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时常有人批评我的长篇小说景物描写太烂,所以这似乎是我憋了一口气用一个晚上熬夜所写下。关于这篇素材,嗯,怎么说呢?我想又是我构思好久的一个在二十七章出场的主角之一可能是小克的终身的反面角色,暂时是三大传说佣兵团光辉佣兵团的副团长充当一个出谋划策的布局者角色。
序言
秋叶城是一座安闲的城市,整座城市都洇着淡淡的花草的清新,淡淡的人情的温暖。
它是位于妖精之森与两河流域的交界处,东面临着联邦合众国,西面靠近地球遗民的若水城。
总体来说是一座向各大种族开放的自由贸易之都。因为地处大陆西南角,是一座常年战火烧不到,又没有很多冒险任务给与佣兵团的小城。
秋叶城在每个季节都是不同的。
春天,满山的落红花绽放。朝气蓬勃的少男少女的笑声回荡在整个秋叶。
夏天,寄荷莲子的清香安抚躁动的心。长途跋涉汗流浃背的旅人来到秋叶时,总以为是到了仙境。
秋天,成片的枫草在夜幕下的草地上盛开。不管是人族还是精灵,都在荧光闪闪的花海之中对饮唱歌。
冬天,妖精之森的冰桀被西南风吹到这里。那是一种如雪中送碳般的暖意。在冬天漫天飞舞着的莹舞,象征着生命的延续……落红,寄荷,枫草,冰桀,秋叶特有的四种花草,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季节诠释着秋叶---那一丝淡淡的愉悦和温暖。
恩,还有一丝淡淡的忧愁。
第一幕春——落红之歌。
阳春三月的秋叶,满城都有一种隐约的香气,淡得你不仔细根本嗅不出。那便是点红香了。点红是栀子的一种,但它月白色的花瓣尖却晕出一点胭脂色,点红之名由此而来。三月中旬点红艳,如云的花枝下正是少年向意中人表露心迹的地方。折只花枝,别在姑娘发中。少年憨憨地拉起姑娘的手,满树花枝会见证这一切。
“阿纭?别睡懒觉了,快起来。”这是一个纯东方式街道。扬柳街水记旅馆后院的一排房子前,一个跑堂打扮的少年敲着门。眉间虽尽是埋怨,但更衬出俊气的脸。
“哎呀春天多好啊,睡觉最舒服了!陌里斯,你真烦人!”屋内传出一个清脆的声音,静了好一会儿,另一个跑堂打扮的出现在门前。她头发绾起,用帽子紧紧遮住。几如黑色的湛蓝的双眼气鼓鼓地盯着少年,眼中竟隐隐可见荧光点点,如缩小的夜空。
少年可没空注意这些,他轻轻皱了皱眉,拂去刚刚落在女孩身上的花瓣。“可是我们毕竟是在这里做工呐,当酒保也要有酒保的样子嘛。”说着,径自向大堂走去。
女孩哼了一下,但终是跟着少年去了大堂。
两年前,扬柳街水记客栈来了两个有些奇怪的客人。
一进门,走在前面的少年朝店里小二欠了欠身,直径走向柜台,脸上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说:“店主,你们这里缺不缺人?”
“恩……”水堂本来是想说不缺人的,但看到少年背后那双怯生生的眼睛,竟不由自主犹豫起来。
“我们本是游历的佣兵,只是想在这里住些时候。只要您愿意,我们以薪水抵房钱。”
不要工钱只管吃住,这可算是捡到便宜了。水堂又细细打量了少年一翻,只见他从容不迫,决不似一般求职者那样促狭。
水堂越发感到好奇,思量一翻,终于说道:“好吧。”然后对着店里仅有的一个小二说:“带他们去后院你住的地方,找……两间空屋。”随即转过身来,盯着少年道:“以后你们就是这客栈的伙计。那么,告诉我你叫什么?”
