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林,嫁给我
天色早已经黑透了,三个人在临窗的小客厅用餐。
伊莎贝拉今天的心情似乎格外好,餐厅布置得分外浪漫温馨,落地窗帘新换了双层的瑰色薄纱,白玫瑰插在陶瓷瓶里,长桌上依次摆放着三只雕花的风灯烛台,暖暖的橘色光影,盈盈跳跃,映衬着金盘银盏。
真正是温馨又浪漫!
松露鹅肝,牛排,酥皮洋葱汤,还有刚刚出炉的舒芙蕾。夏景晟提早开了一瓶ChateauLatour1983,砖红色的酒汁,逸出清冽的薄荷味,混合着果香,还有香甜的奶酪香味。
林羽沫是真的觉得饿了,低头专心切牛排,听见夏景晟和傅思年轻轻举杯:“cheers!
原本三个人,各自专心盘中的食物。吃到一半,夏景晟忽然干咳了一声,似有话说。
林羽沫静静抬头,烛台对面,夏景晟正看着她。
他隔空凝视着她,终于开口:“林,生日快乐!”
她看着他,心头却是一紧,浅浅牵起一个微笑,“谢谢!”今天是她的阳历生日。从前,她是不过生日的。生日即母难日,母亲不在了,也没有人会记得她的生日。
后来,荣劭卿偶然看过一次她的身份证,就按着上面的日子给她过起了生日。
傅思年瞪着一双美目,满脸惊讶状:“今天是你生日!”她重新看了一眼四周,停下手里的动作,又转头看一眼夏景晟,似乎猜到了什么。
她也轻咳了一声,抱歉的冲她眨眼:“May,我都不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也没有带礼物来。伊莎贝拉有没有做生日蛋糕?我一会儿给你唱《生日快乐》歌当作补偿!”
林羽沫回过神来,抬起头粲然一笑,指指额头:“你不是刚给我缝了针,我都还没有谢你!”
傅思年顿时侧目白了夏景晟一眼,故意提高音量:“你放心,我傅思年出品,保证不会留疤!”后半句,只看着她用唇语说:“小气鬼!”林羽沫即刻意会,两个人相似而笑,心照不宣。
夏景晟也不发作,一脸好脾气的看着她们,一双狭长的丹凤眼,清清亮亮的,彷如熠熠生辉。
而这光辉终究落在了林羽沫的身上。此刻,她的一头长发松松绑了起来,整张脸露出来也不过半个巴掌大,头上贴着纱布,也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
她的肤色白得极好看,就像是洒在雪地上的一片白月光。
刚回来的时候,她坚持要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大约因为膝盖上有伤,所以特意挑了一件拽地长裙。裸粉色的丝缎,长长的遮住了脚踝,每走一步都是行云流水。
她的美,她自己却是常常不自觉。
夏景晟伸手掏出口袋里的盒子,不动声色的握在掌心里,忽然起身,朝着林羽沫的方向走过去。
林羽沫只觉得一阵心慌,赶忙看向傅思年,她摊摊手,表示不知情,面上却是一副看好戏的惊艳表情,一边不停的冲她点头,一边夸张的对着她做口型。
而他终究走到了她的跟前,颀长的身影压下来,将掌心的盒子打开来,递到了她眼前。
他单膝跪地:“林,嫁给我!”
林羽沫只觉得眼前一亮,硕大的一颗钻石,几乎占去了盒子的一大半,璀璨夺目,胜过周遭的一切光源。他的脸,就隐在这耀眼的光芒后面,令她看不清楚神色。
傅思年已经在一旁起立欢呼:“May,快回答:我愿意,我愿意。”
而她仍旧呆坐着,越来越不安,双手绞在一起,想看他却又害怕看到他满脸的期待。只能目不转睛的盯着盒子里,如鸽子蛋一般大小的钻石,简单的六爪镶,戒圈没有其它繁复的雕琢。仔细去看,才会发现戒托左边,设计了一小段交叉相绕的戒臂,戒臂与戒圈的衔接处,暗嵌着一粒小小的蓝宝石。
她顿时想起最后一次上去北海路的公寓。梳妆台前,她轻轻旋开仿古的桃木首饰盒,把一层层的暗格全都抽出来,那些原本静静躺在黑暗中的珠宝首饰,一瞬间重见了光明,争先恐后的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也是照得她几乎睁不开眼。
而她一样一样的看过去,项链、手表、镯子、耳环、胸针,独独没有戒指,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竟然连一只也没有。
现在却有另一个人,将这世界上对他来说,最珍贵的一枚戒指,捧到了她的面前。
这两年,每一季QC的新品发布,夏景晟照例都是让她给模特们设计服装。而她亦从来都不敢敷衍,来来回回,多少懂得了一些看宝石的眼光。面前的这一颗,色泽纯净透明,内里透着淡淡的蓝,从哪一个角度鉴赏,都属于世间罕见。
如此稀有,又如此贵重,教她如何承受得起!
