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6:讲不出再见
D小豹2015-12-01 17:003,304

  下面是李俊宇的一些日志,感觉他就是另一个韩寒……

  前两天看见村少春树的一句话,“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觉得很有深度,但是也不知道深在哪里。当然,像所有刷微博逛贴吧一直刷存在感的人一样,我也顺势把它发出去了。

  或许话就像是种子,不管有没有邮箱接受它,总是会发芽的,因为不出五个小时,阁阁就也发了那条说说。我早就知道阁阁乃是腾讯新浪双修且有深度的人,不管他有没有看到我发的那句话,但是他发了,我感到心中涌过来一句话,“干巴爹”,然后也没有太在意这些细节了。后来知道我做了那个梦。

  我一直相信梦是另一个世界,真实存在,只是我们的灵魂在那里暂时耍一耍,然后醒来干嘛干嘛去。大概就是前天,我梦见了前女友。搂着她在一个高中游荡,天气一直是灰色,云彩密集,雷声阵阵,还好那个高中还是干干净净,没有什么浮土来作泥。我俩打着伞走遍了高中的每一个角落,看着不少路人男女在雨里边逃窜,我没节操的笑了。然后就开始断片,一下子就遇见了她的班主任,跟她班主任聊了许久——或者说是被她班主任说了许久。然后就是我打算自己走,想找她说一声,结果遍寻不见,恍若游园惊梦,画壁初回。接着就是被一通电话吵醒了。

  做了那个梦,真心觉得心里边酸了吧唧那么难受,想起来我俩从恋爱到分手也就是一个来月。直到分手我都没有亲口跟她说一句我爱你,也没有带她去看海,听风,宿营,游乐,只是短短的短信跟电话。分手时我一点准备也没有,当然也是一点感觉也没有。不知道为啥,我这人总是在关键时刻失去感觉,可是那感觉却也没有完全失去,只是被暂时存起来了,总会有一天反映出来,就像爷爷那次,出殡没有哭,火化没有哭,结果一个月后的晚上我哭得稀里哗啦的。这次也是如此,梦醒之后,我发现我已经有点老了。

  记得以前也写过一篇《我快老了》,现在想起来,那可真心是闲的蛋疼瞎说八道的,结果秘姐还说我是成熟了,我倒是觉得自己越来越二逼了。这次我忽然感觉自己已经老了,老的恍若隔世。

  翻看以前写的东西,虽然文笔幼稚,但是好歹还有锋芒可以露一露,现在写东西却是越写越圆。钓鱼岛时写了一篇擦边球文章外,再也没有真正愤怒过。想来只是拿那东西调侃,切糕如是,国漫如是。以前没有存在感的时候还会想想出点丑来逗大家一笑,后来忽然明白,别人觉得你没有存在感时,瞎胡闹是会被人和谐的。再后来完全堕落了,直接往郭小四方面发展,我特么这是要拍琼瑶剧的节奏啊。

  或许真是好久没怎么笑过了,小波看我都是“你能不能笑真诚点”,我也无奈了,面具早就跟血肉黏在一起了——或者说面具本身就是长出来的,我可怕疼,摘不下来的。想起以前还是个没事就发发春,看见别人访问我空间就美得屁颠屁颠的,现在直接对所有人隐身,别说感动了,心动都少了。还好爱好广泛,没事看看电影,看看暴漫,不快乐就把节操牺牲了。不过细想想,每回傻笑过都是感到空虚,就像是人来人往的聚会突然散席,空气突然安静。以前还会耍耍宝,现在直接睡会觉,做一个没有节操的梦,就像是堕落于修罗道的魂魄,永世轮回,不得超生。

  都说星爷的作品不是纯粹的搞笑,我就也没事回味一下,看了几部,至尊宝没感动我,尹天仇倒是真真打动我了。还记得那年大明湖畔的柳飘飘,尹天仇一届屌丝,上了花魁柳飘飘,虽说两人真心相爱,却也没有了少年时“不让我们在一起我就去死”的冲动,只有几张钞票,跟一句“谢谢老板”。虽是喜剧,看那一段的时候却压抑的喘不过气来,张柏芝被风吹起头发的样子定格了,她以后演的角色都超不过这一部在我心中的地位了;星爷却是屌丝一枚,有一个侠客的名字却甚为普通人。当尹天仇呶动嘴唇,终于喊出了那句“我养你啊”,我特么真心顿悟了,这特么才是爱情啊,什么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什么愿得一人心,跟这句话比起来瞬间就被秒成了渣渣。真正的感动并不惊天动地,只在于那句肺腑良言。

  什么时候,当我对你说出那句话时,希望你能答应。

  诶,我养你啊。

  其实,我想做一个浪子,追求自由,无拘无束。不会为这个人而伤心,不会因那个事儿而费神,曳尾涂中,皇皇乎不知其随之,不知今昔何年,谈谈吉他,再找个心仪的姑娘相处相处,天下美事不过如此。

  可是,现实来了,他佝偻着身子,披着件脏外衣,拾起我的憧憬,对我露出怜爱的笑,说,孩子,你已经在路上了。我转身,的确是啊,想来我总是自己都不知道去了哪,背着铺盖卷,拿着行李,在火车站,在公交车上,在地铁上,看着窗外若有所思。那个笨拙的,慢吞吞被送到没有方向的远方的,不也是那个在流浪的我么?

