只能听天由命,如今突然遇上了司马凉,两人一同前往余杭,同伴有了,方向有了,什么都齐了。
路上,司马凉突然想起来问道:“你的大儿子呢?他当初应该和你一同离开盟主府了,他现在在哪儿?在那个姓史的那里吗?”
“不,彬彬现在在盟主府。”
“他怎么会在盟主府?”司马凉诧异。
女人出乎意料地回答道:“是史大哥送去的,他当初跟我说的是,小欢膝下无子,将来也可能不会娶妻,不如把我们彬彬过继给他。我当时没有想太多,虽然不舍,但我觉得史大哥说的有理,所以就让人送彬彬回去了。但是我现在一想,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是啊,姓史的应该不会替何欢着想啊,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阴谋?”
彼时两个人坐在摇晃的马车里,一起面对面思考这个问题。
突然,女人道:“慢着!我突然想到,如果史大哥一心要荡平正派,光复邪盟,他把自己的孩子过继给何欢,是不是为了……”
两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盟主的位置!”
“可是……”司马凉说完就觉得生了疑惑,“不对啊,他怎么就能确定何欢就不会再娶妻生子呢,他怎么就那么肯定彬彬会成为何欢的接班人?”
“难道说……”女人似乎刚想到什么,突然一阵脸红,没再说下去。
“难道说什么?”司马凉赶紧追问。
女人犹疑了一下,咬咬牙道:“罢了,江湖儿女,也不必计较那么多。小凉,我刚才突然想到,史大哥之所以能够确定何欢不会再娶妻生子,也许是因为……他教给何欢的邪门功法……会让人……不能生育……”
司马凉眨眨眼,确认地问:“你是说……不举?”
女人一下闹了个大红脸,毕竟江湖儿女再洒脱,她也是个姑娘家。
女人轻咳两声,“只是猜想,我不确定,我只是听说邪门功法要么让人元气大伤寿命缩短,要么就使人不得人道,我……”
她话还没说完,司马凉已经不信地叫嚷起来了,“不可能!他怎么可能不举呢,他厉害着呢!我还亲自摸过,总不可能我看见的……”
“咳咳咳咳咳……”女人一阵局促的假咳声打断了他。
司马凉回了神,这才意识到自己又口不择言了,于是也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道:“咳咳……反正,应该不是不行吧,那个姓史的不也是练了吗,你们孩子都有俩了。”
马车中的尴尬气氛似乎更浓了,女人稳住声音,开口道:“这倒不是,史大哥没有练,听说那套功法须得童子身才行,他……咳咳反正,他当初只是把功法秘籍教了小欢,具体是怎样的代价,也许只有小欢和史大哥最清楚。”
“那……”司马凉这会儿也不知道是个啥情况了,他也只能相信所见所闻了,“反正我亲眼所见,他还挺能那什么的……你所见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不得不承认,司马凉在说这句话时还是存了点私心的,虽然他以前一直秉承着快活就好的原则,以前也不介意别人浪荡,但是现在一想到何欢要是跟别人相好,他就觉得有些不舒服。
就算是跟眼前这个他觉得很好的师姐相好,也还是不舒服。
万幸,师姐看穿了他的小心思,嗔怨地瞪了他一眼道:“我哪能知道啊,我俩虽成过亲,但我与他从来都是姐弟之情,言行举止从未越矩。我只是依我所见,十几年来从未见他亲近女色,我还以为……”
身不由己
两人尴尬地移开视线,忽而扑哧一笑,彼此都乐弯了腰。
千里之外的何欢大概想不到,一个是他曾经的妻子,一个是他心心念念想娶的人,居然在背后悄悄讨论他到底能不能人道的事。
接下来他们相处的几天,虽说是逃亡,但是也不妨碍后来司马凉把它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回忆之一。
与师姐在一起,恰如春风拂面,言行皆能舒适从容。
坦白说,这位师姐确实长得不怎么好看,五官平平无奇,无功无过,怀着身子的她稍显臃肿,放在从前,司马凉绝对看都不会看一眼,也不会觉得这种人活着有什么价值。
可是他现在对着这个女人却想着,多么多么好的一个人啊,那个姓史的混蛋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居然放她出来受苦。
司马凉由衷地觉得这个女人很好,不是来自年轻肉体的美好,而是来自灵魂的包容与淳和。
这么好的人,哪怕让他用一百张美人皮来换都是愿意的,甚至他觉得根本不能用美人皮来衡量,人皮是死物,她却是活人。
活着的、流动的、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的美好,就从她的呼吸与眨眼间从灵魂深处透出来,是有温度的。
这么多年来,他专注于将刹那的光辉收集起来,究竟错过了多少灵动的美?
一叶障目,说的便是他。
从前与漂亮的红男绿女在一起时,司马凉与他们谈情说爱,他一直认为与一个样貌寡淡的人相处时无情可动,便无情可谈,可是当他跟师姐在一起的时候,他们谈童年,谈玩伴,谈喜好,谈游历,谈爱人,谈父母,谈吃过的美食和养过的狗,谈那么多可以谈的事情。
司马凉才知原来除了谈私情,人与人之间还能有那么多可以谈的,只要与有趣的人在一起,鸡毛蒜皮也是凤毛麟角。
天下之大,包罗万象;人心之小,不见泰山。
原来感情也不仅仅只有狭隘的一种,人间万事,情有百种,是他麻木乏味,无怪他人。
他有今天,确实也怪不了任何人,都是自作自受。
当初何欢说要带他会余杭,他并非不高兴,也并非不期待,他那时还是被何欢吸引着的。
可他很担心,担心自己见惯了惊艳的美貌,很快就会对样貌平凡的何欢失去兴致,到时候逃就来不及了,所以打算先下手为强。
他实在想象不到,当他对何欢失去了想合欢的兴致时,他们之间还能干什么?
这个问题他想了好几年,现在才懂。
肉体不再吸引人时,还有互相吸引的灵魂。
他们在一起,什么都可以谈,谈今天开的花,谈昨天泡的茶,谈早上见的鸟,谈晚上点的灯,谈春天飘的雨,谈夏天鸣的蝉,谈秋天飞的雁,谈冬天积的雪……
只要一方还愿意听,另一方就可以永远说下去。
实在无话可说了,那就不必再说,他们可以背靠背,头挨头,肩倚肩,静静地呆在一起,在一起就很好。
他们明明可以很好,但司马凉自作聪明毁了一切,剩如今一地狼藉,想求的求不得,想爱的不敢爱。
这就是上天给他的惩罚了,可是这惩罚应该远远不够,远远不足以弥补何欢为了他而付出的一切。
他总忍不住在想,自己在何欢面前暴露了任性、自私、阴险、恶毒、妒忌、肤浅等种种种种的缺点,何欢真的还会喜欢自己吗?
