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内最好的酒店,总统套房中不时传出一些细微的古怪声响。
房间内一片狼藉,各种物品散落地洒在地上,沙发,桌椅全部都东倒西歪的,像是刚刚遭遇了一场抢劫。客厅和卧室里没有人,有声音从浴室里传出来,还伴随着一阵水声。
“父亲,你坚持住。”安凡将两个瓶子打开,倒进玻璃器皿中。大量的鲜血和骨髓融合到一起,被安凡快速搅拌后送入一个古怪的仪器中。
仪器的显示灯亮起来,告诉运转。
半分钟后,指示灯熄灭,安凡将玻璃器皿取出来,刚刚还慢慢的鲜血和骨髓,这会儿好像蒸发了似的,只剩下指甲盖大小的一小团,黏糊糊的液体。
安凡用针管将这些液体吸进去,然后拿着针管冲向被捆绑在桌子上的安生。安生看上去更加苍老,头发几乎全都掉光了,皮肤上长满了一层老年斑。在他的脖子上,隐约出现了一层淡淡的尸斑,呈现樱花红的颜色。
通常情况下,只有死人才会出现尸斑,而且一般在死亡后2-4小时内开始出现尸斑。不过也有活着就出现尸斑的人,这种人通常血液循环已经衰竭,在死前就开始出现尸斑。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掉,快点救我,救我啊!”安生声嘶力竭地叫喊着,两眼无神,眼睛的玻璃体已经变得浑浊不堪。
一切生命的气息,都在飞快流逝,象征着他的生命即将走向尽头。
“我来了,马上救你。”安凡急得满头大汗,安生的皮肤已经变得非常坚硬,他废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刺破了皮肤,将鲜血和骨髓的提取物注入安生的体内。
随后,安凡满头大汗地站在一边,观察安生的反应。
液体注射不到三十秒,安生就安静了下来。他衰竭的身体像是焕发了第二春似的,石板和老年斑逐渐变淡,然后陆续消失。硬化的皮肤恢复了一些弹性,头发也开始生长,一会儿工夫,安生看上去好像年轻了十岁。
“我看上去怎么样。”安生哑着嗓子问,他的声音听起来依旧十分苍老。
“年轻了十岁左右。”安凡老实回答。
安生愤怒地瞪着他:“年轻了十岁?只年轻了十岁?也就是说,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彻底解决诅咒带来的继续衰老,我还是一样会死去?”
“是的,父亲。”
“废物,统统都是废物。一周了,一周的时间你们就给我找来这些垃圾吗?我要能量,马上去给我寻找更多的异能者,我要他们的基因精华,我要摆脱掉这个诅咒,我要变得年轻!安凡,你马上去给我想办法!”安生大声叫嚷。
“父亲,最近连续出现异能者被杀的案件,很难找到更多的异能者了。就算偶尔发现,也是等级很低的异能者,他们有些甚至还没有解开最初级的隐性基因锁链。”安凡为难地解释。
“那就去找高级的。对了,小雪的办公室里不是有很多异能者的名单吗?他们虽然都被淘汰了,但比这些垃圾强吧?”
安凡摇头:“都找过了,一周前我为父亲注射的第一支基因精华,就是从他们的鲜血和骨髓中提取出来的。”
“那就再去找更多的人,随便弄个名目将他们引出来。重赏之下,一定会有傻瓜上当的。”安生高高扬起的头颅,看上去马上就要和脖子分家,五官更显得狰狞,恐怖。他完全不像是一个只有四十多岁的人,更像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老怪物。
“我们已经引起警方的注意了,短时间内不能再有大的动作了。”安凡被他的样子吓到,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
安生慢慢冷静下来,基因精华终于完全被他吸收,虽然他看上去依旧苍老,但暴躁的脾气却已经被压制了下来。他深深凹陷下去的眼眶中,玻璃体也变得清澈了一些,多了一些活人的气息。
“我记得,有一个异能者是燕小北的好友,因为重伤住院了?”安生慢悠悠地说。
“是的。”
“找到他,他的鲜血和骨髓中蕴含的基因精华,最少能够让我年轻几十岁。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已经快成功了,我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安凡,只要你帮我解开诅咒,我就把长生不老的秘方交给你。到时候你会像我一样,拥有不死之身,永远活着享受生活,享受拥有财富和权利带来的满足感,幸福感。”安生平和地看着安凡,为他许下他一直想要的东西。
“谢谢父亲,我一定会把秦胜的基因精华送给父亲,预祝父亲早日恢复年轻容貌,并且解开诅咒。”安凡低着头,脸色涌现一抹喜色。这还是他这张扑克脸色第一次出现如此生动的表情,可惜因为他低着头,安生并没有看到。
“嗯,我们都会成功的,都会实现自己的心愿。”安生似乎有些累了,慢慢闭上了眼睛,“刚刚我的手机一直在想,是谁给我打的电话?”
