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过后,常健想看别的个人律师所是怎么样,他从省司法厅公告的律师所和律师名单中,挑选几家只有一名执业律师的个人所进行实地考察。
常健先到离自己住处较近的和平所地址——方圆路16号一个大院,一眼就看到辛海的第一合伙律师所的大招牌,也不知什么时候搬到这来的?偏偏不见“和平律师所”的踪影。经过再三打听,常健终于在一个角落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那就是和平律师所主任贝和平,他热情地把常健引进其办公室。由于常健与贝和平只见过几面,事先又没有预约,因此贝主任很有一些意外:“常大律师、常主任,什么风把你吹来的?有什么好事呀?”
“我在附近办点事,顺便来参观学习。”
“听说你也搞了一个所,叫什么来着?”
“世业所,刚刚开张呐!你这不错嘛!怎么不亮招牌?”
“我认为没有必要,我是半封闭办公,办老关系的案件。”
常健问:“你的业务开展得怎么样?”
贝主任一点也不虚心:“老兄,不瞒你说,我刚巧收了一个大案,进帐律师费八十多万元,光税金就交了十多万。”
“哇!不得了!顶我十年、八年的收入啦!”
“你也不要谦虚嘛!”贝主任乐呵呵地说。
“不是谦虚的问题,我正探索这个人所如何干呢?”
“就这样干呗!你都老律师了。”
“你办公室的财务、文员呢?”
“现在就我一个,还找了一个兼职会计。”
常健难以置信,心想有这样办律师事务所吗?
常健的第二站,是到教研路的矢志律师所。由于常健与该所主任贾淇素不相识,他打算串连一下,那怕是见到办公室人员聊一聊也好。
在“矢志律师所”地的小区,同样找不到该所的招牌,常健按门牌号码敲了一间房屋紧闭的门,注意到房内有人通过“猫眼”向外观察,知道有人了,便高声说:“是矢志律师事务所吗?我想找一下贾主任。”
那门好不容易开了一条小缝隙,一个年轻姑娘露出一张没有笑容的脸蛋,却没有让人进门的意思:“贾主任不在,你改天来吧!”
常健客气地说:“我是世业律师所的常律师,大家同一个行当,我也是新开办的个人所,想参观一下贵所,能让我进去看看吗?”
“贾主任交待过不能让人进来的。对不起!”
“现在不是办公时间吗?你们上班不开门吗?”
“不开的。有事也是约好的。”
“……那就算了。”常健无话可说,只好走人。
杨庆聘用辛海为代理律师,跟踪最高法院受理其申诉的案件……据说辛海的新夫人给他生了个小儿子,他的心思花在儿子的身上比办业务还要多。
自从第三次“合伙”会议之后,常健曾多次试图与魏阳个别沟通,可每次魏阳都要带上宾东或吉老板,有时甚至提出要他俩一起到场,让常健感到莫名其妙。听说他们有一些“油水案”介绍给别的律师独吃回扣,故意拿“骨头案”来敷衍常健,企图看笑话、占便宜,最终完全控制律师所。
常健只好与章光协商往下怎么办的问题。章光说:“管他那么多!不行就把律师所撤啦!”他认为事情是魏阳一手挑起,人也是他找来、拼凑在一起的;如果同学之间无法沟通,就由他自己摆平;再不行,就干脆以“长痛不如短痛”作了结,把律师撤销完事。常健答应认真考虑一下。
又过了一段时间,魏阳电话通知常健,说是宾东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准备到律师所掌管印章,让他搞个交接。常健想:世业律师所的是个人所,法律规定自己要对它承担无限责任,怎么能够由别人胡作非为;自己如果坚持办下去,无论经济上、法律上、人情世故方面都有许多隐患,只能把它撤销。
所谓领导力,据说有三要素:使人恐惧、利益诱惑、信仰崇拜。魏阳没有具备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因此无法领导常健、章光或者宾东、吉老板。
接下来的一周有点惊心动魄,从星期六到星期天双休日的两天时间里,魏阳与宾东、吉老板找到小林“加班”做帐并蹲在律师所办公室,他们频频约常健去开会、办手续;常健坚持如果章光去他才去,而章光始终没有和魏阳等人凑在一起。
星期一上午,常健在正常的上班时间来到律师所,先向小林问清有关情况,然后与她谈话:“小林,这律师所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是你,常主任。但是,魏顾问、宾顾问和吉老板是股东。”
“你知道的还真不少,我想问你听谁的?”