他问了师姐。
师姐看着他的眼睛,目光却好像望得很远:“情之所钟,身不由己。说得不好听点,也许是他上辈子欠你的,这辈子还债来了。你是好也罢,是坏也罢,偏生就是他喜欢的样子。也许他可以控制自己不要离你太近,但是他没法控制不去爱你,没法控制不被吸引。要不怎么说情债呢……”
情之所钟,身不由己……
司马凉想了想,苦笑道:“那看来何欢上辈子一定欠我很多很多钱了,不然这辈子不会被我这样糟践……”
“小凉,”师姐道:“他喜欢你是他的事,他付出也是他心甘情愿的,虽然苦,但他未必不甘之如饴。你只要遵从你的心就好了,若你真的不喜欢他,我也不会把这些隐情告诉你惹你愧疚,我是见你自我与他成婚起便纠缠两年,想来你也是有心的……”
“你也知道我这两年一直都在你们身边?”司马凉大惊。
师姐掩口笑道:“不然你以为我是如何认出现在的你的。你扮了下人又扮了随从,小欢看见的第一眼就知道是你,他便告知了我。”
司马凉这个没脸没皮的人难得闹了个大红脸,因为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当初是如何腹诽和编排这个盟主夫人的坏话的,哪里想到他俩还有面对面交谈的一天。
“那……那何欢都知道是我了,他干嘛还假装不知道……”
“因为他想多留你几天啊。”师姐笑弯了眼,“他知道你偷偷进来,开心坏了,走路带风地来告诉我,每天看见你,他饭都能多吃几碗。”
司马凉心里又喜又怒,“那、那他既然开心,干嘛不一早就跟我说明真相,后来我主动坦白身份还赶我出去?”
“他胆小啊。我当时也是这么建议的,可是他说你性子好胜,肯定是憋着一口气才留下来的,等你呆腻了就又会走了。何况……他长得本来就不好看,现在又毁了容,你离开是早晚的事。”
司马凉心里可真是百味交集。
说到底还是因为何欢实在太了解他了,也难怪何欢说不敢再爱他,只要那时的何欢一示好,司马凉指不定玩了一个月之后就又跑了。
既然何欢如此深刻地明白自己是一个浅薄自私的人,何欢真的不会厌恶自己吗?
司马凉心念一动,忽而问道:“师姐,恕我多嘴问一句,你的史大哥……那样对你,你还……爱他吗?”
女人闻言笑了,轻抚着肚子道:“爱啊,怎么不爱,我当初爱上他,便是觉得他这个人又神秘又特别,现在想来,可不是他心底藏着野心和秘密嘛!可偏就是那样吸引我啊。他要做的事我不肯苟同,我便只能离开,但是与他相识十几年,他未尝亏我,也未让我受过委屈,他人也还是以前的人,我对他的爱也一如往昔。”
说这话时,女人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上竟然隐约透出了幸福的笑意。
司马凉看着女人的脸,却不知怎的想到了何欢。
多行不义
也许真的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何欢与这个师姐相识了二十多年,做了那么多年的好友与姐弟,他们在某些方面应该是很相似的,比如对待感情的专一。
爱一人便只认之人,这到底是傻,还是他们比常人更幸运?
爱得那么苦,他们却只惦记着甜蜜?
“还真是造孽啊,若是我与那个姓史的不去打扰你们,也许你们俩……”司马凉没有说完,但彼此都懂了未尽的话的意思。
如果没有别人横插一脚,兴许何欢与师姐这两个人会走到一起,互相扶持,互相砥砺,互相珍视,平平稳稳地携手一生。
“我天真无忧、不谙世事,便折服于史大哥的成熟稳健、历尽沧桑,小欢他肩负重担、少年老成,便痴恋于你的恣意随心、潇洒任性,说来说去,不过时也命也,碰上了就是劫。”
女人的意思,分明是告诉司马凉宽心与安心,她与何欢若是真的能有别的情愫,早许多年都会有了,又何来横插之说。是你的便是你的,推也推不掉。
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司马凉只觉得遇上这个女人,自己有许多想破头也不能明白的事情正在拨云见日,豁然开朗。
曾几何时,同样的话苏卿无也跟他说过,只是那时司马凉还什么都没经历过,什么都不懂,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直来直去,哪里懂得那些弯弯绕绕的道理。
如今在司马凉眼中,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他也终于到了可以听懂的时候。
他还有一件事总也想不明白,所以他问了,“如果,爱一个人、一样东西,却始终得不到,这还有什么意义吗?”
女人抬头,有些惊讶的望着他,“怎么会没有意义呢?难道你遇到他、看到他、想到他的时候不会开心吗?有缘遇见了,这就是意义啊。”
“可是我遇到他、看到他、想到他的时候,却无法拥有他,难道仍有意义吗?”
“世上那么多的花,难道它们不开在你的家中,你就会觉得它们不好看了吗?他们不是因为被我们拥有了而变得有意义,而是他们本身就很好,好到让人看了开心,看了想亲近,这才意义的源头。”
司马凉听着听着就笑了。
虽然何欢那个闷葫芦不怎么说话,但是他觉得何欢如果开口,说的肯定也是同一番话。这两人还真的是物以类聚。
而这番话成功地把他说服了。
他想通了,要是何欢这一辈子都不肯再打开心扉接受他、承认他,那他也不强求,只要能留在何欢身边就好。
当个侍从,当个仆人,当个马夫,当个帮厨,无论怎样,只要还能陪着何欢,那他心里也是开心的。
他已经在幻想着安全和师姐抵达余杭之后的情景了,他希望何欢和师姐以后都过得好好的,哪怕自己像以前一样扮作下人去伺候他们都成,可是……
上天注定不会让他如愿。
也许是老天真的觉得司马凉太不尊重生命了,所以要用最残酷的事实将他从舒适的人生中扯出来,让他亲眼看看,究竟何谓活着,何谓死去,何谓悔不当初,何谓痛心断肠。
不出几日,追兵追上来了。
天邪盟的人。
舒适的日子结束了,他们开始逃命。
司马凉没有高估自己的能力,也没有低估天邪盟的本事,可逃亡之路凶险万分,他们疲于奔命,惊慌失措,最后的最后,三个人的逃亡,变成了两人。
三个人?
司马凉算一个,师姐算一个,师姐肚子里的孩子算一个,三人。
如今出生的孩子抱在司马凉的怀中,师姐……师姐的骨灰在他背上,活着的人,只剩两个。
两个?也许未必。
一个呱呱坠地,脆弱无比,随时可能早夭。另一个行尸走肉,浑浑噩噩,生不如死。
他就这样逃了五个月,苦难与流浪让他从头到脚彻底变成另一个人。
现在的他,就算被天邪盟的人拿着画像比对,也认不出原来的司马三少。
三十而立,这份老天送给他三十寿辰的“礼物”实在太沉重了些,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距离师姐芳逝,已经五个月了。
他忍受着良心的折磨与斥责,也已经五个月了。
他恨不得死去的人是他,然而犯错的是他,因他而死的是师姐。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一夜,那个辗转藏身破庙、外头大雨倾盆、师姐突然临盆的夜晚。
面对孩子的早产,两个人都是手足无措,更别说从来没见过生孩子的司马凉了。
那时还有神志的师姐告诉他,“快……去找大夫。”
司马凉满脸煞白地看着在地上痛嚎的女人,连安抚的话都说不出来,转身就冲入了雨幕。
他从来不知道生命的诞生是如此撕心裂肺、声嘶力竭的,在他的以为中,孩子就像瓜熟蒂落一样,到时间了就掉出来了,干干净净,带着芳香的,哪里会有这么多的血。
他一边在雨中狂奔,一边逮着人就问医馆的路,还真别说,他真的找到了大夫。
他不认识那个大夫,他的脑子从来只留着记住好看的人。他冲进去就磕磕绊绊地把要生孩子的事情说了,边说边把人往外扯。
他没想到一个普通的大夫会对他露出那样诡异的眼神和笑容。
“你的夫人要临盆,那关我什么事呢?”
