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城内外,老百姓们欢呼雀跃,城门大开。
整条街被挤得水泄不通,嘈杂哄乱,忽然有一威严的声音高喊:“让开,云成将军的军队即将过来了!”喧哗声顿时变成嗡嗡的议论,每个人脸上都荡漾着欢快。
许多拿长矛的士兵在前开路,人们都不惜阻挡,心中的感激与尊崇忍不住倾泻而出,视线紧盯着前面缓缓前进的军队。
军队犹如一条长长的游龙,浩浩荡荡的蠕动着,其中非常醒目的竖着一面红色大旗,上面用黑丝绣着个偌大的“胜”字!正是因为这个字,老百姓才如此激动欢腾,正是因为这个字,他那饱经风霜的铁面上才露出一丝坚毅的轻松的笑容,像冰下的水,由于阳光炽热的照射,冰面才“咔擦咔擦”裂开,露出那一汪暖人心扉的春水。
赫云成头戴战盔,身披铠甲,骨感分明的脸孔上,皮肤被磨砺的黝黑亮泽;眉目漆黑,透露着凯旋归来的喜悦和对老百姓的热爱;鼻梁高挺,薄如冰片的嘴唇微微扬起,目光缓缓环视人群,频频向他们挥手。他的坐骑是匹毛色光鲜的枣红马,慢腾腾的走在军队最前,一侧偏后的黑鬃马上乘着石炎,是赫云成的心腹,以同样宽松的笑容对待人们。
“恭喜大将军旗开得胜!”乱哄哄的嘈杂声中,若有似无的传来一个小女孩冷清无力的声音。
赫云成猛一回神,脖颈略一转,只见人群外,僻静的脏兮兮的墙角里,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凝视着他。
那个女孩衣衫褴褛,披头散发,额前的一缕青丝撩在耳后,露出一张鹅蛋脸,五官清秀,看上去纵有几分清苦,却透露着欢欣的气息。
她身材消纤瘦,拥在人群里,好像很快就会被埋没,那双灵动的黑眼睛,不舍得望着他。
赫云成的军队马上就要越过他了,人群如潮水随行,她太弱小,好像根本不能在这大潮里生存,很快被淹没。
“将军,在看什么?”石炎看着他,好奇的问。
赫云成回过头,心脏砰砰跳动,皱眉说:“没什么。”继而往前看,已经进了城门,直抵皇宫。
那青石板上,滋生着粗野的杂草。刚才的女孩费力爬起来,萧索的站着,望向城门,只见有很多人都回来了,她的目光仍旧存在着一丝希冀。
墙根儿下蹲着许多乞丐,但都没有她这样年轻。她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抱住膝盖怔怔的发呆,别人给她说话,她也没听见似的。
她叫宁若惜,从小没了爹娘,跟着叔婶过,脏活累活都是她干,比畜生还不如。两个月前,她刚满十七岁,叔婶商量着决定把她嫁给村里一个有钱的老头子,她吓得连夜逃出来!从那时起,就时常听人说起大将军赫云成的奇闻异事,油然而生一种倾慕感。今天好容易看见了,果然比传闻中更有风采。
这条街非常繁华,来来往往各色人等都有。
醉花楼的老鸨子是个妖艳的女人,心里只有一个“钱”字。十天前,她看上了宁若惜,好话歹话说尽,硬是没拗过她。
“当啷!”一锭一两的银子突然落到宁若惜脚前的碗里,她恍然抬起头,“是你。”又是那个狐狸精,以为可以用钱买通自己的心吗?
浓妆艳抹的老鸨子志在必得的笑道:“被我看上,是你的福气,以后在醉花楼一帮子姐妹说说笑笑,总胜过在这里当个没男人瞅的乞丐强!”
旁边的几个乞丐过来抢走了碗里的银子。
“不。”她冷漠的转过头,不以为然的口气。
“你就是死活不开窍的那种!”老鸨子咬牙说,拿手狠狠地指了指她的头。
宁若惜不理她,老鸨子不经意间透露出“军爷”这个词,她一下子来了兴趣,抬起头问:“大将军也会去那种地方吗?”
“何止,”老鸨子阴阳怪气的笑说,“只要是男人,都是醉花楼的常客!”
不知为什么,她的心忽然泛起一股凉意,更不知为什么,为什么会答应老鸨子的要求,去醉花楼里当“姑娘。”
“有个要求,你要是不答应,我立刻抹脖子自杀!”物更人颜改,她打扮的花枝招展,坐在大圆铜镜前,两颊略施粉黛,桃花般红嫩,态度却一如既往的刚硬不可屈。
老鸨子笑着应:“会给你几天来适应的!你只做好心理准备,等着接客,第一次可是很值钱的。”说着便出门去了。
宁若惜非常惊惶,手握着胸口,呐呐的道:“他不会来吧!”很害怕他来,可自己为什么要来这个烟花之地,难道就是想偷偷地看他一眼,探探他这个人的品性吗?正如此纠结着,忽听外面迎客的声音:“军爷来了!”她心里猛一阵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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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过去,红烟摇着团扇,扭着水蛇腰,一步一步走来敲门,嘴里喊:“牡丹,来客人了,花姨说,你的好日子来了!”