“你们现在意见不统一,我谁也不听?”
“谁把你招聘到律师所的?你与谁签订的聘用合同?”
“是你,常主任……我打算辞职。”
“合同是怎么规定的?我不批准、你辞得了吗?”
“你不批准、我也要走,我不想夹在你们中间、两头受气!”
“你敢、我就按合同、按法律追究你的责任,你试试看?你说,我一直待你们不薄,小汪要辞职时、你还表态说可以长期做,我什么时候让你受气了?”
“你现在就让我受气了!”
“那是你自找的!你看你是怎么跟我说话的?”
“魏顾问要我听他们的。”
“你是他们的什么人?”
“什么也不是,他们人多,你就一个。”
“从法律上讲,这律师所是我个人的,他们人多有什么用?”
“反正我不想继续干了,常主任,你就让我辞职吧!”
“小林,你找好单位没有?我这可是为你考虑的。”
“最近找了一个,一周内会给明确答复。”
“今天是十五号,我估计你的事如果成,也应该是下个月去上班。”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你坚持几天,我们把一些手续办完后,我批准你辞职,并且照发你一个月的工资。怎么样?你愿不愿意?”
“魏顾问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关他们什么事?哎!你到底听谁的?”
小林低头想了想:“常主任,我听你的,你可要对我负责任呀!”
“你放心吧!没有解除聘用合同之前,我和世业律师所对你负责任;并且我不会让你做违法的事,以后法律也会保护你。”
常健和小林完谈话,两个人便开始做清理工作,在几天时间内,先是一起到社保机构、税务局、银行、电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接着常健提前给小林发工资,各人把自己该带的物品都带上后,共同把律师所的办公室作个封闭仪式。魏阳、章光、宾东这三个法律顾问,以及吉老板的“经济顾问”任职也到此为止。
小林离开律师之后,常健也不再跨进过律师所的办公室,因为那也是吉老板的房产,里面的物品也将由吉老板接收。常健要办的事还多得很,他首先向市司法局打个请求注销律师所的报告,并按规定登报公告清算世业律师所的债权债务,同时给魏阳这个“召集人”发了个电子邮件,让他通知吉老板尽快来接收。
按规定登报公告清算世业律师所的债权债务要一个月,无人异议司法厅的行政审批窗口才能受理注销。期间,常健办了律师协会会费的缴纳,然后把律师所帐上的余款和所有物品全部交给吉老板(他派了两个儿子来接收)。
常健在办理律师所注销手续过程中,得知每年都有不少律师“歇业”(其中不泛老律师),便同时给自己办了个歇业手续,打算休整一个时期。考虑到自己的目前状态,他不想保留汽车,就把它给了小弟。半年多后,小弟买了一辆新车,征求常健的意见:旧车怎么处理?常健说:当废铁卖了吧!没想到在网上兜售时有人愿意接纳这“二手车”,此人就是原洁白公司的副总经理钱海。
没有私家车后,一次常健“打的”去办个急事,不料开出租车的司机、竟然是洁白公司认定为失踪的“业务员”小王;小王也认出“常律师”这个熟人、好人。当得知常健已经不再担任洁白公司的法律顾问时,小王大倒苦水,说叶老板就是典型的资本家,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反正没有什么好话。
居于人们对“资本家”的普遍评价,常健重新考虑自己与尚林的关系,他主动建议尚老板聘用专职律师处理其法律事务,想从中脱身出来。
尚林花钱找了一个姓付的律师(老乡)代理再审,“副律师”的代理费一开口就是三、五万元,并提出先付费、后服务,尚老板也答应。
常健为尚老板做法律顾问那么长时间,办了那么多事情,至今所得的顾问费,还不及“副律师”的一次性收费。尚林还好意思向常健倾诉,还想要常健以朋友的身份、继续给他充当免费的法律顾问,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常健以朋友身份给尚林充当免费的法律顾问时间仅半年左右,终于拿到南区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的一审判决书交差了;他得知“副律师”代理尚老板的再审被驳回,百姓药业集团一审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责令茂盛公司和尚林“恢复租赁物的原状”。常健不知道农资配送公司中级法院执行仲裁案(曾经查封仓库)的情况如何?尚林与茂盛公司的经济帐还算不算?怎么算?也不知卫民是否会对南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他建议尚老板考虑以上因素,在继续申诉的同时、可尝试与百姓药业集团和解。
尚林这个只认钱的家伙、以“协助法院执行”的名义把仓库值钱的东西拆卖掉,留下一堆废墟,把百姓药业集团的人得够呛,他们扬言要让法院处理。
一天晚上,魏平打电话告诉常健,他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属于“照顾老、少、边、山、穷地区”降分录取,将获得C证,想找个律师所实习。
“兄弟我祝贺你啦!多年不懈的努力终于修炼成材了。”
“别人都说合格证到手才能办实习手续,我想尽早进入角色,到你那里去行吗?”魏平有些羞答答了。
“不好意思,我已经退休了。”
“怎么回事呢?”
