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骚叔驾车来到了那家清真餐厅,接薇拉回家。
离开工作室的时候,小胡问他:“叔,你又去调查小题吗?”
骚叔说:“我去接薇拉下班。”
小胡说:“叔,你好像很喜欢神叨叨的女孩。”
骚叔说:“为什么这么说?”
小胡说:“我发现,找你的女孩没几个正常的。”
骚叔说:“她越神叨叨,我越要接近她。叔从小就有个习惯,遇到什么解释不了的东西,我绝不会躲开,我一定会步步紧逼,直到看清这个东西是什么,不然,它会压在我的心里,变成解不开的疙瘩。这是男人的作风。”
小胡说:“你别让她把你的魂儿勾走了,我可不想刚找到工作就失去工作。”
骚叔说:“放心吧,从来都是叔勾女人的魂儿。”
接着,他就开车去了密云。
他越来越感觉到,小题虽然年龄不大,但是她的过去深不可测。现在,通过调查小题,他十分偶然地认识了俄罗斯族女孩薇拉,这个女孩同样越来越神秘。他必须接近她。
一群人进入罗布泊了,找他们的父辈。
骚叔仅仅是写了一部关于罗布泊的书,一切都跟他没关系。可是,好像命中注定,骚叔跟整个事件搅在了一起,千丝万缕,无法解开。
而且,骚叔发现了另一个重大问题——他真的喜欢上薇拉了。
由于她的种族?她离奇的身世?
骚叔说不清。
对于爱情、婚姻、家庭,骚叔在理论上总是口若悬河,头头是道,可是一旦他自己陷入了爱情,他就说不清了。
他只能肯定,他好像爱天下所有的女人,其实那是本能的错觉,他最爱神秘的女人。
来到了密云,他把车停在那家清真餐厅附近,然后戴上了口罩,在餐厅附近溜达。他要看看,阿甘有没有出现。他每次出现都抱着玫瑰花,鬼知道哪天会在玫瑰花里藏进刀子。
他戴着口罩,是不想被阿甘认出来。
他曾经是给阿甘帮忙的,现在,两个人差不多成了情敌关系了。
雾霾严重,很多人都戴着口罩,他遮住半张脸并不显得奇怪。
清真餐厅门口,人来人往,不见阿甘的踪影。
骚叔检查了附近几个死角,他真的不在。他可能放弃了。
半个多钟头过去了,薇拉出来了,她戴着黑色墨镜,涂着红唇,穿着一件黑色风衣,里面是一件黑色衬衣,戴着一条黑色项链,下面是蓝色牛仔裤。她身上的黑色和黑夜融为一体,露出的皮肤显得格外白。
骚叔走过去,挽起了她的胳膊:“车在那边。”
薇拉说:“那个精神病没来吧?”
骚叔说:“骚叔一出现,全世界的男人统统退避三舍。”
薇拉说:“看来我没的选了。”
上了车之后,骚叔说:“我有些事咨询你,去你的住处吧?”
薇拉说:“好。”
骚叔正要开车,突然盯住了后视镜,薇拉也很敏感地盯住了她那边的后视镜——阿甘出现了,他抱着一束玫瑰花,站在清真餐厅门口,朝骚叔的车看过来。
薇拉有些紧张:“你不说他不在吗!”
骚叔说:“这小子刚才藏到哪儿了……”
薇拉说:“快走!”
骚叔就把车开动了。阿甘似乎认识骚叔的车,他快步追上来。
骚叔说:“两条腿还想跟四个轮子赛跑?”他踩下了油门。
开出一段路,再看后视镜,阿甘依然跟在后面,他没有走人行道,而是在车行道上疯狂地奔跑着。
薇拉说:“千万别回我家,朝前开!”
骚叔时不时地看一眼后视镜,有些担忧:“这小子一直在车流里跑,太危险了……要不我停下,和他谈谈?”
薇拉说:“如果能谈明白,他就不会这么跟着我们的车穷追不舍了!”
骚叔就不再说什么,前面是个十字路口,他朝右侧拐去,然后猛踩油门,加了速。
连续拐了几个弯儿,再看后视镜,那个可怜的男孩终于不见踪影了。
薇拉呆呆地说:“看来我得搬家了……”
骚叔说:“如果你搬了家,又遇到一个男孩追你,你接着搬?”
薇拉说:“哪有那么多精神病!”
骚叔把车速慢下来,说:“薇拉,我想问你一件事儿。”
薇拉看了看他:“你说。”
骚叔说:“你知道鹦鹉吗?”
薇拉点了点头:“当然知道。”
骚叔说:“你了解多少?”
薇拉想了想,说:“不就是那种会说话的鸟吗!还有八哥。”
骚叔说:“你从小在罗布泊长大,听没听过罗布泊上有什么关于鹦鹉的传闻?”
薇拉侧过身子来,盯住了骚叔,却不说话了。
骚叔看了看她,有些警惕:“怎么了?”
薇拉说:“他们在罗布泊上看到了鹦鹉?”
骚叔说:“嗯,这不是咄咄怪事吗!”
