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马斯走到那个大胡子跟前,问道:“大胡子,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大胡子赶紧摇头,心说:“我那敢问啊!那个愣头青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砍了胳膊,我要是在不识趣就要被人砍掉脑袋了。”
看到大胡子摇头,杜马斯微微一笑说道:“既然你没有问题了,伍德,我们走。”说罢转身就走。围观的人群见杜马斯走过来,远远地就让开了道路。
杜马斯没走几步,就看到前面跑来一队城卫队,有十几个人。为首的是一名中尉。
见那名中尉气喘吁吁的跑倒自己跟前,不等他说话,杜马斯就厉声高问:“你是哪部分的,叫什么名字?”
那个中尉一愣,下意识地立正站好举手行礼,回答道:“报告长官:我是海克莱纳城城卫队第二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格朗日中尉。”
回答完之后,格朗日才转过响来:“不对啊,我是主角啊,怎么让他给抢戏了呢?”于是他马上就问:“你是干什么的,我怎么看你像是山贼派来的奸细?”
杜马斯哈哈大笑:“格朗日,我看你这种事干的不少吧?还奸细呢,你怎么不说我是间谍?真是猪鼻子插大葱,你一个小小得百夫长在我面前装什么大象呢?”
格朗日大怒:“你胡说。我一向公正廉明,决对不会冤枉好人。你不要转移话题。快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不然的话就请你吃‘竹笋炒肉’。”
“哦,是吗?”杜马斯回答道:“竹笋炒肉可是一道好菜。在北方经常吃这道菜。想不到刚来到海克莱纳城就有人请客。看你表面上是个莽汉,还是个吃货。”
格朗日气极了面红脖子粗。这时伍德上前一步说道:“我们家少爷是帝国地方守备部队第六军团第二旅三五八团一营六连连长官,上尉杜马斯。比尔。麦克米兰男爵。这是我家少爷的军官证。”说罢,伍德掏出军官证递给格朗日。
格朗日接过来一看,货真价实,毫无问题。虽然是蓝证(注:帝国正规部队的军官证为红色,地方守备部队为蓝色,城卫队为黑色),但比自己的黑证要高一个级别。看罢证件,格朗日没有了主意,愣在了那里。
杜马斯说道:“格朗日中尉,你看完了吗?我的证件没有问题吧?”
“看完了看完了。没有问题。”格朗日双手把证件递给伍德,立正站好给杜马斯行礼:“见过杜马斯。麦克米兰男爵阁下。”
杜马斯随意的回了礼,说道:“格朗日中尉,今天这件事我不会让你为难的。我会写一个详细的报告送到城卫队统领那里,以便说明情况。我今天还有一个重要任务,不能陪你在这里消耗跟多的时间,希望你能理解。”
“是是是。”格朗日连连点头,杜马斯不把事情闹大是最好的结果了。以他贵族的身份,不要说砍这几个人的手了,就是砍了他们的脑袋也不会有太多的问题。就是告到城主那里,顶多是赔两个钱。最大的可能是城主大人根本就不会过问此事。再说了今天这件事和自己也有一些联系,深究下来自己也要担一下干系。如今杜马斯摆明要不了了之,格朗日自然是求之不得。把杜马斯一行人送走后,格朗日才发现自己的后背汗淋淋的,早湿透了。唉!任谁被人用弓箭瞄着也不好受。
经过这一闹,杜马斯也失去了继续逛街的兴趣。看到路边有一家书店,就信步走了进去。来到书店,杜马斯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在亚特里斯蒂大陆还没有造纸术。这里的书籍都是用各种动物的皮做成的,其中羊皮最多。所以亚特里斯蒂大陆上的书籍十分昂贵,而且奇缺。不是大富大贵的家庭根本买不起书籍。换句话说,敢逛书店的都是有钱人。
书店老板见有客人上门,笑脸相迎。杜马斯也十分的爽快地挑选了几本书。
书店老板见他们衣饰华贵,又是外地人,就把杜马斯当成了肥羊,准备大宰特宰的时候,一个小伙计一个劲地朝书店老板使眼色。
书店老板见小伙计神色有异,知道有内情,就说道:“这位老爷,我想起来了,在后面的库房里还有几本稀世孤品,十分有收藏价值。不知您有没有兴趣,我给您拿来。”
杜马斯原本并不想看的。转念一想,自己以前不学无术,知识面太窄了。很有必要加强学习。另外书店老板说是好东西,自己就姑且一看,说不定还能淘到宝贝。于是杜马斯就让书店老板快去快回。
书店老板转身来到后院。见那位小伙计早已在那里等候,就问他有什么事。小伙计把自己刚才在外面的所见给书店老板一说。
书店老板吓了一跳。我的神啊!看这位小爷年纪青青地,满面笑容,想不到是个煞星。幸亏刚才还没有要价。要是要高了,那个小煞星不高兴,自己就倒霉了。到这个时候,书店老板也不想着宰客了,只想赶紧把杜马斯打发走。
书店老板到库房中拣那些年代久远的书籍挑了几本,捧到前面。对杜马斯说:“这位老爷,您看这几本书怎么样?”
