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会卿看着走过来的大胡子一阵迷糊。他只看到那小孩指了自己,其他两人说了几句话后,大胡子就跑过来了。
“小兄弟,不介意我不请自来吧。”大胡子笑着一屁股坐在百里会卿的对面,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百里会卿还能说什么,知道大胡子来肯定有事,所以他自顾喝着酒,看看大胡子想干什么。
“冒昧问一句,小兄弟今年多大了?”大胡子笑呵呵的问道。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大胡子的模样还挺亲切的,百里会卿如实回答了。
“12。”
“12岁啊!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这么小就这么能喝,来来来,老虎我敬你一杯!”大胡子惊呼着,声音大的出奇,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让精灵男子听到。
“鸡尾酒要慢慢品。你这么大口喝黑啤,我总不能这样喝鸡尾酒吧。我陪你喝黑啤吧。”百里会卿打了个响指,“詹姆斯,再来八杯黑啤。”
詹姆斯又拿来八杯黑啤,“百里,虽然老板娘请你喝酒,但你悠着点,别喝醉了,又是我出力把你抬回去。”
“少废话,小爷今天无醉不归!”百里会卿抓起酒杯仰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干了一杯。
百里会卿豪爽的动作看得一旁的大胡子目瞪口呆。
“好酒量!”大胡子眼睛一亮,似乎找到了知己,也咕咚咕咚的喝起来。
百里会卿原来在地球上,朋友都管他叫“酒神”,就因为这家伙是个酒桶,而且怎么喝,身体都不出毛病。百里会卿来到风坤大陆上,虽然身体变了,但骨子里的酒因子却没有变。而且理查德的这副身躯,也是能喝酒的。上次在小酒吧,硬是喝了三十多杯黑啤之后,才醉倒在地。那次还是百里会卿在风坤大陆上的第一次酒醉。不过几次在小酒吧喝酒都是自斟自饮,况且自己钱也不多,所以每次都不能尽兴。今天看到大胡子也是个爽快人,心中舒坦,百里会卿顿时豪气冲天,站起身来说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大胡子,今天和你有缘,咱们用桶喝怎样?”
大胡子闻言,仰天大笑,越看这百里会卿越顺眼。这大胡子在佣兵界可是鼎鼎大名,人送绰号“三痴武士”。
一好武,嗜武成痴,经常找人比划。不过他虽然好武,却也不强人所难,而且颇有武德。如果别人不愿意和他比武,他也不勉强。与人比斗之后,胜了也不自傲,败了也不气馁,只是一股脑儿的找自己的不足,再进行改进。
二好赌,喜欢与人打赌。不过虽然他喜欢与人打赌,但却不去赌博场所参与赌博。而且他的赌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一般能和他打赌的也是一些奇人异士。
三好酒,听说至今为止,在这方面还未曾失手过,战绩是百战百胜。
大胡子听百里会卿一提议,兴致也是高涨,高声大喝:“来来来!给虎爷上两桶黑啤,我要与这小子对饮!”
詹姆斯心道不妙,上次就是因为百里会卿不知道发了什么飙,连着喝了三桶,这才醉倒在小酒吧,这次该不会又重演一次吧。詹姆斯心中发苦,可酒还是要上。叫上另一个酒保,两人每人拎着一桶黑啤走了过来。
“詹姆斯,别笑了,比哭还难看。”百里会卿看着詹姆斯的那张脸,顿时乐了,“我保证今天不会醉!”
詹姆斯心道,蒙谁呢,就看你俩这架势,估计够呛。况且你刚才还说不醉无归,这会儿又说不会醉,谁信啊!
百里会卿可不管詹姆斯心中是怎么想的,打开桶盖,两手端起酒桶,对着自己的嘴巴就往里灌。
大胡子也不甘示弱,单手提起酒桶,对着嘴就开始喝。
两人这一通喝,只听得咕咚咕咚的声音不绝。两人的喉结上下蠕动,不时的有些酒水顺着喉咙就流淌下来。
这通酒喝得酣畅淋漓,旁边那小孩看了,虽然表情依然没有变化,但那羡慕与期待的眼神却深深的出卖了他。就连那精灵男子也暗赞百里会卿的海量。
这酒桶装的黑啤少说也得10斤,两人喝了有七八分钟,一口气都没有歇。两人几乎是同时喝完,一甩酒桶,抹了把嘴,看了看对方,都大笑起来。
“痛快!痛快!虎爷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痛饮了!”
“爽快!爽快!小爷我也是,还没哪个能陪我这样喝酒呢!”
“小兄弟真是痛快人,老虎我认你这个兄弟了!今后有什么事,尽管找我!”