司马凉一愣,他觉得这个头发花白的大夫神情很不对劲。
他下意识地解释道:“不、不是我夫人,是我师姐。”
大夫仍是在笑,露出发黄的牙和猩红的牙肉,眼眸一晃,灰白的须眉中露出一双满是怨恨的眼。
“那又关我什么事呢?”大夫回身一指,语气怪异道:“我的女儿临盆我都管不了,你的事,我就必须得管吗?”
司马凉抬眼一望,看见满堂的灵幡和白花,垂眸一看,大夫的额头也缠着白纱。
他的女儿过世了?因为生产?屋子里没有婴儿的动静,难道一尸两命?
司马凉心中难受极了,知道了这件事让他更加焦急,他急忙恳求,可大夫却挣开了他的手。
“你现在何必摆出这副姿态,你上次抓我给你看病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的。”
司马凉错愕不已。
上、上次?什么时候?他们见过吗?
“我……我们见过吗?”
“呵呵呵呵……”大夫冷笑,笑声瘆人。
“你不记得我了?我可记得你,化成灰都记得。三月前,你来到这里,不由分说抓我给你治伤。我的女儿在里屋生产,我要你等一等,你却突然暴怒把我打了一顿,又抢走了我所有的贵重药材。我的女儿难产,我就在外头,我却站不起来,没法去帮她,也没法给她开药……”
随着一个一个字从大夫的嘴里吐出,司马凉看着他唇边抖动的白须,脚下突然一软。
他记起来了,他是来过这里的,三月前他被武林正派追杀、司马家驱逐,他腿脚和肩膀的伤反反复复,那时候他每到一个地方就去医馆找大夫,看完病不给钱又抢药。
他来过这里,只是那时医馆里不设有灵堂,大夫的头发也没有这么白。
“报应啊!报应!你也有今天!老天有眼啊!哈哈哈哈哈哈……”
伴随着状若癫狂的笑声响起的还有天边的一声炸雷,司马凉全身一哆嗦。
他跪了下来。
他把头重重一磕,声音里带着颤,“大、大夫,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我真的错了,我求你,我求你,帮帮我姐,救救我姐,到时候我任你要杀要剐,我毫无怨言!”
回应他的只有大作的雷声以及愈来愈癫狂的笑声。
司马凉硬着头皮,再三乞求,最后眼看耗时越来越长,他被逼急了冲上去抓住鼓盆而歌的人,威逼大喝:“你究竟救是不救?”
大夫却把脖子凑上去,指着颈脉道:“来,杀了我吧。”
司马凉无从下手,只能寄希望于这里不止有他一个大夫,他放开这个疯疯癫癫的人,转身又入雨幕。
那一晚,他记得他敲了很多家的门,问过很多人同一句问话,可得到的答案也毫无例外都是——镇上只有一个大夫。
他心灰意冷,连忙冲回原路,路上他已经做好把头磕破、自断一臂的准备,可他没想到,再次折回时,迎接他的已经是一具尸体。
尸体悬在房梁上,随着吹入的大风微微晃动,一页发黄的信笺夹在僵白的指尖呼啦乱响,如挣扎欲逃的亡灵。
司马凉颤抖着拨开一看,只见上书几个大字——心不近佛,不配为医!
手指一抖,单薄的信笺被风卷了出去,消失在风雨里。
他还是给老大夫磕了头,尽管他知道再也求不得原谅了,但是这是老大夫应得的。
他满头是血地转回雨中,脚步深深浅浅,身体在摇晃,天地在咆哮。
见山是山,到见山不是山,到不见山亦是山,上天还要他学会多少东西?
回到破庙的时候,还没进门,痛嚎已随雷鸣灌入双耳。
那一夜过后,雷声与惨叫声在他耳朵里响了五个月,未来还不知道要回荡多久。
一如往昔
司马凉搂着怀里的孩子,即便已经过去了五个月,他仍然对这生命的存在而感到惊叹。
这么小,孩子这么小,刚出生时脑袋跟拳头差不多大,整只脚丫也不过并指长短,整只手握拳也才只能抓住司马凉的一根手指,就是这么小的一个小家伙,长大后居然会变成那么大的人。
生命的奇迹,如此令人肃然起敬。
孩子呱呱坠地的时候,司马凉也跟着痛哭流涕。
他看着一条新生命诞生,又看着另一条生命逝去,无能又无力如他,终于明白为人的无奈与代价。
“师姐……师姐我错了,我求你……求你振作,你不要死!让我死吧!我才是最该死的!”
他伏在已经失去意识的女人身边歇斯底里,这一次他哭天抢地,心中却不再留出一块空处,期待谁会因他的眼泪而慈悲。
掉掉眼泪就有人哄的年岁早就过去了,嚎几声就让人心软的日子也翻篇了,上天不会因为容貌而对谁偏袒,众生皆苦。
别说流眼泪,他就算肝肠寸断,也没能换回师姐的一条命,只等到一句话。
“帮……我照顾……孩子,带、带我回余杭……回家……”
紧拽着他袖子的手发出死白的青灰色,手指紧紧攥着,好像要抓住的是尚存的一息,可回光返照也就那么一瞬,很快生命就这样从指缝间流光了。
雷声轰鸣,撕天坼地。
孩子哇哇大哭。
司马凉抱着这一团刚刚来到人世的小人儿,眼泪簌簌不止。
很多很多年后,司马凉回忆起来,他这一生中流泪的次数屈指可数,三十岁之前是因为鲜有悲伤,三十岁之后,是因为知道了眼泪无用。
那一夜,似乎是他最后一次掉眼泪了。
他抱着孩子走了五个月,期间他听说天邪盟的人在发疯似的找他们,又听说天邪盟的人因为找不到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发动了叛变。
后来他又听说,何欢靠着自己的威望和手段强硬地扛了下去,突如其来的背叛并没有达到预料的效果。
听到消息的他这才有些开心,那时的他正站在一个茅草搭建的临时茶棚下,看着一帮来往的江湖汉子打着赤膊在那儿闲唠,听着赞誉何欢的话语从别人口中说出,他脸上不自觉漾出了笑意。
他已经很久没有笑了。
彼时怀中的小孩正在吸吮他的小指,没有找到好心人喂奶的时候,司马凉就是割破手指给孩子吮血的。这么丁点儿的孩子,兴许全身的血液都没有吞到肚子里的血多。
小女婴很乖,平日不哭不闹,只有一双灵动的好奇的眼珠让人知道她还是健康的。
可开心的日子也没几天,司马凉很快又听说天邪盟直接揭穿了何欢的双重身份,如今到处都在议论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
司马凉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何欢身边,可事实上他只能缩缩脖子,让垂落的额发更多,好挡住他的脸,不要被人认出。
他能做的,也只是不给何欢添麻烦而已。
他帮不了任何人。
有好一段日子,司马凉夜不能寐。
怀中的女婴似乎也感知到了他的不安,也开始夜啼起来。
司马凉娴熟地轻拍着直到哄人睡着,自己往后一靠,后脑勺轻轻贴着粗糙的泥墙,闭眼休憩。
他经历了自己从未想过的苦难,也变成了自己从未预料到的人。
他甚至跟一个乡下妇女学会了哼歌,只为哄怀中的婴孩酣睡。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听说,何欢力排众议,用雷霆手段解决了纷争,将天邪盟的人一网打尽,彻底粉碎了之前的谣言。
那天听到消息的司马凉开心极了,他甚至把孩子抱着转了几圈,更令他开心的是,孩子那天开口说话了。
他平常在路上就时不时教她喊“娘亲”,孩子从来不吭声,就在这一天,女婴咯咯地笑,含糊地喊出了一声“娘”。
彼时黄土漫漫,前路茫茫,可司马凉又哭又叫又笑,从未有过的开心。
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一粒种子,生根,发芽,探出叶片,长出茎干,开出小花,结出果实,每个过程都是独一无二的。
人生不会因为年华的老去而失色,只会随着岁月的沉淀而精彩,把过往酿成酒,把回忆写成诗,足够他大醉大笑一场。
又过了一段日子,他终于回到了余杭。
这是他第几次来到这里?
