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着妻子充满柔情的眼神,方努不禁百感交集,突然想起了遥远的、曾经对未来编织过无数美好梦想的少年时代,自己背井离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不是就是为了闯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吗?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除了满怀辛酸失落外,还是一无所有。
没想到在心灰意冷之际,一个步入仕途、能够让自己大展宏图的机会突然来临了!或许这就是自己平生唯一机会,但是身为一个七尺男儿,心里又隐约觉得若以损害大众利益为跳板,满足了自己的私心,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
不过,他知道自己不能辜负了妻子的深情厚意,毕竟在现实世界里,仅有爱情还是不够的,他必须尽最大努力,让妻儿活得更好更有滋味。
一时间,他只觉得心烦意乱,站起来道:“贤妻,我想出去走一走,吹吹风,让心静一静,好好梳理一下头绪。”
蒙小尘柔声一叹,道:“去吧,请记住,无论你走多远,我都会在家等着你。”
青苗路本来就冷清,现在是夜晚,又是北风呼啸的,街道上的行人更是寥寥无几,方努迎着凛冽的寒风,慢慢走在这条既熟悉又陌生的街上,情绪更加低落。
前面有一条孤独的身影,背负着一个大包裹,手里还提着一只藤箱,腰身微驼,脚步带着几分蹒跚,走得比方努更慢,昏黄的灯光将他那孤单的身影拖得长长的。
两人一前一后,是往同一个方向走,但是一慢一快,很快就拉近了距离,方努总觉得这人的背影有点熟悉,几步追上去转身一看,不由愣住了,好一会才道:“九叔?”
这人抬头一看,惊喜地叫道:“方努!是你呀,你怎么会在这里?”
方努笑道:“我一直都在这里生活呀!九叔,我正想问您呢,您不是一直都在家教书的吗?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还提着箱子,背着包裹,是不是刚进城啊,那就到侄儿家去吧。”
这人极为沉重地叹息了一声,道:“说来话长啊,我这不是刚进城,而是要离开了!”
他叫方志鸿,和方努同村,比方努高了一辈,是村里唯一的私塾老师,曾教过方努几年,师生相处融洽,方努对他向来十分尊敬,此时听出他叹息声中的沧桑之意,不由仔细看了他一眼,发现他双鬓斑白,面容枯槁,神色憔悴,一点也不像一个刚五十出头的人!
“九叔,前面有个小酒馆,我们久别重逢,应该好好聚聚。”
方努知道他心里必有故事,尽管自己也是心烦意乱,但两人将近二十年未见面了,能在他乡相逢,也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因而出言热情相邀。
方志鸿脸上露出了笑容:“好啊,今晚我们叔侄俩就痛快喝几杯!”
两人进了酒馆坐下,方努道:“九叔,请恕侄儿无礼,我记得您最多也是比我大了十岁,是个举止得体,谈吐风趣,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可是现在怎么变成了如此模样?”
方志鸿黯然叹道:“官场不好混,烦心事多,哪能不催人老啊!”
方努惊奇地道:“记得十几年前我回过一次老家,那时您还在乡里教书,怎么就进官场了呢?是在哪个区府?”
方志鸿勉强一笑,道:“就是在青苗区府,你知道的,我一直不甘心在乡下做个私塾老师,就这样默默无闻地虚度一生,所以在十八年前,有个同乡来对我说他有进区府的路子,我就跟着来了,花光了平生积蓄,买通了关系,进入区府,从此步入仕途,不知不觉就过了近二十年!”
方努指了指他的行囊,道:“您这一副要远行的样子,是要高升了?”
方志鸿缓缓地摇了摇头,道:“什么高升,我这是要告老还乡了!”
“告老还乡?”方努不解地道:“您五十出头,而且才学过人,正是大有作为、大展宏图的时候,怎么就激流勇退、告老还乡了呢?”