“先谢过虎哥了。”
“虎哥给你介绍两个朋友。”说着,大胡子拉着百里会卿往精灵男子那桌直奔而去。
大胡子一介绍,百里会卿才知道,原来大胡子是个兽人,那个中年人是个精灵。
大胡子和那精灵男子都是铁岩冒险团的人。大胡子叫金泰格,是副团长,大武士级别的高手,虎族人,人送绰号“三痴武士”。熟人都喜欢叫他老虎。见着别人,金泰格也喜欢自称虎爷。
精灵男子叫博莱斯*斯奈德*汉奇拉斯……。精灵的名字都是很长的,所以一般都管他叫博莱斯。博莱斯是铁岩冒险团的团长,已经是宗师级的强者,一代箭师,人称“金石箭师”。
那个小孩是博莱斯的儿子特赖斯,今年已经50多岁了,但相对于精灵那平均400岁的寿命而言,特赖斯只不过相当于人类十一二岁的小孩子而已。
三人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回博莱斯被盗的那副赖以成名的弓箭,路过小酒吧进来喝酒,碰巧遇见百里会卿。
特赖斯看着百里会卿,一脸的羡慕之色。旁边的金泰格看在眼里,上前一拍博莱斯的肩膀,“博莱斯,不用想了,小兄弟今年才12岁。让小特赖斯喝一杯吧,他也算是个小男子汉了。”
特赖斯看了看博莱斯,见他微微点了点头,心头狂喜,从大酒杯(1斤装黑啤酒杯)中倒出了一小杯(普通酒杯,满杯150毫升)黑啤,然后小心翼翼的喝了下去。喝下去之后,特赖斯的脸色有些奇怪,似乎觉得,这酒的味道怎么这么怪怪的。特赖斯又喝了一口,皱起了眉头。
“奇怪。”半天,特赖斯憋出这么一句。
大胡子乐了,一拍特赖斯的脑袋,“哈哈哈哈,这酒呀,就是这个味儿。”
特赖斯古怪的看了看金泰格和百里会卿,一皱眉说道:“难喝!不如果汁。”
金泰格爽朗的笑了笑,指着特赖斯说道:“你这小屁孩儿,懂得什么。我早就说过,酒是大人喝的,你能喝出什么道道来。”转头看了看博莱斯,破口大骂起来。
“你这块死木头,虎爷早就说过,早点让这小子喝酒,让他知道难喝,他就不会吵着要喝酒了嘛!你不听。你看,他不喜欢吧!”
博莱斯不善言语,听了金泰格的话也不反驳,指了指一旁的百里会卿。
金泰格和博莱斯搭档多年,瞬间明白了博莱斯的意思。
“百里,你年纪这么小,为什么这么能喝啊?”
金泰格的一句话,不仅道出了他心中的疑惑,同时也道出了那对精灵父子心中的问题。
百里会卿和金泰格用桶喝的时候,哪里还记得自己的年纪。当时给百里会卿的感觉,似乎又回到了地球上,自己在酒吧和酒友拼酒呢。自己想忘却过去,可是越是想忘记,记忆就越清晰。连经常去的酒吧的那张台子上刻的花纹,百里会卿都记起来了。这时被金泰格一问,这才醒悟过来。自己现在是风坤大陆的人,才12岁,就读于齐燕学院,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拳门新生。
人生的奇妙莫过于此,越是离奇的事情,越是能锻炼人的大脑神经。可是百里会卿再经历怎样的奇妙的事情,那些过去的事情已经化作永恒。
千言万语,百般感慨,临到嘴边,化成一个深深的叹息。
“哎……”百里会卿深深的一个叹息之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金泰格和博莱斯听完这个叹息之后,心神俱是一震,相对一视,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这个叹息中饱含着沧桑与无奈,哪里像是一个12岁小孩能发出的感叹。如果真是一名12岁的小孩,那么他的经历该多么坎坷!
百里会卿满饮一杯之后,又倒了一杯,举着杯子,想起今天来喝酒的原因,不觉有些苦笑。这酒果然是越喝越糊涂。
“举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百里会卿低吟了这句千古名言,低头喝了一口酒,满脸的苦涩。
“百里,我们铁岩冒险团虽然不是最顶尖的冒险团,但在佣兵界也是名声鼎沸。你有什么困难,和我们说说,能帮忙的绝不含糊。”
百里会卿闻言,有些意动。
冒险团和佣兵团不一样。佣兵团的成员一般都有很多人,接的任务都是些大型的任务和大众任务。小到帮隔壁大妈捡白菜,大到帮国家打仗,都可以看到佣兵团的影子。但是冒险团里的成员数量很少,一般不会超过20个,一般都是10个以下。这些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一般都是进行探险、寻宝等极限任务。这些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各个都是神通广大。而且,博莱斯和金泰格两人,一个是大武士,一个是武师,都是高手,他们也许有办法找到费丽雅。
百里会卿想到这里眼前一亮,开口问道:“你们能帮我打探一个人的消息吗?”
博莱斯虽然惜字如金,但作为铁岩冒险团的团长,这时候要出声了。
“名字。”
“费丽雅。原汉斯王国的公主。”
“费丽雅……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金泰格抓了抓脑袋,一拍大腿叫道。
百里会卿大喜,上前两手扶住金泰格的肩膀,满心欢喜的问道:“在哪里?”
金泰格尴尬的一笑,很干脆的说了声“忘了”,然后很不好意思的挠着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