他不记得了。但是他这一次来,便不打算离开了。
无论如何都不走了。
时隔近两年,当日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他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时,满街的人来人往,无一者知他姓甚名谁、来自何方。
他抱紧孩子,从容缓步。
是他的便是他的,不是他的便不是他的,他不骄不躁,再也不强求了。
重建后的盟主府,一如往昔。
有人说通过房子可以看出房子的主人是什么样的性格,如果是这样,那便可以断定,这位武林盟主是个恋旧甚至说是死心眼的人,如今的盟主府,每根柱子,每根竹子都和以前一模一样。
他将一切都保留如从前,他在等从前的谁归来吗?
脚尖里大门还有一丈远,门前的守卫便高声问道:“来者何人?”
司马凉用他饱经了风霜的喉咙道:“故人。”
“微微!”
这惊愕的一声,竟是从身后传来的。
前方的两个守卫望着司马凉的身后,齐齐下跪,“盟主大人!”
司马凉浑身一颤,只觉得后背发烫,一直没有波动的心也狂跳了起来。
何欢他竟然……只从背影就……
怀中的女婴似乎感知到他的情绪变动,哇的一声大哭。
司马凉下意识地搭上女婴后背,僵着脖子,慢慢回头。
他想过很多种他们见面的场景,也许是一炷香后,也许是一个时辰之后,也许是一天之后,就是没有想过是下一刻。
他回过头时,马背上的人已经跃下地面,朝他冲了过来。
司马凉已经风餐露宿那么久,早就不管自己现在变成什么鬼样了,可就在看见何欢的那一瞬,他突然想找个地缝钻下去,好好捯饬一下再出来。
真奇怪啊,明明经历了那么多的事,再次见到何欢时,又仿佛一瞬又变回了当初被宠坏的少年。
冲上来的人张开双臂,把司马凉拥入怀中。
“我终于找到你了,微微。”
心力交瘁
何欢找了司马凉很久,久在他听说司马家正式对外宣布将司马凉驱逐之时。
对于司马凉这般人人喊打无家可归的下场,何欢是不愿看到的,也不是他有意促成的。
盟主府的火是他教师姐放的,逃走的方法也是他亲自传授的,他把很多事都提前考虑好了,就是算漏了两件。
一是他没想到司马凉居然会来,二是他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再一次见到这样的大火,还是会让他几近崩溃。
面对大火的那一瞬,仿佛时光倒流,他依旧是十几年前畏畏缩缩、胆小懦弱的毛头小伙。
那个时候,他什么都没有。
没有自信,没有财产,没有声誉,没有武功,没有赞许,没有希望,只有担在肩上的沉重的仿佛永远不可能完成的责任,还有同伴日复一日的嘲笑和欺辱。
可他却在他最糟糕的一段年岁里,遇上了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人,他唯一一次鼓起勇气想把自己的一切付出,换来的却是一场大火,还有一具被剥了皮的尸体。
十几年前的那一夜,他先是凄厉痛哭,而后愤而长啸,再是声嘶力竭,最后他把他的爱人埋葬,也把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埋葬,拖着心如死灰、行尸走肉的躯壳回了家。
十几年后,他把当时的天下第一大帮蟠龙帮连根拔尽,又成了名满天下的武林盟主,促成了史册记载中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守一盟,他以为他已经无坚不摧了……可是一场大火还是轻易击溃了他。
他的前半生,用了所有的精力去做一件事,事却是件乌龙事,用了所有的力气去爱一个人,爱却爱错了人。
为此他付出了所有,包括亲人、年华、信念以及未来。
当他看到盟主府熊熊燃烧的时候,他明知是自己授意放的火,他明知里面不会有一个被剥了皮的女人,可他依旧生出了一种绝望和无力感,仿佛他的人生就如这栋徒有其表的宅子一样,正在被烈火吞噬。
他阻止不了大火的蔓延,正如他阻止不住自己的人生的崩塌。
不敢忆人生,恐泪不经流。
跃动的火焰狞笑着告诉他:你始终是那个胆怯又无能的少年,愚钝且无天赋,一无是处,一事无成。
你负尽了爱你的人,你也被你爱的人尽负。
你这一生就是个笑话,你还不如早些结束自己可笑的生命。
正是听到了这样的声音,所以何欢在那一天才会做出寻死的举动。
他真的想死,想投入火海一了百了,可是司马凉拦住了他。
那天的何欢望着司马凉的面孔,从身到心只跳出了四个字——饶了我吧。
饶了我吧,我已经什么都给你了,什么都不剩了。
我的亲人离我而去,我的师姐为我所害,我的青春尽数给予,我的余生早已预支,我的心力辗转耗尽,我的灵魂空洞枯乏……
作为对我愚蠢的惩罚,你将永远不会爱上我,不会爱上这样一无是处、一事无成的我,这就是最可怕的报应。
我真的……不敢了。
我不敢再爱你了。
“饶了我吧。”淡淡的几个字下,翻滚着一个呕血的灵魂。
他知道司马凉被人误会,他听见司马凉向他求助,他看见手下向司马凉出手……他选择闭上眼,捂住耳,关闭心。
他知道司马凉不会傻傻等死的,他实在太了解这个人了,正如他知道司马凉尽管对他百般纠缠,但仍然不爱他一样。
他知道司马凉只是要争一口气,等自己再把心递出去,司马凉玩完几天就又腻了。
司马凉就像一只轻佻浪荡的花蝴蝶,沾花惹草乃是天性如此,魅力也大抵因此而生,何欢爱上的本来就是这样的他,因此也没有资格责怪。
何欢从来没有怪过司马凉,哪怕反复受到欺骗和背叛,他一直知道司马凉就是这样的坏人,他迷恋这样一个坏人,他只是不敢再靠近了而已。
最终司马凉如他所愿地离开了。
可是司马凉被司马家驱逐却并非他所愿。
司马凉不能回司马家,他还能去哪儿?没有强大的后盾,他又该如何保命立足?失去了家族的财力支撑,他怎么过挥金如土的日子?
