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非随波不逐流2017-04-21 03:112,332

  富晓有些累了,躺在了草地上,双手交叉枕于脑后,望着蓝天,朵朵白云在他眼里都变成了心心念念的人,那个自己喜欢的胖胖的姑娘,那个不怎么好看但在自己心里是天下最美的姑娘,凌莎莎。

  枫叶老伯离开的时候告诉他不要着急,很快就能见到她了。当富晓问他如何知道,枫叶老叟笑而不语,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富晓问他为什么听他说话像个得道高僧,他把富晓痛骂了一顿:“我有妻儿,哪里像得道高僧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会讲话不要讲,没人把你当哑巴!”

  他没说什么啊?至于生这么大气吗?还骂的那么难听。

  不过,枫叶老伯说得很快是什么时候呢?他还要等多久,等多久才能看到她?他想见她,又不能让他看见自己,他好后悔发誓,如果凌莎莎无意中看到可他,他变成了哑巴,这事被爹娘知道了,他要如何解释?

  茅草屋。

  血怪人如其名,怪得不得了,借东西还必须得是夫妻,必须身穿大红喜服,这是什么鬼要求?借来用用还给你不就结了,干嘛非要这么啰嗦?哎!谁让我们有求于他呢!提什么过分的都得无条件的遵从。

  我和冷一南都换上了红色礼服,时间仿佛倒流回了我和冷一南的新婚之日,回到了我忐忐忑忑等待他来娶我的那天,那天我完全没有新娘子成亲的羞涩,有的只有不安,和答应嫁给他的不知所措。今天和那天的心情一样不安,不安的是很快就要离开他,离开了他,治好了病又如何?还不是痛苦的活着。

  我们相对而立,身高的差距我只能看到他的胸膛。我一步步走近他,双手搂着他的腰,耳朵贴着他的胸口,他怔了一下,没有推开我,也用双手轻轻搂住了我。

  我说:“就让我们最后以朋友的名义拥抱一下吧?下一次见面,没有下一次了,对吗?一南,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就这一次这样称呼你,像一个妻子称呼夫君一样,你不会介意对不对?”

  他不说话,搂着我手并未放松,手臂的力量越来越紧,身体变得僵硬,我以为他生气了,要离开他的怀里,没想到身体刚离开他,被他一把拉到了怀里。

  “既然要抱就多抱一会儿,我没说让你离开不许擅自离开!”

  听惯了他霸道的口吻,以前感觉这个人太过自以为是,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其他人什么感受,一说话就是不容拒绝的命令口吻,让人很反感。但这次的命令为什么听着这么动听?比听甜言蜜语还要让人心情舒畅。

  我一半玩笑,一半认真:“一南,我可以喜欢你吗?可以吗?”

  “听着,”他在我耳边语气哀凉的说,“你不要喜欢我,我也没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喜欢我的女人都没有好下场,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讨厌看到你们虚情假意的怜悯,我不信,不信我这个天生不会笑的人会有人真心喜欢我。何况,我不喜欢你,所以,我的答案就是不可以。你明白吗?”

  虚情假意的怜悯?我离开他的怀抱笑的停不下来,不知在笑他还是在笑自己,笑的肚子疼,他神色慌张的晃着我的身体,“不许笑了!我说不许笑了你听到没有!给我停下来!”

  我没听他的,笑声更大了,边笑边说:“你管的也太宽了吧?我笑怎么了?妨碍到你了吗?”

  “我不喜欢听!”

  “你不喜欢?你不喜欢的事情多了,难道要让所有的人都听你的,对你唯命是从,你才开心吗?天下不是你一个人的,我也不是你的,没有必要听你的。你不让我笑,我偏要笑!”

  “你是不是以为借来凝血珠就能马上离开我,回去和你喜欢的富晓成亲?哼!那要看我心情如何,心情好也许会快一点,心情不好就不一定是什么时候了。还有啊,你要想改嫁,就得拿到我写的休书,这休书我暂时还不想写,也许十天,也许一个月,也许永远都不会写。你别得意的太早,一切都由我说了算!”

  我忍不住骂道:“冷一南,你卑鄙!”

  他无所谓的说:“随便你怎么想,把我想的多坏都没关系,我本来里就不是个好人。”

  我的左侧胸膛抑制不住的疼痛:“你说借来凝血珠治好我的病就给我一封休书还我自由之身,怎么可以出尔反尔,难道你说的都是在骗我吗?”

  “我说的一定会做到,只不过你得顺从我,不许犟嘴,否则,你知道我的脾气,对你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别怪我没提醒你!”

  这样的人我还要继续喜欢下去吗?我好茫然,真的好茫然。

  我冲动的脱下红色礼服,他不明所以,“你想干什么?”

  “干什么?我不想欠你的人情,凝血珠也无需去借。我想回家,在这里就是治好了病也会被你折磨死,与其这样,不如死在家里。”

  “你把衣服给我穿上!你说不去就能不去了吗?你想死是不是?好,我现在就杀了你!”他说着就要动手。

  换做平时我会害怕,但现在我一点惧怕的意思都没有,正视着它的眼睛:“你从一开始就不是真心想救我对吗?你是有自己的目的,我都知道。”

  他一下子慌了:“你,你知道!你知道什么?”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难道真的有什么不可见人的勾当?救我只不过是个幌子?”

  他好像很委屈似的:“我真心想救你,抛下岭主府的事不管,陪着你在这里这么多天,为了你几次险些丧命,这些你都忘了吗?你这么想我,我真的很失望。今天你若是不去,便是忘恩负义!”

  被他这么一说我倒变成了卑鄙小人了,真是可笑,可我已经笑不出来了。

  我把喜服穿上,挤出了一丝笑容,“忘恩负义这话多难听,以后不许再说了,人家听了好难过。走吧,去找血怪。”

  还是那条熟悉的两尺宽的小路,两旁密密麻麻的仙人掌,他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身穿红色喜服的他背影与穿白衣的他的背影有很大的区别,白色的衣服让他像个神仙,红衣的他才真真正正像个凡人。

  嗯,有时候是很烦人。

  烦人的冷一南说:“快点走,刚才你耽误了很长时间。真是搞不懂你们女人,怎么那么爱唠叨?唠叨完了还不是要去?”

  “我这不是在走吗?小姑娘走路本来就不快,哪像你一双大脚走路一阵风似的?再说这路这么难走,我脚疼的慌,你懂不懂怜香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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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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