安凡走过去,将放在洗手台上的手机拿起来,快速看了一眼:“是小雪打来的。十多个电话,应该是有急事吧。要回拨过去吗?”
“不用,你把手机关机吧。我已经越来越没有耐心面对她了,你明天给他回个电话吧,就说我们出国了,非常忙,等回国给她带礼物。”
“我知道该怎做。”安凡将手机关机,又等了一会儿确定安生睡着了,才蹑手蹑脚地退出洗手间,将门轻轻带上。
然后他转身大步走进卧室,关上门立刻拿出手机,拨了一通电话:“去XX疗养院,杀了秦胜,将他的血液和骨髓抽出来,真空保存邮寄到我这里。”
“你还真打算做那老不死的一辈子走狗啊?”
“我的事你别多问,按照我的话去做就行。”安凡挂了电话,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繁华的街道,神色落寞。
在他眼前慢慢浮现出小时候的画面,一个精致的好像洋娃娃的小女孩哭个不停,吵闹着要爸爸妈妈,要养父养母。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这个小女孩和他一样,失去了父母,被安生带了回来。
害死他们亲人的人,就是安生。
但是他和小女孩一样,并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于是他很快就妥协了,但是小女孩好像并不知道害怕,每天都试图逃跑,知道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人,他和小女孩单独见面后,小女孩就变了一个人似的,好像忘记了一切,把安生当做了亲生父亲。
多年后,他无意中才知道真相,那个小女孩被催眠了,失去了对她来说比生命更重要的记忆。她忘记了她是谁,忘记了她的爸爸妈妈和一切亲人,从此生命中存在的记忆只有安生。
再后来,他看着小女孩一点点长大,也一点点 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一些真相。这些真相对小女孩来说太残酷了,他宁愿小女孩一辈子都不要记起那些回忆,一辈子都活在这个虚假的幸福生活中,做最简单,最快乐的天使。
于是他甘愿收起自己的一切,将自尊和灵魂全部舍弃,献给了魔鬼,只为了保护这个小女孩,只要她幸福安康,他愿意付出一切。
“小雪,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哥哥该有多好……”安凡的掌心轻轻印在玻璃窗上,“你放心,我会保护你。如果你们真的成功了,我会帮你杀了安生,帮你也帮我自己报仇。”
他的视线落在街道的霓虹灯上,那里一定很温暖吧。可是他的世界,从父母去世那一刻开始,就只剩下了冰冷。
凌晨刚过,秦胜在床上翻了个身,突然睁开了眼睛。
病房里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但是他却飞快地掀开被子,躲到了床底下。不一会儿,病房的门被轻轻打开了,走进来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这个人小心翼翼地摸索到床前,借着月光看到隆起的棉被,举起锋利的匕首,用力刺下去。
“不对,没有人!”鬼祟地身影立刻意识到有问题,转身就要走。
“啪——”
病房的灯亮了,秦胜不知道从哪里摸来到苹果,靠在门口边吃边悠哉地盯着来杀他的人:“来来来,我们谈谈。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杀了我能有什么好处?我们可以谈谈分成,你出全力还要提心吊胆,这样,你六我四如何?”
“你——”蒙着脸的人,目瞪口呆。
秦胜还在自言自语:“睡了这么久一点都不好玩,好不容易有个笨蛋送上门,还是个哑巴。喂,你倒是痛快点,干不干啊?”