“我对律师职业的前景不太乐观,刚刚办了歇业手续。”
“我刚准备正式开始,你就撤退了,好郁闷呀!”
“老啦!看你们年轻人的了,哎!你岳父他们那个案件怎么了?”
“城中区法院那堆材料还压着,高级法院我找了点关系,再审立案应该没有问题,到时你要参加的,先不要和我卖老。”
“如果立了案、你们又愿意的话,我就公民代理吧!”
“好的。我得先找个单位实习,你帮介绍一个怎么样?”
“你那么能干、还愁没人要?”
“老大不小的年龄,人家说不好招呼呢!”
“你联系第十五合伙所文主任试一试,就说是我介绍的。”
“好!好的!谢谢啦!看情况怎么样、再联系你。”
常健下海从事律师职业近二十年,由聘用律师走到律师所的高层,期间有过做合伙律师、退伙、再做聘用律师,然后开办一个律师所、又把它给注销的全过程,他都亲身经历了,因此对律师行业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律师不算是真正的自由职业者。作为一个执业律师,一定要办律师业务,接受相应的培训,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缴纳律师协会的会费,交纳律师所的管理费或分担、承担律师所的费用,参加有关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乃至全社会的监督。如果不继续“执业”、就可以不受以上约束。
过了一段“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后,常健尝试找个单位上班,希望有个归宿,或许回到年轻时代,就上人才网站去投简历应聘法律顾问、法务人员一类的职位,估计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嫌他太老了,只有两个公司通知他去面试,一个是汽车销售公司,名义上是招法律顾问,实际上是要求应聘者具备以各种手段(也许包括黑社会)追债的能力,他放弃了;另一个是保险公司,名义上是招法务人员,实际上是想招保险推销员,常健感觉这样的工作比律师找案源还要难,他望而退步。最终,他算算自己这些年积蓄的银行存款,如果按“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过渡到六十岁领社会养老保险金没有问题,就打算做个真正的自由职业者,或者象一些同学从官场退居二线当“调研员”一样混混。
一些熟人不知常健不做律师了,仍然找他,他一方面跟别人解释,一方面给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些老客户还请他帮打官司,他只能做公民代理,事成之后有收到红包的;也有人请吃饭、有人请喝茶,过年过节还有人给送礼,使他感觉良好,觉得跟执业时的情况差不多,因此自嘲就当是大众的法律顾问。
连总因故从本单位“内退”了,他的妻子乘坐一个“农民工”刚弄到手的“残疾人专用三轮车”、被“交通执法人员”掀翻受伤住院,他要求常健、王局长这两个“老法律顾问”出手相助,常健和王局长只好帮忙。
由易老板出面在西区法院起诉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更换了主办法官;主办法官以不了解案情为由,重新审理案件。法院再次开庭时,法官问常健的身份;常健回答:前几年起诉时、是代理律师,现在已经办理歇业手续、算是灵活就业!在场的人都觉得好笑,认为法院不应该搞“马拉松”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