何欢越想越担心,他开始派人去找。
可司马凉的易容术出神入化,仇家都找不到,何欢的手下又怎么能认出?
普天之下,也许只有何欢可以在万千人中找出一双眼睛,再透过不同的皮囊看到同一个灵魂。
毕竟何欢大半辈子心心念念的也就这么一双眼和一个人而已。
以何欢对司马凉的理解,这么不安分的一个人,应该不出一月就能找到下落,可是一年之后,何欢也没能找到这个人。
他又以为,一年应该已经是极限了,应该再也藏不住了,可是很快又过去了一年。
宛如凭空消失一般,突然就哪里也找不到这个人了。
就在何欢恐慌到绝望的时候,凭空消失的人突然凭空出现了,就在自己家门口,还带来了一个孩子。
他坐在厅上听司马凉跟他说这个孩子的身世,听到了芳逝的师姐,心中大恸,眼中却没有半点湿润。
近年来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受控制,哪怕当他两年都找不到司马凉下落内心无比恐慌的时候,面上依旧毫无表情。
此时距离司马凉抱着孩子找来盟主府已经过去了五天,当时在府前短暂的激动相拥之后,长途跋涉许久已经疲惫到极点的司马凉终于昏了过去。
这一昏就是五天。
五天的时间,足以让何欢在心里千回百转再百转、对女婴身份生出万种假设推翻再推翻了,久别重逢的惊喜与失态终于在焦灼的等待中耗尽。
何欢觉得更累了。
比起打完一场仗的累,司马凉的存在对他身心的考验更让他心力交瘁,哪怕后来在司马凉跟他说了两年里经历的一切和收获的所得之后,乏累仍然没有消失。
这时的司马凉没有跟他说“爱”,眼里却盛满了真挚的爱意。
时隔多年,何欢终于等到了自己年少时就梦寐以求的人朝他递出的心,只要点点头,这颗心就可以属于他。
作为回礼,他也应该把自己的心掏出来放到一起,彼此心心相印、相依为命,可他低头一看,胸口处哪里还有心啊,早就空了,只剩一个血淋淋的大洞,冷风呼啸,常年结冰。
他好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开花结果
司马凉今天也没有走。
从见到司马凉的第一眼,何欢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这仿佛已经成了保命的本能。
司马凉昏迷了五天,又醒来了十天,这十天里他留在盟主府,除了照顾孩子就是打理花草,居然还没有走。
依照何欢对司马凉的了解,后者绝对是个耐不住枯燥和乏味的人,盟主府的日子和人都是这么无聊,司马凉迟早会厌倦,然后一头扎进外面的花花世界。
上面便是何欢不愿意接受司马凉的理由。
他已经被伤了太多次的心,心碎了可以补,但他现在本该有心跳动的地方已经被挖了一个洞,他已经没心可伤了。
所以他不冷不热、不咸不淡地对待留在府中的司马凉,尽管他们久别重逢,尽管两情相悦,但是他不想再次迎接必然会到来的“伤心”,反正是迟早的事,不如从最早开始掐灭。
对于何欢刻意的冷落,司马凉居然也没说什么。
司马凉现在真的改变了很多,昔日任性骄纵的他,不可一世的他,视人命如草芥的他,居然可以那么耐心细心地照顾一个婴儿,还会对府中伺候他的下人说“谢谢”。
何欢知道后虽然震惊,但他也知道何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司马凉是离开也好,是留下也好,他都再也不要抱有什么念头了,他要毫无波澜地过完余下的人生。
想是那么想的,可某天当他一觉醒来,面对桌面上一束沾着露水的荷花时,胸膛里还是不可抑止地紧了紧。
他按捺着好奇,没有上前查看,也没有询问是何人放的,只是默默走去把半开的窗子关好,再来到镜子旁洗漱。
铜镜一照,映出一张完整光洁的脸,他胸中又是一窒。
当初他脸上受了那样严重的伤,后来用了再多的草药也还是留了一道红红的疤,怎么现在镜子中的他脸上什么伤疤都没有。
他凑近一看,又伸手摸了摸,忽然像碰了烙铁似的缩回手。
原来并非是伤疤不翼而飞,而是有人用某种精妙的易容手法帮他遮盖了痕迹,手艺高超到不伸手碰的话连本人都无法察觉。
至于究竟是何人的手法……也许可以从盟主大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动作可以窥知一二。
仔细想想,似乎清晨时有人用温热的巾帕帮熟睡中的他洁面,想来就是在那时动的手。警惕戒备如何欢,竟然对那人的到来毫无防备。
那人会是谁呢?
那一天,所有看到盟主的人都惊喜地叫道:“啊!盟主!您脸上……”
接触到盟主的眼神之后,别人才意识到失态,赶紧缄口。
但是盟主大人脸上伤疤突然消失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府中上下,仆人和婢女们都高兴地议论着,“肯定是老天眷顾,知道我们盟主人好,所以出现神迹。”
正在花园除草的人听到这些话语,俊秀的脸上不自觉漾出了笑意。
又有婢女道:“今天一看,才发现原来盟主生得如此英俊,当初那道疤真是害人不浅呢。如今盟主相貌恢复了,这余杭的姑娘们肯定挤破头要嫁他。”
“嘻嘻,是你想嫁他吧!”
“要死啦你!不要说这么大声!你敢说你不想吗?”
“讨厌!”
婢女们打闹着跑开了,留下正在一个蹲在花圃旁僵硬的背影,垂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房内传来一声啼哭,他连忙起身,洗干净手,而后冲入房中。
“囡囡睡醒了?”