少年迎上他的目光:“我叫莫。莫里斯简特。她,”说着指了指身后的女孩,“你可以叫阿纭。”
莫和阿纭,两个仿佛从天而降的少年,走进了秋叶城。这意味着两人和秋叶之间,那缕看不见的丝线终于连接。
中午是客栈最忙的时候,同时也是阿纭和莫施展身手的好时机。
“3号桌锅贴虾饼,春笋里脊,板栗闷鸡,熏蛋四个!8号桌煎茄夹,卤肘花,鸡蓉油菜一盘!“阿纭干净利落地喊出两桌菜名,然后为客人续了茶水。
此时只见莫一手托一木盘七盘菜稳稳放在里面。阿纭随即端菜上桌然后收起木盘直奔后厨。
一路传来莫沉稳的声音:”7号桌水晶冻,熘草鱼,桂圆珍珠羹!五号桌雪菜蚕豆,鸡肝粥,春笋里脊,卤肘花!”
当他说完,阿纭正好进了厨房,莫于是为两桌斟茶到水……两个人时间掐的极准,即使客人再多也不手忙脚乱。很多人甚至为睹两人技巧而特地来水记客栈吃饭。
水堂老板每天拨拉着算盘也是眉开眼笑。在月末他通常塞给莫几百个金币,要他“自己买点东西”。而莫总是带着那若有似无的笑,仅仅道个谢转身离去。而阿纭则突然跳出,尖叫着拉着陌四处逛,清脆的笑声很远仍能听见。
总之,莫和阿纭的到来为秋叶城,至少是与扬柳街带来一丝新奇。活泼好动的阿纭,冷静沉默的陌,很难想象,他们的佣兵生涯到底是从何处开始的。
终于晌午过去,客人也渐渐少了。阿纭瞅了个空跑到外面晒起太阳来。暖暖的阳光照的阿纭浑身舒服,微风中那一丝淡淡的点红香让阿纭感觉鼻子痒痒。一阵轻轻的脚步声,阿纭抬起头,是扬枫街卖粥大叔的女儿小依。小依小依,小鸟依人。
小依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给人弱不禁风的感觉。此刻小依正红着脸急急走过。阿纭闲着无聊,一下子跳过去拦住小依:“小依姐去哪里这么慌张?”
阿纭想着可算是有人玩了,不想小依一改往日的活泼,声音低低的说:“没没什么……“说着往背后藏什么东西。
阿纭眼尖,一下抢过小依想藏的东西---竟是一只竹篮。但竹篮里却有花的芬芳。阿纭狐疑地望着小依,大有“不说就别过去”的架势。
小依显得慌张起来:“只是……去采点落红花……”
“采落红?”阿纭奇怪,“你摘那个干什么?”
小依似乎嫌阿纭声音太大,将她拉到路边,怪道:“小声点!要不是看在你与我要好的份上,我才不会告诉你呢!”
“这有什么秘密的吗?摘花也要偷偷摸摸?”
小依像看怪物似的看着阿纭,突然笑了:“哎呀,我忘了你不是本地人了。我说你都16了怎么能不知到呢。”随即她止住笑,庄重地说:“采点红,是为了酿酒。”
“酿酒?噢,怪不得你家的米酒荷包蛋那么好吃!”
“哪儿呀。你就知道吃!那个米酒是爹手艺好,和我说的酒不一样。”
“哦?那……”
“秋叶的女孩子从小就开始摘落红酿酒。把点红花瓣在瓷盅中捣碎,取汁液与自制的酒曲一同放在罐中发酵……”
“哇,那得多少花呀!”
“所以秋叶的女孩子才要从小开始做啊!一年能做出几小杯就顶不错了!成酒的颜色比宝石还瑰丽,是透明的红色,所以叫‘嫣汁’。”
“这么难……那一定能卖不少钱吧!”