方志鸿微微冷笑了一声,道:“才学管个屁用,我在区府里混了近二十年,一直都是做个小小文书,每天战战兢兢,对上司阿谀奉承,丢尽了一个读书人的颜面,能保住职位就不错了,还谈什么大展宏图!可是,就这么一个小职位,我最终还是保不住,今天总督大人亲自找我谈话,让我从这个职位上退下来,让给年轻人顶上,虽然也另外给了我一份职务,但只是个无关痛痒的闲差而已,让我明显觉得,他们这是要抛弃我了!”
方努听得完全呆住了,陈道伟刚才说要让自己进区府去做个文书,不会就是顶替九叔这个职位吧?那也太巧了!若九叔知道了,又会怎么想呢?本来还想让他给自己出个主意,这样一来,如何还敢轻易开口,把满肚子的话又咽了回去。
方志鸿并不知道方努心里的想法,喝了几杯后,双颊微红,酒气上涌,趁此机会将满肚子的苦水向这个久未谋面的侄子倾倒出来:“总督大人走后,我左思右想了好半天,慢慢从沮丧失望的情绪中走出来,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有气节的读书人,这十几年来的委屈难道还未受够吗?既然他们觉得我没用了,那留下来也是惹人嫌而已,还不如及早抽身,回到乡下去,与老妻相伴,平平安安地度此余生吧。”
好半天方努才回过神来,怔怔地说了句:“九叔,这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啊!”
方志鸿满嘴酒气地凑过来,特意压低了嗓音,神秘一笑,道:“的确是够明智的,在官场里,只要你能放下所谓的正直、气节、原则等,大家同流合污、沆瀣一气,无论多小的职位,也有可观的油气可捞,这些年来我也捞了不少,所谓不捞白不捞嘛,足够我丰衣足食过完下半辈子了,这些年的气总算没白受,我觉得值了。”
方努不由感慨一叹,道:“看来这官场是够龌龊的,能让九叔您变成了这样的人!”
方志鸿毫不介意,问道:“说了老半天,都是说我,你呢,这些年来混得怎样?”
方努笑道:“比九叔您差远了,在街边做个小裁缝,勉强填饱肚子而已。”
方志鸿的脸上露出惋惜之色,道:“那实在是太可惜了,我记得你读书虽少,但颇有才华,写得一手好字,我原本以为你来到城里,能闯出一番名堂来的。”
这回轮到方努重重一叹了:“没那么容易,其实与您混官场也差不多,无关系无背景,又无钱无势,谁能瞧得起我呀!”
方志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道:“是啊,世风日下,有才华有志向的人只能埋没于市井,混官场的尽是奸滑之徒,其实做个裁缝好啊,平平淡淡过日子就好。”
若真的能平平淡淡就好了,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啊!方努暗叹一声,道:“九叔,时候也不早了,您这大包小包的提得也不方便,要不您就上侄儿家住了一宿,明天再走?”
方志鸿呵呵笑道:“不用给你添麻烦了,随便找个客栈就能住一宿,我就是想随意走走,好好看看这些熟悉的地方,也许这一走就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别过九叔,方努回到家里时,夜已深,蒙小尘和一对女儿都已睡着。
他在床边坐下,呆呆地看着蒙小尘这张十分平静的俏脸,听着她发出来的阵阵均匀呼吸声,心里思绪翻涌,说实在的,他从未没想过也不敢奢望自己会拥有一个这么美丽的妻子,可是竟然真真实实地拥有了,那是上天赐给自己,应该用尽自己的一生去爱护她。
但是,俗话说得好,自古美女爱英雄,像蒙小尘这么美的女子,她会真的爱自己吗?纵然她以后都跟着自己过日子,患难与共,恐怕她心底深处更爱的还是像卫域这样的大英雄。
刚才九叔也说了,踏入了官场,每天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满嘴说着阿谀奉承的客套话,这是一个男人应该干的事吗?人若失去了自我,纵然衣着光鲜,八面威风,那也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在这一刻,他心头豁然开朗,无论如何,自己都不能顺从别人的要求,去区府做一个奴颜婢膝的文书,自己就算做不了像卫域那样让蒙小尘一听就双眼发光的大英雄,也要坚持一个男人的本色,轰轰烈烈去活一次,让世人对自己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