“我是来杀你的。”蒙面男干咳了咳。
秦胜点头:“我知道啊。”
“只有杀了你,把雇主需要的东西拿到手,我才能得到报酬。”蒙面男有点凌乱。
秦胜继续点头:“所以,他们到底想要什么啊?我们商量商量,也许不需要杀了我,就可以完成任务,领取到报酬呢。”
“他们想要你身体里全部的血液和骨髓。”
“……”
秦胜和蒙面男互相瞪着,尴尬地频频眨眼睛。
忽然,秦胜跳起来,将苹果扔到蒙面男的脸上:“我去,雇用你的人是变态吧。我的血液和骨髓能干嘛啊?如果是输血,最多800cc足够了啊。如果是白血病需要骨髓配对,抽一点也能把人救活了吧。难道他有特殊癖好,喜欢吃人血,喝骨髓?”
“我哪里知道,反正拿到这两样东西,我就会得到一百万。”蒙面男还在凌乱中,大脑暂时短路,没救了。
“老子的命才一百万?不行,太少了,怎么也得一千万。不对,我自己的全部身家加起来就有这个数了,我要涨价。来,你给雇主打电话,你说杀了我非常困难,需要涨价。嗯,就五千万吧,给五千万,你马上就把我的血液和骨髓拿过去给他。”秦胜走过来,拦着蒙面人的脖子,俩人一起肩并肩在病床上排排坐下来。
“啊——”
“啊什么啊?不会讲价啊?没事,你负责拨打电话,我来和他谈价钱。这方面我熟悉,术业有专攻,我负责收钱,你负责动手。”秦胜很热情地提供建议。
蒙面男更加凌乱了:“哥们,你是不想活了对吗?你不带这样玩我的啊,我第一次敢这种杀人越货的勾当,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你放过我行不行?”
“为嘛放过你?你都要杀我,我还不能玩玩你?”秦胜理所当然地反问。
“大哥,你终于承认在玩我了!”蒙面男欲哭无泪,突然趁着秦胜不注意,抓着军刀就刺了过来。秦胜打着呵欠,轻而易举地抓住他的小细胳膊,转身就将他压在了身下。
从夺走蒙面男的匕首,到制服他,秦胜只用了两秒钟的时间。他对自己的行动表示非常满意,自我陶醉地捏了捏有些消瘦的下巴:“我还以为躺了这么久,反射神经会变慢,没想到我居然是天才,睡一觉好像身体变强了很多。嘿嘿,回头找北哥打一架,这次他肯定打不过我了。”
“大哥,求放过!”蒙面男苦哈哈地求饶。
“可以啊,咱们来谈条件。你给我五千万,我就放过你。”秦胜很认真地胡说八道。
“大哥,我有五千万,就不会为了一百万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也对,那你能给我什么啊?我不能做亏本的买卖,还是你真当我傻啊?你要杀我,我把你放了,不行,老子亏大了。”秦胜突然盯着蒙面男的脸,舔了舔嘴唇,“眼睛长得挺好看的,这玩意你戴着不闷吗?”
说着,他突然伸手去扯面罩。
蒙面男吓得拼命挣扎,奈何身体被秦胜稳稳地压住,根本就挣脱不开。于是,秦胜非常容易地就扯掉了他的面罩。
随后,秦胜足足品评和欣赏了蒙面男的脸一分钟。
“鉴定完毕,算是一个很萌的小正太。你说你缺钱花,凭着这张脸去影视圈混,不说红遍国际,大红大紫还是可以的。或者干脆卖屁股,一夜一百万,一个月你就是千万富翁了。”秦胜一通出馊主意。
小正太的脸色忽青忽白,最后眼底闪动着两团火:“你丫才卖屁股,老子是直男。老子只喜欢女人,女人,我只喜欢女人!”
“嚷什么,耳朵疼。”秦胜站起来,掏了掏耳朵,然后把匕首随便地丢在了桌子上。
小正太愣了,他到底要杀的这是什么人啊?
白痴,笨蛋,还是反射神经太慢了?
“喂,你是异能者吧。”秦胜忽然问。
小正太还没回过神,就条件反射地先点了点头。随后他震惊地跳起来,舌头直打结:“你,你怎么知道?”