司马凉曾听某个乡下的人叫小姑娘都是囡囡,他觉得亲切,现在也不自觉这样唤师姐的女儿。
盟主府中有奶娘还有婢女,但女婴除了喝奶之外还是最喜欢和司马凉在一起,司马凉也不放心别人照顾女婴,于是现在仍是他带着。
孩子很聪明,之前已经会叫娘,现在已经会叫爹了。只是颠沛流离的日子似乎给她留下了阴影,现在还是没有安全感,每次喝奶都喝得很急,时常把自己呛到,还有一刻看不到司马凉就会啼哭。
一被司马凉拥入怀中,她哭声顿止,口中胡乱喊爹又喊娘,脸颊上的泪珠还没干,已经咧开嘴咯咯地笑。
也许是今天司马凉身上有荷花的香气,女婴很喜欢,没一会儿又睡着了。
司马凉把孩子放回床上,目光投向园中的花圃,心道:希望那个人也喜欢荷花。
不喜欢也没关系,园中还有牡丹、百合、兰花、紫薇,万紫千红,一天送一样,总有一种会让那个人喜欢。
师姐曾经说过,即便花朵没有开在他的园中,花朵依然是美丽的,正如即便那个人没有成为他的人,但是那个人依旧很好,好到只要还在他身边就好。
江湖传言,从某一天起,盟主大人脸上那条从额头滑到嘴角的伤疤突然消失了,似乎是府中来了某位神医。
只有盟主大人心中知道,没有什么神医,只有某个每天一大早从窗口跳进来扰人清梦的家伙,用带着花香的指尖一点点在他脸上耐心涂抹,把那道狰狞的疤痕掩盖起来。
一开始何欢很恶劣地想着,掩盖是掩盖不了的,疤痕代表着受过的伤,再怎么遮掩也改变不了它存在的事实。
他很消极地等待着那个家伙明白这个事实,等待着那个家伙放弃这种无谓的举动,等待着那个家伙失去耐心,等待着那个家伙玩腻了转身离去。
他等了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半年过去了,他等到的是每天不重样的摆放在桌面上沾着露水的鲜花,还有每天镜子中细致清洁后又修饰好的脸。
一年过去了,他没等到那人厌倦离去,只等到了四季不曾间断的姹紫嫣红,还有围墙都阻挡不住的香气,更有路人艳羡的蜂飞蝶舞,还有一个每日清早偶尔响起的小儿啼哭声。
还有……还有每天都关不好的窗,每天都被露水打湿的桌面,每天都不经意扫过他脸庞的发丝……
胸中明明是空了一块的地方,不知道被什么充满了,一日比一日鲜活起来,随着纷扬的花瓣一起乱跳。
要做最坏的打算,要做最坏的打算……
他努力这样告诉自己。
也许是说多了,终于,最坏的来了。
一天清晨,他在固定的时间醒来,鼻子里却没有钻入花香。
不但没有花香,也没有从窗口吹来的凉风,更没有一根冰凉的手指。
不过晚了半刻,他胸中却狠狠抽痛起来,腾地起身,骤然瞥见铜镜中的自己,脸上的疤痕让他吓了一跳。
他脸上什么时候有这么有这么吓人的疤了?
不对,他什么时候忘记自己脸上有这样的疤了。
他心脏猛地一紧,赤着脚就破门而出,就在这时,另一人推窗而入。
“啊!人呢?”
司马凉对着空空的床铺惊叫,连忙冲上去翻开被褥,突然,身后一热,一副滚烫的身躯将他压倒在床。
“这儿。”
手一扬,被子从头盖到脚,盖住了所有的声音。
种了这么久的花,终于结果了。
话不可信
传言有多么做不得数呢?
比如,传言盟主府来了一位神医,拥有生死人肉白骨的本事,竟将盟主脸上多年未淡的狰狞伤疤完全抹去,不留一丝痕迹。
比如,传言盟主在脸上伤疤消失的一年后,突然性情大变,以往洁身自好的他,突然每天带着不同的女人出门玩乐,隔三差五换一个,皆是万中无一的绝色佳人。
比如,传言盟主大人禁欲过久,口味变得男女通吃,不止一人声称看到盟主身边带着不同的年轻男子,皆是形貌昳丽,看起来就不大正经的那种。
比如,传言虽然盟主每天在外头跟不同的男女逍遥玩乐,但是他的家中还有一位宽宏大度的续弦,她已经给他生了一个孩子,还对盟主大人的行径毫无怨言。
比如,传言盟主耗费重金买下了几十家胭脂店衣裳店,分别交给他几十个小情人打理,别说,生意还做得红红火火。
看吧,传言就是这么做不得数,所谓的盟主大人有几十个风骚浪荡的小情人,其实全都是一个人——司马凉。
也就是司马凉有这样出神入化的易容术了,没了人皮,他还有一手好技巧,加上何欢乐意纵容他,他自然就跟换衣服似的一天换一张脸,时男时女,好不随性。
如今四海升平,天邪盟又除了,何欢逐渐把守一盟的事务交出去,今后打算慢慢退出江湖,无事一身轻,也不必在乎什么名声。
他从前当武林盟主时就在大江南北有不少产业,如今的财富可以让司马凉挥霍好些日子,偏这司马凉还有经商头脑,买下几十个店铺,不到半年就翻了一番,他乐得自在,干脆放手让司马凉去胡闹折腾。
时间飞快,一转眼,他们在一起两年了。
回想起来,仿佛一年前两人刚刚放下芥蒂表明心迹的事情就发生在昨天。
何欢自从意识到自己会因为司马凉晚了半刻出现就提心吊胆之后,他总算是认了,他这辈子早就栽了。
都栽了前半辈子了,再栽后半辈子好像也就那样了。
那天他放任自己随心所欲,整整一天都没让司马凉能下床。囡囡早就醒了,哭着找司马凉,婢女和奶娘抱着她在房外转悠了一天,就是没敢进来。
多说一句,何欢当时忘记关门了,所以门一直是半开着的,也不知路过的下人们从那翻成红浪的被子里看出了什么,有人伸出一只颤巍巍的手把门带上了。
过了一会儿,不知是不是关门的人意识到这样做太欲盖弥彰了,于是又把门推开后跑走了,害得下一个路过的人犯了同样的纠结。
有些事情也只在下人那里讨论,明面上众人都心照不宣,从某一天起,那个抱着婴儿出现又在府里种了一年花的英俊男子搬进盟主大人的房里,自此再也没有搬出。
也是从那时起,向来肃静的房间开始传出嬉笑怒骂、玩耍打闹的声音,到了深夜还有些暧昧的让人下意识捂耳朵的动静,后来……
后来外头就逐渐有了那些传言。
别说外头的人纳闷,府里的人也纳闷啊,他们明明看见晚上和盟主大人进房间的是那位种花的小哥,第二天一推门,走出来的是不同的妖童媛女,他们都惊呆了。
于是他们一扎堆地跑去问每天此后盟主大人洗漱的婢女,这才从婢女嘴里套出了些许隐情。
原来,婢女每日端水过去之后,所见之景是这样的。
有一人缩在盟主怀中睡得可沉,盟主醒了也不叫他,依旧陪着他赖床。婢女就在外头等,等人终于醒了,她就再去把水热一热。
那人醒来之后和盟主大人一起洗漱,这时盟主大人脸上的疤又出现了,另一人还是那个种花的英俊男子,然后婢女出去换盆水的功夫,再回来时,盟主的脸又什么伤疤都没了,种花的那个男子也不见了,变成了一个正在上妆的女人,每次变的女人长相还不一样,有时还变成男人。
玄吧?真玄!
偏偏盟主大人对这玄而又玄的事情见怪不怪,甚至还拈起眉笔一笔一划地替人描眉,胳膊上还有一道一道的胭脂试色。
那“女子”偶尔兴起把胭脂往盟主嘴上抹,盟主不恼也不躲,任由那根手指把自己嘴巴涂得红艳艳的,然后等待对方的唇凑上来蹭走脂粉。
当然,两人在闺房中这般玩耍取乐,总有那么一次两次忘记处理干净,于是传言又来了,说什么盟主大人爱上了涂脂抹粉,不止一人看到盟主大人买了时下最流行的胭脂回家,第二天唇上抹着同色号的胭脂出门。
甚至还有人发誓,他们看到盟主大人的十根脚趾甲都染了粉色的丹蔻,若是撒谎就天打雷劈!
