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乐章:Requiem~死亡与遗产的镇魂曲
转眼到了星期五,十二月十四日,亨特警长出发到雷蒙爵士的爱登堡庄园的日子。他本来只希望象征性地跑一趟,也算是尽职尽责了,可是一件事的发生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这一天的早上,《每日电讯报》头版的一段新闻引起了他的关注。新闻的内容很短,但是标题很醒目:
英国首富石油大王休•雷蒙爵士于今晨溘然辞世。
第1小节:Concerto~孤影成双_其之一
“卖报,卖报!《每日电讯报》,伦敦警方办案神速,大英博物馆失窃案告破!”
这是我回到这个国家后收到的第一份欢迎致辞,直到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从这里开始我已经踏上了英国的土地,到处可以聆听大本钟的浑厚低音,到处可以看到走街串巷的雾都孤儿,到处可以品味亚瑟王的金戈铁马,在年末也随处可以嗅到布丁和火鸡的诱人芳香,似乎这个国家从两百年前就是这样的生活状态,可对于我一个四年没有回来过的人来讲,这里的一切却意外的让我着迷。
我走下甲板。初冬时节里,码头上人并不算多,仅有的几个也都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在厚厚的大衣里匆忙地从我身边走过,像躲避瘟疫一样迅速消失在清晨的轻雾中。有几个报童夹杂其中,却没有人为他们停留脚步。船舱外的码头上,虽然还只是初冬,但瑟瑟的寒风还是如匕首般锋利地几乎可以割伤我的脸,我也随着大多数人的脚步赶忙钻进了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店,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要了一杯。
店里的客人不算少,而且供暖设备也堪称一流,不像中国的一些地方那样偷工减料,所以里面十分暖和。
“这里一切都没有变,和我走时几乎一模一样。”
我呷了一口刚刚端上来的热乎乎的咖啡,先前的寒意已经一消而散了,这会儿正对着窗户沉思着。四年前,我也是在这样一个早上,从朴茨茅斯这里的港湾始航的,那时陪伴我的不仅有风和雾,还有我的妻子,而现在风和雾依旧,我也重回这里,只是我的妻子却永远留在了遥远的东方……
我回过神来,脸颊已经被泪水打湿。虽然已经是开放程度极高的21世纪了,但身为英国人的我仍然固守传统的绅士观念,认为一个大男人落泪时还是不要被别人看到的好,于是我轻轻用手捂住了脸。
不远处座位的两个年轻姑娘正在谈论着什么,很是起劲。我偷偷瞄了她们一眼,生怕她们话题的中心是我。
“伊莱莎,你听说了吗,那个案子好像不是苏格兰场破的。”
和我无关,似乎是我多虑了。尽管如此,我仍然对她们的对话充满了好奇心。
“你也听说了,南希?据说亨特警长是在咨询了一个外国人以后才抓到盗窃犯的。”
“大概是个比利时人,是不是叫赫尔克里。”
那个背对着我的金黄色头发女孩为自己这么有想象力的推测着实兴奋了好一会。
我听到她这么说也不禁噗哧一下差点笑出声。
“我听说是个法国人。”
坐在她对面的另一个女孩很礼貌地在对方结束了像鸭子叫般难听的笑声后反驳了她。
“你说的那个著名的比利时侦探,叫波——什么来着——波洛,对,就是这个名,他很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恐怕至少有三十年了。”
虽然看不到脸,但我可以想象得到那个金发女孩听到自己这么有创造力的论断被自己的朋友如此现实的否定掉,现在有多么垂头丧气。
我很有兴趣地端详了一会刚才说话的这位被唤作伊莱莎的姑娘。她看上去也就二十岁,甚至还不到,我向来对留着长长的直发的姑娘情有独钟,有好几次还被妻子骂了,而眼前的这个姑娘就是这样。乌黑的长发,俊俏的面庞,虽然戴着一副眼镜,但两条细细的弯眉仍然能映衬出眼镜后面让人过目难忘的大眼睛,很是摄人魂魄,高高的鼻梁显示出她是个地道的英国人,或者说至少是欧洲人,但性感的嘴唇和类似旗袍般的装束又表示她有几分东方血统,更何况她还有一双黑色的眼眸,所以我猜她是个混血儿。她背后的椅子上搭着一件白色的毛领绒大衣,看起来应该价格不菲,尽管我更愿意相信那是这个爱美的女孩像其他这个年龄的姑娘一样,为了赶潮流让父母买的,而不是她自己挥霍无度的结果。不过这大衣配在这姑娘身上的确合适,至少解开了我先前的一个疑问(毕竟这样的天气即使是在中国也不会有女孩子穿着旗袍在大街上闲逛的)。虽然隔着桌子看不到她高挑的身材(至少我是这么想的),但无论从哪方面讲,她都是十分漂亮的,是一种自然的,未经雕琢的美,俨然就是一位高贵的公主,拥有丝毫不逊色于奥黛丽•赫本的优雅与气质,要知道,赫本可是我最喜欢和崇拜的女明星了。不过真正吸引我的却是她拥有远远超过坐在她对面那个金发女孩的尖刻批贬的文化素养,毕竟在现在这样一个时代,像她这样文静的姑娘已经不多见了,而且,这淑女教养,让我想起了……
“玛丽,是的,太像了。”我不禁自言自语起来。
“不管怎么说,伦敦警察局的人都是废物,上次我的一条叫本的小狗走丢了他们都没找到,最后还是我的小乖乖本领大,自己找回了家,可见这么大的案子会是他们破的?哼,鬼才信呢。”那个金发女孩显然无视周围人的存在,又叽叽喳喳地叫了起来。
“低俗的,没教养的姑娘。”我思忖着,显然是在以伊莱莎为标准的。
“也许他们不愿意接找丢失的狗这种小案子,再说,当年的警察们不也是经常把棘手的案子拿去请教你说的那个比利时人吗。”美丽姑娘的脸上绽开了亲切的微笑,这笑容立时使我神魂颠倒。
“精彩的反驳,永远充满理性。”我赞叹道。
“小案子?那也算是小案子?再说现在是什么年代了,我们穿着时尚,拥有跑车,像我就有一辆最新款的凯迪拉克……”
接下来是关于当今的时尚生活与她母亲那个年代穷酸度日两相比较的长篇大论。看得出来,连坐在她对面的朋友也已经……那句中国话是怎么说的来着……“身在曹营心在汉”了,好像是这句吧。
偷听别人的谈话到此告一段落。我给了服务生小费,无暇理会与我无关的什么案子(可我仍然坐在那里听了半个小时),也许与这个叫伊莱莎的女孩的偶然相遇为我继续留在店里提供了理由。但在享受了片刻温暖之后,我又重回冷风的怀抱。尽管已经是早上九点三十分,天空依然阴沉沉的。
“我得快点了,别碰上雪才好。”
为了赶上十一点开往伦敦的列车,我混入刚刚下船的又一批乘客中,向车站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