“什么呀!”小依瞪了阿纭一眼,“‘嫣汁’用的是春天最好的花。新婚之夜……妻子要拿出做了多年的‘嫣汁’……与她的丈夫……”小依的声音已经细微的听不见了,脸也红的像苹果。忽然她一把抢过篮子,又瞪了阿纭一眼,“小孩,才十五六,懂什么呀。去去,干活去,今天的话谁也不许说,否则以后不让你喝我家的粥!”说完飞也似的跑了。
阿纭什么都记住了……就是忘了小依说的最后一句。等到莫里斯闲下来,她立刻告诉了他整件事,得意的想看莫惊讶的表情。每想到莫仍是挂着淡定的笑容:“知道了。‘嫣汁’被认为是神赐的祝福,这是秋叶独特风俗。小依有意中人了,她要不急忙忙地去采花酿酒就奇怪了。”
阿纭的兴致顿时减了大半,埋怨道:“嘿,你知道啊,那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又没有问过。”陌仍是在扫着院中飘落的花瓣,不看阿纭一眼。阿纭生气的走了。
花瓣飘零,真是个美好的季节。阿纭倚着院子另一头的一株树,微微叹息。
第二幕夏-寄荷之眠
寄荷是荷花的一种,但它不是长在水塘里,而是寄生在树上。七月寄荷开,一株挺拔的树上施施然开出大片大片碧绿的叶子,叶间隐着几朵各色的荷花。寄荷莲子有一奇妙之处:找一株寄生在苹果树上的寄荷,掰开它的莲子尝尝,是不是有淡淡的苹果味?就是这样。
仲夏时,摘下的莲子清香笼罩整所城市,清新的让人沉醉。
水记客栈两年前来的服务生少年脸上总是带着一丝隐隐的笑容。自由之翼第5番队队长出生于此地的东方人种鹄雁在水记客栈留宿时就注意到了少年的冷静干练和自信。
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预料之内,他要做的不过是促使事情的发生。
鹄雁不知为什么打了个冷战,直到这个传说中的3大佣兵团之一麾下强悍的5番队出了秋叶城很远,他仍然在回想那少年的笑。
脸上虽显出一丝笑,但眼中隐着千丝冰冷。
这是怎样一个人啊。鹄雁知道几十年练出的看人的本领不会有大的偏差,叹息道:若是生逢乱世,怕是能够成为与那个十几年前阳光佣兵团团长风刃一样的人吧。
但事实上鹄雁所感叹的少年正坐在客栈后院的一棵点红树上发呆。点红花已落尽,寄荷莲子的清香显出来。淡淡的莲香虽能安抚心绪,但似乎对莫不管用。莫脸上的表情仍是没有变化,但那只重复着揪叶子动作的手出卖了他的神思。好一会儿,莫脸上竟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他仰望着天,轻轻叹了口气。
已经来秋叶城两年多了,过了这个冬天……就三年了。
两个下雪的冬季,但那样东西始终不见踪影。假如找不到那个东西……那还要它做什么……六年,不,七年的努力,就白费了……一瞬间少年的眼里充满杀气,但很快被一丝笑意取代。不,不会白费的……一阵风吹过,莫竟然咳嗽起来,白净的脸闷的通红。
少年动了动,即使在夏季的早晨,人也不会感到特别炎热。他甚至感觉手有些许麻木。他拨开了一直挡在前面的寄荷叶,霎时如一尊雕像,再也不动了。
“我就要这间屋子!就这里最幽静!”他记得阿纭挑房子时这样说。
“窗户对着树有什么不好?春天可以闻花香,夏天可以挡太阳吃莲子,多好啊!”他记得来秋叶的第一个夏天阿纭这么说。
“你难道怕有小贼吗?没事没事嘛,睡在窗户下抬头就可以看见星星!”他记得有一次阿纭这么说。
现在面前的那扇窗户开着,熟睡的阿纭整个就出现在陌面前。少年只感到脑子一片空白,他竟没有赶快松开手,溜下树。
女孩只盖了条薄褥子,两条修长白皙的胳膊露在外面,黑色的头发凌乱的散在身下。少年从不曾注意到阿纭的头发如此美丽。蝴蝶骨在肩前突出,凸显出的曲线随着呼吸起伏。莫呆呆地注视着,他从不曾发现阿纭的如朝阳的脸颊是那么的可爱,他从不曾发现阿纭扑闪着的睫毛是那么的美丽……或者干脆说,他从不曾发现阿沅,这个跟了他六年的女孩,已经是一个美丽的少女了。他对她的印象,仍是六年前那个怯生生的瘦弱的精灵女孩。
