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天才
葱花炒鸡蛋1970-01-01 08:002,112

  床头柜上是三张十元的人民币,老贱人毕竟生过孩子,身材还有些走样,除了奶子大屁股大之外,肚子上还有道疤,所以这价格就卖不高,床头的垃圾桶里装了有小半桶卫生纸,最上面躺着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浑浊而半透明的物体在里面流淌,我或许就是因为避孕套的质量过于低劣而来到这个世界的吧?

  最近我很容易走神,我拿着锤子沉思的样子,吓坏了五金店的老板,他看着我的眼神惊恐的像是一只见了猫的耗子,这是榔头的力量吗?我决定买下它。

  二十七块,我给他一张五十的,他转身找零的时候,我死死的盯着他的后脑勺,他的头型很不好,一点也不圆,但是他有头发,而发型可以用来掩饰头型,我突然生出一个古怪的念头,我想用尽全身的力气,朝那个脑袋砸下去,这个念头强烈得就跟我一直想杀我老娘还有杀光那群嫖客一样,我好想知道,血和脑浆闻起来是什么味道,会不会也跟石楠花一样?

  我终于还是忍住了,店里还有别的客人,这家店离家也太近,进店之前还遇到了弄堂里的邻居,老板敬畏的将找零递给我,不是我的错觉,他大概把我当成了疯子?仅仅是拿着榔头就能让人畏惧?真可惜小时候我没有钱买榔头,我那时只是个夹着尾巴的瘌痢头,是邋三用屄养大的孩子。

  我为什么一直没有杀了我老娘,我不知道,或许是为了每次被画了眉毛之后,她都会给我五毛钱让我去买一个老虎脚爪,金灿灿的老虎脚爪,又焦又脆,上面还刷了一层雪一样的糖霜,又好吃又解馋。

  也可能她是唯一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的人,她洗我的衣服,做我的饭,这些我是不会的,我只会化妆。我的钱都存在她那,杀死她之前,她要不给我存折或者密码,这是很麻烦的事情。那就暂时还让她活着吧,还有她的情人。

  近年来,她已年华老去,胸前垂坠如两条面口袋,屁股也塌的像是两扇没有骨头的里脊肉。那老生意是做不了了,却学人做起了股票,天天拎着菜篮子打听内部消息,一来二去,还弄了个相好回来,每日里双宿双飞。

  我从不跟她的相好说话,老贱人倒也从不逼我叫爸,所以大家也相安无事,这人睡我的老娘,住我家的房子,每日里小酒小菜的不断,这人六十来岁年纪,身体却好的跟小伙一样,龙精虎猛,天天依旧要搞的地动山摇,迟早也要杀了他!

  我拎着锤子回到家的时候,门依旧反锁,就如同我童年时候的每一天,屋内是低沉的呻吟,血一阵阵的涌向脑子,我只想一脚踹开门,宰了这对狗男女!

  突然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想杀人,就去杀吧,你的名字叫做榔头!你将是这座城市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连环杀手,他们永远抓不住你,永远!

  我没有踹门,我去了打短工的摄影工作室,我决定今天要杀一个人,但是一个魔都历史上最伟大的连环杀手绝不会贸然出手,我要做些准备,从今天开始,我的名字叫做榔头!这座城市,就是我的猎场!

  脑浆闻起来像不像石楠花的味道?好期待啊……

  摄影工作室里空无一人,窗户开着,风把背景布吹的刷刷作响,月光洒落在灯架上,钢管反射着月光,就像是一把弯刀,灯架阴影里是凌乱的电线,我拎着榔头随意找了个道具箱坐下。

  我有些疲惫,体力似乎过渡透支,我倚靠在墙壁上,脊椎骨被硌的有些生疼。我脑海一遍一遍循环放映着不久之前的画面,八角榔头上有干涸的血迹,红白相间,很像是混合了草莓的酸奶,红的是血,白的是脑浆,它们就像是烟火一样溅射出来,沾到了我的榔头上。

  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一个将会载于史册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第一年,魔都,乃至全球最伟大的连环杀手榔头于今夜诞生了,那就是我,我杨立军!我就是榔头!榔头就是我!

  我再也不是那个只能把光头埋在膝盖里的瑟瑟发抖的窝囊废了,我可以主宰他人的生死,生与死就在我一念之间,我就是逡巡在领地内的雄狮,我有锐利的尖牙,有破风的爪,我追赶的脚步声,就是死神吹响的号角,杀人的滋味竟然是如此的美妙,仿若登临峰顶,只手可覆天地。

  我不知道那姑娘叫什么,但是没关系,明天的报纸将会告诉我她的名字,她不仅仅是我的一个猎物,还是我第一个女人,为什么是她?我问自己,因为我憎恶红色,这颜色就像是我肉里的刺,眼中的钉,就像是地狱中的火焰一样炙烤着我,烤的我皮焦肉烂,就连骨髓也沸腾起来,它像是熔岩一样在体内奔跑,裤裆里那玩意肿胀起来,硬如铁石,榔头砸上去,也会噹的一声被弹开。

  看见红色,就像是又回到了童年,我一个人坐在门槛上,耳边是床的吱呀,还有老贱人的呻吟,男人粗重的喘息,我的脸上到处都是眉毛,或粗或细,或长或短,就像毒蛇蜿蜒爬过,渐渐就爬到心里去,它盘起身子,黑的发亮,它有赤红如火的眼睛,毒液顺着雪亮的尖牙缓缓滴落,掉在心上,擦的一声,冒起一道青烟,疼得我佝偻起身子,指甲紧紧的欠入掌心的肉里。

  可是红色也会让我像公牛一样的亢奋起来,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吃着冰激淋,她的皮肤很白,很适合穿红色,她的小腿修长,脚踝圆润,她的红色礼服就像是黎明时的朝霞一样耀眼,她走进了黑暗,这是命运之神的引领,让她和我相遇。

  就是她了,我对自己说,我今天化妆的是个老头,所以步伐不能太快,我就像是藏在下风处的猎人,不能发出响动,更不能让她闻到味道。榔头就藏在我的袖管里,我用自行车胎做了两根皮筋,套在我的前臂上,这可以固定住榔头,却又不影响我行动,更看不出我身藏凶器,我只需要控制靠近手腕的橡皮筋的松紧,就可以让榔头慢慢的滑到掌心,我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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