“味道太熟悉了。是大自然的气息。”秦胜看着小正太,朝他勾了勾手指,“以后跟着哥混吧,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吃喝不愁。而且不用提心吊胆做违法的事情,也不用你去出卖色相,将来再给你找个漂亮媳妇。”
“为啥,为啥对我这么好?你到底有什么企图。我,我不卖屁股!”小正太下意识捂住了臀部。
秦胜弹了他一个响栗:“老子有女朋友,才看不上你这干瘦的小男孩。至于企图吗,还真有一个,你帮我逃走。我在这病房里快发霉了,但是那个院长说什么都不同意我出院,每次我闹起来,他就拿北哥的话当圣旨来压我。哼,等我找到北哥,我一定要去告状!”
“逃出去,就这么简单?”小正太目瞪口呆。
“哦,还要给我当司机,送我去找北哥。院长无意间泄露了口风,北哥他们在贺兰山呢,我要去贺兰山找他们。”秦胜看着小正太,“你叫什么?”
“白袍。你不会开车吗?” 白袍挠了挠脑袋,似乎很困惑。
秦胜哦了一声,眼珠转了转,抬起自己的左手腕:“这只手还没有恢复,暂时无法动。所以就不能开车了。我又不能联系我媳妇,她就是普通人,北哥去的地方都挺危险,带着他不安全。你是异能者,你应该不会害怕吧?”
“我可以不去吗?其实我很胆小。”白袍委屈地红了眼睛。
“不行。你没得选择,否则我就把你绑起来,丢到黑市去卖屁股。”秦胜威逼利诱加恐吓,“但是你只要帮我逃走,并且把我送到贺兰山,只要找到北哥,就给你在功劳簿上记上一笔。到时候跟着哥,吃香的喝辣的。”
“哦,那好吧。但是我开车很慢,还有我虽然是异能者,但是很弱了,就比普通人强那么一点点。”白袍伸出小手指,比划了一下下。
“那你是什么能力啊?”
“催生。”白袍很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我天生就和花草树木比较亲近,后来我就发现我好像可以让它们快速地进行光合作用,加快生长的速度。一颗种子从发芽到开花,只需要一分钟。”
“这个好玩,以后我家所有植物都交给你负责了。还有,没事拉着你去沙漠和荒山,还不分分钟出现一个又一个绿洲啊!”秦胜猛拍大腿,似乎对白袍非常满意。
白袍的眼睛一点点亮起来,激动地看着秦胜,就像是黏着主人的小哈巴狗,那表情简直了,又萌又蠢的:“那拉钩钩,说好的事情,这辈子都不准改变。我,我以后就跟着你了。”
“嘿嘿,走吧,偷偷溜出去。”秦胜拍了一下白袍的脑门,大步走到门口将灯关上,确定走廊外没有护士巡逻,他拉着白袍的手,偷偷溜了出去。
逃跑的过程很惊险刺激,但实际上什么人都没有遇到,顺利的让人难以想象。
秦胜从医院溜走后,坐着白袍开来的电摩托车,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
半小时后,秦胜回到家中,洗了个澡,简单收拾了一些行李,拉着白袍打车到了机场,坐着最早一班的航班,直奔目的地银川市。
等他们下飞机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秦胜伸了个懒腰,然后揽着白袍的肩膀,去托运处领取行李。
“嘿嘿,知道吗,一会儿咱们哪里也不去,就去银川市最大最豪华的酒店。咱们来个守株待兔,等待北哥主动送上门。”秦胜得意地挑挑眉毛。
“他一定会去最大最豪华的酒店吗?他很有钱吗?”
“对啊,他很有钱。不过这不是原因,会去最大最豪华的酒店,是因为北哥喜欢的女人,有公主病。她是千金小姐,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她才不会自掏腰包住那些不入流的酒店。记住了,当你不缺钱花的时候,注重的就精神方面的享受了。”秦胜勾了一下白袍的下巴。
白袍微微脸红:“哦,享受,精神享受。”
他有些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秦胜偷偷瞄了白袍一眼,然后在白袍去叫计程车的时候,拿起手机飞快地拍了一张白袍的侧身照,发给了燕小北。
他还搭配了一段文字——
北哥,我小情圣满血复活啦。猜测我找到什么宝贝了?哈哈,你一定猜不到,那个叫做白袍的人自投罗网,送上门了。
不过他好像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太单纯了。
他身体的气息我也觉得莫名地熟悉,好像和他认识很久了的感觉。现在他正式被我收为小弟了,等我啊,我带他见你。
对啦,差点忘记最重要的事情,我来银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