  梦想中的流浪,应该是单车一骑,不为万事牵累,可以喝着酒,唱着歌,不怕任何机关人员的。就像陈升和左小祖咒在歌中唱的“就让我滚烫的灵魂在冰霜中撒个野”。可是不行啊,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根本无力选择梦想。我想编织成游侠,可是你租不起房,你坐不起车,你吃不上饭。这个时代有路易威登,有阿玛尼,有万宝龙,唯独没有诗。

  我不会喝任何一种酒,因为我不能在已失去灵魂的酒中找到慰藉;我也不会在任何一个地方唱歌,因为我怕带黑头巾的现实把我轰走;我也不会骑自行车瞎溜达,我怕那个巨大的交通工具从我身上压过。我只想一个人流浪,不想某些事,一个人舔舐伤口,享受与孤独相处的时光,品尝一下我自己燃烧生命的火焰。

  传说白莲洞中一直游弋着一群盲鱼,他们见识过人类的崛起,却在时光面前闭起了眼睛,一闭就是千年。他们一直在守着一个家,自以为那些伙伴都在,我想,要是它们突然复明,说不定就是周云蓬写的那样,月光朗照,弥留的深渊,看不见一个往昔的亲人。那个带金丝眼镜,笑眯眯的曾经,会不会早已离去,我却还躲在他的影子里不曾出来?

  我很佩服那些去拉萨的朝圣者,穷极一生去寻找一个信仰,一步一个头磕到他心中的圣地。试想像,一个磕长头匍匐在山路的行者,不为阕见,只为体贴佛的指尖,城市牢笼中的人,是否会心里一热?

  我只是觉得对不起我的父亲,我无法在他身边。我只想做一个浪子,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昨天,踏上去往远方的路,为家乡写首诗,然后应给会遇上一个心灵美姑娘,我会全身心的爱她,如果她能爱上我,我会感动的热泪盈眶。我也会想法设法解开她的衣扣,告诉她我有多向往这个世界。

  我想我能一直沿着铁路,在时间轴上随意旅行;抑或是做一个苦行僧,从南走到北,从被走到西。反正,我会回来。

  时候大概是1999年,我还是个小学一年级的小屁孩子,成天游荡在上学与放学路上,看着自己脏了吧唧的作文本傻笑。就是在那一年,我们家养了两年的大黑狗死于非命,为此,我还哭了两天两夜。

  那时候,经济还不是很发达,最起码我们老家是这样。所以没有网络,没有ktv,也没有打扮得入时的姑娘,更没有酒吧夜店什么的来约个炮。但是那时候的我们也很容易快乐,换而言之,笑点很低,很容易满足,所以直到现在我还在怀疑当年我是怎么玩俄罗斯方块玩到废寝忘食的。

  那时候的朋友不少,可是毕竟只是玩伴,所谓小时候纯洁的友谊无非是后现代写手们扯的弥天大淡。所以现在记忆最深的莫过于我们家的那只狗。

  那只狗没有什么过狗之处,说血统吧,是个狼狗跟土狗的串儿;说机灵吧,总感觉这货是天然呆,就爱扭着头看人;说听话吧,除了吃饭时美得摇头摆尾,别的时候还真没看出来。总之,这条狗平凡的好像食堂里的煮鸡蛋。

  可是煮鸡蛋也有煮鸡蛋的独特之处,狗也如是。忘了说了,那条狗叫老灰,没有什么寓意,就只是因为它长得一身灰毛,所以后来我们家还养过小黄,灰灰,黑黑……这都是后话。总之老灰最拿手的莫过于看家,这不是我吹,我觉得要是女生们择偶,还真应该选个唠会这样的好男人(虽然只是好公狗吧)。老灰没有不良嗜好,这让我也大惑不解,想来古话说得好,狗改不了吃屎。老灰就勇敢的打破了这一点,因为它对屎还不如民众对反腐倡廉的热情高涨。更多的细节记不得了,关于1999年,我只记得老灰死后,我一天都没吃东西,后来第二天实在是饿得难受,拿起碗来打算吃点什么,可是也不知道吃什么,心中有愤愤不平,一口咬在碗沿上,碗没事,我的犬齿却掉了一截。本来还以为那玩意能长好,没成想,那犬齿跟我的童年一起破碎至今。

继续阅读:Chapter 138:流泪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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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请放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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