牡丹,是若惜在这里的妓称。她坐在窗前,很用心的缝着一个香囊,三天之内,赫云成从没降临过醉花楼,倒是许多宦官,常常来此寻欢作乐,她的心,仿佛有了着落,对那个人有着更加浓郁的爱慕。如果能再见他一次,一定把自己亲手做的香囊送给他。听见红烟在外面叫喊,她怔住了,遂放下针线,站起身拉开椅子,打开门,对红烟说:“代我告诉花姨一声,我不是来当妓女的,很快就会离开这儿,请她不要发怒。”
红烟立即金刚努目,冷笑:“贱人从来不肯承认自己贱,进了这个地方,任你再怎么清高,也已经不干净了!”凌厉的口齿狠狠骂了她一顿,大摇大摆的走了。
她乍着胆子,亲自去找花姨。
“不识好歹的下作东西!”花姨逼着她接客,她死活不肯,大吵大闹,最后被关了起来。
她是很胆小怕事的,被随便扔进一个黑漆漆的地方,锁上门。
冷气直往脖子里灌,她惊恐的啜泣,声音都被冷风撕碎了。
“进了风月场,就别想做个干净人。像你一个猪狗不如的乞丐,只有在这个地方才能得到男人的喜欢,你到底依不依?”花姨软哄硬逼,“不行就饿死在这里!依了,那可是天堂的待遇。”
“不……不……”泪水吞没无助的声音。到底拗不过事实的逼迫,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只陪酒,不陪睡。”她弱小的肩膀在黑暗的光线中剧烈起伏。花姨答应了,让她做个艺妓,等大了一两岁,对男人总会有需求,那时候也不迟,反正她别想逃出自己的手心。
若惜不胜酒,喝了几杯就头晕目眩,打颤站不稳。男人肆机站她便宜,她本能的抓起一件花瓶,照头砸去!
第一次陪酒就给花姨惹出了麻烦,她跪在地板上,鞭子雨点般落在身上。一边听着斥骂,她无力的往旁边歪着,泪水滞留在眼睛里,瞪着那张恶狠狠的面孔,她委屈难诉。
原来,被宁若惜砸伤的男人是知州的儿子,老鸨子在他面前都直不起腰杆儿,唯唯诺诺的,母狗一样。
她知道,这件事闹得很大,不道歉不行。花姨却说:“王少爷什么都不要,只要你跟了他,这事儿就算了了!”
若惜跪着抱住她的腿,哭道:“对不起,我宁愿死了也不跟那种人在一起的!如果你真的把我送去,那他看到一具尸体的希望比较大。”
花姨气急了:“早知道你是个扫把星,我还辛辛苦苦的把你请进门,何苦来!”
红烟劝道:“牡丹怪可怜的,而且我看,她这牛脾气,花姨是制服不了的!没事,有我呢。”于是,红烟风流倾尽,虏获了王少爷的心,伺候的他服服帖帖,这事才不了了之。
花姨想赶走宁若惜,又看她一个钱没给自己赚,反倒害自己赔了,怎么想都不甘心,又不敢让她陪酒,就让小厮拿棍子教训她一顿,然后跟着那帮艺妓练习歌舞乐器。
半个月下来,若惜弹琵琶的技艺已经达到纯熟的境界,可以上台演出了。
她做梦都想不到,第一次的听客会是他!
赫云成一身官服,与几个幕僚喝酒说话。
她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抱着琵琶,呼吸变得紊乱,奏出来的乐曲也完全走了调子。
“你怎么回事,将军要听的是轻快优雅的曲子,真是百事不成,等回头花姨又骂你窝囊废。”身后的两个姐妹暗推她,她六神无主,被这么一戳,手指更不灵活,呼吸更紧张起来。
赫云成听到身后小声嚷嚷,便转身去看,宁若惜一见,惊慌失措,竟使琵琶从怀里摔出,乐曲戛然而止。艺妓们忙着道歉,宁若惜忙不迭的去拾琵琶,然而上面的小物件,都摔坏了,她的脸,急的皱成了一团。
“我来帮你。”琵琶上突然出现一只大手,她也正去拾,正摸在他的手上,抬头一看,是他!那个令她惊心动魄的男人!
赫云成觉得与她似曾相识,仔细一想,真真就是一个月前在墙角里默默关注自己的那个小乞丐,因此颇为惊异,而如今的她,看上去水光潋艳,好似一朵出水芙蓉。
在她的眼里,他还是那么高大威猛,魅力无穷。
两人对峙着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