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秋天,阵阵秋风自北向南刮来,摩利列的骑兵向北跑,而元老院的骑兵自南追来。
在北风的吹拂下,处于下风口的元老院骑兵的马匹都闻到了大量豆子的香味,这些战马早上并没有吃什么东西,刚才又战了半天,已经很饥饿了,一见地上满是煮熟的豆子,许多还散着热气,它们再也无法抗拒这种诱惑,必竟这些平时训练有素的战马并没有这样的训练科目,因此,任由背上的骑兵如何抽打,它们都不走了,只顾着贪婪地吃着地上那美味的豆子。
骑兵停止不前,在豆子面前完全没了队形,混乱不堪,而这时,后面的步兵也赶过来了,上万名士兵收脚不住,一下子涌进了骑兵的队伍中,前面的人踩在豆子上脚下一滑,不少人摔了跤,后面的不知道,还在向前拥,就这样,连骑兵带步兵,元老院精锐的一万多部队全部拥挤到了一块空地上。
他们不知道,就在撒满豆子的地下,是几十个用木料支持的巨大空穴,那是一千多名矿工出身的新军的杰作,为了增加杀伤的效果,他们还创造性地在洞底布满了削尖的木刺和各种锋利的刀剑。
这就是赵胜的策略。
战前摩利列曾经跟赵胜有过一段交谈。
“为什么要挖那么多地洞!”摩利列对这次的战术有些不解。
“是为了制造一个大的陷阱群!虽然我们的新军兵员很多,但是没有战斗经验,很难与经验丰富的元老院军队抗衡,但是,如果能让敌人发生巨大的混乱,那就有胜算了。”赵胜是想要为新军们创造一个很好的首战机会。
“我带领的骑兵为诱饵这没问题,但是,敌人骑兵与步兵的速度是不一样的,如果骑兵到这里你启动机关,那他们的步兵就没有受损,如果等到步兵到了再启动,那他们的骑兵又已经越过了陷阱的位置。”想了一下后,摩利列提出了一个矛盾的情况。
“当然最好是让他们的步骑兵都聚集在一起才启动机关。”赵胜看了眼有些吃惊的摩利列,笑着解释道:“所以,我叫你准备的豆子就派上用场了。”
“哦,我明白了。”摩利列是那种一点就通的人,他立刻意识到那些豆子的作用了,“骑兵的马是喜欢吃豆子的,煮熟的豆子会散发香味,将更加有吸引力,如果敌人的马停下来吃豆子,不但队形会乱,后面的步兵也会有时间赶到陷阱上方的空地里。”点了点头,摩列利对着赵胜竖起了大拇指。
此时,元老院的军队都挤在一起,正是一个好时机!
“拉!”早已趁着敌人骑兵的马在吃豆子的时机躲进林中的摩利列一声令下,埋伏在周围的一千多矿山大汉立刻拉动了牵动机关的绳索。
随着一声声沉闷的巨响,乱哄哄地挤了一万多人的空地上突然腾起了几十道烟尘,那些仍在与滑腻的豆子斗争的元老院士兵们蓦地感到脚下的地面一空,还来不及惊慌就已经掉到了一丈多深的陷坑里,像串肉串似的被地下的木刺和刀剑夺去了性命。
马尔库斯运气好,正在处在几个陷阱之间的位置上,当他惊恐地发现周围许多士兵连人带马倏地在眼前消失时,他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直到凄厉的惨叫声四处响起,他才明白中了赵胜的埋伏了,但为时已晚!几十处巨大的陷阱不但瞬间夺走了四、五千士兵的性命,更是在剩下的士兵中产生了极大的恐慌,整个元老院的军队完全处在一种失控的状态,在冲天的尘埃中,人喊马嘶,互相踩踏,丢盔卸甲,抱头乱窜,简直混乱极了。
马尔库斯浑身都是尘土,在由于害怕而不断流出的冷汗混合下,整个人几乎成了一个泥人。
“稳住!躲避陷坑!退出尘埃!”顾不得呼进嘴巴里的灰尘,马尔库斯声嘶力竭地命令着,但是,在这种混乱的场面下,谁又会再乎他说什么。
由于急着逃命,再加上尘土太大,对面都不见人,慌乱中,许多人又被挤到了陷坑里,元老院士兵的伤亡在不断增加,但是,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因为真正让他们胆颤的是,赵胜的辅助弓箭兵们已经开始加入战斗了。
两千名辅助弓箭兵在两个方向呈夹角排列,而元老院那混乱的军队正好处在夹角的中间。
烟尘很大,能见度极低,不过,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所有的弓箭兵都知道,敌人就在那团巨大的尘雾内。
数千枝利箭象是被吸过去一样钻进升腾的尘埃中,随着箭雨不断的发射,包围圈里惨叫连连。
“快!向弓箭相反的方向撤退!”随着烟尘的慢慢消散,终于判清方向的马尔库斯急忙向活着的士兵下达了突围的命令。