杜马斯一看真是古物,也没细看,就说道:“我全要了。结帐吧,老板。”
书店老板说道:“今天是我这家小店开张十周年的纪念日,所以书籍一律半价。您这几本书原价五十六个金币,现如今只收您二十八个金币。”
“好,够爽快。”杜马斯说道:“伍德,给钱吧!”
几个人回到酒店,坎哈尼就想偷偷地溜走。没想到杜马斯说:“坎哈尼,你女儿什么时候到?”
坎哈尼心中暗暗叫苦。原本以为杜马斯是个富家子弟,让女儿跟着他。必然吃喝不愁,还能过上好日子。没想到杜马斯如此的残暴。所以坎哈尼就想偷偷地溜走,盼望着杜马斯能把这件事给忘了。没想到杜马斯还记得。
坎哈尼磨磨唧唧想把这件事给推了。杜马斯一瞪眼,坎哈尼的腿立刻软了,一肚子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只好应了一声,回家叫女儿去了。
坎哈尼的家里状元楼不远,半个小时就回来了。杜马斯一看,坎哈尼的女儿梅林确实很漂亮。小姑娘年纪不大,有十四五岁,长得柳眉星目,肤如白雪,唇若樱桃,瑶鼻娇俏,身材也是曲线优美,凸凹分明。看着这个漂亮的姑娘,杜马斯怀疑她是不是坎哈尼亲生的。杜马斯当即决定聘用梅林。
他叫过伍德说:“伍德,你带着梅林去买几身衣服,在买点首饰。小姑娘这么漂亮,得好好打扮打扮。另外你在买点药来。”
伍德说道:“少爷,不知道你要买什么药?”杜马斯说道:“我都写在这上面了,你照着买就行了。你要注意别在一个药店买。”说罢,递给伍德一张小羊皮。
伍德接过来一看,大惑不解。这上面写的这些药材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有心想问一下,又不敢。只好答应了。
杜马斯看他们都出去了,想起自己还买了不少书。就让大克林特给冲了一壶水,然后坐在桌子旁边,准备在书海里遨游一番。
先前杜马斯条的几本书都是关于植物和药材方面的。杜马斯所知道的调料里有好几种不知道名字,只好用这种笨方法一种一种的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书海遨游,杜马斯有发现了几种调料。杜马斯终于放心了。这下委屈不了自己了。自己想吃什么就让梅林作什么。
正当杜马斯准备仔细研读一下的时候,伍德和梅林回来了。梅林身上穿着刚买的新衣服。果然是人靠衣服吗靠鞍。梅林虽然漂亮,但穿那些旧衣服,怎么看都像丫环,但换上新衣服,在一打扮打扮,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这是谁家的大小姐。
不过还有一点,就是气质还差一点。毕竟大户人家的小姐过惯的好日子,指使惯了,又那么一种气势在那里。而梅林小家小户的,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放不开。显得更内向一些。好在这些都是后天形成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梅林也能变成大家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