薇拉把身子慢慢转过去,看着正前方说:“你马上告诉他们,千万不要招惹它!”
骚叔迷惑地问:“为什么?”
薇拉说:“你听过塞壬的故事吧?”
骚叔说:“宝贝,我是个作家,怎么会不知道塞壬的故事?荷马史诗第二部,《奥德赛》里的故事,说,有个叫塞壬的海妖,长着人的脸,鸟的身体,是个绝色大美女,她经常飞到礁石或者船上,用美妙的歌喉,让过往的水手产生迷幻,触礁沉没,最后成为塞壬的食物。希腊英雄俄底修斯在特洛伊打了胜仗,返航途中,他们遇到了飓风,他让船员用蜡堵住耳朵,最后才逃过了一劫……换了我就不会堵住耳朵,被美人吃掉怎么了?至少在她的记忆中,我曾经穿过了她的身体……”
薇拉说:“你们男人真够贱的……”
骚叔说:“那是神话,跟罗布泊的鹦鹉有什么关系?”
薇拉说:“那种鹦鹉就是沙漠里的塞壬!”
骚叔打了个激灵:“你又要给我编故事了……”
薇拉说:“我小时候就听当地人讲,罗布泊上有一种鹦鹉,很邪恶,它们就像蛇一样,外表越鲜艳,毒性越强。那些在罗布泊遇难的考察队、探险家、盗墓者……都是遇到了这种鹦鹉,受了它的引诱,最后才迷失方向的。”
骚叔猛然想起了读者xxx的话——大淖子下面有个超大的湖,那个湖的上方,有一条死人谷,穿过死人谷的人都活不了,只有动物能活下来,比如骆驼什么的。死人谷在戈壁的深处,里面却是鸟语花香,布满了珍禽异兽……就像另一个世界。
骚叔说:“宝贝,你慢慢说。”
薇拉说:“它们会传递一些神秘的信息,只要你相信了,就会被带到地狱里去。”
骚叔说:“既然见过它的人都死了,是谁把这个秘密带出来的呢?”
薇拉说:“有个盗尸的人逃出来了……”
三年前,四个本地人跑进罗布泊,去偷干尸。
他们在楼兰遗址附近,在一个很高的雅丹上,偷到了一具保存完好的干尸,他们用白布把干尸层层包裹,然后捆扎在一个人的后背上,连夜逃出罗布泊。
半路上,车灯照见了一个很鲜艳的东西,第一辆摩托车停下来。
驾车的人是个向导,当他看清那个东西的时候,大吃一惊——漆黑的沙漠上竟然出现了一只鹦鹉!
后面的摩托车也纷纷停下来。
他们不知道自己死到临头了,很好奇,慢慢接近了这只鹦鹉。鹦鹉并没有飞走。
那个向导走近了鹦鹉,蹲下来,试着跟它说话。鹦鹉果然说话了,反复说着一句:“金银财宝,金银财宝,金银财宝……”
几个人都呆住了。
背干尸那个人就说:“它在说古墓吧?”
几个人贪得无厌,就问那只鹦鹉:“金银财宝在哪儿?”
那只鹦鹉又说话了:“过楼兰。”
那些人是在楼兰工作站附近偷到干尸的,还没有到达楼兰遗址。
鹦鹉说——过楼兰。
几个人赶紧商量了一下——既然这只神秘的鹦鹉来指路,就说明老天想让他们发大财!如果不去看看,简直是违反天意。而且,他们骑了几天摩托车才进入罗布泊,来都来了,那就去吧!他们遇见鹦鹉的地方,离楼兰遗址不过50公里。
他们带上了这只鹦鹉,调转车头,背着那具干尸,又奔向了楼兰遗址。
一路上,除了沙丘就是沙丘,没有发生任何异常情况。那只鹦鹉被关进其中一辆摩托车的工具箱里,也没有任何声音。
天快亮的时候,他们走过了楼兰遗址,打开工具箱,抱出了那只鹦鹉。鹦鹉说:“朝前,朝前,朝前。”
于是,他们继续朝前开。
走着走着,天上竟然出现了很大的彩虹。没有下过雨,哪来的彩虹呢?
第一辆摩托车上的向导停下来,后面的人也陆续停下来。向导说:“我们可能迷失方向了……”
背干尸的人说:“楼兰就在后面,怎么会迷失方向呢!”
向导说:“四周的地貌不对劲……”
背干尸的人笑了:“这鬼地方连个参照物都没有,你怎么看出来的?”接着,他指了指四周那些大大小小的石头,讽刺道:“难道这些石头的数量不对?”
向导说:“反正我感觉有危险,我建议离开!”
大家都不说话。
干尸被蒙在白布里,无声。
鹦鹉被关在工具箱里,无声。
背干尸的人说话了:“要是找到古墓,弄点文物就够花一辈子了,用得着背这么沉的死尸吗!你们要是放弃的话,那你们背他吧,我不背了!”
另外两个人互相看了看,其中一个说:“接着找找吧。”
于是,四个人继续骑着摩托车朝前走。
又走出了一段路,他们打开工具箱,再次跟鹦鹉对话:“到了吗?”
