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大彻大悟
非随波不逐流2017-04-21 03:122,615

  枫叶老伯说:“你以为我想让你留下?这几天很关键,你不能回去,更不能走出血殿,否则你就会捣乱,就会闯祸!我得看着你,免得你又惹下祸端。上次若不是你,人家小夫妻还恩恩爱爱的过日子呢,说不定孩子都有了!”

  富晓不服气的说:“您怎么总说我惹祸?我惹什么祸了?不就是把莎莎带回家了吗?她要回去还可以再回去,大不了我送她回去,有什么大不了的?”

  血怪念句口诀,富晓能动了,转过身来一脸不解的看着血怪。

  “哎!孩子,”血怪把手放在富晓的肩膀上,“有些事你不懂,我也不方便和你说,但是,听老伯的,这几天哪儿也别去就是了,对你有好处。放心,老伯不会害你。”

  “老伯,你这么客气和我说话,我有点受宠若惊。”富晓都不大相信和自己说话的是血怪。

  血怪说:“其实你是个好孩子,就是头脑不太灵活。老伯知道,你心里从来没忘了凌姑娘,即便她嫁了人,你也对她念念不忘,但你要知道,感情不能勉强,她不接受你,就永远都不会接受你,你们认识了十几年,她都没能接受你,如今只不过是回来一个多月而已,她又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我的意思,你明白吧?”

  明白,富晓再笨也明白,枫叶老伯的意思在明白不过了,说白了就是三个字:你没戏!

  富晓也知道自己没戏,但是枫叶老伯这么一说出来,他还是小小的被刺激了一下,像个小孩子似的噘着嘴说:“明白,您一定要把话说的这么直白吗?

  “孩子,忠言逆耳,我也是想让你知难而退啊!老伯告诉你,这世上好姑娘多的是,就说咱们这血殿吧,适合你的姑娘也有好几个,你在这儿住几天,看上哪个尽管告诉我,我给你们安排婚事。”

  看上哪个?他能轻易的看上哪个,那他就不会为了躲着凌莎莎来到千里之外的血山了!他喜欢凌莎莎,喜欢了十几年,就这么忘了,就这么随便喜欢另一个女子?就算是放手,也不能这么突然吧!

  “老伯,我知道莎莎她这辈子都不会接受我,所以我才出来的,想换一个环境,也许感受不到她的气息,我能慢慢的忘了他,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我喜欢她喜欢了十几年,您让我就这么忘了,我做不到。”

  枫叶老叟说:“没有什么是不能忘的,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这需要一个过程。富晓,你得知道,凌姑娘她比任何一个人都希望你能找到你自己的幸福,你为了她不肯娶妻,你可知道她因此承受了多大的心理压力?她最不忍心你这个好朋友为她这样,你要真的一辈子等她,不肯接受别的姑娘,你觉得凌姑娘她能好好的过自己的生活吗?她这一辈子,都会在愧疚与自责当中度过。”

  此时,富晓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不停的抖来抖去,嘴里叼着一根毛笔,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事实上,他此刻还在想血怪对自己说的话,如此“吊儿郎当”的样子不过是想缓解自己心中的恐慌与紧张。

  他以前以为,他喜欢凌莎莎,为她做什么都值得,让他上刀山下火海,他都不皱眉头。他想过,如果凌莎莎永远都不接受自己,那他就做一个不孝子,冒天下之大不韪,这辈子都不娶妻,随便找个寺庙当和尚,青灯古佛陪伴左右,了却尘缘,度过余生。可是,昨天听血怪说的话,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很愚蠢,他这么做的后果,其一,爹娘痛心,唯一的儿子,居然去出家,富家的香火该怎么办?其二,就是凌莎莎,她知道自己为了她出家当和尚,还能好好的安安稳稳的活着吗?就像血怪说的,她这一辈子都会在愧疚与自责当中度过。

  而且,富晓也大彻大悟了,他才十八岁,就想着八十岁的事了,什么了却残生?这事是自己这么个还没到加冠之年的孩子该想的吗?自己还这么年轻,理应好好享受生活才是。如果不能重新接受另一段感情,他也要好好的活着,过正常人的日子。他的意思不是出家人过的日子不正常,只是,那不是他该“向往”的,那不适合他。别的不说,就拿吃素这事来说吧,别人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他是一顿不吃肉馋的慌!让他吃素,要了他的命算了!

  慢慢来吧,也许,自己会喜欢上别的姑娘吧,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反正自己的人生还长着呢,急什么呢?

  富晓不着急,而那边岭主府的冷一南可急坏了!为什么?他担心不及时归还凝血珠是造成血怪发怒的主要原因,血怪才会找到那女怪随意抓人,先是以欣赏美貌来迷惑自己,让自己对女怪放松警惕,从而实现他可怕的杀人计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立刻奉还凝血珠,一天不还,就杀一个,两天不还,就杀一双。血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可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更何况血怪的性情是出了名的古怪,他能这么做也是在情理之中。

  冷一南把凝血珠拿在手上,透明的珠子仿佛并不存在,但却无法忽视它的存在。无声,亦无光,却有着可以凝结血液,成为血珠的非凡能力。听老山主说,血怪有困血珠,伏血珠,散血珠,以及融血珠,而凝血珠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也是血怪最喜欢的一个,因为此珠有神奇的技能,能够给人治病,这珠子是不轻易外借的,要不怎么会定下去借珠之人必须是身穿红色喜服的夫妻才行的奇怪规矩?

  如此重要的珠子,自己这么久不还,也难怪血怪会生气啊!诚信方能立天下,他冷一南虽然不是整个天下的主宰,但他也是这一山之主,不能让血怪看自己的笑话。

  血山,血峰,峰主府邸。

  予舍。

  予舍是蓝予的住处,平时没有公事的情况下,蓝予便会在此小酌几杯,他喜欢一只手拿着酒壶,另一只手拿着酒盅,倒一盅喝一盅,细细品尝自己酿造的他自己认为是琼浆玉液的酒,偶尔还能吟出几句诗,几句词来。他喜欢喝酒,但从不豪饮,他认为,酒这种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大口大口的喝是浪费,是暴殄天物!

  此时,蓝予品尝着刚酿造出来的酒,此酒问起来醇香,喝起来醇厚而又绵软,蓝予似乎要陶醉了,怡然自得的模样看的身旁的女子微微一笑,坐在他腿上抱着他的脖子,声音嗲嗲的说:“峰主,人家也要尝尝。”

  蓝予扯了下嘴角,给女子倒了一杯,在心里偷偷念了句口诀,递给女子,女子撒娇:“不,你喂人家。”

  “让我喂?好。”蓝予把酒盅凑到女子嘴边,问她:“你真的要喝?喝了不许反悔。”

  “不反悔。”

  说“不反悔”的女子喝了那盅酒之后,准确的说只是含在了嘴里,没咽下去,她不是不想咽下去,实在是,咽不下去,所以,她……噗……喷了出来!糟糕的是喷在了蓝予的脸上,女子吓了一跳,拿出手绢给蓝予擦脸,蓝予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坏笑着说:“是你自己要喝的,是你说不反悔的,哈哈哈!”女子听了嗔怒的打了一下蓝予,“大坏蛋!我讨厌你!讨厌你!”她一边说一边用小拳头打蓝予,蓝予双手抱着她,她怔了一下,没有挣扎。

继续阅读:第一百八十五章 顺耳,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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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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