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拉锯
黎民2015-10-27 13:552,816

  离开白杨淀粉公司后,尚老板问:“常律师,你说他们会给我钱吗?”

  “不经过一番斗争,人家不会给你的,权利要靠自己争取。”

  “那我们不白跑一趟了!你还跟他们费那么多的口舌?”

  常健边看材料、边说:“该讲的讲,该做的做。哎!苏佳一下子就收人家近两万元,订金加上首期的仓储费,这钱来得真容易。”

  “他妈的!明天我们就接管仓库。怎么样?”

  “你看着办吧!我明天没空,你千万不要搞成流血事件。”

  老尚说:“你放心好啦!咱们又不是没有干过。”

  第二天拂晓、机关单位上班之前,尚林他们故伎重演,十几分钟就夺回石碑仓库的控制权,接着就让保安公司的保安入驻看守。

  尚老板不愧是当过兵的人,略懂一些战略战术,他把时间段选得很好,光天化日、又未到上班的时候,大兵压境、突然袭击,对方即府首就范、束手投降;胜利者对“俘虏”也比较宽容,允许他们带着铺盖滚蛋,出了大门就自便。这一次,也许茂盛公司的人没有报警,也可能是公安机关不愿意再管石碑仓库的“经济纠纷”烂事,使得老尚他们的“战斗”异常顺利。

  白杨淀粉公司既然也没有动静,停了几天之后,张经理却亲自带了五辆大货车来出货,被保安和尚林的人理所当然地拒绝了。

  张经理不得已就给尚老板打了电话,软话、硬话乱扯一通后,大家约好双方及各自的律师一起到现场,坐下来谈判、协商解决问题。

  常健赶到石碑仓库时,见郑彬和张经理站在一边,才知道他是白杨淀粉公司的法律顾问。“常主任,你好!”小郑主动先打了招呼。

  常健回应道:“你好!郑律师;张经理,又见面啦!”

  张经理说:“郑律师,你和常律师先谈?还是大家一起谈?”

  尚林见郑彬年轻,便满不在乎地插话:“我们一起谈吧!反正大家都打过交道了,原来也已经约定的。怎么样?常律师。”

  常健接着说:“行呀!我们的材料郑律师看过没有?我们上次的意见,张经理告诉郑律师没有?无论如何你们也要表态嘛!”

  “咳!”郑彬干咳了一声,才正式发话:“常主任,咱们是老熟人了,你和尚老板说一下,为了节约时间,是否先让汽车开进来装货?”

  常健想起上次二百五他们的情况,就对老尚说:“行吧!”

  尚老板装模作样地想了一下,就让人打开仓库的大门。

  郑彬经与常健讨价还价,执笔起草了一份《协议书》,主要内容是:

  一、甲方(白杨淀粉公司)先支付乙方(尚林)仓储费18972元,与本协议签订前支付给茂盛公司的仓储费等额。之后,甲方支付仓储费的方式,按乙方和茂盛公司共同的约定方式支付;如无新的共同约定,则按《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和《仓储保管合同》的约定,将仓储费转入乙方的中国银行帐户(帐号480XXXXXXXX),否则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果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茂盛公司阻拦出货并且无法解决,则乙方代替茂盛公司继续履行《仓储保管合同》。

  三、无论乙方与茂盛公司的合作情况如何,乙方要保证甲方能按《仓储保管合同》的约定出货,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甲方因履行本协议而被茂盛公司起诉,并且因此遭受损失(含聘请律师的代理费),则由乙方来承担责任。

  尚林看过以上协议书条款后,嚷嚷说怎么我的责任那么多?郑彬和张经理没有吱声,常健将老尚拉到一边,低声告诉他想要钱、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第四条则不必担心,茂盛公司不会起诉,如果起诉、它也蠃不了。

  尚老板和白杨淀粉公司的矛盾基本上化解了,常健和郑彬师徒俩个在各为其主的情况下,难得合作了一次。白杨淀粉公司的“出货”顺利,老尚的户头又进帐不少,他们毫不理会苏佳和茂盛公司大字报、小字报一样的《函告》、《警告》,一个加紧出货,一个及时收钱。

  一天下午,南区公安分局石碑派出所通知尚林过去,老尚估计是苏佳闹到那里了,就要常健陪同前往。到了派出所,果然见到苏佳,两个人碰到一起就开吵,一位姓朱的警官劝了半天,又问了大堆问题,便弄出两页纸的《治安调解协议书》,要他们审阅、签字。尚林和苏佳不吵了,大家各拿一份《治安调解协议书》埋头看起来,老尚还让常健帮审核、把关。

  这协议书开头是写主持人、当事人、见证人的情况;

  接着的“主要事实”仅仅两行字:2007年10月30日双方租用位于石碑镇的一块地,约定合作期间所得利润各分50%,后双方发生争议。

  核心的内容是:“双方系因为民间纠纷的矛盾,经民警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对合营项目按原来合同约定办,恢复共同经营管理;

  “二、客户的仓储费打入共同管理帐户,双方保证客户的货物正常进出;

  “三、双方派出财务人员到公司清算,共同管理财务;

  “四、新设立银行帐户,收入打入新帐户,双方管理。”

  常健看完《治安调解协议书》后,虽然感觉写得不大准确、明白,但认为问题不大,在民警的催促下,就让尚林跟着苏佳一起签了字。

  尚林和苏佳各自拿了一份《治安调解协议书》,离开派出所的办公室后,在大院的门口又吵上一架;这时,没人愿意来多管闲事,常健只好把老尚拉走。这协议书等于已经撕毁,估计无法履行下去了。

  几天之后,南区石碑街道办事处又通知尚林去“协调”处理其与茂盛公司的经济纠纷,常健陪同老尚去一趟,才知道原石碑镇政府已经改为城区的街道办事处,并要过问辖区内的民事、经济纠纷。

  本来,常健不大主张尚老板再去参加非正式的协商、调解活动,但老尚怕得罪那些“地头蛇”们,所以还是去了。到那里尚未见到苏佳的面,有关工作人员就让尚林等候并先看茂盛公司的《申诉书》。

  尚老板把满满三页纸的《申诉书》看了一遍,最后竟然蹦窜起来、大发雷霆;常健接过材料粗粗看过,只见上面写有“我公司在石碑的仓库一直受到尚林强行侵占与干扰……我公司多次向石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是延迟出警就是到了现场也不解决问题……希望上级领导出面帮忙协调……劝告尚林放弃以往无赖的行为……”

  至此,常健知道老尚光火的原因了,他想笑、又不敢放声笑。

  这时,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嘟嚷了一句“这该来的不来”,他显然指的是苏佳。

  常健趁机笑了笑,然后给尚老板说笑话:有一个人要请A、B、C、D四个朋友吃顿饭,A因故未到,大家正等得不耐烦的时候,主人嘟嚷一句:这该来的不来。B心想:那是我这不该来的来了!便借故走啦!主人又说:这不该走的又走啦!C心想:那是我这该走的还没有走啦!也借故走了!D实在看不过眼了,就对主人说:老兄,你把人都气跑啦!以后说话可要注意一点。主人急了:我不是说他们!D心想:那就是说我啰!气乎乎的也走了。主人请客的事就这样泡汤了。

  当即,尚林马上开动脑筋,似乎要对号入座,看自己是“不该来的来了”或“该走的还没有走”。常健赶紧声明:我可不是说你。

  尚老板无所谓地说一声“咱们走!”拔腿便走了。

  常健跟着老尚走,一边他还在想:这百姓药业集团、农资配送公司和中级法院至今没有任何的反应,不正是“该来的不来”吗?

继续阅读:第143章、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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