鹦鹉转头脑袋看了看,说:“左边,左边。”
从指南针看,他们正朝南走,他们听从了鹦鹉,又朝东去了。前面是连绵的雅丹地貌,越走越艰难。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头顶的彩虹不见了,天气变得阴沉起来,风开始低吼。最初的时候,风并不怎么大,只是把一些细沙扬起来,不停打在盗尸者的脸上。盗尸者常年生活在新疆,对这种风沙见多了,并没有在意。实际上,当时的风只是一种预告。
又走出了一段路,他们看到前面的沙漠上出现了一些木桩!它们排列整齐有序,就像八卦阵。毫无疑问,那下面应该是古墓!他们是来偷干尸的,并没有携带任何挖墓工具。现在,他们只是能不能找到入口的问题了!
第一辆摩托车上的向导再次停下来,他看了看那些木桩,又看了看四周,脸上现出了紧张的表情。
背干尸的人说:“这肯定是古墓啊!哥们,你想啥呢?我们要发财了!”
向导说:“慢!”
另外三个人都看他。
向导说:“我们经过楼兰之后,最多走出了5公里,对吧?”
背干尸的人说:“怎么了?”
向导说:“这一带我走过一次,根本没见过这些木桩!”
背干尸的人笑着看了看另外两个人,然后又把目光转向了向导:“你的意思是,这是幻觉?”
向导朝天边看了看,这时候几乎接近日蚀的天色了,他说:“我劝你们,赶紧掐死这只鹦鹉,然后离开!”
背干尸的人说:“你中邪了?胡说什么呢!”
向导说:“你们要是不离开,我一个人走!”
背干尸的人说:“你想走就走吧,我肯定要找到入口!”接着,他很粗暴地把干尸解开,扔到了沙地上,看了看另外两个人:“你们呢?”
有个人说:“好不容易找到了古墓,我才不会走!就算走,我也得拿些东西再走啊!”
向导说:“那我们分道扬镳吧!”
然后,他的摩托车画了一个圈,真的要走了。
背干尸的人说:“哎,你把干尸带走吧,我们不要了!”
向导似乎一下大彻大悟了,他淡淡地说:“我也不要。”
然后,他就一个人开着摩托车走掉了。他们携带的汽油并不在他的摩托车上,他根本顾不上这些了,加足油门,就像逃命一样,很快就消失在了雅丹的后面。
天越来越黑,风越来越大。
他顺着原路朝回走,希望找到楼兰遗址,把它当成坐标,继续走,找到楼兰工作站借点汽油。他没有背上那具干尸,就不怕楼兰工作站的人,他可以随便撒个谎,总之,楼兰工作站的人不会见死不救。
可是,他走出5公里之后,并没有看见楼兰遗址!四周是一望无际的荒漠。
他越来越慌了,感觉到死神就追在他的后面,已经抓住了摩托车的排气筒。
不过天越来越亮了,他仰头看去,一转眼那些乌云不知道去哪儿了,又一次出现了祥和的彩虹。
他停下来,眺望四周,希望辨认出回家的方向。远远近近的地貌,十分陌生。
他转头朝回看去,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刚才发现古墓的方向,也就是另外三个同伙的方向,一片漆黑,好像所有乌云都聚集到那儿去了,一道黑色的沙幕贯穿天地,朝那里缓缓逼近……
他骑上摩托车,疯狂地朝前开,也顾不上什么方向了,一心只想着逃命……
三天之后,这个向导奇迹般地在迪卡乡加油站出现了,他已经抛弃了摩托车,满身尘土,目光呆滞……他已经疯了。
那三个同伙再也没有走出来。
骚叔和薇拉在车上。
听完薇拉的讲述,骚叔半天没说话。
薇拉说:“我以为那个鹦鹉只是个传说,万万没想到,夏邦邦他们真的遇到了……你怎么了?又不相信我?”
骚叔看着前面,似乎在专注地驾车,他说:“我相信你。”
薇拉反而不相信骚叔的话了:“为什么?”
骚叔看了看她:“你怎么这么不自信了?我相信你还要问为什么吗?”
薇拉摇了摇头:“我都有点不相信这个传闻……”
骚叔的脸上现出少见的真诚:“因为我听过那几个盗尸者的故事。”
薇拉双眉一挑:“你也听过?”
骚叔说:“是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四个人,也不知道他们遇见了什么,只听说,有三个盗干尸的人死在了罗布泊里,现在才知道,有一个逃出来了……他不是疯了吗?怎么可能把他们在罗布泊遇到的事说得这么清楚?”
薇拉说:“那我就不知道了,我猜他可能是装的。偷干尸是重罪,而且他那几个同伙都死在了罗布泊,他们的家属也不会放过他,他只能装疯卖傻。半年之后,风头过了,他才讲出真相。或者他真疯了,半年之后有所好转了。”
骚叔说:“现在,夏邦邦他们也遇到了这只鹦鹉,它对他们说,地下有人,而且还对他们说,要过楼兰,你说该怎么办?”
薇拉说:“杀了它!必须杀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