她终于移开了眼,目光缓缓落在他的面庞上,飞扬入鬓的一双剑眉,狭长的丹凤眼里眸光涌动,藏也藏不住的希冀。
她细细打量面前的男人,三年来,他一直就在她的身边,不远也不近的距离,陪着她,守着她。那些最黯淡的日子,连她自己都放弃了自己,他却不肯视而不见,不允许她浑浑噩噩,不允许她自暴自弃。那一段漫长而苦闷的光阴,如果没有他,她根本不可能撑得下来。
对于他,除了感激,还是感激,她愿意为他做许多事,是不是也包括嫁给他,做他的妻子?
她又忆起了夏梦舒,那个恨她入骨的女子。那年冬天,她终究还是找到了学校里来。
而她永远也不能忘记,夏梦舒站在她的对面,冷冷的笑着,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夏梦舒盈盈而立,就站在风眼里,一遍又一遍的诅咒她:“你这一辈子,永远都不会得到幸福。”
多少个黑夜里,那些话像梦魇一样缠着她。白天,她还可以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照常地上课下课。一到了晚上,她就不行了,整夜整夜的开着灯,越发不能睡。后来,她开始试着喝酒,一开始,喝上半瓶葡萄酒,就能迷迷糊糊的睡上几个小时。到了后来,一整瓶一整瓶的灌下去,也不管用了。最后,她尝试着把安定药片混在红酒里头喝,也熬过了一些日子。
那时候正是新年,她还住在学生公寓里。夏景晟大部分时间在国内,偶尔来看她一次,她也顺利的遮掩过去。直到那一次,她睡得太沉,隔壁的同学来借东西,一整天也敲不开她的门,实在不放心,终于向保卫室报了警。
他是作为她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被校方通知赶来的。她被诊断为严重的抑郁症,公寓保卫室的人,在她床底下找出了大量空的酒瓶。他费了巨大的周折,才压下这件事,保住了她的学籍。
她依稀还有印象,当他风尘仆仆的赶到疗养院,见她蜷缩在病床的角落里,满眼的震动与难以置信。他甚至不明白,不过是一个多月的时间,她怎么能把自己折磨到如斯地步!
她在疗养院住了一个星期,接受了七天的解毒治疗。院方诊断,她酗酒,很明显是一种心理依赖,酒瘾程度并不算严重。她抑郁症的程度,远比酗酒更加复杂棘手。
出院以后,他替她办了休学。公寓里是不能住了,他又去她熟悉的街道附近找房子,搬了新家,又怕她整日闷在家里胡思乱想,等她身体恢复得好一些,他又抽空带她到各处去玩。
他带她去塞纳河岸喝咖啡,看古旧的建筑群倒映在河中,看着水光离合变幻,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春天的花城,处处美得让人移不开眼,他会从恰巧经过的卖花女郎手上,买一把白色的鸢尾送给她。
晚上的时候,他不知道从哪里租了汽车,带着她夜游巴黎。
他把车子开得不快也不慢,载着她,在灯的海洋里穿梭,沿着塞纳河,看古老的巴黎圣母院、卢浮宫、凯旋门,仰望埃菲尔铁塔。
他也带她去偏远的小镇,位于上诺曼底的吉维尼小镇,去看莫奈的故居;去阿讷西,沿着阿讷西湖骑自行车,坐游轮在湖面上消磨一两个小时;去戈尔德,坐在最高的山头上,看脚下山谷中,大片大片的葡萄园和熏衣草花田。
直到春天快过完的时候,他才带她回来。他说频繁的更换住处换床,对她的失眠症没有好处。所以,他把她安置在这幢城堡里,到底有个住家的样子。
是他,把她从地狱里拉了回来。如今,她看起来是好了,其实身体和灵魂都早已经残破。这样一个破败不堪的她,又如何能够嫁给他?
而现在,他就在她的面前,目光如炬,薄唇轻启:“林,嫁给我!”
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到了这一刻,仍然维持着单膝跪地,跪在这冰凉的大理石地面上,企盼以最虔诚的方式,换得她的一声应允。
林羽沫的情绪始终翻涌在喉管里,直到眼泪滚落下来,才终于吐出了一个:“我……”
“——她不愿意!”
一个低沉醇厚的嗓音从外面传进来,瞬间惊扰了一切美好,将眼前的气氛彻底打破。
傅思年最先站了起来,转身惊诧的看着来人。
林羽沫也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抬起了头,正是他,一身黑色西装,挺拔的身影越走越近。
夏景晟似乎并不意外,只勾唇一笑,缓缓站了起来,身影挡在她面前,遮住了她的视线。
“大Boss,看来你这城堡的老管家,是该换一换了。”还是傅思年率先开口,终结了整个客厅里不同寻常的静默。
夏景晟哼了一声:“也不能完全责怪史蒂芬,想当年,还是荣先生推荐了他来这里工作,老雇主的旧情难却,也是难为了那老头!”说着话,他已经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舒服的坐下去,伸手晃了晃酒杯里未喝完的红酒,端到嘴边,呷了一口。
到底是明眼人,又做了林羽沫两年多的心理医生,一看眼前的状况,立即就猜出了几分。傅思年走到林羽沫身旁,捏了一下她的手,立刻皱起眉:“手这么凉!”
林羽沫摇了摇头,略带抱歉的看着她。
傅思年俯下身来抱了抱她,双手轻拍了两下她的后背,又祝她生日快乐,临走前不忘叮嘱一句:“记住,有什么需要,第一时间打给我。”
林羽沫点了点头,目送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