莫里斯悄悄下了树,又轻轻掩住窗子。阿纭的朱唇弯出一抹笑意,手臂拢着黑发散散搭在胸前。少年尽量轻轻的离开,他望了望天,突然感觉秋叶是个很好的地方。蓝天白云,花香袭人。他突然希望那件事从没发生过,那样他可以选择永远住在秋叶,其它的以后在想吧。
但是,他苦笑,瞥了一眼阿纭的屋子。在某些事上,选择了就无法后退。
清风明月,夜朗星疏。一阵幽幽的琴声忽近忽远,让人听不真切。
夜色中一个人影终是显现。眉须皆白的老者,眉宇间竟透出一股淡泊尘世的洒脱。
老者仍是抚琴,似乎不曾注意不远处的白衣少年。
草声悉簌,似在说着少年站了数天的执着。
“除了它,不再问别事?”老者突然发话。
“是。”少年立刻回答,声音却是清脆婉转。
站立数天,对于自己的突然发问仍是思路清楚,老者暗暗感叹,不简单。
“去秋叶吧。那里有你想要的东西。”
“多谢。”
第三幕秋-枫草之曲
十月上旬的枫草火会,是参加过的旅人最难忘的一晚。枫草在夜间开花,如无数只萤火虫憩在夜间。清风吹过,花儿如萤火虫四处飞舞。就着这点点荧光,秋叶人在草地上唱歌跳舞。亚马逊人豪放的舞蹈总是可以吸引很多年轻人的喝彩;地精精巧的萧笛则总会赢得女孩们的啧啧赞叹;精灵男女的“魔法”为苦于表白却找不到机会的男孩提供了机会……在流荧火会,人们都以为到了传说中万物刚创生时,所有的种族还都是那么和谐,无间。
现在是九月廿九,还有四五天就要举行流荧火会了。阿纭虽说不是第一次见但仍是兴奋的上窜下跳,到处打听。逮着空就对莫和另一个伙计说。
“哎哎,前年那个亚马逊人雷厉据说今年回来喽!呵呵,非得坐坐他的肩头。雷厉好高啊,不知这两年长了没有。”
“郊外的那个精灵姐姐好久不见了,不知会不会来参加。假如来的话我一定问问她那个‘黄梨煎蛋’是怎么做的,太好吃了!”
“扬枫街大半的小吃铺子都要做招牌菜拿去招待朋友呢。哎呀呀,想起兰姐的雪梨酱,张伯的鱼蓉炒蛋,贝克曼大叔的柚子酱……哇,提前两天少吃东西,留着肚子那天晚上好好吃!”
每当阿阿纭停留在无限遐想中,莫就点一下她的脑门,淡淡地说:“好了快干活。干不完小心水堂店主罚你。”阿纭就只好无限眷恋地收起想象,极不情愿地干活去。
不过似乎阿沅的愿望总是特别灵验的。那晚流荧火会上,亚马逊人雷厉和精灵碧都来了。当然,还有阿纭最爱的扬枫街小吃。总之那晚阿纭脸上的笑容让莫也受到了感染,笑容也明显起来。阿纭见莫笑,更开心了。
阿纭最开心的事就是看见那个少年能笑,那比让她吃整条扬枫街的小吃都好。
阿纭是在很小的时候被莫收养的。恩,说收养不合适。两人相遇时,阿纭十岁,而莫,也不过十二。
阿纭不记得自己的父母,不记得自己的出生地,十岁之前的一切就像在雾里一样不真切。不过她记得十岁之前她只能在街上和别人抢东西吃。那天中午,一群孩子抢走了一个好心婆婆给她的一块饼,她饿的受不了,躲在巷子口小声哭。她真想学着从前一个大姐姐那样跳进城郊河里。因为大姐姐被好多人迎回来,脸上还挂着笑容。小姑娘阿纭不知道那意味了什么,她只是觉得河里一定有好吃的,所以大姐姐会笑,可以一直闭着眼睡觉。
然后,一只白净的手递过来一块面饼。阿沅抬头,却被阳光刺痛了眼睛。顾不了那么多了,她抢过饼,呜呜地吃起来。
三个饼下肚,阿纭总是感觉肚子舒服了。这时那只白净的手又伸过来,毫不迟疑的拉过阿纭脏西西的小手,阿沅没有反抗,顺从地被带到河边。手捧了水,很仔细的给她洗手洗脸。这时阿纭才敢偷偷看手的主人。他的脸和手一样白净,黑黑的眼睛只是专注地看着女孩的手,离的太近,阿沅甚至能感觉到男孩的呼吸。
终于,男孩拍拍女孩的手,示意她洗好了。他转过头面向她,脸上挂着一丝淡淡的笑:“你叫什么?”