对于这些传言,何欢和司马凉当然是一笑置之啦,可他们没有意料到,传言居然传得那么广,广到远在大理的何欢亲弟——何乐都知道了。
何欢与何乐这两兄弟绝交多年,当初武林盟主的美名传遍天下的时候何乐都没有回过余杭,现在何欢男女不论、性情大变的丑闻刚一冒头,那何乐就提着剑来了。
盟主府的仆人们一看到那张与盟主有八成相似的脸,谁都不敢拦阻,眼睁睁看着何乐闯进去,然后撞上牵儿挈女准备出门踏青的一家四口。
何欢惊道:“小乐!你怎么来了?”
何乐定睛一看,只见一脸正经的兄长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女婴,身侧牵着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女人拉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儿,正笑吟吟地打量何乐的脸。
这……怎么和传闻中的淫乱不大一样?怎么看起来是那么正常的一家人?
不对,肯定都是假象!
何乐拔剑一指,怒发冲冠道:“住口!不要叫我弟弟,我没你这么无耻的兄长!瞧你干的那些丑事,丢尽了我何家的脸,我这就把你藏在府中的几十个娈宠杀了,看你还敢自甘堕落!”
何欢拦阻不及,何乐已经气冲冲地往后院厢房去了,司马凉拉住何欢的胳膊,朝他眨了眨眼,“让他去吧,看他能找出什么来。”
特别篇 甜蜜之痛
雪日,清晨。
几位太监顶着一头的雪屑,轻轻推门,一进去就快步疾走,老远就对着床边跪了一地的宫女嘶声道:“这么回事,怎么还不伺候陛下洗漱,都快上早朝了!”
几位宫女扬起头,露出些为难的神色来:“陛下他……”
太监们顺着宫女的目光往里望去,但见长长的拖到地面的浅色床帐里,有身影在翻滚扭动。
求饶声和哄劝声不时传出。
“卿卿,卿卿宝宝,卿卿心肝儿,听话些,放开我吧,上早朝要迟到啦。”
身上手脚并缠的人嘤咛一声,松开了缠在安珏君腰间的手。
安珏君大喜,刚想挣开,那两条柔若无骨的手臂又蛇一般地缠上了他的脖子,连腿也绞紧了他半边身体,整个人都欺在了安珏君身上。
安珏君叹了口气,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大,可余光中跪了一地的焦急的太监宫女们提醒着他不可得意忘形,只好暗暗憋劲,努力逃出温柔乡。
“你乖一点嗯,我真的要上早朝啦,等会儿就回来陪你。”安珏君一边哄着,一边小心地掰开紧缠着他的手脚,奈何无论怎么努力都起不来身。
这甜蜜的痛苦,哎哟。
安珏君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脸,提醒自己不要因为苏卿无这难得的撒娇而笑得太忘形,他可是一国之君,要以大事为重。
“乖啦,放开我,我马上就回来的。”
身上人又扭动几下,迷迷糊糊地嘟哝道:“别走,会冷的……”
冷?啊,对了,这几日天气降温,眼瞅着越来越冷,今天似乎还下雪了,而向来不轻易耍性子的苏卿无似乎越来越黏他,早上也总缠着不让他起床。
安珏君摸着身上温温软软的身体,从头摸到尾,哪儿都软乎,摸得他自己心也软成一滩。
外头有人大着胆子站在帘帐外忍着焦急催道:“陛下……外头大臣已经侯着了,程将军也……”
听到程将军,安珏君眼皮一跳,赶紧用了点力把缠绕在身上的手脚扯开,又用被子把人紧紧裹好,一连在苏卿无的耳朵上亲了好几下,柔声道:“听话些,好好躺,不冷的,我让他们加大炭火,你盖好被子睡一会儿,一会儿我就回来陪你。”
裹在被子里的人不乐意地哼哼几声,安珏君的肝都被哼颤了,但他只能狠下心把苏卿无露在外头的耳朵尖盖好,然后急急忙忙地跳下床。
“快快快!赶紧把衣服拿来!洗漱?哎呀先不洗漱了,赶紧的!”
真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早朝足足开了一个时辰,大半的时间用在处理事务,还有一小半的时间用在对安珏君今日上朝时间越来越晚的声讨上了,安珏君嘴上嗯嗯啊啊地应着,心里头已经在想那被窝里的软玉温香了。
好那程立,谁不知道他是对被窝里的那位颇有微词,但又不敢去找那人的麻烦,只好退而求其次来吵扰一下安珏君。吵就吵吧,谁让自家媳妇儿太横,一张嘴又太利,前段时间把一帮老臣酸得胡子都掉了几撮,他这做夫君的就勉为其难给人出点气。
等到退朝,安珏君火急火燎地一溜小跑,想着被窝里的缱绻在等着他,哪知穿过暖融融的大殿之后,掀开薄如蝉翼的纱帐,伸手往描龙绣凤的被子下一摸,触手却是一片僵冷。
他心里一慌,嘶声道:“晏瑛——”
皇宫深处。
树下,两人,对弈。
一位瘦纤青年以手支额,坐在棋盘边上,指尖夹着枚欲落不落的黑棋,肩上一片枯叶。
青年的对面坐着一个俏生生乖巧巧的小女孩,估摸八九来岁,骨碌碌的眼珠子往青年眯缝的眼睛瞧去,见后者似乎睡着了,小姑娘忙不迭地把棋子挪动了一下位置。
“贝贝。”青年突然开口,眸子一睁,黑亮的瞳仁里是主人原有的倔劲,如今还多了些严厉与疼爱。
“忘了爹爹说过什么吗?输了不要紧,但是不可以弄虚作假。”
“哦,贝贝知道错了,”小姑娘垂下头,发髻上的蝴蝶红绳微微跃动,看起来好像是自省的样子,可没一会儿又抬起头道:“可是爹爹,你上次和苏爷爷下棋的时候,我看见你就是这样做的呀!”
“咳咳咳咳咳……”青年努力维持住严肃的表情,“小孩子胡说什么呢!”
一大一小正说着话,突然听见院外传来一声急切的叫唤,“拾贵——拾贵——”
青年一听到声音就眉毛倒竖,寒着脸要走到屋子里去。
小姑娘抬头一望,乐道:“啊!啊安爷爷来了!”
拾贵黑着脸道:“贝贝,不准叫他爷爷。”
安珏君扛着一大团棉被,被子里似乎还裹着什么,急吼吼地冲过来,大寒的冬天里,他竟然跑得满头大汗。
眼看着拾贵要走,安珏君连忙将怀中的棉被往棋盘上一放,被子垮塌,露出半张白如寒玉的脸。
贝贝喊道:“啊——苏爷爷!”
拾贵脸更黑,大步走过去道:“说了也不要叫他爷爷!”
安珏君上气不接下气,张口就道:“快!快!拾贵!快、快来看看!卿无他……他、他硬了!”
“啊!”拾贵尖叫一声捂住自己耳朵,反应过来后又马上捂住贝贝的耳朵,厉声道:“安珏君你有毛病啊!你们两个人没羞没臊的瞎来,他硬了找我干什么!我他娘一个阉人没心情看你们乱搞!小孩子还在这里,你们给我收敛点!”
