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马高速开动,林风单手捉着方向盘,看着飞速倒退的景物,摸了摸肚子,满脸期待之色。
突然间,汽车莫名其妙地晃动了一下,带动插在方向盘下方的车匙发出几下哐当哐当的声音,北斗不满的声音,自车厢四面八方传来:“林风,我真搞不懂,明明都是我在开车,又不用你驾驶,你干嘛一定要我变一个方向盘出来,装模作样地扮作是你在开车呢?还有啊,你那条假的汽车钥匙,老是发出嘈杂的声音,很烦人,那条钥匙,不过是一块废铁罢了,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你还是拔了它吧。”
“北斗,你是超金刚,不懂得人类社会的许多规矩。”林风正色道,“在腾龙帝国,超金刚是国家的重宝,是高度的军事机密。每一个超金刚,都有着严格的资料登记,它的行踪,都受到严密的追讯。如果我任由你这样自动驾驶,招摇过市,不但惊世骇俗,受人注目,还容易被国家的有关机关,发现你是一个超金刚。那时候,恐怕就有一大群人来把你捉起来,关到实验室里做研究。你想不想被关在笼子里出不来,你想不想自己身上插满各种电子仪器,像一只白老鼠一般被人研究?”
汽车一颤,仿佛像人一般打了个哆嗦,北斗害怕的声音传来:“我不想,好了,林风,我什么都听你的,专心做好一辆汽车,就像是真的悍马H1一样。”
林风暗暗偷笑,这个超金刚还真的好骗啊。
其实,林风所说的,倒也不是完全是唬弄北斗的。腾龙帝国的确对超金刚极为重视,每一个超金刚每一天的行踪,都有相关部门记录在案,汇报到上级。不过,腾龙帝国对超金刚并没有严格的管制,每一个超金刚都有极大的自由,同时也受到帝国官员隆重的礼遇与尊敬。林风之所以这么说,是希望北斗能一直留在自己的身边,不要离开自己。
“林风,”只是静默了几秒钟,北斗又道,“我们就快到吐鲁城了,进了城,我们是不是也要好好地游玩一番?”
“你还要玩啊?”林风手一颤,方向盘一拐,幸好开车的不是他,不然的话,车早就撞到路旁的护栏上了。
这三个月以来,每到了一座城市,北斗就要化成一枚玉戒指,嚷着林风带它四处参观,看这看那,林风虽然自幼就混迹于市井,远比一般孩子早熟,但终究还是年少心性,经受不住北斗的诱惑,在每个城市都会逗留好几天,四出游玩,以致于大大延误了行程。
想到本该一个月就可以到达的目的地,现在足足拖了三个月还没到达,林风不由得板起了脸孔:“不行!这次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你。只要出了吐鲁城,再横过哈萨大沙漠,我们就可以到达此行的目的地——烈焰山。等在烈焰山找到你所说的,能转换属性的炎火晶,我们再讨论游玩的事情。”
“林风,就在吐鲁城多留三天嘛,我在你给我扫描的书里头,看过吐鲁城有很多特殊的风俗,比如泼水节、涮羊肉……”
“不行!”
“两天如何?”
“一天都不可以!采购完足够的干粮后,我们马上就出发!”
“那,半天总可以了吧?”
“……”
一人一车互相拌嘴,很快就到了茶馆门口。
林风煞有介事地拔出“车匙”,放进口袋里,又跟北斗说了几句,嘱咐它无论如何都要装得像一辆车子,不要露出马脚后,这才推门下了车,拔开竹帘,走进了茶馆。
茶馆不大,摆放着七八张木桌子跟二三十张长椅,墙壁上挂了几幅国画,地面扫得一尘不染。在腾龙帝国,这是十分标准的茶馆布局。
此时还是早上,茶馆里空荡荡没有一个人,显得十分冷清。
“伙计,伙计!”林风一边高喊,一边在茶馆中央的桌子旁做了下来,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他小时候,就是在这种小茶馆里长大的。
“来了,客官!”一个十五六岁,年纪跟林风相仿的小伙计,从内堂急匆匆地跑了出来,对着林风打躬作揖道,“客官,早上好,你想要什么?”
“给我一壶普洱,再加三个杀骑马。”林风点了一壶茶,以及自己最喜欢的点心名。
看着小伙计点头虾腰地离去,林风心中一阵感触,如果当日自己选择了认命,只怕此时的自己,大概就像这个小伙计那样,每天过着笑脸迎人的生活吧,怎么可能像现在那样,驾驶着一个超金刚,遨游半个腾龙帝国?