阿纭愣愣的看着他,不说话。
少年似乎不曾想到女孩是哑巴:“恩,你不会说话啊……”
“阿纭。”
少年愣了愣,随即说:“恩,莫里斯。帝国人”然后他拍拍阿纭的肩膀,“我要走了,以后别把自己弄那么脏。你可是一个高贵的精灵”
但阿纭拉住他的袖子,不说话。
莫仍是那副表情,淡淡地笑:“我是一个佣兵,佣兵就是一个要走很远的路的职业。路上可能也会有没吃的的时候。”
“我和你一起。”女孩只是说。
莫看了她很长时间,吐了口气:“好吧。”
阿纭一直奇怪,自己那天怎么会轻易的跟莫的走呢?
可能只是因为那一丝淡淡的,若有似无的微笑吧。
阿纭又不见了。这个月的第五次。
莫无奈的放下手头的工作---只有他能找到阿纭。
这次,他是在后院的一棵泡桐树的枝桠上找到她的。桐叶随着阵阵秋风翩然飘落,阿纭奇怪地散了头发,粘在头发上的桐叶如一只只小憩的金蝴蝶。
“想什么呢?”莫笑着问。
阿纭不说话,只是呆呆的望着天。
于是两人一起陷入沉默。
许久,阿纭突然幽幽叹了口气:“今年是第三个冬天了。”她又转向莫,重复说:“今年是第三个冬天了。”原本荧光闪闪的眸子也暗淡无光。
少年一愣:“那又怎么了?”
阿纭低下头,再抬起来时脸上却是笑的很开心:“没事。哈,我装忧郁居然把你也骗了,喔,我真厉害!”说着跳下树去,轻快的跳走了。
莫望着阿沅远去的背影,不知该说什么,神却是复杂中带着些许愧疚。
还有一个月,还有一个月……阿纭心里默念。一定要找到。
跟了莫在大陆上游历了整整两年,阿纭仍不知道他们要找什么。每次他问莫,莫总是摇摇头:“不找也罢,我们只当是出来玩了。”阿纭纵有再多话,也只能咽回肚里。
不过阿纭最终还是知道了要找的东西:那东西在秋叶;每年冬天才出现;名字叫冰桀;最重要的,那东西是用来治病的,治莫里斯的病。
到底是什么病,阿纭不知道。为什么莫不去秋叶,阿纭也不知道。但阿纭不希望这个好心的哥哥受伤,去秋叶的愿望就深深扎根在小姑娘心中。
两年之后,阿纭终于能让莫改变心意,去了秋叶。
其实有无数次,阿纭一直在想这一切是不是真的。很久以前自己不过是个抢东西的小乞丐。然后莫就像神一样降临,然后自己居然就跟着这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四处跑。然后因为莫的谁也不知道是什么的病而拼命的要去找那个叫“冰桀”的东西,在秋叶每年冬天她都要在雪地里扒寻……但阿纭从来不觉的苦,或委屈。她甚至觉得似乎……她本就应该这样做。
“那么你是否知道,采冰桀,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弹琴的老者突然问。
“知道。”白衣少年回答。
“那么你知道,冰桀是做什么用的?”
“知道。”
琴声乱了一下,但随即被调回正音。“假如你连命都没了,那别的一切还有何用?”