“不是……他、他……”安珏君焦急得话都说不利索了,干脆把被子一掀。
“啊——”拾贵连忙捂住贝贝的眼睛,又死死闭上自己的眼,痛骂道:“你们这两个变态!”
安珏君一把拉过拾贵的手去摸苏卿无的脸,急道:“他硬了!不是那个意思,是他全身僵硬了!你快看啊!他硬到连眼皮都掀不开,呼吸快停了,叫也叫不醒!”
拾贵心一颤,连忙主动去按,指尖触碰到的皮肤一片僵白,好像一块冻白的死肉。
苏卿无就这么昏迷着,全身僵冷,维持着蜷缩的姿势,眉头微皱,好像一尊白玉做成的雕像。
拾贵眼珠瞪大,他也急了,伸手在苏卿无的胳膊和腿上连连摸弄,“怎么回事啊!爹爹这样了你这么还来找我,宫中那么多的太医,赶紧宣太医啊!”
“没用!”安珏君急吼道:“我找过了,太医们说这不是普通的病症,他们从未见过。他今天早上还好好的,在被窝里还缠着我说冷,早朝之后就这样了,会不会是跟他当初的试炼以及什么天珠有关?拾贵,你不是经常钻研医术吗?你比较懂,你赶紧看一下!”
“我懂什么啊我!我这半吊子的乡野郎中……我……我……咦?”
刚才拾贵一边说着一边在苏卿无经脉上探来探去,他本来不抱任何希望,谁知还真让他摸出了什么。
安珏君赶紧追问:“你发现什么了?”
贝贝也追问道:“爹爹,苏爷爷怎么了?”
拾贵又凝神在苏卿无的脉搏上摁了摁,一会儿摸摸眼皮一会儿捏捏手脚,好半天才略带疑惑着道:“他怎么……这么像、冬眠了?”
“啊?”安珏君听得满头的疑问。
拾贵又摸了摸苏卿无的手,他自己手脚冰冷,整个握着苏卿无的手就更冷,他扭头瞥了一眼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安珏君,若有所思地把苏卿无的手推过去。
“你试试握住他。”
安珏君依言照做,两只大手把那一块冰冷裹在手心里,没一会儿,他感觉到手心里微微的翕动。
“他动了!他动了!”安珏君惊喜地大叫。
“快!快试试把他整个人抱怀里,对,你把衣袍解开,让他贴着你的肉……”
安珏君照做不误地将苏卿无整个人裹紧,又拿棉被拥住他,一旁的拾贵和贝贝焦急地在一旁等,大气都不敢喘。
不知过了多久,被窝里传来微微弱弱的一声吟,“好……冷。”
安珏君与拾贵大喜,苏卿无醒了!
苏醒过来的苏卿无迷迷糊糊地往安珏君怀里钻,手脚一有力气就缠上去,不住地喊冷。
拾贵这下弄明白了,“看来他这是变成蛊兽之后吸收了蛇类的阴冷体质,天气转凉,一时把蛇冬眠的习性激出了,他身上储不了热,你身上暖,贴着你才能苏醒过来。”
安珏君连忙将苏卿无搂紧了,感激道:“原来是这样,吓死了吓死了,我当他怎么了呢,有解决的办法就好,不说了,院子里太冷,我赶紧把他抱回寝宫去,先告辞了。”
“唉,”拾贵叫住他,颇有些不自在道:“回什么寝宫,去那边这么远,一路上又想把人冻晕吗?再说,这里本来就是他的宫苑,我只是暂住。”
安珏君回身看着拾贵那副别别扭扭的样子,放松下来的他忍不住笑了。这拾贵是苏卿无半年前不知从哪儿个乡下诓回来的,回来时还带着个小女孩,据说是他收养的,这姑娘嘴可甜,一口一个爹爹爷爷的,一点不像拾贵这别扭样,人都跟苏卿无回来了,嘴上还说着根本不原谅。
这不,一听到苏卿无出事,急得也喊爹,人一好就装出一副我和你没什么关系、我一点儿都不关心你的臭屁样。
现在拾贵和贝贝居住的地方就是以前苏卿无住的宫苑,这儿挺好,冷清,也自在,是个大隐隐于市的好地方。
当看见苏卿无曾经住过的房间早就被人打扫得干干净净地等人居住的时候,安珏君眯起眼笑了。
拾贵头一扭,不干不脆道:“你们爱呆就呆,爱走就走,不过我可告诉你,你们晚上别乱来,小孩子在这儿,你们要点脸。”
临走时拾贵又看了一眼苏卿无迷迷糊糊缩在安珏君怀里的样子,忍不住冷哼道:“你可别得意,他可不是甘于雌伏的人,他只是偶尔身体弱了点,他厉害起来,你俩谁占谁便宜可不一定。”
安珏君讪笑着摸了摸鼻子。
等人走了,安珏君这才对怀里扭动的人道:“唉,我说他这么莫名连我一起记恨上了,原来是恼我欺负你的事,你说,要是哪天他知道不是我乐意压着你欺负你,是你懒得在我身上使劲,只想躺着被人伺候,他会不会给我点好脸色?”
胸膛上被人软绵绵地锤了一拳,一个虚弱的声音道:“瞧把你能的,等我哪天不嫌麻烦乐意使劲了,我让你龙椅都坐不下来。”
安珏君笑着往被子里蜷缩的人的头顶上亲了一下,“我的小祖宗哟,你要是能生龙活虎的,你让我龙床都下不来都行。你刚才可把我吓死了,你听听我这心,扑通扑通的,都要坏掉了。”
躺在怀里的苏卿无当然能听到那剧烈的动静,他嘴角上扬着,口中却埋怨道:“吵死了。”
安珏君用下巴在他头顶上磨了几下,恨恨道:“小没良心的,就你这牙尖嘴利、嘴硬心软的坏毛病,拾贵学了个十足十,你哟,你就受着吧。”
苏卿无恼他,仰脸在他喉结上咬了一口,弄得安珏君闷笑连连,“别别别,别胡闹,你瞎招我,惹我乱来,咱俩可要光着屁股被人扫地出门了,可别损了我们在孙女心中的形象。”
苏卿无哼哼几声,不再理他。
屋里点了炭火,加上有安珏君的体温和被褥,身体很快就暖和起来了。苏卿无也慢慢恢复了手脚的知觉,开始理智思考关于冬眠这件事。
他自试炼完全成功之后,这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前些年从未发生过类似的情况,这也是今年猝不及防的原因。
难道说,并不是每年都会变成蛇的体质?他试炼的时候毒阵中不仅仅是蛇而已,小到蚊虫,大到狮子,如果每年都有一种动物体质起主要影响,那这未来的日子可真有些麻烦了。
与此同时,安珏君也在愁,他愁的事可跟苏卿无不一样。
苏卿无现在体质特殊,又怕冷又怕冻,离开他一会儿就要变僵,那岂不是以后每天早上苏卿无都会缠着他粘着他撒着娇使着性不让他走,时时刻刻都要挂在他身上取暖?
哎哟,这甜蜜的痛苦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