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干了这杯!抹去过去的浮夸狗血
米四格2017-03-11 21:132,620

  唐颂花了好几天的时间,给元妙青挑了一套新婚礼物。

  是一套白色底儿、金色小花勾边儿的餐具。

  元妙青做饭很好吃,但是他们家的餐具却凑不成套。唐颂觉得,家里就是一起吃饭的地方,只有这样才美满。

  然而,也许,这样也不会美满。

  离婚礼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谁知道居然出了岔子。

  也就是故事开头的浮夸剧情。

  王明顺突然提出要和元妙青分手。

  宋小北查到他最近勾搭上了一个山西煤老板家的千金,两个人卿卿我我已经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了。在瀚海酒吧街,经常能看到他们出双入对。

  元妙青拉着唐颂、宋小北陪她去看看真相,谁知道被煤老板家的壮丁们却抢先一步来到了酒吧街。先是把王明顺狠狠揍了一顿,接着又把千金大小姐送回了老家。

  王明顺见“新欢”已去,转脸就在地上打滚央求“旧爱”:

  “老婆!老婆!有人把我手机偷了,我一直都想联系你,就是联系不上啊,可急死我了……”

  这之前,王明顺因为和那个富家千金厮混在一起,所以一直都装做失联,不让元妙青找到他。等到和“新欢”的感情浓度上升得差不多了,才干干脆脆地和“旧爱”一刀两断。现在“新欢”这边出了状况,他又厚颜无耻地恳求“旧爱”原谅。

  如此“渣男”,还真是“渣”成了“沫子”。

  元妙青愣在那里不说话。

  唐颂看到这种情形,觉得胃里反酸水,忍不住给了他几句:

  “你在微信里不是说了吗?你觉得你们不合适,不是已经分手了吗?”

  王明顺虽然打得连眼都睁不开了,可是却死死抓着元妙青的软肋不放:

  “我手机丢了,那些混蛋话,肯定是别人冒充我给你发的……哦,对了,我被人绑架了,你看看,我让他们打的。幸亏我跑得快,不然就见不到你了……”

  听了这话,站在旁边的宋小北都忍不住给他鼓鼓掌:

  “人才啊!要是换成是我,都编不出这么圆的谎话!关键是,还面不改色心不跳,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啊!”

  从那儿以后,唐颂就把元妙青从那个南郊的房子,接回了自己家。

  以为婚庆、婚宴,还有那些婚礼用品,基本上都是元妙青自掏腰包定下来的。唐颂只能一件一件帮她退回去。

  还有一件,就是那张借据。

  “王明顺,我是唐颂,”唐颂打通了“渣男”的电话,语气波澜不惊,“我打电话是要提醒你,虽然你和元妙青分手了,但是你从我这儿借的钱,还是要还的。”

  “我没说不还啊,”王明顺一幅“痞子样儿”,满不在乎地应付着,“我记得那张借据上没写还钱日期吧?等我有钱的时候再说吧?”

  “你估计,你什么时候能有钱?”唐颂连眉毛都没挑一下,声音依然不徐不疾。

  “也许明天,也许十年八年。”说到钱,王明顺的无赖样子就一览无遗了。

  “那没事,这样吧,明天几个兄弟会去你公司找你喝茶,”唐颂笑了笑,“要是你们公司的茶好喝,他们以后就天天去,直到你陪他们喝够了为止。”

  “你威胁我?你个小丫头片子,以为威胁得了我吗?”

  “我不敢威胁你。只是你得好好想想,你在那个酒吧,我是怎么找到你的?没有点门路,也不敢出来混的吧?”

  “记者了不起啊?”

  “记者最怂了,”唐颂给自己倒了杯水,“好在我也不是什么好记者,这几年别的没学会,治你这样的人,我有的是办法。”

  “好,一年之内,我肯定还你。”

  “不行,我就给你三天。”

  “你讲不讲道理?我哪来的那么多钱?”王明顺有点气急败坏。

  “我都算过了。这几年,你花的都是元妙青的钱,自己的存款肯定是没怎么动。这笔钱,你拿的出来,况且,你还有那个房子呢。”

  “你不要太过分!要不是你们撺掇,元妙青根本就不会跟我分手,我现在一无所有了,你竟然还惦记着我的房子!”

  “你们分手,是你自己作的。我不管你那么多,三天把钱拿回来,不然我能让你丢了工作。”

  说完,唐颂就把电话挂断了。

  “行啊,徒弟,”在一旁看个满眼的张大野忍不住让自己的“掌声响起来”,“我发现你这几年成长太快了!以前,你哪说的出来这些话?”

  “还是大野老师教的好,”唐颂吐了吐舌头,“吓唬人也是记者的必备技能。”

  “嗯,”大野老师点点头,“这不叫吓唬人。这叫社会活动家。”

  这天下午,宋小北手下的几个“肌肉男”就出现在了王明顺的公司大厅里。

  从此,陪他一起上班下班。

  到了第三天,王明顺打来了电话:

  “你账号给我一个。”

  就这样,“渣男”乖乖把钱送了回来。

  下班的时候,唐颂买了一瓶红酒,又到超市挑了两块顶级的牛排。

  然后开车去接元妙青下班。

  元妙青眼睛肿的跟两颗桃子一样,人也清瘦了不少。

  回家之后,唐颂把那套要送给元妙青的那套白色、金边小碎花的餐具给打开了。紧接着就钻进厨房忙活了起来。

  元妙青换了衣服出来,听见动静也跟了进来。看见唐颂正挥着刀、在案板上七七八八地不知道在鼓捣些什么。

  “你干什么呢?”

  元妙青从来没见过唐颂下厨的样子,以为她是拍摄需要做什么实验。

  “今晚吃牛排,我想弄的好看一点,切一点配菜。然后再做一个汤,西红柿鸡蛋汤吧!”

  元妙青笑出了声。

  唐颂不好意思地耸耸肩:

  “我知道牛排配西红柿汤很怪,不过就这个汤看着还简单点儿。我这头一回下厨,你就将就一下吧。”

  “还是我来吧,”说着元妙青就要系围裙,“你别再切着手了。”

  “别别别,”唐颂一把拦住她,直直地就把她往外推,“今天就来尝尝我的手艺,你要是特别想干活,就去把红酒开了吧。”

  闺蜜这种生物,究竟该怎么定义,其实也没什么标准答案。

  有的闺蜜,是失恋之后永远第一个拨过去的电话号码。

  有的闺蜜,是能一块炫车炫包炫干爹的豁得出去。

  有的闺蜜,是一年半载不联系,却丝毫不影响热络的铁磁交情。

  对于唐颂来说,元妙青是能给她做的一切荒唐事一个合理解释的“捧场王”。

  对于元妙青来说,唐颂是随时提供“唐家旅店”让她栖身的“靠谱姑娘”。

  元妙青把餐桌布置得很有调调,红烛、音乐、加上唐颂买来的那束橘色的郁金香。

  因为牛排肉质不错,所以唐颂也没费什么劲,就让这道主菜上了桌。

  “来来来,咱们举杯庆祝一下,”唐颂举起酒杯,一脸的斗志昂扬,“庆祝我终于有了和你同居的机会,庆祝你终于劫后重生!”

  “嗯,祝我们都能幸福!”

  “对,祝我们都能幸福!”

  杯子碰在一起的瞬间,发出了脆亮的声响。

  生活需要这样的仪式感。

  抹去过去的浮夸狗血,握住新生活的那一束将要投射来的光。

继续阅读:第67章:李凯撒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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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记得李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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