虽然自己是一个纯风属性的术士,无法与超金刚结合,但在林风心中,他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咬着小伙计送来的杀骑马,林风心中不由得一阵感触。正思忆间,竹帘一动,一名白衣少年,已施施然走了进来。
林风自然而然地往门帘处瞄去,当见到少年的模样时,林风心中不由得一震。
少年大约十四五岁,个子不高,比林风矮了大概一个头。高耸光滑的额头上,是一头橙黄色的微卷短发。
炎黄星上,混血的现象颇为普遍,即使是林风家乡那个偏僻的小镇,虽然黄皮肤黑头发的人占了大多数,但偶尔也能见到各式各样肤色与头发的人,因此,虽然尽管见到对方是极为罕见的橙色头发,林风并不如何诧异,最让林风惊讶的,是少年的五官。
犹如一弯新月般的细长柳眉,晶莹灵动的茶褐色眼眸,巧俏挺拔的小鼻子,淡红色的姣好朱唇,带着一丝绯红的圆润脸颊,这些部位,即使单单只有一个,也能让人眼前一亮,更何况,这些漂亮的五官部位,竟然能集中在一起,完美地镶嵌在一张白瓷般的瓜子脸庞上。
林风的心中,不由得涌起了一阵赞叹。这几个月来,他游历各地,也算是阅人无数,但他还没有见过,一个人的五官,居然可以搭配得如此精致协调。
不过,最让林风在意的,还是他那雪白纤细的右手中指上的一枚银戒指。在这枚银色的指环上,镶着一块细小的紫色晶石。门帘外淡淡的阳光照射到紫色晶石上,反射出一道奇异的紫光。
似乎早已经习惯旁人对他容貌的惊讶,白衣少年只是淡漠地瞥了林风一眼,冷哼了一声,便径自找了茶馆一张远离林风的桌子,坐了下来。
林风一怔,他自幼就苦练玄术,又经历过杜疯子地狱般的锻炼,目力远胜常人。在那白衣少年蓦然的一瞥间,他隐隐察觉到,在白衣少年那对晶莹剔透的茶褐色眼眸里,似乎隐隐闪过了一丝诡异的紫芒。
紫芒?这意味着什么呢?林风挠挠头,似乎想起了什么,但是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
“伙计,给我一壶碧螺春。”白衣少年高声道。
他的声音就如黄莺出谷那般娇媚动听,林风暗暗称奇:这少年也有十四五岁了吧,怎么声音还像童声一般?而且,他的大都话语调有点怪异,并不像是腾龙帝国人氏。
腾龙帝国自从凭借超金刚战士称霸炎黄星后,腾龙帝国的国语——大都话,就成为了全世界的通用语言,为世界各国的人民争相学习。不过,大都话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与外国的语言颇有不同,不是土生土长的帝国人,很难把这四个调子学得惟妙惟肖,因此说起话来,总有点怪异的腔调。
“伙计,听说你们这一带,有一个人号称‘沙漠之王’,能在哈萨沙漠当中来去自如,是不是有这一回事呢?”白衣少年看着正在斟茶的小伙计,出言相询道。一边说,一边伸出白皙的手掌,塞了一张粉色的帝国币给小伙计。
听到“沙漠”这两个字,林风心中不由得一动,这个白衣少年突然问这些干嘛?难道跟自己一样,都希望横过哈萨大沙漠?这个沙漠之王,又是什么人物?
“尊敬的客官,我们这一带,确实是有这个人,”小伙计接过帝国币,迅速收进口袋里,满脸笑容,但话说了一半,脸上又转而露出了犹豫的神色,“不过……”
“不过什么,你照直说就行了。”白衣少年催促道。
“伙计,给我一杯解酒茶!”小伙计刚想说话,一把粗豪的声音,突然自竹帘外传来。
“他就是昔日的沙漠之王,客官您亲自看看就知道了。”小伙计凑到白衣少年耳边低声道。
林风耳聪目明,小伙计虽然已经压低了声音,却逃不过他的耳朵。听到这里,他忍不住转过头,盯着竹帘,想看看这个“沙漠之王”,到底长什么模样。
竹帘扬起,一个男人歪歪斜斜地走了进来。
“这……这就是沙漠之王?”看清了男人的面目,林风立时目瞪口呆。