四千多还活着的元老院士兵灰头土脸的向南方奔去,与其说是突围还不如说是逃命,因为许多人的手上已经没有了兵器,少部分人身上竟然还插着箭簇。
现在想着逃命?已经晚了,赵胜大网已经开始收缩,一万五千名精锐的士兵已经把伏击地周围围得水泄不通,除非元老院的军队可以插上翅膀,否则就别想从这里逃出去。
见四处都有赵胜的军队,马尔库斯终于感到绝望了,看着身边的士兵越来越少,他的心里也在激烈地斗争着。
怎么办?是战死沙场还是有尊严地自杀?或者……或者向赵胜放下刀剑以求苟活?能活着真好啊!如果不参加这场该死的战争,此时我可能坐在家中,正舒舒服服地喝着琼浆,品着美味,或者左拥右抱与美女们*。为什么自己当初那么热衷于战争?为什么要鼓动元老院向赵胜下达绝杀令?如果早知道有今天这一难,我怎么会放弃安宁的生活而跑到这血腥可怕的战场上来呢?对了,我当初是为了向元老院证明自己的能力,为了渴望了许久的荣誉!不!我现在才知道,荣誉虽然让人羡慕却是这么的难得。也许我不争这个统帅而让塞维乌斯来当就好了,至少那个懂得打仗的家伙不会让我们败得这样惨!可是,如果终归是如果,现在站在这个可怕的死人堆里并且随时面临死亡却是残酷的现实。
天空中一行大雁正列阵向南飞去,马尔库斯羡慕地仰望天空。
如果我能飞就好了,像大雁一样,那样我就可以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飞回我在罗马城里舒服的家,坐在美丽的喷泉边,享受美好的人生。
马尔库斯坐在地上,绝望的他满脑子浮现出各种想法,此时的他再也不是那个在元老院里激昂演讲的有抱复的人,他现在只是一个将要死去的懦夫,是一个无能且无力为自己的鲁莽行为负责的人。
赵胜的军队围了过来,一万五千多元老院的军队除了死掉的一万余人之外,剩下的四千多人全部缴械投降,等到尘埃散尽时,无论是陷坑里还是地面上到处都是人和马的尸体,流淌的鲜血已经让陷坑变成了积血的血坑,大量的尸体飘浮在血水上。
马尔库斯手中仍然紧紧地握着还没有沾过一滴敌人鲜血的华丽短剑,他想明白了,要向赵胜证明他并不是一个懦夫,既使在完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他也不会屈服,因此,他做了此时唯一能做的事情——他不再坐在躺满尸体的地上,而是站了起来。
“马尔库斯!”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赵胜的士兵群中响起,当士兵们都闪开一条道路时,赫米妮公主从后面走了过来,虽然挺着大肚子,但步履却是非常的稳健快速。
“还记得你之前跟我说过的话吗?”赫米妮说着,从腰间抽出了自己的佩剑。
马尔库斯一见赫米妮的剑,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上的那个浅浅的疤痕,那是在去亚雷提恩送达绝杀令的时候被赫米妮的佩剑架在脖了上划伤的。
“你说过,女人手中的刀只配在厨房里切切土豆!是吧!”赫米妮的剑第二次架到了马尔库斯的脖子上,“你还记得我怎么说的吗?”赫米妮盯着马尔库斯的眼睛里闪出了一阵凶光。
“我不记得了!”马尔库斯突然像疯了似的用手抓住了赫米妮的佩剑,他全然不顾被剑锋划伤的手上血流如注,大声地嘶叫着:“你这个臭女人怎么敢伤害我,我是元老院的监察官!”到了这个时候,马尔库斯竟然想起自己还是元老院的高官,他的精神已经完全崩溃了,丧失了理智。
赫米妮被他这一吼吓了一跳,但一想起马尔库斯当初那样傲慢地对待自己的丈夫赵胜,心里的火气更盛了。
“我说过,早晚有一天会用这把剑割下你的舌头,现在这一天到了!”一咬牙,赫米妮用力把手中的剑一转,马尔库斯的几根手指齐齐被削断了,被巨大的痛疼一激,马尔库斯突然又恢复了神志,他惨叫一声,另一支拿剑的手向赫米妮狠狠地刺来。
不过,他真的是低估了眼前这个女人的能力,他不知道赫米妮是学过功夫的,不算她是一个女流之辈,就算她现在身怀六甲,但她的剑术并没有打折,尤其是在这个生死一线的战场上,她是不会给敌人机会的。
“噗!”地一声,赫米妮的剑准确地刺入了马尔库斯那张得大大的嘴巴里,在割掉他舌头的同时,也刺穿了他的脑袋。
马尔库斯拿剑的手无力地松开了,短剑落地的时候,他那不断从嘴中涌出鲜血的尸体也倒在了地上,而随着他的死亡,元老院这支一万五千人的精锐部队在死亡一万一千人,被俘四千人的惨败下也宣告覆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