“不,我不会死。”白衣少年抬头,眸子熠熠发光,“不会。”
第四幕冬-冰桀之舞
12月到2月,当雪下得能没过脚时,妖精之森的暖风会带来一种飞向天空的雪花---冰桀。
今天,阿纭起的特别早,天还是黑的。她披上冬衣,在梳妆镜前慢慢的梳着头发。她的头发不算很长,但很厚,梳起来仍是十分麻烦。白皙的,但因为常在阳光下晒而颜色有些深的手在如墨的发间穿梭,一会儿,头发就被绾成一个髻。
应该去叫莫,然后好好炫耀一下自己起的多么早。如果在平常,阿纭一定会这样做。但今天,她却只是叹了口气,趴在桌上,举起左手细细看着精心包扎的中指。
昨天,阿纭的心情很糟糕。连日的晴好天气让她很是焦急失望。所以在收拾碟盏的时候一连打碎了三个。眼看水堂的脸色变的铁青,阿纭竟慌忙去用手捡。
“哎呀。”瓷片割破手指,她赶快去吮。
一只手伸过来,决然的拿过她的手。是莫。
少年拿来了药粉,很细心的涂在阿纭受伤的中指上。阿纭霎时觉得脸发热,想抽出手,却被莫呵斥:“别动,还没涂好。”
阿纭低低说了声“谢谢”,没人答应。她抬头一看,莫已经去干没干完的活,似乎刚才的事他并不知道。那一副淡然的表情让阿纭也有些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被割伤。
他到底在乎不在乎我啊?阿纭狠很想了想,脑袋却是一团乱麻。她赌气不再缠这个问题,决定出去玩一天,不干活了。反正冬季来秋叶的旅人也不多嘛,阿纭自我安慰。
透过窗子看去,天已微微有些发亮。打开门,丝丝凉意迎面扑来。
丝丝凉意……下雪了……阿纭一下子呆住,随即捂住了嘴---真的下雪了!
她立刻狂奔出去,消失在扬柳街尽头。只留下一双冷漠的注视着这一切的眼睛。
下雪了下雪了!
曾有旅人说要感受神创世的伟大,可以去塞北无尽的沙漠,妖精之森连绵不绝的书海,和雪后的秋叶郊外。山连山的白色,夹杂着土地和枯树的黑色,强烈的对比能让人晕眩。
阿纭一直奔到桃林前的小路,周围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雪已到了脚踝。她掏出进入冬季后就没离过手的乌晶镜片,对着空中飘然下落的雪花眯着眼睛细细观察。
雪啊,你千万不要停!
凛冽的寒风吹的雪花四散飞扬,长时间的瞪着眼让阿纭感觉酸疼无比。但她只是用早已麻木的手揉一下继续寻找那向上飞的“雪花”。
终于阿纭放下手中的乌晶镜片,两颗不争气的泪滴也随之掉落。
难道,我永远也找不到冰桀吗?我无法为莫的病做点什么吗?
长时间的用眼,快速的奔跑,空空的肚子让阿纭感觉一阵晕眩。她不由得跪倒在地。手,脚,脸,下巴都已冰得麻木。
下巴!
阿纭连镜片也顾不得拿,眯起眼睛仔细看……看到了!飞向天空的雪花,冰桀!莫有救了!
阿纭立刻后退了几步,将手埋入雪中---冰桀在雪地中生长,在下雪时开花,花儿如雪般洁白晶莹,与雪共舞。遇到温度稍高一点的东西立刻消失不见。
现在阿沅的手已是乌紫乌紫,她哆嗦着走进冰桀开的地方,跪着慢慢寻找。
……终于,一株几尽透明的,带一抹淡绿的茎杆出现在阿沅面前。
恩,还没有开。快快,我摘回去……女孩尽量轻轻地掐起细茎,然而---细茎突然生出数支绿色的根,蜿蜒着爬上女孩的手,刺进去。乌紫乌紫的手颜色开始变浅,一阵强烈的晕眩袭来,阿纭几乎要倒在地上。不,撑住……这,这到底是怎么会是……女孩突然发现,前面的雪地上洇出一片鲜红。并且红色还在扩大。那是……血的颜色。
一阵来自背后的剧痛,阿纭倒了下去。
一双手抱住了女孩,阿纭定了定神,是……莫。
莫……药……给你……
男孩脸上仍挂着一丝隐隐的笑。
那不是药,但是谢谢你了。
女孩乌紫色的手已变成了惨白,绿色的根如锁链紧捆住她的手。她费力的抬起手,轻轻触碰了一下少年的脸,又赶快放下。她偏头看了看地上的匕首,费力的对莫一笑。
是你刺的……?
男孩的笑容更明显了。
对。冰桀需要吸收精神力才能在离开母株的情况下存活。作为精灵的你最合适。
女孩的如星空般的眼睛瞬时被悲伤淹没。她张了张嘴,什么也没有说。
许久,女孩突然挤出一丝微笑。
莫,是我采冰桀太晚了吧。你要这样惩罚我……莫,我不怪你,你也别再生我的气了……莫……呃,最后,莫,我……那四个字像风儿一样,悄无声息的飘走……
寂静。除了寒风的声音。
女孩的眼睛看着莫,但眸子越发暗淡。
你,你什么?你到底想说什么?少年大吼着疯狂的笑着。
你只是一个雪精灵而已,只是一个雪精灵而已。是一个六年前我花重金订的有指定期限的雪精灵而已,附着灵能的魅而已。一个工具,帮我达到目的的工具。
终曲新的旅程“为什么那么确定,”老者微微笑道,“你不会死?”
“一个雪精灵的精神力是惊人的,”少年脸上是淡淡的笑容,似乎一切都计划好了。“会有一个雪精灵替我去采。”
“冰桀是通向神魔之井的路标,跟着冰桀花可以到达神魔之井。你去那做什么?”
“去看那些历史的伟大的帝王究竟如何。去看神魔的轨迹又与人类何仿。去看风刃到底何样。去看尽世间我所不了解之事。”
“为什么?”
“那样我就知道,怎么做才比他们都好。”十二岁的莫里斯坚定的说。
那已是六年前的对话了。六年来,他一面引导阿纭记住她的任务;一面四处游历,收集九州各地的信息。六年前的那句话他一直清楚的记得,也一直不懈的努力。
他算是完成了他的梦想,但现在他突然他一点找不到成功的喜悦,突然觉得他一切一切都不重要,此时此刻他却只想陪着怀中这个女孩。
细茎的顶部已有些许膨胀,快开花了。绿色的根也越发粗。女孩单薄的身体变的越发轻盈……也逐渐透明。莫看着怀中的女孩,女孩深蓝的眼睛---她周身唯一没有变浅的东西---也看着他。
“你还真下得出手。小子,不简单那。请告诉我你的名字。”不知什么时候,抚琴的老者出现在少年的身边。
少年不答话,只是注视着怀中的女孩。
终于,女孩就像雪花一样,消失了。
消失了。
一阵压抑的吼声自陌喉咙最深处喷涌而出,他紧紧握住手,只是在手上留下几道青痕。
男孩捡起地上的深蓝色,有点点荧光的珠子随便塞进了怀中,那是去年水堂给他发的全部薪水买的东西。站起来,盯着地上细弱的茎杆,以及含苞待放的包蕾,眼神竟是比冰还冷。
连最后一丝温情也消失了吗?老者感叹。
“前辈,不知您为何出现在这里?”莫弯出一丝笑,脸上却没有一丝暖意。
老者抚须微笑,问:“是否还去神魔之井?”
“去。”
“你要知道,你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决不改变。”
“好好!”老者大笑,“去吧,去吧。”
望着少年决然而去的背影,老者不禁想起多年前,那个曾经跟他谈笑风声喝酒下棋的少年,那一袭湛蓝色短碎。
风刃。你看到了么?
他,或许不会再有真心的笑了吧。
距离落雁城建成的第十四年,一个叫莫里斯的少年从秋叶城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